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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06 3.多样的同情和道德情感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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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08 我们的道德情感是基于对所有人的同情的,因此要想被称为道德情感,我们对被评判者的正面感情不应只是源于某种品格对我们个人的影响。也就是说,道德评判和基于自我利益的评判是不同的。“敌人身上的优良品格是会损害我们利益的,但是这些品格仍然应得到尊敬”,休谟写道(T,3.1.2.4)。当然,个人心怀的敌意常常让人相信敌人必然是邪恶的,让我们混淆基于个人利益的情感和道德情感。很多表面上看起来是道德评判的,实质上不过是伪装下的基于自我利益的评判。[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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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10 有一些学者将以下观点附加于休谟:道德评判中一旦有偏见,就证明这些道德评判由个人利益而来,并不是真正的道德情感。[57]然而事实上,虽然休谟也认为基于自我利益的情感常常被误认为是道德情感,但他认为真正的道德情感仍然可以是偏见的。毕竟,道德情感由同情而来。同情在面对与我们有关系的人,比如有血缘关系的人,我们喜爱的人,和我们相似的人,以及和我们距离近的人的时候是会更加强烈的。休谟写道,“由于这个缘故,我们最自然的道德情感”会更加偏爱有利于我们朋友和爱人的人(T,3.2.2.11),和那些品格和我们最相似,或那些最容易和我们相似的人快乐的人。(参见T,3.3.3.4)我们必须区分根本非道德的评价和带偏见的道德评价。当我未能考虑我朋友的品格对他人的影响,而直接认为他是具有美德的,我就是在混淆喜爱之情和道德认可。当我考虑了他品格对和我有关系或相似的人的影响时,也就是那些我自然地更容易同情的对象时,我对他的评价就是道德的,虽然是带着偏见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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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12 我们即刻的道德情感容易带着偏私,所以不同个体对同样品格的判断也是有差异。如果道德评价只关系到感情,那么这些分歧要如何被解决就不甚清楚了。一些陈旧的想法认为情感主义将美德如美一样,放置在评判者/审美者的眼中。因此道德判断之间的分歧就无法调和了,就如我们无法调和审美品味之间的分歧一样。在《人性论》中,休谟好像真的有这种道德相对主义的倾向,他写道,“道德的善恶是基于快乐和痛苦的,来源于关于情感和品格的任何视角,……快乐和痛苦对经受者才是最明显的,所以经受者所认为的善和恶是不可能出错的。”(T,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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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14 休谟这短暂的相对主义时分跟着一个脚注,“我们在什么程度上可以谈论道德品味、文学品味和审美品味的对错呢,这一点将在后面谈到”(T,3.2.8.8,fn.80)。这个脚注指的显然是休谟计划却并未写出的第四部关于“批评”(比如美学)的著作。鉴于这一部分并未完成,我们将转向他对美学和审美在这一点上的论述,也就是《品味的标准》(Of the Standard of Taste)这一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休谟拒斥了所谓“美存在于审美者的眼中,因此并没有一个关于品味的理论”这种陈旧的论点。相反,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的理论是可能且必须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休谟的伦理学和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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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19 同情的启蒙:18世纪与当代的正义和道德情感 [:1703273636]
1703274020 同情的启蒙:18世纪与当代的正义和道德情感 Ⅱ 道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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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22 1.品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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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24 在道德判断的多样性这一点上,休谟曾改变过自己的观点。在早期著作《人性论》中他写道,“人类的一般情感是如此的一致,因而(解决道德分歧这类问题)是不那么重要的。”(T,3.2.8.8,fn.80)在《品味的标准》中,他则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他写道:“这世上品味与意见的多样性太显著,任何人都必定注意到它们。”(EMPL,p.226)这一多样性是根植于评价语言的,它在之前显然被低估了,休谟也为此给出了原因。“在某种语言中,一些特定的词语意味着谴责,另一些特定的词语意味着褒赏。语言的使用者们在这些词语的使用上是达成一致的。比如他们都会同意褒赏正义,人道主义,审慎,真诚这些品质;而谴责相反的品质。若用一个语带赞许的词汇来表达谴责,或用一个消极的词汇传达赞许,则必然带来明显的不当。(EMPL,p.22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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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26 正是由于道德语言的这一属性,赞赏美德本身总是容易的。因为美德的定义的一部分就是其易被赞赏性。这样的赞扬是轻而易举的,真正困难的任务是将这些带褒义的词语应用到实例之中。这样的任务才是在进行道德评价,而不是语言上的游戏。