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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46 也许以施剑翘案为基础的戏剧广告最引人注目的是其非常关注事件的真实性。譬如,《施小姐枪击孙传芳》的预演广告宣传其为“时事新剧”,并且允诺,该剧吸引之处是以真实事件为基础,值得一观。(注:《新闻报》,1935年11月23日,附刊,第7版。)其他的广告亦宣称,这出戏能够提供精湛的表演,反映真实的军事战争和施剑翘案的法庭审判。比如,《全部孝女复仇》的戏单自夸道,施从滨与孙传芳之间的军阀战争的真实故事将会栩栩如生。它向观众保证,服装真实,场面宏大,道具仿真(从大炮到机关枪)。其中一则广告在其精心制作的版面中含有一幅巨大的照片,可以看出其舞台背景是战争场面,还有身穿真正的军队服装的演员。至于这部戏剧景象,人们可以通过此幅照片窥其一斑。照片因现代技术能够呈现“真实”,所以,广告所宣称的现代真实性乃是不言而喻。这出戏的最后一场是法庭审判,其广告称之为压轴戏,并承诺,这场夜戏逼真地再现了白日在天津所进行的真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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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48 为何他们都声明真实性呢?可以肯定的是,宣称真实性有助于增加戏剧的气氛,并能渲染情感影响力。一个真实的戏剧比虚构的更能让人产生兴趣。事实上,广为人知的政治和社会事件被戏剧化的趋势在30年代之前就存在,并非为施剑翘案特有。自19世纪末,上海戏迷一直注意以当下事件为题材的戏剧(传统戏剧正好相反,传统戏剧是以对过去充满遐想,高度风格化为特征)。孟月认为,早在19世纪80年代,上海大舞台就开始出演以“真事”或者“时事”为特征的戏剧。孟也间接提到了新型戏院的日趋政治化。她写道,当时的戏院不久之后就扩大了其功能:从“观看”进入“参与”,“说明”到“评论”,乃至直接批评。(注:Meng Yue,The Invention of Shanghai:Cultural Passages and Their Transformation,1860-1920,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2000,p.301.)戏院的政治性质在五四时期变得更为突出,其时,进步的戏剧家发现通过话剧来对社会以及当时发生的事件进行评论特别有效。(注:Colin Mackerras,Chinese Drama:A Historical Survey,Beijing:New Word Press,1990,pp.1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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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50 尽管话剧的政治风格至30年代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是其内涵却是新颖的。以“时事”为题材的戏院在一个既定的现代政权统治下,破天荒地为公众讨论与研究真实的事件提供了一个平台。比如,就以根据施剑翘案改编的戏剧为例,有关讨论迅速汇聚成了反对国民党的涓涓细流。通过对施剑翘案进行戏剧性的改编,从多个侧面形成了对国民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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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52 首先,施剑翘戏剧含蓄地指出了现在的国民党与过去实无二异。国民党尽管在名义上统一了中国,但充其量只是对东南沿海建立了统治。地方军阀通过在内地和华北占据一隅,对国民党的合法性构成了挑战。20世纪前二十年的国家分裂还未成为遥远的过去,此时有关华北军阀与日本勾结的谣言揭示了一种深层焦虑,即国民党无力结束这种分裂的状况。相反,施剑翘却成功地铲除了军阀,报纸对此戏剧性的描写,为那些非常渴望结束国家分裂的观众,从感情上提供了一种极为令人满意的寄托。比如,《全部孙传芳》的广告,向观众保证他们能够通过观看此剧了解隐藏在暗杀背后的全部故事。这则广告还承诺,戏剧将从20年代的军阀战争开始,直到地方法院产生判决落幕。这一判决是在戏剧开始上演的数日之前宣布的。(注:该剧于1935年12月20日开始上演,在三天之前,天津特区法院从轻判处施剑翘10年有期徒刑。有消息称,施剑翘做出决定,打算上诉,支持她的公众及其对她的同情早已十分明显。真实的案情进展无疑进一步烘托了这一戏剧性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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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54 另外,我还详细考察了审判过程并以为,鉴于施剑翘的仇恨是过去十年混战的后遗症,通过宽宥她报仇雪耻的行为,此案对女刺客明显的袒护在一定程度上意在为人们对过去的残酷记忆注入公正之感。(注:有关审判的详细内容,参见Lean,Public Passions,pp.106-140。)在这里,我认为,通过一种戏剧化的叙述形式,《全部孙传芳》为人们对20年代以来的战争的记忆从情感上寄托了一种公正的感觉,也为走进戏院的观众提供了令人满意的机会去结束早期被战争笼罩的梦魇。戏中有非常暴力的场面,表演得生动逼真,以至于让人感觉现实中的混乱已经被抑制,暴力只能出现在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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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56 根据施剑翘案改编的戏剧反映的不仅仅是过去的军阀主义,而且还有正在进行的暴力以及当前棘手的问题。直至30年代中期,有关国民党统治的公众焦虑不仅限于军阀和华北,在上海与其他南方城市,人们日益地感到,虽然国民党的到来结束了20年代地方军阀之间的混战,但是并未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存在着诸多变数。