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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滴血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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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人还有一种说法:处女之血滴入水中会凝而不散,有过性行为的女子之血则会溶于水中。在清人采蘅子的《虫鸣漫录》中就有这方面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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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女偶与邻少聚语,族伯遇之。数日后过伯家,伯忆前事,训以男女有别,应自避嫌。女闻而默然。次日,偕伯母晨妆对镜,故插酒疵令破,滴血水中,凝如珠,佯诧曰:“血入水不散何也?”伯母曰:“汝女身,应如是。”女颔之,盖以释前疑耳。(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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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内容来看,处女之血入水不散应是在当时颇为流行的观念,至于是否有道理,则需用科学的手段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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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吹”桶内之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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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小说《喻世明言》中,也讲到有一种验处女的方法:在干燥的桶内铺一层灰,让女子脱掉裤子坐于桶上,想办法让女子打喷嚏,若打喷嚏时桶内的灰被从下身出来的气吹动,便非处女;若灰不动,便是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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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道:“原来如此。你同个男子合伙营生,男女相处许多年,一定配为夫妇了。自古明人不做暗事,何不带顶髻儿,还好看相。恁般乔打扮回来,不雌不雄,好不羞耻人!”张胜道:“不欺姐姐,奴家至今还是童身,岂敢行苟且之事,玷辱门风。”道聪不信,引入密室验之。你说怎么验法?用细细干灰,铺放余桶之内。却教女子解了下衣,坐于桶上。用绵纸条栖入鼻中,要他打喷嚏。若是破身的,上气泄下气亦泄,干灰必然吹动。若是童身,其灰如旧。朝廷选妃,都用此法。道聪生长京师,岂有不知。当时试那妹子,果是未破的童身。(冯梦龙:《喻世明言》,第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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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验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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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小说《八段锦》中,甚至讲到了一种查验死去而且已朽烂的女性遗体生前是否是处女的方法:看枕骨,若枕骨纯白,必为处女,否则便非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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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莫生虽说得明白回去,那女子却没意思,一索子吊死了。地方便把莫生逮送到官,道是因奸致死。莫生无处申说,屈打成招,断成绞罪,整整坐了三四年牢。一日遇着个恤刑的来,看了招稿,出一面牌,亲要检尸。众人大都笑道:“死了三四年奸情事,从何处检得出来。”那恤刑临期,又出一面牌,道:“只检见枕骨。”众人一发笑疑不解。却不知女人不曾与人交媾的,其骨纯白;有夫的,骨上有一点黑;若是娼妓,则其骨纯黑如墨。那恤刑当日检骨,其骨纯白无黑,知是枉断了。(《八段锦》,第七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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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方法,民间还流传不少关于鉴别女子是否是处女的方法,如看眉毛,若女子的眉毛紧贴眉骨而长,便是处女;若眉毛竖立而长,便非处女。看走路,若女子走路时大腿紧贴,便是处女;若大腿间有明显缝隙,便非处女。当然,诸如此类的方法,均属“偏方”,不仅判断时很难掌握,其有效性亦颇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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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达临的《世界古代性文化》中,也介绍了不少外国人用来检验处女的方法,我们不妨一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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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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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这圆板两面都有图画:一面的外圈画着锁状,表示妻为丈夫所锁的意思;两个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肉欲,下面的蛇象征诱惑者,最下方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操。另一面画的花象征爱,下面的两根棒则象征对于忘爱负义者的惩罚。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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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部分齐格纳人,新郎于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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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验贞方法,是“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让她手里拿着大麦面等物品做成的“素餐”起誓;以后,再命她喝下“致诅咒的苦水”,这是一种加进了祭司所在“帐幕的地上”的尘土的“圣水”。《旧约·民数记》第五章说:“她若受污,喝了这苦水,肚腹要发胀,大腿要消瘦。”这是利用人们的迷信与愚昧无知,进行心理上的恫吓。(刘达临:《世界古代性文化》,第203~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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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方法均是通过某种手段给新婚妻子以心理压力,希望她在这些压力面前说出真话,告诉人们自己是否是处女。因此,其方法在路径上与中国古人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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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女性婚前性行为的现代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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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新婚妻子必须是处女,若非处女,则或被丈夫休掉,或婚前男女两家协商,由女方给男方以某种补偿。当然,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当某女子貌美如花时,即使知道她并非处女,一些好色的男子也会毫不犹豫地娶她为妻。在清代小说《姑妄言》中,魏卯儿听说边家女儿并非处女,但有十分姿色,便决定娶她,而“不论这些甚么真女儿假女儿”。(见《姑妄言》,第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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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代,不论“真女儿假女儿”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蔚成风气。如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份对大学生的调查中,有57%的大学生认为,若发现对方婚前有性行为,不会影响未来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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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大学生的贞操观念的调查,是通过设置“如果发现未婚配偶过去曾和他人发生过性交关系,你的态度如何”来进行的,从他们的自我报告看来,对此持开明态度的还是大多数。在全部调查对象中,主张“立即断交”的占17.0%,主张“勉强结婚,留有创伤”的占14.0%,认为“不影响将来关系的”占57.0%,未答或不详占11.5%。(刘达临:《中国历代房内考》,第9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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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对方婚前是否有性行为,也就是对婚前性行为持开放或赞成的态度。在现代社会,持这种态度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多。据《性学总览》,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社会约有一半的女性有婚前性行为,到了20世纪60年代,该数字上升到了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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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赛发现,1900年至1910年出生的女性,有一半人在结婚时已不是处女……到了60年代末,这一比例从约50%上升到了70%~75%。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60年代末这50年里,主要的变化还不是未婚先孕的妇女的比例增加,而是妇女和男子对婚前性关系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在这半个世纪中……进行性交的对象增加了,要性交就应该结婚的要求减少了。(莫尼等:《性学总览》,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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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对婚前性行为的开放态度并不说明人们对女子是否是处女已彻底不在乎。平心而论,在很多男子的内心深处,仍然希望自己的恋人或新婚妻子是处女,只是因为处女实在难觅,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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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论如何,处女都是贞洁、干净、安全的一种象征,虽然我们对于贞洁的态度可以更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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