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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44 节妇之节危矣哉!(贺贻孙《水田居诗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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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46 然玩辞意,恐失节妇之旨,故不录。(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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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48 自沈德潜否定这位假想女子的“节妇”资格之后,后来的许多唐诗选本都不再入选此诗。在那些戴着道学眼镜的明、清文人看来,这位既忠于丈夫、又通情达理能够尊重求爱者感情的唐代节妇是大大不够格的;她应该“还君明珠恨君意,闭门自咎涕涟涟”(瞿佑《续还珠吟》)。还是徐增明白唐人观念与后世道学家大不相同,在《而庵说唐诗》中有持平之论:“君子之道,贵在守己,不恶人妄为。若在今人,则怒形于色,掷珠痛骂矣。”仅此一诗,已可看出宋儒大倡礼教前后“贞节”观念的转变之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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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50 性张力下的中国人 [:1703185992]
1703188251 (二)“节”、“烈”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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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53 我们在上一章已经听方苞抱怨过宋以前“节”、“烈”太少,但自“程子一言乃震动乎宇宙”之后,果然日益多起来。明太祖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亡夫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将“守节”与女方家族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因为促寡妇改嫁的动力通常都来自女家。“旌表节烈”遂定为常规,《明史·列女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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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55 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于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岂非声教所被,廉耻之分明,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于篇,视前史殆将倍之,然而姓名湮灭者尚不可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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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57 明、清统治者和卫道文人,就是要用这数不清的节烈“先进事迹”和遍布各地的“贞节牌坊”来鼓励礼教。各地官员要“岁上其事”,每年向上汇报本地的节烈事迹,以致出现了造假、虚报等弊(上级向下“压指标”、下级竞相浮夸搞攀比之类,在中国官场上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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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59 各种“节妇传”、“烈妇传”、“烈女传”之类,在明、清文人集子和地方志(也不外是这些文人们所撰)中大量可见。修《明史》时收集到“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入传308人。而在《古今图书集成》的“闺节”与“闺烈”两部中,收录明代竟近三万六千人。这里仅就几部明、清人文集中的标本略作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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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61 《归庄集》,内有此类节、烈事传八篇。举卷七“洞庭三烈妇传”中一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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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63 己酉冬,余至洞庭山,知山中二十年之间有三烈妇焉。……马氏,同里周文遂之妻,年十七而归。后五年,文遂病;病且死,屡顾其妇,妇曰:君谓我年少不能守耶?以刀断左手一指,示夫为誓。文遂死,纳指棺中以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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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65 这马烈妇后来因父母迫她改嫁,上吊自杀,年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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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67 《方苞集》,内有节、烈事传十六篇。举卷八“高节妇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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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69 节妇段氏,宛平民高位妻也。京师俗早嫁娶,位之死,节妇年十七,有二子矣。高氏无宗亲,依兄以居。丧期毕,数喻以更嫁。节妇曰:吾不识兄意何居?吾非难死也,无如二子何?其兄曰:我正无如二子何也。我力食,能长为妹赡二甥乎?节妇曰:易耳!自今日即无累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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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71 她于是搬出兄家,“为市人缝纫”谋生,养育二子成人。后来孙子中了进士,晚岁过上了“家僮数十,出入呼拥”的生活,九十六岁而死,共“守节”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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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73 《戴名世集》,收节、烈事传十九篇。戴名世虽是清代著名的文字狱受害者,似乎有异端的味道,但他在表彰节、烈方面,完全是合格的卫道士。举卷八“戴节妇传”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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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75 戴节妇者,……贞女也,不女之而妇之者,所以成节妇之志也。汪氏与泰兴戴氏世为婚姻,戴氏有子曰弘毅,妇之父许以女妻之,即节妇也。节妇未嫁而弘毅死,……节妇至戴氏,临丧次哭之极哀,见者皆为感动。比其父母还,而节妇遂不肯行也,曰:吾今且为戴氏妇,非汪氏女也!父母舅姑皆不从,节妇志益坚,卒不能强也,遂老于戴氏。今节妇年四十,盖已守志二十余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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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77 戴名世也承认这位节妇之举是“礼之所未载”的“甚高难行之事”,但他认为这样不近人情的“榜样”,教化的力量更大,是“虽不合于礼之文而要为不失乎礼之意者也”,所以仍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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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79 再看朱鹤龄《愚庵小集》卷十四“书张烈妇事”,张烈妇年少而寡,夫家迫她改嫁,她逃回本家。其父去吴江县告官,但县令判定第二次婚姻有效。于是她又去松江府上告,并在公堂上自杀而死。这一下引起“社会舆论”的震动,士大夫“翕然褒其义烈”,最后吴江县令受到罚俸(停发工资)五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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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81 节、烈的观念在明、清文人中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致即使像李贽这样真正的异端,在这一点上也未能免俗。他欣赏殉夫而死的荀采和被元兵俘获后上吊而死的谢枋得之妻李氏(《藏书》卷六十四),却将蔡文姬斥为“流离鄙贱,朝汉暮羌,虽绝世才学,亦何足道”(《续焚书》卷四)。真正能在这个问题上持开明见解的,当然也有其人(比如戴震,见本书第九章),但非常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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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83 性张力下的中国人 [:1703185993]
1703188284 (三)灵肉煎熬——性张力的集中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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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86 从上一小节所举几个事例看,女子们何以如此热衷于去当“节妇”、“烈妇”,不惜抛掷青春,甚至残身弃命?以往常用“受礼教毒害之深”去解释,这说到底也不算错,但更具体些来看,则是因为官方政策和社会舆论已造成了这样的机制——一个女子走上“节烈”之路,不仅能给家族和乡里带来荣誉,也是她本人出人头地、乃至青史留名的捷径。但是,一旦她们走上“守节”之路,则礼与欲的争战,即化为灵与肉的煎熬;这种身心的痛苦,在文人冠冕堂皇的“节妇传”中是从不反映的——反映了就不成其为“载道”宏文了。只有在一些笔记小说中,保留了这种灵肉痛苦的若干描述。这种痛苦可以看做性张力的集中表现之一。兹结合几个具体事例略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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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88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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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90 交河一节妇建坊,亲串毕集。有表姊妹自幼相谑者戏问曰:汝今白首完贞矣,不知此四十余年中,花朝月夕,曾一动心否乎?节妇曰:人非草木,岂得无情?但觉礼不可逾,义不可负,能自制不行耳。一日清明祭扫毕,忽似昏眩,喃喃作呓语,扶掖归,至夜乃苏,顾其子曰:顷恍惚见汝父,言不久相迎,且劳慰甚至,言人世所为,鬼神无不知也。幸我平生无瑕玷,否则黄泉会晤,以何面目相对哉!……此妇子孙颇讳此语,余亦不敢举其氏族。然其言光明磊落,如白日青天,所谓皎然不自欺也,又何必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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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88292 这节妇不过说了一句实话,承认花朝月夕也曾动心,但以礼自制,终于“守”来一座贞节牌坊。其子孙就担心她这句实话传出去会“有损形象”,故“颇讳此语”。纪昀思想通达,认为此妇所言是光明磊落的。但她“人非草木,岂得无情”之时,究竟如何自制,其间灵肉如何交战,并未明言。这种交战情景,可举《谐铎》卷九“节母死时箴”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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