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和暴力依然在城市中普遍存在。上海和其他地区的青帮活动是社会的一大赘瘤,要想起到稳定统治的作用,几乎不可能。而且,国民党不仅没有能够控制都市暴力,而且错误地利用它,因为利用它来敲诈勒索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蒋介石与臭名昭著的青帮老板以及准军事组织蓝衣社进行不正当的勾结众所周知,这就成了国民党默许那些人从事暴力的证据,因而国民党也是共犯。(注:有关国民党对共产党嫌疑分子进行暗杀,及其在上海与青帮进行相互勾结的更为详细的描述,请参见Wakeman,Policing Shanghai。有关蓝衣社最近的英文文章,请参见Frederic Wakeman,Jr.“A Revisionist View of Nanjing Decade:Confucian Fascism,”The China Quarterly 150(1997),pp.395-432;有关对国民党统治产生的日益不满的分析可以参见Parks Coble,Facing Japan,Chinese Politics and Japanese Imperialism,1931-1937,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pp.8-9,283-333。)在此背景之下,戏剧性地对待旧军阀也许是现在的一个隐喻。在戏院这一安全的空间内,30年代的观众同样能够体验到过去的失序,遂而感到要恢复控制目前的局势,这种局势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现实生活中仍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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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58 也许还有比调节都市人对过去和现代暴力的焦虑更重要的,那就是,这些作品开始被视为一种道德真理的来源,它比政权体制下建立的新型法庭所制造出来的正义更可靠。正如一位编辑所认为,像戏剧这样的法庭之外的论坛比真实的法庭体制在履行公平正义方面更有效。(注:《费宫人——施女士》,《时报》(北平),1935年11月25日,第3版。)这位作者指出,虽然施剑翘案由于法庭上对其自首进行了小型辩论,从而使得案件有了转机,但是,戏剧提供了更为有效的基石,从而在舆论上声援了施剑翘。他举了《贞娥刺虎》的例子来说明。《贞娥刺虎》是晚明的关于费贞娥的一出戏剧。费贞娥是一位复仇的女英雄,她以皇帝的名义刺杀了叛国的流寇李闯。(注:贞娥剧在明朝末年就已经出现了。在民国时代其经常改编为戏剧上演,或者被改编为弹词弹唱。一些剧种的剧本可以参见汤世军《中华戏剧集》,1971年第3卷;还可参见赵景深《弹词选》,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44—146页。)施剑翘像贞娥一样,甘愿冒生命危险,为长者报仇。就此而言,自首所涉及的司法问题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对女刺客的广泛同情为司法豁免赢得了充足的理由。他总结道,人们再也不会聆听法律专家没完没了的训导之词,人们或许会从像贞娥那样的戏剧中汲取更好的道德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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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60 总之,通过把施剑翘案编织为一个侠义英雄备受称颂的传奇故事,这些作品既富有戏剧性,又富有想象力,有力地发出了反对国民党的信息。从传统的角度看,古代的侠义英雄经常出现在道德危机和社会骚动的时刻,他们通过抑制匪患以及扶正庸“官”来重建公共秩序。那么,施剑翘被证明就是现代的侠义英雄,如同古代的侠义英雄一样,她出现在民族危机之际,旨在重建“公众正义”。她成功地刺杀了孙传芳。孙传芳是有名的叛国者、军阀,是现代的“匪”。施剑翘的成功及声望与公众对国民党的日益不满形成鲜明的对比,国民党是现代的庸“官”。国民党的新生活运动的意识形态作用受到了公众完全而彻底的冷漠。施剑翘作为一个现代的侠女,却有效地昭显了泱泱华夏的美德。国民党中央执行绥靖政策,显得毫无良策、胆小懦弱。相比之下,施剑翘杀掉了一个叛国的军阀,表现得却是敏捷、果断而又英勇。国民党既没能处理好往日的军阀,又拒不承认是目前都市暴力的同谋,在此情况之下,施剑翘的复仇行动以及随之而来胜诉,为公众树立起了民族的正义感。公众把施剑翘评价为侠女最终使得国民党的统治危机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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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66 中国妇女史读本 同情的社会性别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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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68 正如上文所述,我阐述了对于大多数媒体消费观众来说,施剑翘是如何逐渐成为一种理想的道德主义化身的,这种道德主义及其集体的表达形式证明了在表达公众正义方面其比国民党统治所表达的更要具有说服力。在这部分,我将要阐明,尽管大多数市民对为孝复仇的侠义之举赞扬有加,左翼批评者却指责复仇是一种封建的残余,阻碍了民族进步,并且他们指出,施剑翘所唤起的集体同情构建了一种女性化的、无批判力、满腹牢骚的公众。实际上,这种近乎谩骂的谴责,表明孝女施剑翘及其能够动员的这些新生的情绪化公众,对社会精英阶层,以及他们所谓更为“男性化”和“理性化”的民族发展观构成了重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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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70 左翼评论者对施剑翘案提出了最严厉的批评。