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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 1979年塞达卡土地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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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参见表C1的注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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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总家庭数减去4户不耕种的家庭(薪资劳动者)和1户领养老抚恤金的,因此是69户而非7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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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总耕种里郎数(325)除以家庭数(69)。如果我们从该计算中去除5户纯地主,结果将变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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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总出租里郎数(105.36)除以出租土地的家庭总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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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3 1979年取决于产出规模的塞达卡不同阶级每里郎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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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麻袋被用做产量的单位,这是因为它是农场主陈述自己产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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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生产成本包括所有投入加上租金(如果有租金的话)。它仅指雇佣劳动力的成本;不包括家庭成员的无酬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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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基于1979年的标准麻袋重量的农业准入稻谷价格,假定全部收获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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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低生产成本假定耕作家庭使用家庭劳力及/或交换劳力而非雇佣劳力来插秧和收割。他们还假定田地只由拖拉机犁耕一次,使用相对较少的肥料,并且运输成本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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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高生产成本假定用雇佣劳力来插秧和收割,田地耕作两遍,使用相对较多的肥料,并且运输成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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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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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只对那些拥有充足的家庭劳动力供给、拥有土地数少于3里郎的小土地所有者才发生。B.在许多大规模的土地所有者以及/或者那些只有少量可资利用的家庭劳动力的情形下发生。C.如同在A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特许地租(往往是从父母或岳父母那里)租地的佃户。D.如同在B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特许地租租地的佃户。E.如同在A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非亲属标准获得新的租赁期限的佃户。F.如同在B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非亲属标准获得新的租赁期限的佃户。G.如同在A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当地最高地租租地的佃户。H.如同在B中一样,除了农场主是一个以当地最高地租租地的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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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3a 1979年取决于产出规模的塞达卡各阶级耕种者每里郎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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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见表C3的实际数据以及那些收益已被记录的耕种者阶级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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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4 1979年塞达卡巫统村庄发展委员会(JKK)官员及成员(附家庭收入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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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富有的土地所有者(拥有45里郎土地、两辆卡车、小型稻米磨坊)的儿子,住在村边。他父亲被选为包括塞达卡在内的联邦议会选区(Jerai)的巫统委员会的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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