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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83 永是村里最时髦的女人,32岁,她正在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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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85 快离了。俺的东西俺带走。他的东西俺一分不要。没孩子,正好,没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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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87 爱是想过离婚却没有离的女人,她回忆往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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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89 想过离婚。怀第一个孩子时,我回娘家去,他去接我。回来时他骑自行车驮着我,在土路上骑得飞快,颠得我肚子疼。我让他骑慢点,他骑得更快了,像惊车的牛一样。路上有浇地的水垄沟,他停不下了,就骑过去了,车子一颠,正好把我颠到水垄沟里。坐在水里,水冰凉。我招呼他停下,他连头都不回。从水垄沟里站起来,气得我哭。到家就要跟他离婚。俺娘家人们劝我,都有孩子了,离嘛(什么)婚啊,凑合着过吧。后来小子生下来,脑门上一块头皮不长毛(头发),到医院里去看,医生说在胎里的时候,摔着过,碰伤了胎儿的脑袋。现在孩子十几岁了,脑门上一块锃亮。我看到这块不长毛的头皮,就恨得不行。要是离婚,我就把孩子带走。孩子留给他,他打不死,也得给打出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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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91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对自己会很不利。中国古代的离婚法规是男女双重标准的典型:男人想离婚,“休妻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借口多多,操作程序简单方便。而法律和礼俗都不承认妇女有离婚请求权。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唐律疏议》规定:“妇人从夫,无自去之道。”宋时大才女李清照中年后被骗婚,她起诉到衙门要求“离婚”,但却仅仅因为她的“告夫”行为,即被冠以“告夫”罪名而坐牢两年。在现代社会,女性地位提高的一个标志是:女人可以主动提出离婚。这似乎是社会进步过程中男权与女权博弈的结果——女人虽然不必因为主动提出离婚而坐牢了,但仍要弥补男人的“损失”。男人的“损失”如何弥补呢?农妇美一句话点破其中奥秘,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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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93 女的要提出离婚,什么也不会得到。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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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95 对离婚率的统计资料表明,农村的离婚率远远低于城市。其中原因既有农村婚姻关系当中的经济因素(夫妻作为生产搭档和一个消费单位)比城市夫妻关系要重,而感情因素比城市夫妻关系为轻;也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比如说女性离婚后的居处问题。在城市,大多数家庭在婚后实行新居制,即夫妇脱离双方的家庭,另建新家单独居住。一旦离婚,可以独居。可是在农村,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是在婚后搬去男方的家庭,即使和男方父母分了家,也是在男方的村庄落户的。一旦离婚,女人不但面临离家问题,还要面临离村问题。有时,娘家村里已经没有她的土地,她一离婚将面临无处可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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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97 离婚,不仅是农村女子一生中继结婚之后的最大转折,也是她们一生中最伤心的事,这是因为,一旦离婚,她与丈夫婚后共同创造的一切财富,都无可争议地全部归丈夫所有,她拥有的财产只不过是未及消耗殆尽的她的婚前嫁妆。由于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她的土地承包权还要在前夫的村里保持30年,期满后她才有资格去重新申请一份土地。离开前夫的村子,她没有住处,只好回娘家,而娘家人尤其是嫂子弟媳会对她冷嘲热讽。于是,她本人和她所有的亲友都会想方设法把她再嫁出去,但这时,她的“身价”已然骤降。男人离婚后,无论有无子女,都会很容易地再娶,他的日常生活圈子基本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但离婚后的女子,即“小后婚儿”,再嫁的丈夫多是“半大光棍”(方言,打了多年光棍的成年男人),或者嫁到一个条件远不如前夫家的家庭给一群孩子当继母。此外,再婚意味着她又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村子,从头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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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299 在后村调查中了解到,女人离婚后,不管离婚的缘由是什么,过错在哪一方,也不管该女人家庭出身、性格长相,她的身价高低是按这样的次序排列的:离异未生育者最高,离异孩子归男方者次之。后面依次是离异带一女孩者,离异带一男孩者。地位最低的是离异带多个男孩的女人。在这里,男孩首次成了不受人们欢迎的性别。但并不意味着“重男轻女”观念被打破,相反,它更加证明重男轻女观念之深厚:女人离婚后,即使法院把孩子判给她,即使她又嫁给另一个男人,那个孩子仍然是属于她的前夫的,那个孩子长大后仍然有可能回到生父的村里去“认祖归宗”,生父所属的大家庭会很高兴地接纳这个孩子。再婚的丈夫要为别人家养孩子,这再婚的女人地位怎么能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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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01 由此可见,在离婚问题上,农村的婚后居处和制度设计还带有浓厚的男权社会色彩,不利于保障妇女的离婚自由权利。这也是实行了几千年的中国男权制家庭制度在进入现代化过程后所遇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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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03 [1]沙吉才主编.当代中国妇女地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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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08 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 [:1703180934]
