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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再一次紧张起来。当时在场的另外一个人,王若水,也在多年以后谈到这时的情形。他回忆说,周扬很激动,和胡乔木争执起来。周扬坚持认为胡乔木3月10日在他家里并没有说他的文章不能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相反是同意了的。胡乔木却表明他从来没有说过周扬的文章可以发表,而且认为周扬不听招呼擅自发表是错误的。这时候,周扬更加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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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说:“不是这样!一个中央负责同志说话,不能今天这样讲了,明天又那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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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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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你可能忘了。有很多同志说,乔木讲话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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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你写信说请予审阅指正,我也提出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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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你没有说不能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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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两个理论家的争论的焦点,就不是文章的内容和观点,而是集中在胡乔木是否说过“不要发表”。“他们都同意査记录,”王若水后来说,“我念了我的笔记本上所记录的胡乔木的话。胡乔木说:‘你的记录是忠实的。我那样说,是因为人要讲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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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料此时某人插话说:“我们当时也做了记录,对照记录稿,乔木同志说过不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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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胡乔木究竟有没有说过“不能发表”的问题,就出来两种完全不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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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明显,对于那份报告周扬、秦川和王若水三个当事人均不能同意,并且不能认定其中一些基本的事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们也要尽力地陈述自己的意见。比如周扬在会后上书中央领导,说明中宣部的报告与事实不符。他以书面方式声明自己所说之“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和胡乔木所说之“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没有根本的不同,并且特别强调,没有“听见乔木同志说他是正式代表耀邦同志同我谈话的,而且耀邦同志退回给他的清样也没有这样的批示”。周扬还说:“至于这篇讲话,虽有人帮助起草,但整个内容和文章的结构,都是我的意见,如有错误和不妥之处,完全是我的责任。”周扬此信写于1983年3月27日。收信者是“胡乔木、邓力群同志并胡耀邦同志”。在发出这封信之后,周扬便坐在家里,天天念叨胡耀邦同志是否能够看到他的陈述。他后来始终没有得到胡耀邦的回音,却总是在晚上听到胡乔木的声音。胡打来电话中,催促他作出公开检查,令周扬睡不安宁。这情景让他的夫人苏灵扬非常不安。“小胡怎么了?”她 疑惑地说,“起应(周扬)在上海替他恢复了党籍,那时不像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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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不要发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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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秦川和王若水三个当事人的意见,全都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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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一次“征求意见”,其实只是向他们宣布既成的决定,而并非真的要将他们的意见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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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对于这一事件的三条处理意见一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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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是,“关于人道主义问题,作为学术问题,今后仍可允许进行不同意见的讨论。周扬同志的文章既然已经全文发表,学术讨论会上持不同观点的文章,也应陆续在报纸上全文发表。同时准备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写出文章,对这一问题进行马克思主义的阐述。”落实这一处理意见的结果是,一批批判周扬和王若水观点的文章,在报纸上面发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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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处理意见是,“对《人民日报》的编辑部进行必要的调整。王若水调出,另行分配工作。”而实际的结果似乎更加严厉。这一年10月底,胡乔木在邓力群陪同下来到人民日报社宣布:接受胡绩伟的辞呈,免去王若水的副总编辑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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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处理意见是,要周扬承认自己的“错误”,进而“表示正确的态度”。