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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妓女为了吸引男子,还会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如《点石斋画报》中载,在清代的北京城有一家妓院,妓女的床头有一种用瓶子装的药,服了这种药,就会使男子的下体产生异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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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资郎入都谋选,暇与二三知己访艳于枇杷门巷,妓以阿芙蓉膏饷客。一灯对榻,吐纳烟雾,消渴之余,饥正甚。忽于枕畔搜得糖果一瓶,揭其盖,入两指探取。妓见而夺去。某曰:“此区区者而不予畀,何鄙吝乃尔。”遂舐其指上之余沥以解嘲,清芬一缕,沁入丹田,玉液琼浆鲜此甘美。既而同伴将归,某觉有物碍其胯,欲植立而不能焉。妓笑以冷茶进曰:“馋猫儿合受此罚。”略啜即愈。归述其事于馆人,馆人咋舌曰:“此何物可误食耶?昔吾子惑于此妓,致成痨瘵,致令不得生育。诸君前程远大,毋为此狭邪游也。”(《点石斋画报·悔偷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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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降服嫖客的手段当然还有很多,以上只是略举几例。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中记述了与中国名妓有过交往的一些外国人的看法,他们称那些名妓手段高明,使人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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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女人手段高明,擅长卖弄风骚,几句话便能引任何男人上钩,以至外国人只要一亲芳泽,便会忘乎所以,被她们的千姿百媚弄得销魂夺魄,及至回到家中,还会说到过京师,如上天堂,指望有朝一日能旧地重游。(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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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妓女的若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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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在妓院的妓女,其命运大致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破身,正式成为妓女;第二个阶段是利用青春年华接客挣钱;第三个阶段是设计退路,以免自己人老珠黄时生计无着、孤独无依。与妓女的这一命运历程相联系,妓院中也设定了种种游戏规则,我们择出其中的几个,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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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梳栊李桂姐图.选自明万历年间刊本《金瓶梅词话》,描绘西门庆在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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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李桂姐破身前与众人饮酒庆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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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梳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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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梳栊,即妓女第一次接客伴宿,因为妓女第一次接客后就得梳髻,故称。如《古今杂剧》中说:“这周生说的是甚话,你才到俺家,不曾吃得两遭酒儿,怎地便要梳栊我女儿!”对于一个妓女来说,梳栊是她的第一次接客,也是她最值钱的一次接客。因为不少有钱人有一种癖好,喜与处女性交,为此他们不惜出大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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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小说《醒世恒言》中,说到有一个名叫王美的妓女,长得貌美如花,因此,很早就有嫖客与鸨母来谈梳栊的价钱。书中说,关于梳弄,有个规矩,十三岁太早,称为试花;十四岁正当其时,称为开花;十五岁则嫌过时,称为摘花。王美因年到十五岁还未梳栊,故被人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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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王美有了个盛名,十四岁上,就有人来讲梳弄。一来王美不肯,二来王九妈把女儿做金子看成,见他心中不允,分明奉了一道圣旨,并不敢违拗。又过了一年,王美年方十五。原来门户中梳弄,也有个规矩。十三岁太早,谓之试花。皆因鸨儿爱财,不顾痛苦。那子弟也只博个虚名,不得十分畅快取乐。十四岁谓之开花。此时天癸已至,男施女受,也算当时了。到十五谓之摘花。在平常人家,还算年小,惟有门户人家,以为过时。王美此时未曾梳弄,西湖上子弟又编出一只《挂枝儿》来:“王美儿,似木瓜,空好看,十五岁,还不曾与人汤一汤。有名无实成何干,便不是石女,也是二行子的娘。若还有个好好的,羞羞也,如何熬得这些时痒!”(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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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妓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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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男子逛妓院是极正常之事,正如高罗佩所说:“与妓女交往被看作是单身男子和已婚男子都有权进行的户外娱乐。”(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第68页)男子在与妓女的交往中,有时也会互相产生感情,于是,富有的男人便会把妓女从妓院中买走,成为自己的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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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的人可以到青楼宴饮,让姑娘们为他们跳舞唱歌,随后在那里过夜。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前,有教养的男人仅为泄欲而涉足妓院是罕见的,即此可见中国人之情趣。当时有一首名诗是描写倡女的悲哀。讲一个倡女被一位有钱的浪荡子弟纳为姬妾旋又被抛弃。这首诗之所以令人感兴趣,还因为它证明了,汉代有财力蓄养姬妾的中等阶层的男人常常从妓院买妾。这种习俗后来一直相沿不改。(同上,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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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罗佩的观点是有事实依据的。据郭松义在《伦理与生活》一书中称,在明清时期,一些经常光顾妓院的富家豪商,愿意把颇具才色的娼妓买断,充作自己的小妾,如钱谦益纳柳如是、侯朝宗纳李香君,就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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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伶娼妓也都属于贱籍,按照前面提到的法规,良贱是不能通婚的,有犯,民人杖九十,各离异改正,官吏或官员子孙杖六十,并离异。但买妾可不在此限。所以一些经常留恋于勾栏戏院的富家豪商,便把稍具才色的烟花卖唱女子买断,脱籍充作小妾。明清之际,江南名妓麇集,成为文人学子们放荡追逐的场所,有的一见倾心,互结永好。著名的像钱谦益纳柳如是,侯朝宗纳李香君,龚鼎孳纳顾湄等,更成了长期流传的佳话。以后,时代变迁,类似明清之际名士配名妓的故事已不多见,但买妓作妾的记载,仍不绝如缕。像乾隆时,超勇公海兰察纳女伶阿芸为侧室,“宠专房”;宗室学士宝廷典试福建,在返京途中以千金买船妓“桐严妹”为妾,都曾引起不大不小的反响。有一个叫孙艾的豪客,于金陵遍访教坊妓女,选中意者共七人,每人花银千两,共费7000两,买归以充媵妾。(郭松义:《伦理与生活》,第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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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纳妓为妾也并非毫无障碍。在一些有较高社会地位或家训较严的家庭,还是会禁止其家庭中的男子把妓女买进家门,认为这样做会影响其家族的声誉,如《性心理学》中就说:“社会地位较高而道德标准较严的人家往往把不娶妓作妾的禁条,列入祖训,载在家谱,如有故违,身后不准入祠堂。”(见霭理士:《性心理学》,第4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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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妓女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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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从良,指妓女嫁人。因古代妓女属于乐籍,妓女嫁人需要先脱离乐籍,故称。而所谓乐籍,是指乐户的名籍,因为古代的官妓属于乐部(官署名),所以称乐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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