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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律与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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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被阶级斗争和军阀混战撕裂之前的罗马共和国是实际可行的最佳政府,就需要解答两个问题。《论共和国》和《论法律》讨论了法律和法治的本质,《论责任》谈到了哪种人必须积极参政以及他们需要具备的美德。对“法律是什么?”和“谁应做治理者?”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天衣无缝地彼此衔接,一是它们都基于西塞罗对自然法的斯多葛派概念,二要归功于西塞罗的辩才。西塞罗对法律的看法与现代不同。虽然他是关于具体国家法和适用于所有人的自然法(也就是万民法jus gentium)之间关系讨论的发起人之一(这场讨论现在仍在进行),而且他对罗马法学的混乱过时颇多微词,但是,他没有关于立法权威的现代概念,也不像今人那样,将立法者和法官的职能严格区分开来。他在《论法律》中重点论述的内容也与人所想象的不太一样;这部著作流传至今的大部分内容仅涉及对宗教和仪式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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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存的《论法律》只有残篇,所以无法得知西塞罗是否意识到他的著作与他所模仿的范例有多么不同。柏拉图的《法律篇》解答的问题是:如果《理想国》描述的理想国家无法实现,如何创造第二好的国家?西塞罗的《论法律》则集中论述自然法(他把自然法等同于道德法或神法)和具体国家的法律之间的关系。然而,西塞罗并未解释明白,他所定义的自然法如何启迪了他提到的罗马的具体法规。他对法律本质的论述源自斯多葛学派,一直是后人研究分析的基础。西塞罗说,法律是正确理性的体现,它基于人类天然的合群性;法律对所有人平等以待,任何单个群体的意见都不足以成为法律。这最后一点是西塞罗自然法理论的关键。法律要成为法律,必须有正确的理由和恰当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中世纪法学以及后来的法学中一个最重要的、引起了激辩的主张:injusta lex nulla lex est,意思是,有违正义的法律不能算是法律。有人根据这个主张提出,纳粹德国剥夺犹太人一切公民和政治权利的立法从来就是无效的,因为它太不公平,不能算作法律。与此观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所谓的肯定性观点,认为无论一项法律是多么邪恶,多么错误,只要它得到了确立的法律系统的接受,就是法律。令人失望的是,对这个如此意义深远的问题,西塞罗似乎无意探索,他只关心罗马的恶法这个具体的问题,没有在一般的层面上论述“恶法非法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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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论共和国》和《论法律》都只有残缺的片断,后人特别重视《论责任》也就不足为奇了。现代读者读过此书后,一定心情复杂。一方面,它文笔犀利、论点中肯,介绍了各种美德及其社会与政治目的,主要依靠斯多葛派理论,但也兼收并蓄其他学说。另一方面,读者不禁会同情西塞罗这些道德及政治的谆谆教导的对象——他自己的儿子马库斯。马库斯一定被乃父的夸夸其谈压得喘不过气来。然而,由于这部著作立论中肯,所以得到了基督教学者的热情接受。它的基本理念是西塞罗经常阐述的观点,即哲学家争论的大部分源于术语差异,应当注意的是不同哲学理念的共同之处,因为那才是哲学理念的真谛。“一个真理,多种表述”的观念不仅对基督教创立之前的罗马人,而且对后来的基督徒都显然颇具价值。罗马人知道,他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帝国中,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观念;基督徒明白,自己必须和非基督徒以及与自己对宗教的理解稍有不同的其他基督徒共处。《论责任》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因为它自始至终都认定,受它教诲的年轻人会成长为具有公益精神、愿意竭诚为共和国服务的上层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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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先是论述了责任为何,把责任和私利清楚地区分开来,同时承认,道德对个人来说也必须有道德以外的意义。他反对伊壁鸠鲁派,因为他觉得他们没有作出这样的区分。伊壁鸠鲁派把道德与私利混为一谈,把责任解释为任何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有益的不等于正直的。公正勇敢并不总是对自己有利,这个符合常识的观点显然有理。尽管如此,有用的和正直的之间并无深刻或不可解的冲突。道德高尚的生活对人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西塞罗讲述了四种基本美德:智慧、正义、勇敢(他称其为“精神的伟大”)、节制,也讲述了如何合法获取自己喜欢的东西和如何处理责任与意愿的冲突。