休谟提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宗教文献的作者们常常赞颂美德时,时常歌颂美德本身,在批判恶行时则针对具体事例。(EMPL,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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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28 在区分了语言一致性和道德一致性,并着眼于真正的道德分歧后,休谟才进一步写道:“自然地,我们寻求一个品味的标准,因为有了这个的标准,有分歧的感情就能被调和了。”(EMPL,p.229)同时休谟也意识到,这样的一个标准在理论上与某种相对主义不兼容。这样的相对主义主要论点是这样的:“所有的情感都是对的,不需要对其他任何人或者事负责任。各人只需要承认自己的情感,而不必假装去管他人的情感。”(EMPL,p.229—230)这样的相对主义和他之前在《人性论》中提倡的观点是十分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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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30 就和休谟的其他论断一样,这样的怀疑主义受到了来自常识和日常实践的挑战和否定。品味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大概都说过这样的老生常谈,可事实上呢,我们常常要求他人给出道理,要求他人解释他们的审美情感或道德情感。有的时候,他人的情感听起来不无道理,我们甚至会因此而被说服。而有的时候那些判断看起来太荒唐,以至于我们直接认为它们就是错的。来看看下面这样一些判断,《飞跃情海》与《麦克白》具有一样的审美价值;或者休谟本人的例子,《无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和《失乐园》具有一样的审美价值。“这不啻于错将水塘认作大海般广阔浩瀚。”(EMPL,p.231)当我们面对这样的荒唐判断时,“关于品味的天生的平等原则就被忘在脑后了。”(EMPL,p.231)为什么对莎士比亚的喜好就优于对艾伦·斯佩林的呢?为什么真正出自仁爱的善举就优于虚伪奉承掩盖下的不人道行为呢?这总得有点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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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32 休谟发现,我们常认为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擅长做评判。而当我们身陷审美或者道德的矛盾情感之中时,我们就会去求助于“更高级,改良过的品味。这样的品味让我们更好地判断人的品格,评判作曲家的天赋,或者是评价艺术作品的创造性。”(《论雅致的品味和感情》,参见EMPL,p.6)一个人需从即时的感情反应中抽离,转移到对现象本身的关注,只有经过这样的一个“情感的过程”,品味才可能被改良。[59]具体的提升品味的要点,是要找到这样的高雅品味的特质。然后在我们自己的道德追求中,我们便可以努力获取这一特质;而同时在对下一代的道德教育中,也应努力传授这一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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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34 撇开休谟那著名的对理性的诋毁,他也认识到理性能力在审美活动中有着核心作用。他在《道德原则研究》中论证道,“在美的赏析尤其是对出色的艺术作品的赏析中,要想感受到恰当的感情,一定的理性是必要的;而一个错误的品味则常常可能被论证和反思所纠正”(EPM,1.9)。回想一下,同情也是一样的,它需要健全理性的陪伴才不会被误放或者误导;不理性的同情会将道德情感引入歧路。批判性的思考可以让我们免于同情的误放或者误导,从而改进我们的道德确信。就好像我们对艺术的审美一样,“我们可以合理地总结,道德的美……需要智力的支持,只有这样道德的美对心灵才能产生恰当的影响”(EPM,1.9)。卢梭认为理性会扼杀直觉的怜悯之心[60];休谟则完全不同,他认为理性在改善我们根植于同情的道德情感上起着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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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36 理性可以帮助改进道德情感或者审美情感,与此相似的,休谟也谈到了细致的想象力的作用——“必需要有细致的想象力,才能辨析细微的感情”(EMPL,p.234)。和理性的思考能力一样,想象力和辨析细微差别的能力常常是天生的,但是通过后天的教育和练习,这些都是可以被改进的。“良好的教养和礼貌会让我们对友善温和的感情更加敏感。”(《论雅致的品味和感情》,EMPL,p.6)经改良人道主义教育的接受者会“更多地感受到人性……也是因为此,工业,知识和人道主义常常携手而来。无论是从经验还是理论来说,他们都更长见底出现在富庶文明的时代”(《论雅致的艺术》,参见EMPL,p.271)。在这里,休谟的观点和卢梭的形成对比。卢梭认为,就好像理性和自然的怜悯背道而驰一样,文明与怜悯之心也朝着相反方向发展。所以,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伦理和政治皆应寻求一个独立于此原初感情的根基。[61]相反的,休谟则认为文明和教育会帮助改良这些情感,从而让我们对同胞的遭遇更加敏感;这样一来,这些基本而原始的感情才能成为对正义和美德的追求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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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38 最后休谟论证道,如需恰当地评判任何事物,评判者“必须让他的心灵远于任何偏见,除了他需要评判的事物外,其余一切都不该进入他的考量范围”(《品味的标准》,参见EMPL,p.239)。在审美评判中,摒除偏见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我们都知道溺爱子女的父母不是评判子女作品的最好人选。但一个优秀的评判者在评价艺术作品时能成功地忘掉他和艺术家的私人关系。当优秀的评判者进行评价时,他沉浸在艺术之中:“在那一个时刻彻底忘我,给其想象力以恰当的刺激。”(《品味的标准》,参见EMPL,p.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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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40 在《品味的标准》的末尾,休谟很有信心地认为他已经找出了那些应该在审美分歧中被视作权威的评价。