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57108
[159]最初,会员身份和每年缴纳的会费(3马元)都只是象征性的,但是,新会员需要购买同永久会员拥有的价值相当的股份。目前,会员缴纳的会费不少于30马元,而且通常会高达100马元。对于那些生产贷款少于100马元的小农场主来说,这种规定有效地限制了他们的加入。即使他们加入了组织,每年至少要从他们的贷款中强制扣掉15马元的股份购买费,以至于加入农会的吸引力比不上传统的从店主处获取贷款的吸引力。这方面的资料源于USM-MADALand Tenure Study,68,以及Zakaria Ismail,“Institutional Short-term Production Credit Programme in Muda Scheme,”MADA Monograph No.38(Alor Setar
:MADA, n.d.,probably 1977),24.
1703257109
1703257110
[160]何乃今(Ho Nai Kin)的研究已经表明,到1977年,逾期债款在快速增长。“Implementation and Supervision Problem of Institutional Padi Production Credit in MADA’s Farmers’ Association,”MADA Monograph No,35 (Altor Setar
:MADA ,1978),app.2.另有证据表明,逾期还款的通常是大农场主,而非小农场主,参见Mohd.Noh Samik,“Delinquent Loanees”(Altor Setar
:MADA, Bahagian Pertanian, n.d.)。
1703257111
1703257112
[161]关于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政策及其对收入分配、权力和发展的影响的出色分析,参见Robert H.Bates, Markets and States in Tropical Africa(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1)。
1703257113
1703257114
[162]Griffin, Political Economy,128.
1703257115
1703257116
村庄
1703257117
1703257118
[163]1982年采集的样本数据显示,双耕以前在穆达地区就相对较穷的燕镇行政区,同其他行政区相比,在过去的十年中受益较少。1982年,燕镇贫困家庭的比例是最高的,燕镇75%以上家庭的收入都在官方的贫困线之下。而其他四个被研究地区中只有一个在减少贫困率方面的进展不理想。到目前为止,尽管燕镇行政区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收入有可能增加了一些,但是,多数家庭仍然认为他们经济上很困难。燕镇严重依赖单一作物(水稻)种植的情形使得这一地区人地比率相当高,也使得这一地区在城市就业中相当不积极。这些都可以用来解释这一地区相对不发达的局面。有关细节参见Sukur Kasim“, Evolution of Sources of Income in the Muda Irrigation Project(1972/73—1981/82)”(Paper presented at Conference on Off-farm Equipme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sia, Chengmai, Thailand, August 1983, mimeo.)。从这个方面来讲,燕镇和塞达卡可能比穆达灌溉工程中其他更具代表性的地区要贫困一些。
1703257119
1703257120
[164]Afiduddin in Haji Omar,“Irrigation Structures and Local Peasant Organisations,”MADA Monograph No.32 (Alor Setar
:MADA, 1977).
1703257121
1703257122
[165]我不是定居在塞达卡村的第一个外国人。一位日本研究者掘井健三博士曾在1966年底和1967年中期在塞达卡居住过两个月。他搜集了关于土地所有、土地控制、社会组织的基本经济数据。虽然他逗留的时间比我要短,研究兴趣也必然地相对有限,但他的研究为我提供了珍贵的基本数据,我可以用这些数据来推断双耕的各种影响。本书后面的许多历史性比较都是建立在掘井健三博士慷慨提供的信息的基础上的。掘井健三博士用英语发表的两篇最重要的报告是:Kanzo Horii,“The Land Tenure System of Malay Padi Farmers
:A Case Study…in the State of Kedah,”Developing Economies 10,no.1(1972):45—73,和Rice Economy and Land Tenure in West Malaysia
:A Comparative Study ofEight Villages.I.D.E.Occasional Papers Series No.18 (Tokyo
:Institute of Developing Economics,1981)。
1703257123
1703257124
富与穷
1703257125
1703257126
[166]这个发现使塞达卡村纯粹的佃农和纯粹靠打短工工资收入的雇工的比例接近穆达水稻种植区37%的总体比例,见第三章。
1703257127
1703257128
[167]更为普遍的是,这些因为移民规划而离开的村民依旧保留他们在当地的土地,并把这些土地出租。
1703257129
1703257130
