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166266
中国妇女史读本 同情的社会性别与权力
1703166267
1703166268
正如上文所述,我阐述了对于大多数媒体消费观众来说,施剑翘是如何逐渐成为一种理想的道德主义化身的,这种道德主义及其集体的表达形式证明了在表达公众正义方面其比国民党统治所表达的更要具有说服力。在这部分,我将要阐明,尽管大多数市民对为孝复仇的侠义之举赞扬有加,左翼批评者却指责复仇是一种封建的残余,阻碍了民族进步,并且他们指出,施剑翘所唤起的集体同情构建了一种女性化的、无批判力、满腹牢骚的公众。实际上,这种近乎谩骂的谴责,表明孝女施剑翘及其能够动员的这些新生的情绪化公众,对社会精英阶层,以及他们所谓更为“男性化”和“理性化”的民族发展观构成了重大威胁。
1703166269
1703166270
左翼评论者对施剑翘案提出了最严厉的批评。这些批评表达了对孝女及其引起的公众同情的蔑视。这种刻薄的左翼攻击,其本质在某种程度是由于世界观的冲突所导致的。施剑翘孝行所依赖的传统宇宙观主要以这样一种信仰为中心,即道德真理应该存在于家庭伦理之中。这种儒家规范与马克思主义的强国观相互抵触,后者把伟大的信仰置于“社会”这个现代概念之上,并且强制人们要绝对摒弃封建的残余。
1703166271
1703166272
当“社会”在晚清作为一个新词第一次从日本翻译到中国的政治思想中来,对其不断演变的意义的探讨即已开始,钱曾瑗认为,一种紧密的话语关联从一开始就在民族和社会之间形成了。(注:Michael Tsin,“Imagining‘Society’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China,”in Imagining the People: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 of Citizenship,1890-1920,eds.Joshua Fogel and Peter Zarrow,Armonk,NY:M.E.Sharpe,1997,pp.212-231.)比如,梁启超在晚清把“社会”定义成公共道德所激发的个人集合,继而把这样一种社会作为强国的基础。在20世纪前20年间,像陈独秀这样的社会主义作家继续坚持社会对民族之重要意义,遂而修正了这个词的精确意义,把它从家庭或者家族系统中剥离出来,作为个人集合的领域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单位。但是,正如钱曾瑗所指出的,直到30年代“社会”才获得了真正的根本地位。梁启超所认同的“公共道德”以及陈独秀所发动的进步新文化运动,都是通过一种“凝聚力”(glue)把不同个体联合成了“社会”,然而30年代的批评家和知识分子真正的第一次给予了“社会”一种确切存在论的地位,他们把“社会”概念化成一个实体,既可以分割成各个部分,又是一个可以推动国家发展的统一有机体。这个社会概念不仅是介于诸多激发国家活力的一元,而且是最基本的条件。
1703166273
1703166274
很明显,对施剑翘案进行评论的大部分左翼作家置社会的概念于家庭伦理之上。比如,在评论者天行对此案的看法中,他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总结了施剑翘案对社会的重要性。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模式,主要是以社会存在论为特征。这位评论者认为,一方面社会进步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人们的意识中的封建思想还长期存在,而复仇很显然是不能泯除两者之间的矛盾。他解释道,在以小农经营为特征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帝国时代的孝道至关重要,但是这个时代已经终结。然而施剑翘的存在证明,孝道继续在中国现代时期发挥着作用,这是时代的错误。(注:参见天行《一件仇杀案引起的问题》,《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4期,第92—93页。)因此天行发出告诫,中国需要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更新国民意识,与社会的根本变迁趋于一致。如果不这样,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1703166275
1703166276
如果我们自己不自力的迎头赶上,那只有让帝国主义者迫逼我们改变意识甚或加上另一套枷锁似的意识。(注:参见天行《一件仇杀案引起的问题》,《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4期,第93页。)
1703166277
1703166278
施剑翘的孝道被谴责为中国长期陷于殖民主义困境的原因;然而,作为主要的社会动力,支配性的社会力量无情地推动着中华民族前进。
1703166279
1703166280
左翼分子对施剑翘事件的强烈批评也根植于他们对媒体时代都市大众的力量增长的日益质疑。左翼作家认为公众同情其本质变化无常,他们对其不是嘲弄一番,就是深表不安,他们蔑视这种新生的集体情绪,严厉地指出其在性别上的女性化,对情感煽动力嗤之以鼻。安德里亚斯·胡塞恩(Andreas Huyssen)曾经关注了知识分子对20世纪前15年中欧洲自由主义衰退之期中的大众的焦虑。胡塞恩指出,像特奥多·阿多诺(Theodore Adorno)这样的左翼知识分子对大众文化及其在法西斯主义中所扮演的角色抱有强烈的矛盾情绪,因此,从性别的角度,把其文化嘲讽为女性化的、卑下的;相比之下,他们声称现代主义者的审美哲学应该是高级、男性化的、真正出类拔萃的基础。(注:Andreas Huyssen,After the Great Divide:Modernism,Mass Culture,Postmodernism,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6.)同样的逻辑被用到了对施剑翘的左翼评论中,他们认为集体情感对中华民族构成了威胁,这些批评同样把这种新生的群众情绪视为一种低级且女性化的情绪,而非高级且男性化的理智。他们严厉批评这种广大的公众同情是封建的,是中国现代化的阻碍,而最重要的是跟女性有关。
