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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18 造物赋形之初,也怕男女交媾之际,误入此中,所以不生在前而生在后,即于分门别户之中,已示云泥宵壤之隔;奈何盘山过岭,特地寻到那幽僻之处,去掏摸起来?或者年长鳏夫,家贫不能婚娶,借此以泄欲火;或者年幼姣童,家贫不能糊口,借此以觅衣食,也还情有可原。如今世上,偏是有妻有妾的男子,酷好此道;偏是丰衣足食的子弟,喜做此道,所以更不可解。此风各处俱尚,尤莫盛于闽中,由建宁、邵武而上,一府甚似一府,一县甚似一县。(李渔:《无声戏》,第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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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20 在清代小说《野叟曝言》中,作者甚至以《周易》中的阴阳之理为依据,来证明同性恋的不合情理。作者说,男女性交,其气可在彼此的身体上互相贯通、融合;同性相交,则其气窒于肛门,无法达于胸腹,故其气不能贯通,其行不合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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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22 素臣道:“戴兄所论阴阳之理,已思过半矣,而男女之能通气、两男之不能通气,还另有缘故。熊姊不嫌猥亵,待弟细细说来。男女构精,则阳气直达于牝,由牝而前达于腹,于心、于肺、于舌,后达于肾命、脊背,以至于脑、鼻;阴气直达于卵,由卵而前达于心、腹、肺、舌,后达于肾命、脊背、脑、舌、鼻,由鼻、脑、舌、肺,而灌溉四肢、百骸,无处不到,始为交通,始为致一。若男与男构,则虽如闽中之契哥契弟终身不二,而契哥之阳气不过入契弟之粪门而已,粪门虽与大肠相通,而大肠之下窍,谓之幽门,非大便不开。若使阳气能通入大肠,则大肠之粪亦必直推而下矣,有是理乎?大肠中臭秽粗浊之气,盘屈而下,阳气即入大肠,亦不能上达大肠之上,更接受胃海中饮食未化之物,层叠推下,阳气更无从上达。若肠气可由大肠入胃,则大肠臭秽之气亦必时时冲入胃中,直达于口矣,有是理乎?惟大肠专司输泄,气不上行,大肠下窍又有幽门关锁,故契哥之阳气止在粪门中停留时刻,仍随阳精泻出,万万不能上达于胃海,通于喉舌,而传布于周身也。至契弟粪门,既有幽门关锁于上,即或稍通,而大肠中纯是重浊臭秽下降之气,又何来清扬之气,足以由粪门而上达于契哥人道之中,而成为一气乎?气既不能交通,而血又何能凝合乎?”时雍连连点首道:“此真千古创论,人身至理。弟虽积之终身,亦不能解,岂惟胜读十年书乎?但大肠专司输泄,故阳气不能上达,小肠亦专司输泄,阳气又何以上达?岂大肠所输泄者重浊之物,能阻隔阳气;小肠所输泄者轻清之物,不至阻隔阳气乎?”素臣道:“此理固然,但小肠若能达气,即大肠亦有万一可达之气矣,弟所谓达气者,乃达于小腹、肾命,非达于小肠也。男女阴阳二道,各有两窍,一名精窍,一名溺窍,溺窍达于小肠,专输小便;精窍通于小腹、肾命,直透心、肺、脊、脑。溺窍惟小便时始开,犹之幽门必大便时始开也,若溺窍常开,必遗尿不禁矣,有是理乎?精窍则交媾时即开,形动兴发,男女阴阳之气互相注射,俱由腹达心肺,由肾命达脊、脑,不由溺窍,何虑小肠之输泄乎?”时雍称奇赞妙,众人亦俱厌心足意。(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七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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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24 当然,在明清笔记小说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同性恋者为自己的行为据理力争的声音。如在明代小说《弁而钗》中,翰林风翔与赵生行同性性行为后,赵生羞愧莫名,翰林则努力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今日之事,论理自是不该,论情则男可女,女亦可男。可以由生而之死,亦可以自死而之生。局于女男生死之说者,皆非情之至也!我尝道:海可枯,石可烂,惟情不可埋灭。”(《弁而钗·情贞纪》,第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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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26 在明代的《新刻洒洒篇》中,则认为同性恋的趣味,只有妙人才能理解,凡夫俗子根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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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28 龙阳君之趣,惟妙人得之,非俗人可与喙也。昔汉文帝宠邓通,赐之铜山;汉成帝(当为汉哀帝)嬖董贤,割断亵袖。彼二君者,三千美人八百娇姝,犹然钟爱此辈,真知趣之君也。足下不入此窠臼,宁知妙趣?宜夫海上人逐臭者反恶香兰也。(啸竹主人:《新刻洒洒篇·卷之二·情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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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30 当然,以上声音,在对同性恋普遍持否弃态度的中国古代,是十分微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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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32 不过,虽然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持反对的态度,但基本上只是把它作为一个个人道德修养的问题,而很少把它看作一种罪行。在历史上,宋、明、清时期都有关于禁止同性恋的法律条文,但不仅处罚很轻,而且事实上也很少真正执行。如宋代规定做男娼的人要“杖一百”(见周密:《癸辛杂识·禁男娼》),明代规定“将肾茎放入人粪门内淫戏,比依秽物灌入人口律,杖一百”(见《大明律例附解·附录》),清代规定“和同鸡奸者,照军民相奸例,枷号一个月,杖一百”(见《大清律例》),这些惩罚规定,与欧洲中世纪动辄把同性恋者处以死刑相比,无疑是很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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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34 中国古代性学报告(增补版) [:1703170697]
1703178535 (2)西方历史上对待同性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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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37 在西方历史上,对待同性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同性恋者表示尊敬,如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等都是同性恋者,都受到人们的尊重。对此,霭理士在《性心理学》中有这样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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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39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里,同性恋也是一个很彰明较著的现象,有时候它在风俗里并且很有地位,而同性恋的人往往得到别人的尊敬。在西洋近代文明所由建立的几个古代文明里,情形也复如此。亚述人中间是有这个现象的,而埃及人,在差不多四千年以前,也把男色式鸡奸的行为看作相当神圣,而认为霍禄士(Horus)和塞特(Set)两尊神道便有过这种行为。同性恋不但和宗教发生关系,并且和武德也有牵连,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Dorians)、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Seythians)以及后来北欧洲的诺曼人,都曾经从这些立场对同性恋特别下过一些培植的功夫。