“与细致的情感结合,经由练习而进步,由同情而日臻完美,并在摒除了所有的偏见后,这样的强烈的感知就足以让评判者这样的特质,这样的特质无论在哪儿都是品味和美的真正标准”(EMPL,p.241)。个人是否真的拥有了高雅的美感和细致的想象力,是否真的无所偏见,这些可能常常陷入争议……可是上述的品质本身的价值和应得的尊重则是无可非议的(EMPL,p.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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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42 然而经过改良的品味也可能不尽相同。休谟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评判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是在所难免的,若想找到一个能解决所有分歧的标准是不可能的(EMPL,p.244)。”在审美领域,我们完全可以让这些无法解决的分歧继续存在。虽然要声称班扬比弥尔顿更好,完全是荒谬之极,但弥尔顿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哪个更好,这个问题则可能永无答案。[62]可是在道德领域,尤其是在关于正义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容忍这样的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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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44 2.普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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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46 如果说道德领域和审美领域共有的元素决定了在这些领域,可能存在一个权威的标准,并且确立了这样一个标准的必要性;那么道德评价的特殊性又就决定了,在道德领域我们需要更大程度的同意。休谟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也就是在考量评判对象时采取一种“普遍的视角”。通过这个手段我们的道德情感可以得到修正。他希望藉此来让我们更接近道德判断的唯一的标准。引入普遍视角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随同情心而来偏见。休谟承认,这样的偏见确实是反对我们从同情心来衍生道德的有力理由。同情心对和主体一系的人必定更强,然而我们的道德评价则不该因此变化。鉴于“道德判断不应该因同情而变”,有人可能会错误地认为道德情感不可能是同情的产物。(T,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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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48 对这样的质疑休谟的回复如此,当我们有了改良过的和全面发展的道德情感时,我们对他人进行评价时不是通过某个特定的视角,而是“定在某种稳固而普遍的视角,并且无论现实状况,始终将自己设身于其中”(T,3.3.1.15)。这个和我们依据感知经验判断外在事物有点相似。无论是在感知还是在道德的例子里,“想象力是依附于普遍视角的,借此区分开由现象本身所产生的感觉,和由暂时的特定状况所产生的感觉”(T,3.3.1.23)。休谟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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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50 随着距离变远,物体看起来就好像变小了:虽然我们判断物体的最初标准是我们感知的它们的表象,我们却不会说随着距离增加物体确实变小了;而是通过反思来修正表象,来达到对此物体更恒常和确准的判断。相似的,虽然对他人的同情弱于对自己的关心,对远方的人的同情弱于对邻人的同情;我们在冷静地判断人的品质的时候仍然会忽略这样的不同。(T,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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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52 在道德领域,对普遍视角的求助并不等同于对客观性的求助。休谟在谈到普遍视角时一直用的是复数,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个品格是美德还是恶习本就取决于人们对它们的反应。离开人们的反应,我们就无法修正我们关于美德和恶习的即时道德评价。同时,我们“需要通过被某一品格影响到的人的视角来考察这一品格,而不是采取被考察者或者与他有关的人的视角来进行考察”(T,3.3.1.30)。对这些被影响到的人的同情是我们道德评价的根基。我们必须从一个现实可行的角度来考察,因而我们同情的对象的视角是最合适的。与其以不可能的客观性为目标,还不如“在评价一个人的道德品格时,将我们的视角限定在考察对象所影响到的小范围内”(T,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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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4054 采用周围人的视角作为道德评价的权威,理由并不是因为一个人道德与否真的取决于他周围的人如何看他。[63]休谟认为借助普遍视角取得道德同意是符合人类基本需求的,它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道德上的人际分歧。休谟在《人性论》的第一卷写道:“根据经验看来,有一点是最确实不过的,就是任何情感的矛盾,都给人以一种明显不安的感觉,不论那种矛盾是来自外界、或是来自内心,是起于外界对象的互相对立,或是起于内在原则的互相斗争。”(T,1.4.2.37)。从这一段原文可以看出休谟的道德体系旨在解决心理上的对立,情感间的矛盾,而非为了解决逻辑上的矛盾或信条间的不一致。这里,我们的目标不是理性的一致性,而是情感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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