这在胡乔木的一再催促之下终于实现。这一年秋天,周扬以接受记者采访的形式,作了自我批评,由新华社发布消息,通电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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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回看这一段历史公案,可以发现,无论是胡乔木还是周扬,都忽视了一个问题,这就是,胡乔木是否有权力禁止周扬发表他的文章?胡乔木也许认定他有这种权力,并且会在党的一贯的组织原则或者党的纪律当中寻找根据。这一点似乎就连周扬也没有提出异议,所以他只是坚持说,胡乔木并没有说他不可以发表这篇文章。看来,如果胡乔木真的发出这样的指令,周扬也就必定会老老实实地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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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许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党的方针中本来就有“百家争鸣”、“自由讨论”之种种规定,宪法中也有“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条款。按照这样的逻辑,只要周扬的文章不能被认定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胡乔木的“不要发表”是否合法也就有了疑问。换一句话,就算胡乔木说过“不要发表”的话乃是属实,难道就能作为周扬犯了错误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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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周扬坚持要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且声明对自己的观点负责的时候,他是在实行民主政治的既定原则。但是,当争论发生的时候,他却放弃了这个关键的事实而一味坚持他并没有听到胡乔木的“禁令”。看来,在80年代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胡乔木的行为仍然有着某些必然的依据,这依据还须在我们国家既成的制度和观念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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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扬的悲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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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周扬事件”的起因,在于他对民主政治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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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7月16日,周扬在毛泽东的关注之下得以离开秦城监狱。至此,“文革”当中周扬“文艺黑线”牵涉的一百一十多人全部释放,周扬本人最后一个解脱牢狱之苦,却还无家可归,只临时寄居在一个招待所里。连续十年冤狱遍野,他本人则饱受凌辱,甚至失去了生活的自由和做人的尊严。这位老人终于懂得,自己大半生追求民主,却连他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也不能保障。他在招待所里用一种全新的眼光重新研究马克思的理论,也包括阅读黑格尔《小逻辑》以及《黑格尔的哲学》这两本书。在被解放出来的党的高层官员中,像周扬这样对马克思的理论仍然孜孜以求的并不多,尽管有不少人在日后以马克思主义的捍卫者自居,而将周扬指斥为反对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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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仔细阅读周扬毕生的文章,可以发现他曾经是我们国家文艺领域里阶级斗争的最重要的旗手。比如他在1957年的最有影响的文章,就是《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在1963年10月,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他作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战斗任务》的报告。此文由毛泽东主席亲自动笔修改并且增写了许多段落,然后在《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同时发表,又由中央广播电台向全国广播,还用多种语言向世界播出。这些文章在当时政治运动中都是当之无愧的大批判的号角。至于那些年文艺界里被打成右派的众多作家、学者,以及形形色色的冤案背后,多多少少都有周扬的影子。直到“文革”爆发的前夜,姚文元发表了《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周扬还在积极地组织属下人员开展对吴晗的批判。从他详细拟定的题目来看,他是准备批判吴晗的历史观和道德继承观的。他自己组织撰还写了在“文革”正式开始前的最后一篇文章:《〈海瑞罢官〉代表一种什么社会思潮》。这一文章在1965年12月29日的《人民日报》发表,读者一看而知是支持姚文元对《海瑞罢官》的批评的。但是,几天以后,当他听到毛泽东在杭州指斥《海瑞罢官》的要害问题是“罢官”时,又觉得自己对于吴晗的批评没有能够符合毛泽东的想法。于是他赶紧组织人员撰写另一文章,题目就叫《不能回避要害问题》。看来,事情的确如龚育之的感叹:“周扬总是努力去紧跟毛主席的思想,又总是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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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周扬最后的悲剧却不在于他“总是努力去紧跟毛主席的思想”,而是在于他在日后能够由衷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公然表明了他对专制的鄙夷和对民主政治的探索。在他离开监狱重见天日以后,但逢有机会,他便向那些遭受委屈的文人忏悔道歉。他的这些忏悔有时是亲自到那些受害者的家中,有时则是在公开的场合,情真意切,声泪俱下,令无数人感慨不已。许多人原谅了他在过去的专制行为。但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他的“忏悔”却在培育着新的怨恨。比如他在1980年讨论《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时候说,“犯‘左倾’错误的不仅是毛主席一个人,他代表了相当多的人,在文化战线,我也是有‘左’的错误的。高举、紧跟,在不少场合,是高举和紧跟了错误的东西。”这时候便有人指斥他“有什么资格检讨”。这些人大都像周扬一样,在过去的岁月里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现在大都没完没了地讲述着自己如何饱受冤屈,但是对于他们给人家造成的冤屈,全都不愿多讲。现在,周扬极少诉苦,却到处忏悔自己的罪过,这不是不给他们这些人留一点面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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