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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53 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1703193848]
1703194354 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怎么才能有发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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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56 ——规则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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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58 进入议会之后,让袁天鹏犯晕的第二大疑惑是他不懂人家的游戏规则,不知道怎么玩,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能说有人不能说,为什么有人有机会说有人没有机会说,一开始几次会议根本没机会发言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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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60 袁天鹏是个聪明人,他学的电子工程专业就是把一个大的想法一直拆拆拆,最后拆到最基础的零配件或者一个基本的程序。他盯着人家的会议看了半天,一边看一边拆他们的会议规则,慢慢明白过来。所有的人,谁想发言都得先举手,主席让你发言才发言(所以不会许多人同时开口,乱成一锅粥);所有人的发言,都有时间限制,而且每个人发言时间多长也不是主席说了算,是由来会场上的这些人自个儿定的(当然不是每次开会都先讨论一遍,他们已经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只要没有人提出意见,就按这个办),主席就是个掐表的执行人(所以这会不可能开成马拉松);发言不是按先后次序排除,而是一个人说完了之后主席会问:“有没有反对意见?”同时举手的人中,反对意见优先(这样双方就能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会场上的气氛就不会“一边倒”,不管什么观点都有平等机会充分表达);发言不能无限制进行,一个人只有有限的几次发言机会,两次或者三次,次数也是大家自己定的(确定发言资格的方法和前面发言时长是一样的;袁天鹏看到的那些申请发言但没机会说话的人,就是那些把自己的发言次数用尽了的人);发言的时候必须开头先说“我同意”或者“我反对”,说完了之后再说理由(这样有意思,不光主持人省劲,大家听着也容易,一下午的会议讨论十几个方案,不这样发言,人全都晕菜了);发言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许打断(包括主持人),但如果你跑题,主持人就会告诉你“跑题了”,如果超时会打断,如果发言中攻击别人,主持人会立即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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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62 发言,是每个议员的权利,执行规则,是主席的权力,你们把他选上来,就把这个权力授予了他,在会场上就得听他的。而这个主席听谁的?听规则的。大家在会场上什么时候能发言什么时候不能发言,规则上都写着呢,主席只是个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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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68 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什么样的话题才能拿到议会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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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70 ——你先做好了准备,讨论不讨论大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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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72 大家每周坐一块儿讨论的都是啥东西呢?方案不是主席出的,讨论不讨论,主席说了也不算。每次会议讨论的方案是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发到全体议员邮箱的,在会议现场,任何一个议员只要有一个提出“动议”(Motion),如果再有任何一个人“附议”(Second)一下,那好,现在大家就开始讨论这个话题。如果提出的动议着合情合理、预算也没有问题的,有人动议有人附议后,没人发表意见,那就直接表决。但通常辩论开始后要让赞成的、反对的轮流发言,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要是有人听得不耐烦了怎么办呢?他可以站起来要求“立即表决”(Previous Question),于是主席就会让大家先举手表决一下,是否“不再辩论立刻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那好,表决吧。也有这样的时候,一个动议提出来,也被附议了,但在讨论正式开始之前,有人不想讨论,他只要先喊出“反对考虑”(Object to Consider),那就必须马上先对“是否不予考虑”表决,如果支持“反对考虑”的人占三分之二多数,就不能讨论这个动议了。如果附议之后已经有人发言进入了讨论环节,就不可以再提“反对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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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74 法案性质的议案并不是提了接着就可以处理,应该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去处理,等下周这个委员会拿出一个意见,再下一周才能大会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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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76 袁天鹏觉得这个东西好玩极了,还仔细琢磨了半天这个“过半数”和“三分之二多数”的问题,越琢磨越觉得这里面有道理:包含着一系列跟权利有关的东西,“立即表决”、“反对考虑”如果通过的话,就是剥夺了那些想讨论的人的权利,但如果一定要这么讨论下去,又浪费了那些不想讨论的人的时间,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人不想讨论这个话题,那就不应该占用绝大多数人的时间。这样的规则,是在维护大多数人的权利,所以过半数还不够,要“三分之二多数”,甚至有的组织还会约定“四分之三”等更高的比例。包括前面那个主持人什么时候可以打断、什么时候不能打断也很有讲究,发言权是会议中的根本权利,所以不能打断;但攻击别人不行,那就侵害了别人的权利,必须打断;超时也不行,浪费别人的时间也属于侵犯权利,必须打断。但这个打断又不是谁都能做的,只有主持人才能做,或者要求主持人这么做,这里头也有个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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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82 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程序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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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84 ——在“是”和“非”之间拓展出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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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86 “程序动议”是个很有意思的词儿,比如那个“立即表决”(Previous Question)和“反对考虑”(Object to Consider)就都是程序动议,还有“委托”(Commit)、“搁置”(Lay on the Table)、“拆分”(Division of a Question)和“无限期推迟”(Postpone Indefinitely)。前面那些规则保障了说话人的权利,程序动议可以保障听话人“不耐烦”的权利。后来,袁天鹏发现,除了那个老被用到的词儿“程序动议”,还有一个经常被用到的词儿是“修正案”(Amendment),这个修正案是个更有意思的玩意儿。有了修正案,事情不再只有“非黑即白”两种走向,而是有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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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88 比如说,有人提出下个周末花一千美元组织大家去爬A山,讨论开始后有人反对:我们班有个残疾学生,爬不了A山,不让她去的话就侵犯了她的权利,平等起见,干脆大家都不去。如果没有“修正案”这样的程序,大家就只能在“爬山”和“不爬山”两个极端之间选择。但第三个就提修正案:修改爬山的地点为B山,因为B山有盘山公路可以到山顶,部分同学陪那位有残疾的同学坐车上去,其他同学仍然可以徒步攀登,登顶后大家会合一起玩。理由是:“残疾学生虽然只有一位,但是她参与集体活动的权利需要保障,我们要探险刺激的权利也需要保障,集体的团队建设的权利也要保障!”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成了一个跟原来提出的动议非常不同的东西,但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得到的是一个几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一个“个人、多数和集体的权利都得到平衡兼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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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90 这样的讨论过程会在两个极点之间拓展出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任何人都有机会完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没有绝对的强势或者弱势。袁天鹏特别留意到,即使是“弱势”的那一方,讨论过程中有许多机会利用规则(五花八门的程序动议或者修正案)改变局势,自由完整的表达和充分辩论之后,就是体面的让步,几乎所有的“反对派”在讨论结束后都会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讨论的过程左斟酌右平衡显得有点儿烦,但贯彻执行的效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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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92 在学生议会里,表决是个频繁使用的常规性程序,而不是一个大会闭幕式前最后一项多少有点儿走过场味道的集体大举手。在这里,是不是要采纳修正案要举手,是不是立即表决要举手,是不是推迟讨论要举手,是不是可以增加发言次数、增加发言时间要举手,是不是拆分议题要举手,是不是委托专门委员会起草方案要举手,对主持人的做法有争议需要裁决大家要举手……走马灯似的一串举手表决之后,事情就掰扯清楚了:怎么做,做还是不做?大家表决说了算。表决,不是一决胜负你死我活的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整合大家观点的动态过程,是一种让大家一起动手完善方案、共同影响结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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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94398 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平局≠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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