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24253e+09
1703242530 有些俘虏“变节”则是因为那些被迫加入的人不能和自愿加入者享有同等的权利,例如不能参与船上的民主决策过程、不能分得战利品、不能通过决斗解决与其他海盗之间的纷争等。例如,被迫成为海盗的约瑟夫·威廉姆斯(Joseph Williams)就被同一团伙里自愿成为海盗的罗伯特·勃兰特(Robert Bland)打倒了,“威廉姆斯为了给自己报仇,也为了有权和勃兰特打斗,立即就以一个自愿者的身份加入了船员名单中,并且要求请假与勃兰特决斗并得到了批准”。
1703242531
1703242532 但也许那些最终心甘情愿地成为海盗一员并且羽翼渐渐丰满的人中,最最出名的还是要数史上最成功的海盗船长——罗伯茨·巴沙洛缪。在1719—1722年之间的短暂海盗生涯中,罗伯茨一共俘获了大约400艘船。罗伯茨最初只是一艘贩卖奴隶的船只上的水手,当海盗船长豪威尔·戴维斯(Howell Davis)在几内亚附近海域抓住了奴隶贩子的船只时,罗伯茨被戴维斯逼迫着成了海盗。“开始的时候”,罗伯茨“非常不喜欢这种海盗生活,并且理所当然地想逃跑——只要有机会的话,但后来,他改变了他的原则”,并且在戴维斯死的时候,他接受了船员们的推举接受了船长一职。罗伯茨还曾尝试以他自己的“变节”故事来鼓励被迫成为海盗的本杰明·巴(Benjamin Parr)。当时巴“曾流着眼泪恳求罗伯茨让他离开这伙人,罗伯茨则回应道,当初他自己被人抓住的时候,也曾和巴一样流下那么多鳄鱼的眼泪”,但后来他克服了这一切——暗示着巴其实也可以做到的。
1703242533
1703242534 请来强迫我吧
1703242535
1703242536 尽管海盗们并没有将自己看成“压榨者”,但只要看一眼他们的证词就足以明白,他们几乎普遍都会强征成员。当他们接受审判时,海盗们总是会一再宣称“他们是被迫的”,成为海盗并非他们的意愿。海盗水手往往会求情说,他们之所以会成为海盗,只是因为当初抓住他们的人“威胁要是他们不加入的话就一枪打爆他们的头”。此类言论与我们在上面所探讨过的那些来自观察家的评论(他们说大部分的海盗都是自愿的)似乎彼此矛盾,那么我们如何让这两种说法协调一致呢?
1703242537
1703242538 要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明白,海盗们长期以来在追逐利润时所面对的不断变化的情况。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职府在面对18世纪时日益严重的海盗问题时所持的态度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使得海盗越来越难以逃脱与海盗活动有关的惩处。政府这种态度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其引人更为严厉的反海盗法的行动上。这种法律上的变化使得海盗生涯的风险上升,从而也使投身海盗行列的代价上升。
1703242539
1703242540 在海盗开始兴起的最早期,也就是1340—1536年之间,英格兰审判海盗是根据民事法来审判的,用的是特别法庭——这种特别法庭专门管标在深海所犯下的罪行,叫“海事法庭”(Admiralty court)。1536年前的反海盗法在许多方面都是有缺陷的。更重要的是,要认定某人确有海盗行为,需要被告人亲自承认或者是.两名目击证人作证(同谋者不可以做目击证人)。在1536年的时候,英格兰引入了《海上罪行:法令》{Offenses at Sea Act),这项法令要求根据普通法的程序来审判海盗行为——这就允许了使用同谋的证词,从而修正了原有审判程序中的缺陷。这样的审判命令将海盗的命运放在了一个由12名“同级人物”组成的陪审团手中,这个陪审团专门负责在英格兰刑事法庭的海事法庭中听审。
1703242541
1703242542 但和1536年之前的反海盗法一样,《海上罪行法令》之下的反海盗法条款也有瑕疵。最重要的是,这项法令并没有给日益增多的英属殖民地指出处置其所抓捕到的海盗的具体方式。尽管有些殖民地自行修改了他们那些与海盗有关的法律程序,但殖民地本身对海盗所进行的审判还是很少见的,而且高等海事法庭有权推翻殖民地的判决。在1684年时,当英国政府认为殖民地无权审判任何与海盗有关的案件时,大部分殖民地都终止了这类审判。1536年的法令要求殖民地官员将被控告的海盗和目击证人送到英格兰本土去接受审判。由于大部分的海盗活动都发生在远离英格兰本土的各个殖民地或其附近海域,《海上罪行法令》造就了一个严重障碍,使得人们无法高效处置那些海上强盗。后来的一条法令是这样写的:
1703242543
1703242544 根据过往的经验,我们发现,那些犯下海盗罪行,在海上打劫以及杀人放火的人,通常都出没于印度洋海域,以及那些非常偏远的地方,要根据原有的法令将他们送到英格兰本土接受帝国的审判令,那么让他们受到严厉的制裁就需要大费周章,如此一来,那些懒惰而又放荡挥霍的人就会更有动力去做个海盗,让自己投身于此种邪恶的生活中,自认为他们不会,或者至少没那么容易因为他们的海盗行径、抢掠行为而受到审判,理由就是,要是有人尝试逮捕并且指控他们,这些人是需要费很大力气并且会经历一番波折的。
