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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相信人都会赞同自然法,这种信念使他忽略了现代政府的实践和理论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发生在托马斯·莫尔和亨利八世之间、首席法官柯克与詹姆斯一世之间[10],以及英国国会与查理一世之间[11]的冲突,都证实了统治者认为国家需要什么与法律界认为国家将会许可什么之间存在着无尽的分歧。导致美国总统尼克松下台的水门事件与法国大革命中救国委员会[12]的作为则是上述矛盾另一种迥然不同的表现方式。在实践中民主和分权的方式能够改造主权,使国家权力不致被滥用。自然法、人的权利、公民允诺、民族主义、公意[13]等概念都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提供缓解矛盾的思路。然而即使在治理得最好的国家里,我们都必须承认政治权力是一种必要但又危险的东西。任何预防措施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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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因为现代科技在不断增强统治者的实际权力。笔墨的发明为官僚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这种体系的历史悠远漫长。政府从此可以颁发、核验身份证和护照,地图上可以准确地标绘出国界(第一次是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时)。火药的发明使贵族领主们的堡垒形同虚设,而书刊审查和对出版的控制则使统治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民众能接触到什么样的思想观点。然而现代科技对政治的影响显然会随着分化、组合的时势潮流而时消时涨。19世纪末到20世纪前半叶监测技术的发展极大地增强了政府的权力,但后来旅游业、计算机行业的发展和区域流动性的增强则产生了相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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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宗教信仰的变化,现代国家已经把关于政治的整个观念颠倒了过来。古典时期的人们从为国家服务中得到人性的最大满足;现代欧洲人作为个体最关心的是灵魂得救,他们往往认为国家的作用只是保障和平,使国民能够推行自己的计划。自由派的国家观念只是以上态度的世俗翻版。人们也许以为这样的国家是软弱和涣散的,但实际上现代国家相当强硬、持久。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权利哲学》(1821年)中称国家是“上帝在地球上进军”。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却预言式地表述出继他之后许多欧洲人的看法:国家与宇宙命运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过去两个世纪中发生的大规模战争证实了这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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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从日渐衰落的中世纪王国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令人惊异的新式制度机器,“国家”——这种新奇的政治形态立即席卷世界。它是人类的能力所创造出来的最接近无限威力的产物。在科技发达的时代,国家立即成为人们寄托各种美梦的支点。在正确理解之下,人类的哪种缺陷不能通过它来弥补呢?有两种对立的观点揭示出现代政治发展的节律。第一种是对国家的自由派观点,来自中世纪的自由和王权的观念,主张建立公民秩序保障良善生活。第二种观点认为国家是一种压迫工具,高高在上地从精神上压抑着受它奴役的民众,所以国家是一种压制人的东西,需要用人性来改造。这第二种观点激发了这样一种设想:超越国家,创造一个完美的共和体,使政治中不可避免的那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鸿沟能够最终被填平。现代政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两种观点所代表的倾向之间的沟通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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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玛丽女王(1542——1587),按其血统应是英国王位的第二继承人。天主教徒企图推翻信奉新教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他们把希望寄托在玛丽女王身上。玛丽被伊丽莎白囚禁达十八年,最后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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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马斯·莫尔(1478——1535),《乌托邦》的作者。任英国内阁大臣时因对英王亨利八世离婚持异议被诬陷入狱,后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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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妮·博林(1507——1536),英王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被贵族法庭判罪并处斩。安妮·博林被认为是宫廷斗争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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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格雷郡主(1537——1554),爱德华六世指定她为王位继承人,后被人夺位,并遭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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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埃塞克斯(1567——1601),伊丽莎白一世的表弟和宠臣,因发动叛乱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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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以国家利益为理由进行辩护,也可译为“政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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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政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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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的政治学著作。利维坦本是《圣经》中提及的海中巨兽,霍布斯用它来比喻君主专制的国家,认为人人服从君主的权力才有可能保障社会的和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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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原文含有君王的权力、最高统治者权力等义,通常译为“主权”,见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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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柯克(1552——1634)在任首席法官期间为悍卫普通法而不惜触怒英王詹姆斯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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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王查理一世(1600——1649)独断专行,曾两次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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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93年成立,有九至十二名成员,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权力极大的政治机构。1795年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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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由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认为在民主社会里国家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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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历史与边界 第六章 怎样分析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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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一个现代国家?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个问题也就越来越难回答。然而我们可以先回顾一下,大多数公民联合体如果不是被比作“有人掌舵的航船”(ship of state)的国家,就是被称作“政治机体”(body politic)的国家。[1]政治组合体[2]必须有一名首领,或称统治者来治理,还要有武器和武士来保卫自己。根据普卢塔克[3]的说法,罗马行政长官米尼纽斯·阿格里帕在劝告愤怒的农夫们不要反对元老院的首领时说:大臣的任务是商议国是,信使是国家的神经,而农业是这个复杂机体的肚腹。莎士比亚常运用“政治机体”的意象,在《特洛伊罗斯与克雷西达》中他用音乐作比喻,通过尤利西斯之口说出这样的一段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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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法律的琴弦拆去,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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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刺耳的噪音就会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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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会互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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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国家比作一个机体,这就意味着国家是一个统一的联合体,其中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必须在协调的整体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国家中的个人和团体除了扮演社会生物的角色没有别的存在意义。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正如圣托马斯·阿奎那[4]所说,是不完美与完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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