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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女性在行政管理人员中所占的比例属于比较低的,我们国家在这个指标上的比例不仅低于许多发达国家,还低于一些欠发达国家和伊斯兰国家。当然,我们并不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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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7 女性在行政管理职业所占比例(每100名男性之女性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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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在同级干部当中的比例呈级别越高的职位女性所占比例越低的模式,如表4-8所示。遗憾的是,这个模式到了最低一层却并不适用:在村一级,女干部的比例并不更大,而是更小,这种情况是农村男性权力仍然盛行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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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8 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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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爱岚认为,“男性中心主义的组织形式在每个村都是国家之地方一级的组成部分,它们是通过按男性中心主义思路构筑的社区中生活与工作的日常关系来运作的。……妇女承担了维持家庭、再生产人类社区(特别是但不仅仅就是儿童的早期养育)以及照料病人与老年人的大部分无酬劳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然而,就获得管理资源而言,妇女在她们的社区中并不拥有类似于男性的权利,她们也没有占据当地的政治领导职位。”“乡村企业处于地方政府控制之下以及男性几乎完全主宰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现象,强化了这种社会性别不对称。”[6]如果说在县处级由于女性干部能够占到15%,说“完全主宰”还不太准确的话,在村一级的政治中,说男性“完全主宰”就非常准确了。无论这种可悲状况的原因来自妇女在乡村中的实际地位,还是来自传统习俗和观念,农村的性别权力关系的现状就是如此,在经过了千百年之后,在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的巨大经济变迁之后,仍然如此。虽然男权制在都市生活中已经在走下坡路,但是在乡村的政治生活和基层权力结构当中,它还没有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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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度量国人的参政意识,全国妇联设计过一个是否有过当人民代表的想法的指标。虽然当人大代表与真正参政还有一段距离,因此这个指标并不是测量人们参政意识的一个好指标,但是它还是从某个角度反映出人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心程度。在这个指标的统计中,男性有六成人从未想过,而女性有近七成半的人从未想过。它至少表明,女性对此类事情的关心程度比男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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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9 曾不有过当人民代表的想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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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爱岚指出:“政治和商业不仅是通向权力与声望的两个最重要渠道,鉴于妇女被有效排除在外的男性网络的存在,这也使妇女几乎不可能在这些领域有效地施展身手。”“这同君臣、夫妇之间关系明确对应的中国传统政治模式并同为妇女规定‘三从’是完全合拍的。……这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等级制权威从中国社会秩序根基之处的不对称社会关系中汲取支持并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普遍贬低妇女,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经常否认她们的作用,是中国农村文化的特点。……贬抑是存在而且有效的,例如,这有效地将妇女排除在多数公共责任角色之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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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村调查也显示,传统的性别观念对现实当中的性别权力关系仍有强大的影响和型塑力。虽然现代的中国人,尤其是生活在都市的人们说起“三从”就像提到一个久远的笑话,但是它的力量在农村、在社会的最下层仍然有效。它是中国男权制的最后的根基,最深厚宽广的基础。虽然这种男性统治女性的观念早已远离了社会的视野和关注,但就像在中国传承了数千年的“家天下”之宗法观念那样,它的力量无所不在,它的影响一直达到国家的最高层的领导机构。无独有偶,到笔者调查后村性别权力关系的2007年为止,在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央政治局常委当中,女性并没有一个席位。谁能说这种情况和一个村委会的性别构成之间没有一种逻辑的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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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闵家胤主编.阳刚与阴柔的变奏——两性关系和社会模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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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爱岚.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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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爱岚.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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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elson,E.D.and Robinson,B.W.Gender in Canada.Scarborough,Ontario
:Prentice-Hall Canada Inc.,199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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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文振,林擎国.当代中国离婚态势和原因分析.人口与经济,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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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朱爱岚.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19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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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陶春芳等主编.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概观.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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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爱岚.中国北方村落的社会性别与权力.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17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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