这些批评表达了对孝女及其引起的公众同情的蔑视。这种刻薄的左翼攻击,其本质在某种程度是由于世界观的冲突所导致的。施剑翘孝行所依赖的传统宇宙观主要以这样一种信仰为中心,即道德真理应该存在于家庭伦理之中。这种儒家规范与马克思主义的强国观相互抵触,后者把伟大的信仰置于“社会”这个现代概念之上,并且强制人们要绝对摒弃封建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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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72 当“社会”在晚清作为一个新词第一次从日本翻译到中国的政治思想中来,对其不断演变的意义的探讨即已开始,钱曾瑗认为,一种紧密的话语关联从一开始就在民族和社会之间形成了。(注:Michael Tsin,“Imagining‘Society’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China,”in Imagining the People: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 of Citizenship,1890-1920,eds.Joshua Fogel and Peter Zarrow,Armonk,NY:M.E.Sharpe,1997,pp.212-231.)比如,梁启超在晚清把“社会”定义成公共道德所激发的个人集合,继而把这样一种社会作为强国的基础。在20世纪前20年间,像陈独秀这样的社会主义作家继续坚持社会对民族之重要意义,遂而修正了这个词的精确意义,把它从家庭或者家族系统中剥离出来,作为个人集合的领域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单位。但是,正如钱曾瑗所指出的,直到30年代“社会”才获得了真正的根本地位。梁启超所认同的“公共道德”以及陈独秀所发动的进步新文化运动,都是通过一种“凝聚力”(glue)把不同个体联合成了“社会”,然而30年代的批评家和知识分子真正的第一次给予了“社会”一种确切存在论的地位,他们把“社会”概念化成一个实体,既可以分割成各个部分,又是一个可以推动国家发展的统一有机体。这个社会概念不仅是介于诸多激发国家活力的一元,而且是最基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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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74 很明显,对施剑翘案进行评论的大部分左翼作家置社会的概念于家庭伦理之上。比如,在评论者天行对此案的看法中,他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总结了施剑翘案对社会的重要性。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模式,主要是以社会存在论为特征。这位评论者认为,一方面社会进步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人们的意识中的封建思想还长期存在,而复仇很显然是不能泯除两者之间的矛盾。他解释道,在以小农经营为特征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帝国时代的孝道至关重要,但是这个时代已经终结。然而施剑翘的存在证明,孝道继续在中国现代时期发挥着作用,这是时代的错误。(注:参见天行《一件仇杀案引起的问题》,《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4期,第92—93页。)因此天行发出告诫,中国需要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更新国民意识,与社会的根本变迁趋于一致。如果不这样,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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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76 如果我们自己不自力的迎头赶上,那只有让帝国主义者迫逼我们改变意识甚或加上另一套枷锁似的意识。(注:参见天行《一件仇杀案引起的问题》,《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4期,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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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78 施剑翘的孝道被谴责为中国长期陷于殖民主义困境的原因;然而,作为主要的社会动力,支配性的社会力量无情地推动着中华民族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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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80 左翼分子对施剑翘事件的强烈批评也根植于他们对媒体时代都市大众的力量增长的日益质疑。左翼作家认为公众同情其本质变化无常,他们对其不是嘲弄一番,就是深表不安,他们蔑视这种新生的集体情绪,严厉地指出其在性别上的女性化,对情感煽动力嗤之以鼻。安德里亚斯·胡塞恩(Andreas Huyssen)曾经关注了知识分子对20世纪前15年中欧洲自由主义衰退之期中的大众的焦虑。胡塞恩指出,像特奥多·阿多诺(Theodore Adorno)这样的左翼知识分子对大众文化及其在法西斯主义中所扮演的角色抱有强烈的矛盾情绪,因此,从性别的角度,把其文化嘲讽为女性化的、卑下的;相比之下,他们声称现代主义者的审美哲学应该是高级、男性化的、真正出类拔萃的基础。