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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致贫原因与贫困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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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学者在探讨城市贫困问题时,多注重从宏观经济层面来考虑。关信平的研究表明:在现阶段,我国城市中“转型时期的贫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经济体制的转化;二是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化;三是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转型。过去的研究一般认为我国福利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在于其制度转型的滞后,因而未能及时地提供一套新的制度性框架,以防止那些在经济制度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失业下岗和其他特殊困难者陷入贫困。但通过对经济全球化对城市贫困影响的分析,发现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国际自由贸易对国内传统产业的影响是城市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在政府关注提高国家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背景下,劳动成本的考虑是约束政府社会福利开支提高的最主要因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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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贫困的原因时,学者们日益关注贫困者自身对致贫原因的看法。塞克(Daniel T.L.Shek)将香港贫困家庭的父母与孩子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他们对贫困产生的看法。其分析表明,个人问题、剥削、缺乏机会、运气不好经常被贫困者认为是致贫的原因。他认为,贫困的人怎样解释贫困的原因是很重要的。与此同时,贫困者对“贫困”的看法同样也是重要的,因为他们对贫困的看法会影响到他们走出贫困圈子的动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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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群体的再就业问题是学者们颇为感兴趣的领域。赵延东在分析下岗职工再就业求职过程的基础上,探讨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作用及其变化趋势。[19]李培林、张翼则探讨失业下岗职工走出失业困境的途径。他们发现下岗职工以往的人力资本积累对提高其收入水平和促进社会态度的理性化不再发挥作用,这是因为随着市场的知识需求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下岗职工人力资本积累过程发生了断裂。因此,他们主张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加强对下岗职工转业转岗的培训,以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选择能力,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的阴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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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贫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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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反贫困社会政策的核心。有学者对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反思认为:目前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问题是制度设计的问题,并指出应当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再就业的联动机制,对无劳动能力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体进行严格的区分,实施不同的政策,对后者应采取“胡萝卜加大棒”政策,努力促进他们再就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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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援从“社会政策全球化”命题研究中国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结构性失调,即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调。在中国的社会政策中,社会安全网是缺失的。[22]昂贵的社会保险无法为全社会在经济转型时期提供社会安全网。她主张建立社会福利院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措施,并指出国有福利院已从依赖政策投入逐渐转变为依靠更多元化的资源。社会上已出现依靠政府、企业、当地社区以及家庭或个人的混合资源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社会办”福利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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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正在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城市贫困,还有学者从社区发展角度提出一种新的城市反贫困视角,认为社区发展在解决城市贫困问题上能够起到精神整合、资源传递和动力机制的功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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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团、葛道顺重新审视了“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该理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但不是问题的全部。核心市场并不是导致贫困与边缘化的祸首,边缘市场与边缘化之所以在经济转型时期成为显性问题,与转型时期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的不稳定有关。他们主张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业,为失业下岗等边缘群体提供社会的网络平台,帮助边缘群体在共同劳动和活动中实现增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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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性贫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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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女性贫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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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城市贫困的研究中,性别主题是国外学者关注的话题之一。学者们的相关研究认为城市化历程本身就受到性别角色与关系的影响。男性与女性在获取收入、资源与服务的途径方面有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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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迪娄恩(Wapula Raditloaneng)与姆连伽(Derek Mulenga)认为把贫困视为一种经济现象的做法是有缺陷的。实际上,贫困也有非经济的一面:包括不充分的教育与文盲、不良的健康状态,市民参与的缺乏。