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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比如说,参见,P.I.,pp.305,312;History,p.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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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虽然目的论解释可以被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目的论”这个词是一个现代词汇,明显是为了指代对目的因的研究,而在18世纪用拉丁语所创造的一个词。这个词几乎立刻就被吸收进了现代哲学词汇中。它广泛地被用到任何具有意图或者目标指导的活动上。Owens,《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Teleology of Nature in Aristotle”),p.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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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Broadie,《苏格兰启蒙运动》(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pp.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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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Of Things that Are or May Be” (Part 1),Collection of Essays,No.27,p.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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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Essay,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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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关于技术的问题以及其他论文》(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and Other Essays),Translated an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William Lovitt,New York:Garland Publishing Inc.,1977,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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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del,《亚里士多德》(Aristotle),p.64.弗格森本人也使用了典型的亚里士多德式的橡子橡树比喻。P.I.,p.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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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Essay,pp.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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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Institutes,p.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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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Whitney,《尚古主义和进步的观念》(Primitivism and the Idea of Progress),p.148.SeeInstitutes,p.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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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D.P.Sailor,《牛顿之受惠于德沃思》(“Newton’s Debt to Cudworth”),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Vol.49 (4),1988,pp.511—516,p.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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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真正的问题明显是诉诸目的因,而排除任何对行为或者演化的科学理解,这些理解将之看成是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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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除了他的下述主张,即将人类的缺陷看成是为了保障秩序和进步而被有意赋予的。下面将会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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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Roger A.Arnold,《哈耶克和制度演化》(“Hayek and Institutional Evolution”),The Journal of Libertarian Studies,Vol.4(4),1980,pp.341—351,p.341.My emph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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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巴瑞认为“关于自生自发秩序理论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所审视的制度和惯例显示出结构完善的社会模式,这些模式看起来是某一进行筹划的全知全能的心智的产物,但在实际上是无数个人的行动自发协调的结果,而这些个人没有想到要产生这一总体秩序。” Norman Barry,《自生自发秩序的传统》(“The Tradition of Spontaneous Orde”),Literature of Liberty,Vol.5 (2),1982.pp.7—58,pp.8—10.My emphasis.See also Edna Ullmann-Margalit,《看不见的手的解释》(“Invisible Hand Explanations”),Synthese,Vol.39 (2),1978,pp.263—291,pp.268—270.进一步的讨论见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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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P.I.,p.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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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社会:亚当·弗格森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思想 第四章 方法论和历史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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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本章考察弗格森的历史、社会和道德规划的方法论问题。同时也界定他追求的目标。弗格森关注于发掘我们这一种群的“性情”,其风格可以被描述成近似“方法论整体主义”。他反对霍布斯,坚持人类天生的社会性,[1]他着手构筑早期的社会心理学或人类学,而这体现在他将“人类学的经验主义”和推测史相结合。那些主张弗格森的作品表现出一种雏形的马克思主义分析的观点也将简要地予以处理,同时也将略微关注其历史编纂的神学和自生自发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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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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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则,特别是那些与社会秩序有关的,必须被理解以便恰当地遵循它们。只有正确地观察才能理解。弗格森试图“科学地”和经验地发现支配人性的法则(“生机勃勃且富于智慧的体系的法则”),并从中推论出指导行为的道德原则或准则。[2]如许多其他方面一样,他在此仿效了廊下派的爱比克泰德,后者认为哲学家的任务是发现我们本性的法则以便我们遵从它并因而遵从上帝的意志。结果是一道既是经验性也是规范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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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可以确定人类的道德规则之前,应知晓人的本性的历史,他的性情倾向,他特有的快乐和痛苦,当下的状况和前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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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通过彻底审查人的构成及其状况才能实现自我掌控,它是我们依据本性来生活所需要的。[4]事物有由“固定”的“自然法则”所调节的“确定的秩序”。这一秩序“是上帝的杰作,人类学习的对象,技术、智慧和艺术的基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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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对现代读者来说,《文明社会史论》似乎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但对弗格森来说,它同时也是道德哲学的一个练习。根据爱比克泰德的忠告,他将对于把“心灵提升到获得对神圣的意志的恰当认识”必要的概念工具缩减为两种:“对自然历程的关注以及感恩的心灵”。哲学家的任务是为他自己而推断上帝的意志,并且对于弗格森而言,因其坚定的经验主义立场,没有比我们人类自身的历史更好的起点了。[6]因而,他的历史的主题是人类社会,个体行动者的存在、发展和进步的基体。和他所预示的19世纪和20世纪社会学家一样,弗格森力图开创关于社会联系的形式以及支配它们的法则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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