1703166281
1703166282
将施案里的公众同情与女性拉上关系最明确的是替左倾期刊《大众生活》写作的著名评论家柳湜,除强调犯罪者是女性外,他指出,当案件审判时,在法院外面争着要看女罪人一眼的都是女学生和普通妇女。这种情况证明一种封建“骨肉之爱”的观念对年轻妇女是特别有害的,这会引导她们误入无知的愚孝。柳在文章的结论中声称施剑翘的案例真正突显出现代中国妇女教育的失败。(注:参见柳湜《施剑翘女士的愚孝》,《大众生活》,1935年第1卷第30期,第70页。其他媒体也注意到在庭外人群中女性数量特别多。例如可以参见上海《时报》(1935年11月28日,第6版)的报道,其中提到了被挡在法庭门外的100余位旁听者,其中绝大部分是女教师及她们的女学生。)妇女教育与中国社会的道德困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长久以来就有的讨论。对此,柳的评论的确是不幸的预言。(注:从事晚清性别与妇女研究的学者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探讨了妇女教育与中国社会道德之间的直接联系。例如,可以参见Susan Mann,Precious Records: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该书阐述了在康乾盛世时期诸如袁枚和章学诚这样的文人对女性教育与识字能力的论争。)对他来说,在现代化的社会里,中国妇女顽固的封建思想在持续使中国这个国家衰弱穷困。
1703166283
1703166284
1703166285
1703166286
1703166288
中国妇女史读本 结论
1703166289
1703166290
过去的历史编纂学倾向于关注国民党对政治活动的控制以及对新闻媒体的审查,因而经常谴责南京十年是一个独裁的时期。事实上任何政治评论不受审查的希望,或者任何独立“公众”的表象都受到了压制。(注:例如,Wakeman,Policing Shanghai。)南京十年时期的学者们和媒体的评论员也指出,民国新闻报纸的炒作本质抑制了一种批判性的公众舆论发展的可能性。例如,像林语堂这样的知识分子认为中国缺乏批判性的公众舆论,并把其归结于媒体过于商业化及其炒作的本质。在1936年,林语堂援引《申报》为例,视其为恶劣之典型,他甚为惋惜,说道新闻报纸以市场为导向的本质导致了商业广告的压倒性存在,并且导致了像地方丑闻和自杀这样的轰动性新闻事件占到了主导地位。(注:Lin Yutang,A History of the Press and Public Opinion in China,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68,Chap.XI.)
1703166291
1703166292
尽管国民党的审查制度确实十分苛刻,尽管大众媒体远比以前更为商业化,更加炒作,但是我认为,恰恰是媒体这些的特点,一方面控制了资本主义的商业媒体,另一方面,为情感炒作之政治化创造了独特的社会环境。在有着系统的国家审查制度的年代里,商业主义、炒作以及感情主义恰恰并不代表林语堂和其他人所担心的人们对政治的冷漠,而是为一个批判性的公众群体的崛起构建了重要的社会环境。作为一种媒体炒作,施剑翘的英勇侠义传奇故事逃离了国家审查制度的监控,对国民党统治进行了含蓄的批评,并且使情绪性的都市观众政治化。这种新兴的公众舆论有着道德和政治的权威,其为施剑翘在法律案件中得到司法宽容和国民党官方的特赦营造了氛围。最后,亦可超越此案来思考公众同情的内涵,尽管其超过了本文研究的范围。但是可以得出这样的观点,即,公众同情在民国时代像施剑翘案这样的案件中是十分明显的,其成为了“革命大众情绪”观念的重要前提。“革命大众情绪”是一种道德力量,这种道德力量能够产生革命英雄主义的“日常”不平凡行为,并且得以宽宥;同时证明在1949年之后的政治上,产生了悲剧性的影响。
1703166293
1703166294
【原文出处】 “The Making of a Public:Emotions and Media Sensation in 1930s China,”Twentieth Century China 29.2(April 2004),pp.39-61.
1703166295
1703166296
【延伸阅读】
1703166297
1703166298
Jurgen Habermas,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Cambridge:The MIT Press,1989.
1703166299
1703166300
Lee,Haiyan,Revolution of the Heart:A Genealogy of Love in China,1900-1950,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1703166301
1703166302
Sarah Maza,Private Lives and Public Affairs:The Causes Célèbres of Pre-Revolutionary France,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
1703166303
1703166304
Vanessa Schwartz,Spectacular Realities:Early Mass Culture in Fin-de-Siècle Paris,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9.
1703166305
1703166306
Joan Scott,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Histor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8.
1703166307
1703166308
1703166309
1703166310
1703166311
1703166312
中国妇女史读本
1703166313
1703166314
[
上一页 ]
[ :1.7031662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