最后,在古希腊人中间,同性恋的受人尊崇,就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认为它不但和武德有关,同时和理智的、审美的、甚至于道德的种种品性也有联系,并且,更有不少的人认为它比正常的异性恋还要来得尊贵。(霭理士:《性心理学》,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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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41 第二个阶段是在基督教传入欧洲以后,对同性恋者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因为《圣经》中明确规定:“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圣经·利未记·第二十章》)既然《圣经》中称要把同性恋者“治死”,所以教会对同性恋者实施严厉的处罚,包括阉割、判苦刑、烧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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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43 关于教会对同性恋者实施惩罚的具体措施,刘达临在《世界古代性文化》中有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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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45 到了公元6世纪,情况有所变化。当时的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独身与修道制开始得较早,惩罚同性恋也早。538年,皇帝查士丁尼在把罗马法和教会法综合的基础上颁布法律,说同性恋“引起饥荒、地震和瘟疫”,对个人则“丧失灵魂”,因此,为防止国家和城市的毁灭,必须严禁,惩罚的手段之一是公开示众后加以阉割。到了541年至544年,拜占庭发生大鼠疫,人们都归罪于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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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47 当时,对不同的同性恋行为有不同的惩罚方式,根据当事人的年龄、职业、主动或被动、初犯或惯犯等情况不同来量刑。例如,中世纪初期忏悔室内的《牧师手册》对同性恋者的处罚有以下的规定:20岁以下的男子“单纯接吻”者禁食六天;“放肆接吻”者禁食10天;20岁以上的男子“互相手淫”者判20天或40天苦刑,再犯者判100天苦刑,惯犯者判隔离和一年苦刑;将阴茎置于对方大腿间摩擦者,如是初犯,判100天苦刑,再犯者判一年苦刑;口交判四年苦刑,惯犯判七年苦刑;肛交判七年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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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49 在教会内部,也是大张旗鼓地惩罚同性恋。公元567年,基督教会在第二次图尔宗教大会上宣布,禁止两个男修士同睡一张床,以后又禁止两个修女同睡一张床。693年,在西班牙托莱多的宗教大会上又宣布,任何一级教士若有同性恋,将受到从降职、降级到终生放逐、到死后下地狱的惩罚。100年后,西班牙国王又加上一条:处以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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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51 这种迫害同性恋的做法在欧洲中世纪的中后期更趋严重,只是到近一二百年才有所好转。法国在放弃火烧女巫的陋俗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改为火烧同性恋者。(刘达临:《世界古代性文化》,第535~5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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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53 第三个阶段始于20世纪中期,渐渐地不再把同性恋看作一种罪行,而是视为病态的表现,从而想出各种办法来治疗同性恋者,努力使他们变成异性恋者。对此,《我们的性》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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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55 在20世纪中叶,对同性恋的社会态度有了一个转变。认为同性恋者是罪人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他们是“病态”的想法所代替(Estabag,1990年)。医学和心理学工作者使用了很多激烈的治疗方法来努力治愈同性恋这种“疾病”。在19世纪诸如切除生殖器这样的外科手术得到开展。后来到1951年,脑白质切除术(分离大脑前叶的神经纤维的脑外科手术)作为对同性恋的一种“治疗方法”开展起来。心理治疗、药物、激素、催眠、电击疗法和厌恶疗法(在同性恋刺激的同时给予使人呕吐的药物或电击)也都曾被应用过。(克鲁克斯等:《我们的性》,第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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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57 中国古代性学报告(增补版) [:1703170698]
1703178558 (3)对待同性恋的现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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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6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承认同性恋是一种自然而正常的状态。此正如《我们的性》一书中所说:“如今,通过几十年的研究,推翻了同性恋是‘病态’的观念。”(同上)《海蒂性学报告》中则明确指出,把同性恋视为违背自然的错误行为,是一种很狭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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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62 同性恋或想跟同性发生亲密的肉体关系者,都可视为人生“自然而正常的”体验之一。“不正常”的问题,只出现在社会将性爱局限在生殖功能之上,并且将生殖功能视为唯一正常而健康的性爱模式。就如同探讨异性恋的成因为何,迄今一样并无具体的结论。因此,将所有不具生殖功能的性交视为“违背自然的错误”,是一种很狭隘的观点。(海蒂:《海蒂性学报告——女人篇》,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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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64 一些学者甚至从动物界盛行同性恋的事实来证明人类的同性恋行为是正常的。如美国社会生物学家E.O.威尔逊认为:从昆虫到哺乳类,同性恋都是常见的,因此,同性恋在生物学上完全可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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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8566 完全可能,同性恋在生物学上是正常的,是作为古代人类社会组织的要素进化而来的。从昆虫到哺乳类,同性恋都是常见的。在罗猴、猕猴、狒狒和黑猩猩等大多数高智力灵长类中,同性恋作为异性恋的对等物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这些动物的同性恋行为证明大脑中潜存着性的二元化机制,雄性完全可用雌性姿势接受雄性交配行为,雌性也常常能接受雌性交配行为。(E.O.威尔逊:《论人的天性》,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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