(注:Andreas Huyssen,After the Great Divide:Modernism,Mass Culture,Postmodernism,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同样的逻辑被用到了对施剑翘的左翼评论中,他们认为集体情感对中华民族构成了威胁,这些批评同样把这种新生的群众情绪视为一种低级且女性化的情绪,而非高级且男性化的理智。他们严厉批评这种广大的公众同情是封建的,是中国现代化的阻碍,而最重要的是跟女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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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82 将施案里的公众同情与女性拉上关系最明确的是替左倾期刊《大众生活》写作的著名评论家柳湜,除强调犯罪者是女性外,他指出,当案件审判时,在法院外面争着要看女罪人一眼的都是女学生和普通妇女。这种情况证明一种封建“骨肉之爱”的观念对年轻妇女是特别有害的,这会引导她们误入无知的愚孝。柳在文章的结论中声称施剑翘的案例真正突显出现代中国妇女教育的失败。(注:参见柳湜《施剑翘女士的愚孝》,《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30期,第70页。其他媒体也注意到在庭外人群中女性数量特别多。例如可以参见上海《时报》(1935年11月28日,第6版)的报道,其中提到了被挡在法庭门外的100余位旁听者,其中绝大部分是女教师及她们的女学生。)妇女教育与中国社会的道德困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久以来就有的讨论。对此,柳的评论的确是不幸的预言。(注:从事晚清性别与妇女研究的学者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探讨了妇女教育与中国社会道德之间的直接联系。例如,可以参见Susan Mann,Precious Records: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该书阐述了在康乾盛世时期诸如袁枚和章学诚这样的文人对女性教育与识字能力的论争。)对他来说,在现代化的社会里,中国妇女顽固的封建思想在持续使中国这个国家衰弱穷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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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88 中国妇女史读本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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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90 过去的历史编纂学倾向于关注国民党对政治活动的控制以及对新闻媒体的审查,因而经常谴责南京十年是一个独裁的时期。事实上任何政治评论不受审查的希望,或者任何独立“公众”的表象都受到了压制。(注:例如,Wakeman,Policing Shanghai。)南京十年时期的学者们和媒体的评论员也指出,民国新闻报纸的炒作本质抑制了一种批判性的公众舆论发展的可能性。例如,像林语堂这样的知识分子认为中国缺乏批判性的公众舆论,并把其归结于媒体过于商业化及其炒作的本质。在1936年,林语堂援引《申报》为例,视其为恶劣之典型,他甚为惋惜,说道新闻报纸以市场为导向的本质导致了商业广告的压倒性存在,并且导致了像地方丑闻和自杀这样的轰动性新闻事件占到了主导地位。(注:Lin Yutang,A History of the Press and Public Opinion in China,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68,Chap.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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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92 尽管国民党的审查制度确实十分苛刻,尽管大众媒体远比以前更为商业化,更加炒作,但是我认为,恰恰是媒体这些的特点,一方面控制了资本主义的商业媒体,另一方面,为情感炒作之政治化创造了独特的社会环境。在有着系统的国家审查制度的年代里,商业主义、炒作以及感情主义恰恰并不代表林语堂和其他人所担心的人们对政治的冷漠,而是为一个批判性的公众群体的崛起构建了重要的社会环境。作为一种媒体炒作,施剑翘的英勇侠义传奇故事逃离了国家审查制度的监控,对国民党统治进行了含蓄的批评,并且使情绪性的都市观众政治化。这种新兴的公众舆论有着道德和政治的权威,其为施剑翘在法律案件中得到司法宽容和国民党官方的特赦营造了氛围。最后,亦可超越此案来思考公众同情的内涵,尽管其超过了本文研究的范围。但是可以得出这样的观点,即,公众同情在民国时代像施剑翘案这样的案件中是十分明显的,其成为了“革命大众情绪”观念的重要前提。“革命大众情绪”是一种道德力量,这种道德力量能够产生革命英雄主义的“日常”不平凡行为,并且得以宽宥;同时证明在1949年之后的政治上,产生了悲剧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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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66294 【原文出处】   “The Making of a Public:Emotions and Media Sensation in 1930s China,”Twentieth Century China 29.2(April 2004),pp.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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