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27764e+09
1703277640 【55】 班固:《汉书》卷九十四下《匈奴传下》。
1703277641
1703277642 【56】 《论语·子路》。
1703277643
1703277644 【5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
1703277645
1703277646 【5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1703277647
1703277648 【59】 参见刘家和:《史学、经学与思想》,283~30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703277649
1703277650 【60】 刘家和:《史学、经学与思想》,293页。
1703277651
1703277652 【61】 《全明文》卷一《即位诏》,《全明文》卷十七《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民人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703277653
1703277654 【62】 Max Weber: Bureaucracy, in 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ed. by Gerth andMil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Part Ⅷ, pp. 196-244.
1703277655
1703277656 【63】 《尚书·吕刑》;《国语·楚语下》。
1703277657
1703277658
1703277659
1703277660
1703277661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1703276366]
1703277662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6.硬道理和软道理
1703277663
1703277664 坏世界研究:作为第一哲学的政治哲学 [:1703276367]
1703277665 6.1 强者是光荣的
1703277666
1703277667 以罗马帝国为代表的是与中华帝国非常不同的另一类型帝国。中华帝国更关心如何把帝国内部的万里江山和亿万民众有效地管理起来,使造反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所谓“安内”。在“安内”的前提下,再去想象成为世界的道德楷模和政治中心。中华帝国是个退化了的天下概念,已经不再认真放眼世界了。罗马帝国则更关心帝国作为强者的光荣梦想,这种光荣表现为军事征服和领土扩张,最后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帝国,形成“罗马治下的和平”。这是强者的政治逻辑,强者就有统治的合法性。罗马帝国是武力扩张型帝国之典型,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帝国在性质上都比较接近罗马帝国模式,尽管未必都有罗马帝国的世界雄心。中华帝国模式的自卫反击型帝国反而不多见。武力扩张型帝国一般都拥有令人生畏的军事力量和气吞山河的气概,都非常迷恋英雄主义,都有过永远被传颂的所向无敌的故事(例如蒙古帝国),尽管事实上并非天下无敌,无论多么强大的帝国都毕竟力有穷时,都无法避免强弩之末的命运。这是一种神秘的有限性,似乎没有必然理由能够圆满地解释力量的局限性,比较好的解释可能是中国政治思想所喜欢说的,强力不能普遍获得人心,无法成功治乱,因此终将失败。不过这种解释仍然没有说明强力为什么无法永远强大。
1703277668
1703277669 帝国爱好者们都不愿意相信力之限度,超级强者如拿破仑或希特勒都是强力崇拜者,但无比辉煌的帝国最后总会崩溃,这是人们无法回避的事实和问题。一直到帝国主义时代,西方人(特别是英国人)才建立了一种复杂的帝国新思维。与传统帝国不同,帝国主义不再单纯地迷信武力,而把直接的征服转变为以武力为后盾的经济和文化支配。只有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帝国主义国家才会进入约等于做梦的状态去挑战力量的极限而回复到帝国旧思维(例如纳粹德国和日本帝国),然后彻底失败。但无论如何演变,帝国总把武力作为最后的保证,这一点不会改变。美帝国作为帝国观念的集大成者,建立了几近完善的帝国概念,使帝国拥有从硬实力到软实力的全方位力量。软实力具有争取人心的功能,新帝国主义关于软实力的政治意识有些类似于中国关于“得民心”的政治理解,不过美帝国仍然把武力看做是一切之本,它试图使其武力强大到能够防止世界上任何一种潜在的可能攻击,或者说,使其武力强大到能够与整个世界为敌。按照美帝国这一显然过分紧张的想象,只有绝对可靠的武力才能保证“美国领导下的和平”。绝对优势的武力是自身安全的可靠保证,这固然是真理,但绝对优势武力并不能保证对他者的成功统治,这也是真理。帝国主义试图以强者逻辑去理解政治问题(统治、和平、秩序和合作等等)虽是自然常理,却是一个文明错误。