1703242545
1703242546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700年时,英格兰又颁布了《更有效惩处海盗行为法令》(the Act for the More Effectual Suppression of Piracy)。这项新的法令授权各殖民地通过由帝国或者海军部委派的委员会来主持替代性海事法庭,便他们得以就地审判并惩处海盗。根据这项法令:
1703242547
1703242548 所有在海上、周边或者其他任何港口、河流、小溪以及其他任何地方犯下的海盗罪行、抢劫行为——在海上任何地方或者任何属于英皇的领海、领土之上,海军对这些地方有管辖权,并且可以在这些地方行使司法权,可以检验、审判、听证以及最终下判决,海盗们可以在由英皇*委员会或秉持大英帝国印鉴的其他委员会所指定的专门用于审讯海盗的各个种植园、殖民地、领地、城堡或者工厂内接受审判。
1703242549
1703242550 在替代性海事法庭那里,至少有7名委员会对被指控的海盗进行审判。如果一名海盗是在殖民地接受审判(这种情况越来越多),那他是不会享有在英格兰本土受审时所享有的那种待遇的——也就是不能由陪审团根据普通法的程序进行审判(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允许殖民地政府设立固定法庭用于审讯海盗使得这些政府在攻击抓捕海盗时获得了巨大的助力。最初,议会规定1700年颁布的这项法令要在7年之后到期。.但由于这项法令使得针对海盗的更为固定的司法诉讼实现了巨大成效,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之后,议会数次延长了该项法令的期限,并且最终在1719年将其变成永久性法令。
1703242551
1703242552 《更有效惩处海盗行为法令》还给海盗们多增加了两个额外的打击。首先,这项法令会将那些活跃的海盗同情者当作海盗从犯对待,从而会让他们接受和海盗一样的惩罚,也就是死刑和没收财产。根据法令:
1703242553
1703242554 鉴于在种植园里以及其他地方,有些生性邪恶的人大力推动了海盗活动使得海盗人数有所增加……如前所述,当政府颁布法令后,所有人(不论是什么人),不管是在陆上还是在海里,只要他们存心故意地放过或者帮助任何一个海益,或者是协助、支持、促成、要求、劝告或者建议任何人(不论是什么人)在海上从事任何海盗活动或者劫掠活动……或者只要他们接待、款待或者藏匿了此类海盗或者强盗,又或者是扣留了任何由海盗或者强盗通过种种犯罪活动所获取的船只、舰艇、货物或者牲畜  他们将会因此同样被看作是……此类海盗活动或者抢劫活动的帮凶,并将因此被作为这些海盗活动以及劫掠活动的主犯而接受审判。
1703242555
1703242556 此外,这项法令鼓励商船船员在遇到海盗袭击时进行抵抗,并对抵抗的商船船员提供“奖励,奖励的金额对应抵抗后保存下来的货物、商品以及船只本身的价值进行换算,换算的比例最高不超过一分换算两英镑”。到了1717年时,英格兰不但会奖励那些抵抗海盗进攻的船员,还会奖励那些主动进攻海盗的船员。这些奖励,都发布在《波士顿新闻通讯》上。
1703242557
1703242558 每抓住一艘海盗团伙的领头船只,奖励100英镑;每抓住一名海盗船长、上尉、大副、木匠或者火枪手,奖励40英镑;抓到次一级的海盗头目,奖励30英镑;每抓到一个普通海盗,奖励20英镑。
1703242559
1703242560 1717年9月时,英国向海盗们提供了一次特赦,可使他们免于审判,并希望以此抑制他们的活动。最初这份《大赦令》(Act 0f Groce)是要在1718年9月5日到期的,但政府后来又将这份特赦令的期限延长到了1719年7月1日。有不少海盗接受了政府的特赦令,但是这些人里面没有多少让政府达成了最初的意图——当政府对这些人施以仁慈的时候,政府是有所期待的。对海盗来说,接受英皇陛下的慷慨宽恕无论如何都是划算的——无论他们是否真的打算放弃海盗生涯。特赦令中的条款将海盗们之前犯下的所有罪行一笔勾销,因此,即使一个海盗没有打算永远放弃他那种邪恶的生活,英国所提供的特赦依然值得他去接受。
1703242561
1703242562 但此后,就如首席检察官在某场针对海盗的审判中所指出的那样,尽管很多海盗接受了特赦令,“但他们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惯”,“许多人后来又走上了令人憎恶的老路”。例如,在1718年时,伍兹·罗杰斯(Woodes Rogers)——在清除18世纪时的海盗事业上,这位仁兄居功至伟,在新普罗维登斯“他让海盗人数减少了1000多个,让这些人都接受了英皇陛下的特赦”。
1703242563
