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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比这五大都市圈所在国的全部人口加起来还多得多,即便有百分之几的人集聚到首都或某个大都市,也动辄几千万人口,以摊大饼的方式拓展特大城市是完全不可行的,必须走发展都市圈和城市群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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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都市圈或城市群,关键在于,一要有合理的规划和严格的法治去截断大都市主城区的扩张,在城乡接合部划出禁止发展的绿化带和保护区。二要有便捷的交通特别是安全便捷的轨道交通,将主城区与各圈的功能区相连,否则就不是圈和群,而只是各自独立的一盘散沙。这种便捷的交通使得大量人口可以在主城区之外居住乃至就业,从而既降低主城区的住宅和房价压力,同时又使大批上班族有能够负担得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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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人口积聚,是与行政管理机构及其附属单位的集中密切相关。与国外著名大学、医院、大公司总部往往分布在中小城镇不同,我国则高度集中于一线大城市。因此,将一线城市的党政军机关机构和大学、医院向外疏散,老机构铺新摊子和批准设立的新机构统统设到限制发展的一线城市以外去,禁止这些机构继续在一线城市主城区扩张,也是大城市合理布局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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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城市化和市民化的进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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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度安排上说,农民工及其家属以及其他外来就业人员的市民化进程,应当本着少欠新账、积极归还旧账的原则进行。按照我们迄今的城市化进程(过去30多年城镇化率每年平均增加1%~1.5%,新世纪以来还有加快的趋势),今后20年中我国城市化率将至少从今天的53%左右上升至75%以上,假定我们需要到那时才完全实现外来就业人口的市民化,那么就是以75%城市化人口计算,我国城市户籍人口也要从今天的35%左右上升4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每年要解决2个百分点,2500万~3000万农村户籍人口的市民化转化。这样,等于每年需要约800万套保障房,按50平方米一套计算,也需约4亿平方米的新建住房单独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住房问题,另外还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每个农民工及其家属市民化需要10万元安家费的中小城镇低水平计算,一年就达2.5万亿~3万亿元人民币,随物价和收入上升,这个数字还必然会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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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正的农民工市民化国家工程,也是持续推动我国投资和消费需求的真正源泉所在。其实,就是以这样的速度,而且我们现在起完全不考虑每年新进城的迁移人口,也要大约近10年时间才能完全消化掉过去积累下来的存量和欠账。而我们目前安排的商品房和保障房计划还仅仅是考虑城镇户籍居民,这持续20年左右每年2500万~3000万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市民化,还基本上在我们的视野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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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议,要制定农民工市民化的国家行动纲要,指出农民工市民化的投入其实是这个历史发展阶段上综合经济社会收益最高的投入。因为它不仅“产生巨大的基础教育、基本公共卫生和城镇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等需求,拉动一系列的巨量投资和消费支出”,更重要的是,降低农民工及其家属市民化的制度壁垒,可以大大提升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整体经济效益水平(据世界银行的测算,由于城乡隔离的制度屏障,中国非农产业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差距,为东亚类似国家的4倍,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约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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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施步骤上看,由于实行建设用地指标与新增户籍人口挂钩的新体制,各地政府需要根据自己的外来就业人员数量比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需求与财政负担能力,制定不同的农民工及外来就业人员落户的门槛和标准,有序实现外来就业人口的市民化。这样可以实现地方之间在市民化人口增长方面的良性竞争与相互借鉴。中央政府需要衔接和平衡地方农民工市民化的总量指标,用政策机制和财政资金推动每年近3000万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引导人口合理的区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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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是安居工程。应在推行农民工市民化的国家工程的同时,通过立法统一各类保障房标准,堵死各类不公平抢占资源的福利分房缺口,建立低面积标准、封闭运行的保障房管理体系。实行财务平衡的土地开发新体制,为保障房建设提供充足和可持续的基准地价用地。在此基础上,保障房的建造完全可以广泛利用市场力量和社会融资完成。为保证保障房融资渠道的畅通和吸引力,可借鉴当年公租房向长期租用的原城市职工房改销售的经验,低面积标准的保障房可以采取先租后售、租赁并举的方式,在封闭期内只能由保障房管理部门回购,但明确在一个较长封闭期(如15年)以后,自住保障房可以进入商品房市场自由流通。这样既可保证保障房分配使用的公平性,又可吸引长线避险资金和银行信贷进入保障房建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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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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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中国改革2:寻找改革突破口 城镇化或城镇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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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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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近期的报刊,“城镇化”无疑是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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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潜力行将耗尽之际,“有效需求不足”的凯恩斯幽灵笼罩着中国经济。在过剩产能的沉重压力下,企业再也不敢扩张投资规模;各级政府虽然仍在无效项目上浪费资源,财政和银行却已捉襟见肘,难以为继;雪上加霜的是外需疲软。经济增长的前景昏暗得如首都的雾霾,令人看不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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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间,地平线上出现一道曙光,城镇化!据说,城镇化将拉动基础设施投资40万亿,相当于2012年GDP的80%;据说,城镇化将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的投资——消费失衡,因为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是农村的3倍。忽然间,不必推动改革就可拉动需求了;忽然间,不必触动复杂利益关系即可调整结构了。据说,只要抓住城镇化这一环,中国经济就将以8%的速度至少再增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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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早没想到这招儿呢?是前人太过平庸,还是今人智慧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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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的结果而非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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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我们看看历史吧。读史未必使人聪明,忽视历史却是不可饶恕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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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至今,我们可记得什么时候搞过城镇化的规划?可曾制定过什么样的城镇化政策?从来就没有。没有宏伟蓝图,没有统筹兼顾,没有配套政策,没有资金安排,甚至连试点推广都没有,不知不觉中,城镇化率就从1978年的18%上升到2012年的53%。即使扣除进城不落户的农民工,城镇化率也达到了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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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提高并非来自政府主动地、有意识地推动,而是城乡社会、经济、市场、产业和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就像小孩子的身高是自然生长的结果,而不是家长调控的变量。家长可以提供营养,但不能打鸡血、喂激素,操控孩子的生长过程。同理,政府也不应自己动手,圈地迁人,按图造城,而应该并且只能是营造有利于城镇化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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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过去的历史,对我国城镇化贡献最大的,当属农业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20世纪70年代末,我们解散了人民公社,打破了僵硬的计划体制,长期束缚在故乡和故土上的宝贵生产要素劳动力开始自由流动,经过乡村副业和乡镇企业,最终进入了城镇工商业和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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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城镇经济提供低成本的劳动力,而且还在于农业剩余的大幅度增加。古往今来,世界上城市扩张的制约因素都是农业剩余,即农业产出减去维持农村人口自身所需后的剩余。我国明、清时期的城市规模小于前代的宋朝,原因就是明末的人口爆炸,在农业生产效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供城市人口消费的粮食减少,导致城市规模的萎缩。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至今的户籍制度,其初衷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限制城镇人口的增长,缓解粮食供应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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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改革彻底打破城市扩张的这个瓶颈制约因素,“包产到户”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集体经济的“大锅饭”让位于真正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单位土地产出随之增加,在短短几年内就解决了城镇的粮食和副食供应问题,为城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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