1703277670
1703277671 罗马帝国的基本思维方式是以力平天下的军事思维,人们相信成功的武力征服证明了帝国的优越性,从而证明了其统治世界的权力合法性,而军人武士的德性如荣誉感、尊严、勇气、力量、坚忍不拔之类则成为人们普遍敬佩的品质,这些不仅是道德价值,甚至是人们普遍迷恋的美感。罗马人对角斗和斗兽的热情就表现了这种强烈的美感追求,而不是对杀戮本身感兴趣。由于勇气是美的,所以为了表现勇气就必须认可杀戮。假如按照现代观点将其丑化为对杀戮本身的激情,恐怕不符合事实。以武力征服去证明权力的合法性,这是古老的自然法则。尽管战争或其他暴力行为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有目共睹(不仅给他者也给自己带来灾难),而且人们也越来越坚信以暴力去征服他人是极其错误的行为,但至今仍然是一个难以避免的人类行为。这在一方面说明,人们在心灵深处仍然暗中承认武力是权力的来源;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就像武力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仁慈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仁慈无所作为的问题上,就只能武力解决。马基雅维利当年恶狠狠地说出这一人人默认的真理,但人们还是伪善地假装纷纷晕倒。
1703277672
1703277673 人们对武力或暴力怀有自相矛盾的理解:一方面反对这一错误行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靠暴力去制止暴力。为了解决这一自相矛盾的问题,唯一的出路似乎是以正义去为暴力的“正当性”进行辩解。但所谓正义的暴力永远只是抽象的正确,并无实际鉴别能力,所有国家在声称“正义之战”的时候都以自己利益为准编造出似乎正当的理由,这样,抽象正义就在具体理由中被消解了。在利益冲突中,其实没有哪一方是完全正义的。正义的理论原则是清楚的,但谁是正义的却总是不清楚,而具体哪个行动是正义的就更不清楚了。这说明,普遍有效的、清楚明白的正义原则仍然不足以构成一个充分有用的正义理论,要解释正义还需要一个普遍有效的价值理论。各种价值(各种善和权利)正是解释具体行为的正当性所需要的情景和条件,如果各种价值判断不是普遍清楚的,那么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正义地解释。
1703277674
1703277675 就一般共识而言,侵略是非正义的。但在财富归属和权利尚未明确界定的地方,或者在财富归属和权利难以清楚界定的地方,就几乎无法判断正义是非了。在无法有效讨论正义的地方,要证明强者逻辑是道德错误就非常困难。现代社会的人们由于对战争的极度恐惧而宁愿假装强者为王的原则已经被证明是无疑的错误,并以此信念去掩盖和回避这个其实一直没有被解决的难题。即使人们真的相信武力征服是错误的,也还会在某些时候为武力征服的巨大收益所诱惑,于是宁愿犯错误。在这个意义上,强者思维一直都没有被放弃,仍然具有当代性,只是人们宁愿掩盖它而代之以在道德上比较堂皇的措辞。也许,真正能够否定强者原则的理由并非道德理由,而更可能是中国古代博弈论的理由,即任何力量都有极限,力不能远,力不能久,力不能服人心,力不能保证合作,因此,力不能保证长期或稳定的利益,如此等等之理由证明了暴力原则并非统治之最佳策略,就是说,人们放弃暴力原则的真正理由是暴力策略的收益其实不如想象的那么好,而不是因为暴力是道德错误。
1703277676
1703277677 罗马帝国虽是军事思维,但恐怕不是专门好战,罗马帝国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普遍和平,只是它相信先有征服而后才有和平。不过一般认为罗马确实特别好战,孟德斯鸠对罗马的好战给出了非常有趣的解释:君主制国家并不特别好战,因为君主即使有过雄心也会很快堕落在享乐和懒惰之中,而罗马自从成为共和国以来就特别好战,因为共和国领袖为了继续当选就必须成就赫赫功业,于是就不断“劝说元老院建议人民发动战争,他们每天都向人民指出新的敌人”。元老院也有发动战争的积极性,因为人民总是请愿要求解决生活困难,令人厌烦又无计可施,因此,用战争把人民的精力放到“对外事务”上不失为转移矛盾的好策略。尤其对于人民来说,“战争几乎永远是一件快意的事”,因为人民能够在战争中掠夺其他人民的大量财富【1】。孟德斯鸠的解释并无必然理由,但罗马帝国在共和国时期发动的战争确实远远多于帝制时期。
1703277678
