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20809e+09
1703208090 从制度竞争的方面看,制度的效率实际也表现为能否让更多的个体从制度中获取收益。典型的如战国时期秦的军功爵制,三国时期曹操对郡县民、屯田户、士家的划分,北魏分裂后宇文泰对户籍、赋役制度等的改革,甚至中共与国民党的竞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高速发展等等。未来的制度改革需要着重于让更多的个体特别是社会下层,通过自身的努力从制度中获取收益,并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关注。需要注意的还有,随着自由、平等、人权等为更多中国人所遵从,传统中国对权利实质(利益)的追求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仅把收益看作是经济性的也是不完整的。
1703208091
1703208092 从制度执行的方面看,理性经济人实际上都试图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但社会上层特别是统治者的各级代理人会利用手中的资源获取更大的收益。尽管统治者自上而下设定了诸多约束机制,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仍难以避免。而未来社会控制的方向不是仅仅强化对资源能力更强的社会阶层特别是统治者的各级代理人的制约,更应该关注社会下层资源能力的提升。这不仅是要形成稳定的中产阶级,而且是要通过提升社会下层的资源能力形成真正的社会制约的问题。
1703208093
1703208094 第三,户籍改革应着重于增进社会收益。
1703208095
1703208096 制度的发展也有一个由简而繁、由合而分的过程,制度成本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这一方面意味着社会生活复杂化,另一方面显示了社会收益的不断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可承担的成本的提高,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了所谓的“诺思第二悖论”[1]。因此,社会进步实际上内含着整个社会收益提高的要求。从历史来看,很多户籍类型的出现也出自统治者增加收益的制度设计,但最终可能因制度成本过高而造成制度失败。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能只关注社会某一方面的成本-收益问题,而需要着眼于整个社会收益的提高。
1703208097
1703208098 在结构意义上,户籍制度(包括现行户籍制度)虽然长期作为各种制度的枢纽,但也不能简单地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户籍制度,或者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甚至认为取消户籍制度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按照户籍制度演进的逻辑,户籍制度最终完全可以成为单纯以人口信息为目标的制度。但如果仍有其他分割城乡、限制迁徙的制度安排存在,所谓取消现行户籍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权利(资源能力)的平等,也不能保证社会资源的共享。相反,可能造成整个制度成本的上升。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本质上是整个制度框架和结构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方面。
1703208099
1703208100 第四,户籍改革应注重于对路径依赖的克服。
1703208101
1703208102 制度路径依赖根本上是对制度环境和结构的依赖。在中国早熟的农业社会,社会财富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人与土地的结合,户籍制度使得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在家庭的层面得到几乎“完美”的结合。中国户籍制度的长期性实际在于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期性,家族性一定程度出自农业的规模经营。户籍制度之所以至今仍难以动摇,实际也是因为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有限性。因此,对户籍制度特别是对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1703208103
1703208104 另外,我们也不能因为现行户籍制度仍然一定程度反映了中国的现实,而在“现实”的口号下重蹈保护落后的历史覆辙[2],更不能借“大多数”的名义来维护某些特定的既得利益。虽然现实一定程度迫使我们不得不从实用的角度加以考虑,但即使是不得不“照顾”某些落后实际的制度,本身至少也应包含着激励人们向着先进方向努力的机制。
1703208105
1703208106 [1] 所谓的“诺思第二悖论”,即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相关讨论还可参见:韦森:《交易费用和交易惠利: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点补充》,《经济学消息报》,2001.431;《如何看待交易费用的社会功用》,《21世纪经济报道》,2002~5~13;《预期的和实际的交易费用》,《21世纪经济报道》,2002~11~6;李建标、曹利群:《“诺思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财经研究》,2003.10;袁庆明:《“诺思第二悖论”及其新破解》,《当代财经》,2012.9。
1703208107
1703208108 [2]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自序,三联书店,1997。
1703208109
1703208110
1703208111
1703208112
1703208113 中国户籍制度变迁: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 [:1703201427]
1703208114 中国户籍制度变迁: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 主要参考文献
1703208115
1703208116 古代文献:
1703208117
1703208118 1.《尚书》。
1703208119
1703208120 2.《周礼》。
1703208121
1703208122 3.《礼记》。
1703208123
1703208124 4.《左传》。
1703208125
1703208126 5.《公羊传》。
1703208127
1703208128 6.《国语》。
1703208129
1703208130 7.《论语》。
1703208131
1703208132 8.《管子》。
1703208133
1703208134 9.《孟子》。
1703208135
1703208136 10.《庄子》。
1703208137
1703208138 11.《墨子》。
1703208139
[ 上一页 ]  [ :1.7032080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