1703242564 但就如几个英国军官所论的那样,尽管这帮流氓“投向了英皇陛下的大赦令,宣誓效忠英皇,并且还接受了证明他们投诚的证书,可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还是继续着海盗的原则”。罗杰斯估计,当初接受了英皇特赦的600名新普罗维登斯海盗中;有100名在接受特赦的3个月之内又再次重操旧业了。
1703242565
1703242566 1721年时,议会再次加强了反海盗法,在这一版法令里,任何与海盗做交易的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在新法令下,任何人只要“有意识地和海盗进行了任何交易,无论是通过行李货运、物物交换、交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都将会被视做、被判定犯有海盗罪”,并且将会和海盗一样接受惩罚。此外,在1700年法令中所展示的“胡萝卜”(也就是给成功抵抗了海盗袭击、护卫了船只和货物的商船船员.以金钱奖励)之上,1721年的法令又加上了一根“大棒”一一那些拥有武装却没有尝试抵御海盗进攻的船员,将会被监禁6个月并停发薪水。
1703242567
1703242568 在1721年的法令中,另外一项重要补充就是,那些负责抓捕海盗以及保护商船免受海盗骚扰的海军船只,一旦自行进行贸易活动也将会受到惩罚。似乎英皇陛下的某些战船曾经将政府的船只作为个人贸易的工具而不是将其用做保护商船和抓捕海盗的工具了。例如,1718年时,牙买加总督就曾向贸易及种植业委员会投诉道,“H.M.级战舰的司令官玩忽职守,本来他是受命前来镇压海盗并且护卫海岛从而保证贸易安全的,但他们在实际中却没有履行过一丝一毫职责”,相反,他们“忙于运输货物,并且从事着原本只有那些从属于海岛的船只才会进行的贸易活动”。通过引入针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惩罚,1721年颁布的法令减少了此类问题的出现,使专门对付海盗的部队更为强大。
1703242569
1703242570 除了会惩罚那会协助以及怂恿海盗的平民,这些法例上的变动还可以用于起诉公务员——有些公务员还真是没有将海盗当成对手呢。海盗行业的“钱景”不但使一些商船水手腐化了,也使得政府里的某些人堕落了。就如亚历山大·斯伯乌德所指出的,“当看到有可能从这帮家伙的不义之财中分得一杯羹时,人们就很容易会倾向于放过这帮人渣”。由于流露出这种倾向就要面临严厉惩罚,这份法令可以间接地打压那些需要依赖“合法”公民帮他们展开违法贸易活动的海盗。
1703242571
1703242572 所有法令上的改变加在一起,使得18世纪20—30年代时的海盗生涯具有远高于之前的风险。海盗们用自己的诡计设法规避法令中所列的种种惩罚,以此作为对不断升高的职业风险的理性回应。其中一个他们会主要用到的诡计就是所谓的“强制征募”。然而,很多时候这种说法都是失实的。用约翰逊船长的话来说就是,那些被海盗强迫加入的人中,“心甘情愿被强迫”的人可不止一个两个。
1703242573
1703242574 一旦受到政府起诉,大部分海盗在接受审讯时都没啥理由可给自己辩护。因此,蹩脚的辩解理由就粉墨登场了。例如,威廉·泰勒给自己辩护时的其中一条关键理由就是他是“倾向于看看,没有宣誓成为海盗,也没有像其他海盗那样作威作福”;这样的理由当然无法说服法庭。然而,其中一条偶尔奏效的理由就是说海盗们在抓住一条船之后会强迫水手加入他们。法令对那些甘愿在海上行劫的人做出了严厉制裁,大多数获罪的海盗都是被处以绞刑的,但法庭却不大愿意惩处那些因被海盗以死亡或者身体伤害威胁而最终加人海盗团伙的人。
1703242575
1703242576 要是被起诉的海盗能够向法庭证明他们确实是被迫入伙的,他们就可以毫发无损地逃脱审判。就如约翰逊船长所指出的,“一旦海盗被抓住了,向法庭辩解说他们是被迫成为海盗的就成了他们手中最好的一根救命稻草”。按照法令的要求,“法庭会对那些能够证明自己是被迫成为海盗的人宣判无罪”。
1703242577
1703242578 例如,在1722年时审讯巴沙洛缪·罗伯茨那伙人的法庭就曾明确“满足三项条件的才是真正的资深海盗。首先,这人必须在一开始就是自愿加入的;其次,在劫掠任何船只时此人都是自愿参与的;最后,这人会自愿接受分给自愿参战海盗的那份赃物”。又或者,像审判威廉·基德(WilliamKidd)的法庭所宣称的那样,“当一个人从事海盗活动时,他必须是故意的并且是出于自愿的才会被看作是海盗;真正的海盗不是那些受人胁迫的人,而是自由人;要是一个人不是出于自愿的,法律不会认定他有罪,除非有命令认定他有罪”。显然,是否自愿加人海盗团伙是判定一名海盗是否有罪的重要标准。所以海盗们就利用了这一漏洞,假装成是被迫加入的船员。就如我们在上面所探讨过的那样,由于海盗们确实会强迫某些船员加人其中,所以法官们会认为这种“强迫”是可能存在的。
1703242579
[ 上一页 ]  [ :1.7032425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