[168]特殊情形是指,这两姐妹有一位兄弟在吉打州某地的政府橡胶园工作。这位兄弟继承了相邻的土地,他把姐妹俩的这两小块土地也据为己有并在上面耕种。两姐妹的恳求也无济于事。但是,因为这位兄弟惯用暴力的名声,姐妹俩不敢去警察局或法院告发。因为她们已经连续5个种植季不能耕种自己的土地,最后姐妹俩决定把她们的土地卖给另一位兄弟。那位1981年买了地的兄弟依然无法耕种这些土地,他为了申明自己的所有权,花费了不少的钱用于打官司。这个事件表明,在他人暴力的阻挠下,国家和它的地方代理人难以保证财产所有权的效力。不过,在村民看来,这个案例是相当例外的。
1703257131
1703257132
[169]我把没有土地的10户人家也包括在内。而对于一般的耕种面积分配的统计来说,只有那些拥有土地的家庭才包括在内。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会低估土地紧张的程度。这10户人家中的7户都想方设法要租种别人的土地,只有3户年迈的种地人是选择不种地的。
1703257133
1703257134
[170]和其他事情也一样,双耕并不意味着收入的翻倍。双耕的必要投入,包括化肥、拖拉机的配备以及劳动费用的增加,都减少了一部分新收益。在吉打州,按最初的估计,稻田的纯收入因灌溉可以增加60%。因此,在双耕制中1.6里郎土地的收益相当于单耕制中2.66里郎土地的收益。在塞达卡村,小农户的平均耕种面积减少了一半,这意味着,从种地的收入来看小农户的处境更加恶劣,虽然他们每年都有两次收成。
1703257135
1703257136
村庄构成
1703257137
1703257138
[171]村中的家庭从46户扩展到74户,增长了32%,我把在村庄“边界”上的4户人家也包括在我的统计中,而掘井健三并没有把这些家庭归入塞达卡。
1703257139
1703257140
土地占有与使用
1703257141
1703257142
[172]1979年双耕方式下的每个农户平均耕种的4.7里郎相当于单耕方式下的7.5里郎(和其他事情也一样,双耕并不意味着收入的翻倍。双耕的必要投入,包括化肥、拖拉机的配备以及劳动费用的增加,都减少了一部分新收益。在吉打州,按最初的估计,稻田的纯收入因灌溉可以增加60%。因此, 在双耕制中1.6里郎土地的收益相当于单耕制中2.66里郎土地的收益。在塞达卡村,小农户的平均耕种面积减少了一半,这意味着,从种地的收入来看小农户的处境更加恶劣,虽然他们每年都有两次收成。)。然而,1967年时每个农户平均耕种6.9里郎的土地,不过是7.5里郎的92%。
1703257143
1703257144
租佃的变化
1703257145
1703257146
[173]参见Horii,“Land Tenure System”,第57、58页。他在该文中写道,“要理解这种固定的谷物地租,我们必须注意到,这种地租实际上是将租佃双方已经商定的一定数量的稻米卖掉,获得的现金用来支付地租。佃农在收获后,立刻将租佃协议中约定数量的稻米卖给商人,把这样获得的现金付还给地主”。
1703257147
1703257148
[174]参见Horii,“Land Tenure System”,第57页。
1703257149
1703257150
[175]当然,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是一个人的记忆力好坏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解释的问题。一个富裕的村民会声称,更换佃户是因为在其他事情上的个人分歧,或者因为先前的佃户不想再耕种这块土地。一个特别穷的村民会说佃户失去土地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要提前交租。关于“社会事实”是如何成为各阶级解释的对象的详细讨论参见第五章。
1703257151
1703257152
[176]关于各种不同假设下塞达卡种地人的收益,参考附录C, 表C3和图C3a。
1703257153
1703257154
[177]我已经把1967年谷物地租的现金值和当时以现金为度量的地租进行了平均计算。
1703257155
1703257156
[178]无需交租的租佃关系一般大多发生在父母和子女之间。这种情况并不简单。许多通常有正式访问安排的关于土地租佃的快速调查似乎表明,很多土地都是以免租的形式租入的。不过,父母普遍声称自己没有向子女要求地租,而子女也说自己无需交纳租金。这种说法符合村庄广泛接受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价值观。不过,更进一步的调查表明,实际上,这种租佃中只有极少数是真的不用交地租的。一个例子就是,土地丰裕的父母通常会把自己的一块地租给自己刚结婚的子女;作为送给新婚夫妻的礼物,第一年的租金是不需要支付的。除此之外,子女每一个种植季都要为从父母那儿租到的土地付给父母一些什么,或者是现金,或者是实物(如果父母和子女住在一起的话)。这种支付在双方看来都是一种礼物而不是地租,因为礼物的多少是由子女决定的。如果根本没有为租地付出任何东西的话,子女通常就会在家里或地里为父母出一些劳力,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形下送给父母一些礼物,这些都部分地同父母提供的土地联系在一起。在吉打州的其他地区也有类似实践,参见Mohd.Shadli Abdullah,“The Relationship of the Kinship System to Land Tenure:A Case Study of Kampung Gelung Rambai”(Master’s thesis, Universiti Sains Malaysia, Penang),108,134—135,和Diana Wong,“A Padi Village in North Malaysia”(1980,mimeo.)。
1703257157
[
上一页 ]
[ :1.70325710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