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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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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颇受欢迎的学说之一。韩非主张的君主绝对权力、以严刑峻法为手段、武力兼并天下等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结束战争、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恢复社会秩序等目标来说,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秦王朝的出现,实际上是法家思想在实践中的胜利,从此统一的中央政权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法家思想中的“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的发展进化观以及“法不阿贵”的法治原则,到今天都还有着一定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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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那赤裸裸的非道德的政治观念、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权术思想终究为主流政治思想所不能容;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统治政策被后来的帝王或明或暗地接受和效仿,终究成为中国政治统治中不能消散的阴霾。不可否认,韩非的思想当中有很多见解都相当地深刻而且精辟,一针见血地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带着一些残酷的真实。但是这种真实一旦脱离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治环境,便难免有些失于偏激和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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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朝建立统治以后,依然以法家思想作为施政指导,严刑峻法以治天下,传二世而亡。这其中,谁也说不清楚法家思想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消极的作用。韩非已逝,只是看不清在历史的角落里他脸上的笑容是得意还是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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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却是成也韩非,败也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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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天子的权柄——董仲舒的封建大一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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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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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画像。董仲舒(前197—前104),广川(今河北省)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汉武帝时,上书“天人三策”,被武帝采纳。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人性三品论,宣扬历史循环论。著《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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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西汉信都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人,约出生于公元前179年,为人正直,精通五经,尤其是《公羊春秋》。据说他家中有一个花园,能够自己读书而“终不问家产”,三年未曾窥视花园一眼,因此他应该至少出身于中等地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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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主要活动于景、武之世,是西汉初期著名的公羊学大师,在政界和学界均有极大影响。汉景帝时,董仲舒为博士。汉武帝元光元年,下诏举拔全国贤良,并亲自选拔,董仲舒做了三篇对策都深得汉武帝的赏识,因此被委任为江都相。江都王刘非是汉武帝的哥哥,是个好勇之人,有夺取中央政权之心,而且希望董仲舒能够助他一臂之力。但是董仲舒主张大一统和中央集权,于是劝喻刘非“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最终使其放弃了篡逆的想法。后来董仲舒受到丞相公孙弘的排挤,原因在于董仲舒看不惯他的阿谀奉承从而导致了公孙弘的嫉恨。因此,在公孙弘的怂恿之下,汉武帝派董仲舒做胶西王刘端的国相。刘端曾经多次杀害自己的国相,公孙弘的意图就在于借刘端之手除掉董仲舒,达到自己排除异己的目的。公孙弘没有想到的是,董仲舒凭借其名声和才能使胶西王刘端为之折服,对董仲舒礼遇有加。尽管如此,董仲舒仍然担心时间长了会得罪胶西王,于是称病辞职,专心在家著书立说。即便如此,“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汉书·董仲舒传》)。老年后他终老于家,葬于长安西郊。汉武帝有一次经过其陵墓还特意下马致意,他的陵墓也因此被称为“下马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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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现存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17卷82篇,以及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中的《天人三策》。他的其他许多著作都已经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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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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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创建政治学说有两个认识前提:一是对西汉时代政治弊害的基本估计,另一是对整个社会的整体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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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西汉谋求长治久安,是董仲舒政治理论和政策的出发点。基于这样的愿望,董仲舒从宏观上对整个社会进行分析,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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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体系与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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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古时期就有天命、上天等神学的观念,但是三代之后这个观念就慢慢淡薄了,君权神授的理论也受到冲击,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中就没有神学理论的踪影。孔子说过“敬鬼神而远之”的话,荀子也说“人定胜天”。汉朝建立之后,为了增加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巩固和稳定统治,天神观念又逐渐开始流行,例如关于汉高祖刘邦是“龙种”的说法等。为了迎合这种统治的需要,董仲舒也开始臆造所谓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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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构造人类社会有三个基本要素:天、地、人。董仲舒将人类社会和天地宇宙视为一个整体,人的物质、精神生活都离不开天,如何调节天人关系成为这个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天人政治论——天人合一。董仲舒从春秋中归纳出一条基本原则:奉天而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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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涵容整个宇宙社会,由“天地阴阳金木水火土人”十项内容组成,叫做天端或天之数,又叫十端。天是无所不能的总神领袖,万物都是天生的,包括人在内也是由天创造的,这就是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论。就是说,人是符合天的,天是人的曾祖父,所以董仲舒在他的《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说:“是故人之身,首坌圆,象天容也;发,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口鼻呼吸,象风气也;胸中得知,象神明也。腹饱实虚,象百物也。百物近地,故腰以下,地也。天地之象,以腰为带。颈以上,精神尊严,明天类之状也。颈以下者,丰厚卑辱,土壤之比也。足布而方,地形之象也。”即人的样子是符合天的样子的,因为人是天创造的。董仲舒甚至认为人的五脏和四肢符合天的五行四时,人的喜怒哀乐变化也类似于天的春夏秋冬四时变化,所以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人就有三百六十五块骨头;天有湖泊河流,人就有孔窍血脉。总之,人的形体和内在的道德、情感、意志都是从天那里演化而来的,天和人外在相同、内在相通,小而为人,大而为天,天人一也。事实上,董仲舒是按照人的样子来想象天,而不是天根据自身的样子创造了人,因此在董仲舒的理论中,天事实上是人的副本,而不是人是天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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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将天视为某种神秘主义的人格化,使儒学成为一种理性和神秘主义的混合物,从而使儒学本身具有类似于宗教的束缚力。“天人合一”理论标志着先秦儒学向神秘主义转化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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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君权至上和天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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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仲舒天人合一的理论,天创造了人,因此也必然要统治人。天的统治不是直接施加的,而是通过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君主来实现的。这就引出了君权神授的观念,就是“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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