1703277679 罗马的扩张使罗马超出了城邦国家的概念而成为一个帝国,古希腊城邦虽然早就有帝国主义行为,但并没有建立帝国以及帝国概念。吉本相信这是因为古希腊城邦过于孤芳自赏的自珍偏见所致。古希腊宁愿保持自己城邦的优雅和纯洁,不愿意良莠兼收扩大自身,而罗马有鲸吞万物的气概,“目光远大的罗马才智之士轻虚荣而重抱负,认为将不论发现于何处,不论来自奴隶或外族人,来自敌人或野蛮人的高尚品德和优点,全部据为己有,乃是一种更明智也更光荣的行为”【2】。这正是罗马帝国的基本精神。罗马的扩张非常惊人,图拉真时达到全盛,罗马帝国大概控制了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地中海变成了罗马帝国的内海,罗马帝国在当时显然是世界第一大国(大过秦帝国)。在古代历史中,大概只有蒙古帝国和清帝国等少数帝国的版图超过了罗马帝国,但如果论影响力,则没有一个帝国能与罗马帝国相比。
1703277680
1703277681 在理论上说,帝国至少在理想上是世界性的,尽管从来没有一个帝国做到这一点。帝国的世界性统治之“势”决定了帝国没有边界,只有模糊的边陲,而边陲随着帝国实力的消长而变化。前面在讨论中华帝国时,我们发现,秦汉以来的中华帝国并非真正的世界性帝国,因为它对帝国内部空间的关心远远超过对外部世界的兴趣,这一保守的内向性使它的世界性话语具有伪世界性。与此有所不同,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兴趣明显高过了中华帝国,它在外部征服上投入更多,几乎全力以赴,并且把它理解为帝国的光荣责任。不过,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兴趣虽然是认真的,但也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世界,它把世界看做是需要征服的外部空间,这就在根本上误解了世界。只有周朝“天下无外”的世界观才把世界任何地方都看做与本地同样具有合法性,把世界万民看做是世界上同等合法的居民,把世界的文化多样性看做是与自然多样性同样合法的存在方式,而且把协和合作而不是把征服或者霸权看做是世界的统一方式,这样才有可能理解并创造出真正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只有把天下看做是天下人的天下的中国天下观才是唯一理解什么是世界的政治观念。罗马开创的是另一种世界性,这种世界性在概念容量上堪与天下的世界性相比,但它把世界看做是属于罗马的世界,各地人民要成为世界合法居民就必须被征服而后变成“罗马人”。罗马开创了单边主义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所理解的与其说是“世界”还不如说是扩大成世界的罗马帝国。
1703277682
1703277683 虽然罗马帝国在征服上有巨大成就,但行政管理似乎并非罗马帝国之所长,其行政管理远远不能与秦汉帝国的高效官僚制度相比,罗马帝国的行省制度(provincia)【3】与中华帝国的郡县制度相比是相当混乱的,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权与中华帝国的官僚集权制度相比也可以说是很混乱的,整个行政管理制度都缺乏统一章法。罗马帝国的混乱统治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欧洲长期的政治混乱,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长期处于无数领主军事割据的格局,其中虽有个被讥讽为“既非神圣也非罗马也不是帝国”的神圣罗马帝国试图主事,但其基本格局仍是四分五裂的割据统治。西方古代缺乏关于大规模政治体系的制度构思,古希腊城邦或罗马共和国虽然都是伟大成就,但其政治操作方式都是按照小社会而设想的,都不是能够推广为大规模社会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和共和国制度一直到现代经过改进之后才成为适合大规模社会的政治制度。罗马所征服的广大地区有着复杂的文化多样性,还存在着公民与非公民之分,各种人群各个地区的权利和权力界定也因为情况复杂而有些混乱,罗马帝国选择的是武力和法律的联合统治,这是一种简练的统治模式,但缺乏细致管理。自从奥古斯都把共和国变成帝国,罗马就变成了专制体制,尽管保留了共和国的一些特征,但基本上是军事首领统治,帝国首领是军事首领,行省长官也是军事统帅,其统治威信取决于手中掌握的军队,以至于许多外省甚至不知道有什么共和国。罗马人真正相信的是武力和法律,在行政管理制度上并没有特别用心费力,而把心力都用于军事和法律的建设上。武力是权力无可怀疑的保障,它保证了统治者的权力是明确有效的,而法律是公正的保障,它用于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罗马人似乎认为有了这两者就足够了。这一政治意识简洁有力,但对于大规模社会来说还是太粗糙了。
1703277684
