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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通识 第5讲 不同的政体:民主、威权及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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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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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熊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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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不断地对公民的选择做出响应,公民在政治上被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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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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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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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李普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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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不仅是最广泛受到称颂的政治制度,而且也可能是最难以坚守的政治制度。在所有的政府形式中,惟独民主政体依赖于最少的强制和最多的同意。民主政府最终发现它们自己陷于内在的悖论和矛盾的冲突中。……建立一个民主政治和坚守一个民主政治是两件不同的事。……假如民主不能起作用,人们则可能宁愿选择不经他们同意的统治,他们可能选择不再忍受去作出政治抉择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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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戴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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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全球视野中的政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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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第2讲曾探讨过如何构建政治秩序的问题。在现代政治分析框架中,政治秩序的核心是政体问题。如何界定政体类型,是政治学一个古老问题。关于20世纪以来的全球政体类型,目前比较公认的区分是三种:民主政体、威权政体(authoritarianism)和极权政体(totalitari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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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比较正式的政体类型学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他区分政体类型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最高统治权掌握在谁手中:是一个人手中,少数人手中,还是多数人手中;第二个标准是这种统治服务于部分人的利益还是城邦整体的利益。基于上述两个标准,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六种政体类型,见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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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类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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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政体 变态政体 一人统治 君主政体 僭主政体 少数人统治 贵族政体 寡头政体 多数人统治 共和政体 平民政体 第一种类型较易理解。如果是一人统治且服务于整体利益,就是一种有节制的君主政体。可以理解的是,既然君主的统治行为是不受制约的,君主政体有可能会腐败或变坏,这样就蜕变为僭主政体。第二种也比较好理解。如果是少数人统治,但这些统治精英们总体上比较有节制,不是贪得无厌,治理国家比较有分寸,就是贵族政体。但如果统治精英们变得极其贪婪,丝毫不顾及多数普通民众的利益,就蜕变为寡头政体。较难理解是第三种类型。如果是多数人统治,又服务于部分人的利益而非城邦全体的利益,这是什么意思?亚里士多德把多数人的统治视为穷人的统治,因为在任何社会下层阶级的数量总是要超过上层阶级的数量。多数人的统治只服务于部分人的利益是指,这种统治完全不考虑上层阶级的利益。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以平民为基础的多数人的统治试图要迫害富人或试图征收富人的财产,就会蜕变为暴民政体。所以,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共和政体意指,统治尽管是基于多数人的意志,但这种统治兼顾了多数人和少数人、穷人阶级和富人阶级的利益;否则,就蜕变为平民政体或暴民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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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世纪,现代政体类型一般被分类为:民主政体、威权主义政体和极权主义政体。三者之中,民主政体的概念是最早出现的。威权主义政体的概念是美国政治学者胡安·林茨较早提出的。林茨认为,威权主义政体既不同于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政体,也不同于苏联集团的共产主义政体,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后来,这个概念就开始流行。经验研究发现,大量国家在第三波民主化之前都属于威权主义政体的类型,既非民主政体,亦非极权主义政体。在极权主义政体的概念中,极权不同于集权——集权通常与分权相对,而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英文单词的词根是“total”,是“整体”或“全部”的意思。“整体”或“全部”在这里的含义是,政治权力试图囊括一切、无所不包。极权主义意味着政治权力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角落。所以,极权主义政体又译为全能主义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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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林茨认为现代政体类型不止这三种,他在《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中划分了五种现代政体类型,分别是民主政体、威权主义政体、全能主义(极权主义)政体、后全能主义(极权主义)政体和苏丹制政体。后全能主义政体是全能主义政体发生改革或演进的产物。后全能主义政体既可能转变为较为标准的威权主义政体,又可能仍然保留着比较多的全能主义特征。林茨这里的苏丹制,沿用的是马克斯·韦伯的概念,粗略地说是指完全基于个人统治的专制主义政体。林茨主要从政治动员、政治领导权、多元化和意识形态四个方面来比较五种政体类型的异同,请参见表5.2。该表清晰地展示了五种现代政体类型在四个主要维度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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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林茨:现代政体的主要理想类型及其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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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胡安·J.林茨、阿尔弗雷德·斯特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6—47页,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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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什么是民主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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