贫困城市妇女现金收入的缺乏使他们无法为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他们提出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进行研究时,应该看到其性别基础与教育方面的问题。[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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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腾(E.Wratten)认为城市贫困有性别倾向性,女性更容易遭受到贫困的冲击,社会上的性别偏见影响了女性获取成功的能力与脱离贫困的可能性。总而言之,女性的权利经常被忽略,女性在雇佣机会、获取住房与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受到性别歧视,因而她们更容易成为城市贫困的受害者。[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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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在对贫困老年妇女的研究中指出对贫困的主观体验与对贫困的客观定义有着很大的不一致。妇女们从根本上并不把贫困视为一个财政问题,而是经常被移换到情感、亲属或精神缺乏上面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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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者们尝试在地方背景中去深入探讨贫困的内涵,了解结构力量与不平等在产生这些背景中所起的作用。阿代尔(Vivyan.C.Adair)继承并发展福柯(M.Fucault)的理论,主张将“当代贫困作为以贫困妇女与儿童躯体为对象的道德病理学时,还要注意到这些不仅仅是规训的隐喻与标志。贫困妇女与儿童是被标记、被毁伤、被迫在将受害者烙上声名狼藉的标签的公共展览中负担与传输符号。在研究贫困时,应该将权力体系、贫困的物质状况与对贫困的躯体体验结合起来。权力体系通过复制社会与躯体标志来生产并展示贫困。福柯的理论——躯体是有标记的,通过话语作为历史特定权力关系的产物——对女性主义者是有帮助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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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贫困现象中女性的弱势地位,许多人类学者也日益从女性主义角度去反思贫困问题,提出相应的贫困解决措施。学者的研究显示:在美国,随着收入不平等在持续增长,后工业时代的阶层结构之间的性别、种族与人种分界线更为明显化。在这一时期,“贫困的新民族志”兴起,重点探讨贫困与阶层之间关系:福利改革、从福利到工作的转变,家庭生存策略与低工资劳力市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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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Dana-Ain Davis)认为应该在社会变革这一社会情境中讨论“不公平”的主题,在为社会公平服务时,人类学者需要在社会变革中研究贫困问题以及给女性“增权”的问题。同时,在对贫困的研究中,对过程的研究与对结果的研究同样重要,进而提出在女性主义研究理论基础上应该重视对社会变革的研究。[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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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安吉(Suzanne.M.Bianchi)指出,20世纪70年代,女性贫困处于增长趋势,到了80年代前期,工作年龄妇女遭遇贫困风险的趋势有所下降。导致这种趋势的因素:第一,妇女的雇用率增加而性别工资差距的下降提高了妇女的生活水平高于贫困线的可能性。第二,80年代早期,专为男性而设的制造业职业的下降,增加了教育水平较低的男性坠入贫困境地的可能性;以上两个因素的结合阻碍了贫困的女性化趋势在工作年龄人口的发展。第三,非婚群体的增加,提高了单亲父母的比例,这一趋势把贫困浓缩于母亲—孩子家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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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在研究贫困问题时,经常用女性化(Feminization)、边缘化(Marginalization)、底层阶层(underclass)、亚文化(subculture)这几个概念来分析贫困问题。[33]奥贝达(Randy Albelda)在检验贫困测量问题以及美国男女之间的贫困率时,指出女性的贫困率比男性要高,单亲母亲的贫困率更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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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卡姆比(Karen Seccombe)关注经济贫困者的个人体验,探讨福利改革对贫困者的实际影响。他考察妇女从福利中得到了什么,她们又是怎样保持在福利体系中的。他的研究主要运用了贫困的文化理论——把贫困与一系列相关的非主流价值与社会组织、对于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不公平待遇与制度歧视的社会结构解释联系起来理解。[35]储恩(Dorothy E.Chunn)与伽维干(Shelley A.M.Gavigan)等解构福利制度,指出贫困的犯罪化在不断地增加,探讨了规范、控制以及两者之间关系。她们从女性主义角度去反思道德规范,批评所谓的道德规范观点,对福利与福利制度进行概念化,揭示了“福利欺骗”的实质,即对妇女权益的漠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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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女性贫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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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贫困研究的历史,女性贫困论题的导入与西方女性主义话语系统强有力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是持续中国百年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伴生现象,由于其所依附的“进步”、“现代化”、“发展”、“赋权”这样一些理念的普适性,女性主义的研究思维(以现代化理论为代表)悄无声息地在应用领域和全世界的众多发展规划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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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玲对女性贫困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研究。她认为从社会性别的角度看,就一般而言,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中,女性较之男性更为贫困,并更处于贫困化中。仅仅强调贫困的地区性差异,仅仅注重区域性的扶贫,无疑将女性的贫困和贫困化隐匿了,两性间的贫富差距在“暗箱操作”中进一步扩大;研究指出农村妇女的地权无保障更易使妇女陷入贫困。在以家庭为细胞的社会中,首先,社会资源的配置往往是以家庭/户而不是个人/个体为单位;其次,从“户平等”的逻辑出发,家庭根据家庭整体而不是家庭成员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制定家庭策略,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定位家庭成员的价值,确立家庭成员的作用。“户平等”的表象之下难免蕴含着家庭内部包括性别、年龄、代际等在内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平等,而这一不平等建构是以家庭利益为原则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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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强调在对乡村性别问题的经验研究中需要从个人、农户和村社的层面,观察妇女与男子相比所实际享有的财产权,考察他们对农户生产和社区政治活动的参与,对家庭内部资源配置决策的参与,对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参与,以及对技术培训和推广活动的参与。[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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