1703184309 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 11.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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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11 家庭暴力是社会生活和两性关系中的一个毒瘤,是男权制家庭关系的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表现。一位女性主义学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类是唯一的一个这样的物种,它的一种性别持续地折磨另一个性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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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13 男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不仅容忍男性暴力,而且鼓励它。这一意识形态认为,男性的掠夺性是“天生的”,是源于基因或荷尔蒙的,因此是不能改变的。男性天生就是要虐待和统治女人的。但是,历史表明,男性并不是一直折磨女性的,两性一度是比较平等的。男权制当初或许是为了克服女性统治而产生的,但是,即使女性曾经统治过男性,她们也从未将这一统治制度化为母权制,从未试图限制男性的性和生育、心灵和工作。在那些女性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的历史时期,她们也从未联合起来反对过男性,对男性施加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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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15 根据全国妇女地位调查,我国的家庭暴力程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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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17 表3-19 家庭暴力:配偶是否打过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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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22 家庭暴力的统计结果使我感到社会研究的魅力。在1994年,我在北京婚姻质量调查中得到过与上表全国妇女地位调查结果十分接近的发现:有21%的妻子挨过丈夫的打。但是当时的领导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据说还在新闻媒体的“打招呼”会上说:中国家庭暴力程度不可能如此之高,美国才25%,我们能有21%,岂不是要赶上美国了?我想知道:第一,中国的家庭暴力状况为什么不可能接近美国?第二,如果有人认为家庭暴力的这种程度是不可能的,那么他认为什么程度才是可能的?我们需要的是用数据来说话,而不是猜测,尽管猜测的动机也许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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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24 从统计结果看,男性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发生率在城镇占到21%,在农村占到31%。农村比城市高出整整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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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26 男性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是有历史根源的。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中,“如若夫妻相犯,法律偏重夫方。实行同罪异罚的原则:妻殴夫较常人加重,夫殴妻较常人为轻。且妻殴夫但殴即成犯罪,不问是否有伤;夫殴妻则无伤不成立殴罪,明清时非折伤不论,并须妻亲告。当妻犯奸,詈夫之直系尊亲属时,元明清法律还赋予夫嫁卖或杀死妻子之权,即在法律上夫对妻之生命有予夺的权力。这不能不说是夫权扩张的一个极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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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28 在后村,家庭暴力是很常见的现象,赤裸裸的暴力揭示了妇女家庭地位的低下。除了男人对女人的暴力,还有女人对男人的暴力,以及对孩子的暴力。当然,多数家庭拥有完全不存在家庭暴力的和谐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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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30 祥觉得丈夫对自己还不如对狗好,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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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4332 有过暴力。就是他有外遇想离婚时,我不跟他离。他不断地勾搭别人大姑娘小媳妇的。我也不能跟他离啊,要是离了婚,孩子跟着后娘得吃多少(委)屈!再加上我连生三个丫头,他连孩子和我一起打。那时候家里喂了一条母狗,下过几窝小狗。他对大狗、小狗,比对俺娘儿几个强多了。在他眼中,俺们就不如他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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