1703277685 一般认为罗马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太多的成就,远不及古希腊,这一看法并不很正确。虽然罗马没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样伟大的哲学家,甚至连西塞罗这种级别的思想家也不多,但最重要的观念未必都是在文本中被陈述出来的,有些对人类社会特别重要的观念并没有写在个人著作中而是“写”在制度实践中,如果把这一点考虑在内,罗马的思想贡献就同样重要。罗马至少有三个政治贡献:(1)如果说古希腊创造了民主制度(古希腊没有创造民主理论,民主理论也是现代补上的),那么罗马则创造了同样重要的法治制度。罗马法不仅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开创了以法治为核心的政治制度。(2)除了法治,罗马的军事帝国观念同样影响了整个欧洲历史,直到当代仍然具有影响力,它说明了,任何一个国家想要获得最好的生存条件,就不得不成为一个军事强国。这一生存模式无疑是危险的,但人们至今还没有能够找到能够有效保护一个国家的另一种更好的生存模式。(3)共和国同样是罗马的辉煌政治成就。按西塞罗的经典定义,共和国(respublica)即人民公器(respopuli),它要兼顾到国家所有人的利益,因此共和国只能是混合政体,即由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共同构成的混合政体,所谓共和政体。尽管混合政体并非罗马首创,斯巴达是混合政体的更早典范,但罗马的混合政体影响更大。罗马混合政体使执政官、元老院的贵族们、公民大会的护民官和公民代表们分享了政治权力和政治影响力。罗马混合政体的思想在现代发展成为所谓共和主义,一种据说能够克服自由主义缺点的强调参与式民主治理的政治理想。
1703277686
1703277687 罗马虽然勇于战争,但并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且是为了普遍和平。战争本身不是政治,而是前政治的暴力冲突,只有当战争以普遍和平为目的才有了政治性。在和平统治的目标下,战争成为强者或优越者取得统治地位的合法性证明。这种对统治权的证明是非常危险的,但如前所论,要否定这一证明也很困难。武力是一个难以抗拒的诱惑,尽管战争本身不是政治,但战争能够终结政治对手的生存,因此等于解决了相关的政治问题。幸亏经验事实证明,强者总是暂时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强弱的转换是可能的,强者逻辑无论对谁,包括强者和弱智,都是危险的。表面上看,强弱的转换似乎是因为强者总会慢慢衰落,强者很难保持长期紧张,总会松弛懈怠,堕落退化,但更深刻的原因是,弱者总会模仿强者,弱者会通过模仿强者的优势策略而变得强大,无论强者有多少策略,都会被模仿,最后就可能导致强弱转换,所以,强力统治终究是不可靠的。当代政治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超越战争而以和平方式去创造永久合作——康德的永久和平理论是西方政治思路的一个重要转变。古代人还没有这样清楚的认识,罗马人相信,征服之后的和平统治如果是公正合理的就足以维持社会合作,于是罗马人试图创造一种对所有人普遍有效的公正法律。公正法律管制下的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足够好的,法律公正会慢慢抹平原先冲突造成的创伤,人们会满足于公正的对待而失去反叛的积极性。罗马不仅是个军事帝国,而且是个法律帝国,它以武力摆平各地,以普遍有效的法律统一治理社会,这就是罗马治下和平的实质。
1703277688
1703277689 这一政治追求是深刻的。法律一视同仁,由法律所创造的平等使每个公民获得同样的权利,法律所承认并保证的自由具有普遍有效性,从而超越了原来的城邦、民族、部落等特殊共同体身份而成为普遍和平的基础。这就是罗马所创造的法治对现代社会的深远影响。罗马法治和古希腊民主同样构成了现代性的原始成分。即使以今天的标准来看,罗马法也是非常成熟的法律,它涉及当时生活中的所有事务和问题,只要根据法律,就足以处理各种问题,因此,这样的社会不需要法律之外的规则,这是最简洁的治理方式。罗马法治思路与秦法家有些相似,都相信只要建立了对人人有效并且对事事有效的法律制度就能够完全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不过罗马法比秦法成功得多,秦并没有能够建立完全解释社会生活的法律,而如果一种法律不足以解决社会各种问题,其法治就不是简洁而是简陋了。罗马法不仅区分了公法与私法,还创造了市民法和万民法,这已经形成了现代法律的基本构架。由于时代不同,罗马法与现代法律在许多问题的理解上并不一致,但已经在政治上明确了人们的义务和权利,而明确界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序社会最重要的制度基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罗马创造的“万民法”。市民法是适用于罗马人自己的法律,是罗马人本有的法律。随着罗马版图不断扩大,统治范围内民族众多,文化各异,帝国需要处理罗马人与其他民族之间、某一民族与另一民族之间的法律纠纷诉讼关系,于是发明了据说能够为所有人所认可的、通用于任何一种文化的万民法,其基本精神反映了人类普遍的正义直观的自然法。由于法理相通,罗马市民法慢慢失去了特殊意义,变得越来越接近万民法,最后终于统一为万民法。
[ 上一页 ]  [ :1.7032776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