行不义之事决不会有利于自己的根本利益,美德与实惠的矛盾归根结底只是表面现象。然而,西塞罗对于现实生活有充分的认识,并没有简单地将这样的矛盾冲突斥为子虚乌有。在这方面,他不同意柏拉图关于哲学思索是终极幸福的观点。他承认,这个观点可以作为宗教教义,但他一贯坚持,明智的行动比空具理论知识要强,而明智的行动就是在社会中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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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基础是理智和人天生的社会性。理智为人所特有。只有人才探究事物的本质,也只有人才思考自己的本性以及从中产生的责任。西塞罗在人的社会性这个问题上更是雄辩滔滔。人合群不是为了借他人之力来弥补自己的缺点,完全只是因为喜欢和朋友相处。虽然西塞罗心目中的责任既包括对自己的责任,也包括对他人的责任,但是《论责任》最值得注意的内容是关于正义的要求的论述。西塞罗就是在这部书中初次明确提出了他那些对后人影响深远的论点。比如,西塞罗引用柏拉图的话,说人不只是为自己而生,但他将这个论点进一步引伸为:人是为他的朋友、他的国家,和整个人类而生;柏拉图决不会持有这样的观点。柏拉图要引导我们探索深邃的哲学真理;西塞罗则把我们带入了社会关系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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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一种愿望,要使每个人得到自己的一份,要维护共有物品不被个人占有,还要保持私有物品不被充公。西塞罗就应如何区分正义和善心提出的问题至今犹存。前者是给人以他们应当得到的,后者是出于慷慨给人以他们不期待得到的;两者之间该如何划分呢?不出所料,西塞罗也告诫读者,决不能慷他人之慨,即使是自己的东西也不能大手大脚,以免危及今后行善的能力。西塞罗在论述中时刻注意人的行为在他人眼中造成的印象,念念不忘提醒读者什么是高尚正直的行为,什么是正派得体的行为。行事公正并非仅仅为了自私的原因,但应该记住,为人公正是获得别人欣赏的一个办法。受人欣赏成了努力的目标,这是典型的西塞罗式思想——只要表示欣赏的人有正确的判断力。头脑不清和怪诞不群的人的欣赏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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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责任》中,西塞罗再一次把希腊的哲学观点掺入罗马人的“先辈之习惯”。书中经常提及罗马的历史和当时的政治,对该批评的也都作了批评。在对于诚实的要求该有多严格这个问题的长篇论述中,西塞罗设想了自己如果仍是司法官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案例,使读者见识到他非凡的说服力。不过,西塞罗对罗马传统价值观最强有力的辩护表现在他对雷古卢斯的命运的讨论中。马库斯·阿提利乌斯·雷古卢斯是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的罗马执政官,也是一位将军。他率领罗马军队打了几次胜仗,但在公元前255年的一次战斗中战败被俘。据传说,他被关押了几年后,公元前250年被迦太基人假释,派到罗马商讨交换战俘事宜,并许诺如果商谈不成功须返回迦太基。雷古卢斯在罗马极力反对交换战俘,还敦促他的罗马同胞继续对迦太基作战。然后,他遵守诺言回到迦太基,在那里被折磨至死;一说迦太基人把他装进一个里面钉满尖钉的木桶沿着山坡滚下去,一说把他的眼皮割掉,让他在阳光的直射下晒死。令人愕然的是,西塞罗坚持说,雷古卢斯不过是尽了他的责任;即使是在敌人威逼下作出的承诺也必须遵守。雷古卢斯回到迦太基去面对死亡是对的,因为他答应了迦太基人自己会回去。反之,在坎尼[6]被俘的人质企图逃避责任,不愿回到俘虏他们的人那里去,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西塞罗说,雷古卢斯的所作所为确实不值得大肆赞扬,他不过是尽了他对共和国的责任,做了他分内的事。16这样尽责任的代价未免也太高了些。并非所有高尚的原则落实到行动中都需要做如此大的牺牲。在谈到对人慷慨的时候,西塞罗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罗马的附属国,他说,谁过去为我们出力最多,我们就最应该帮谁。他还说,对陌生人表现得过分慷慨说明那貌似慷慨的人也许别有用心,可能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争取政治上的支持。此言流露了他的政治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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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大获成功,主要归功于西塞罗的风格,不仅是他的文体,而且也包括他的政论和说理风格。除了雷古卢斯的特殊情况以外,责任的要求通常不超过教育良好、家境富裕的人所能做到的范围。所以他坚称,勇气是必要的,但人的勇气不是狮子的凶猛;智慧是必要的,但人的智慧不是狐狸的狡猾。17后来,马基雅维利把这个出名的比喻颠倒了过来。据说苏拉就集狐狸的狡猾和狮子的凶猛于一身,这在马基雅维利看来是君主必备的素质,此论也成为他的著名观点。18西塞罗认为,人不应该效仿比自己低级的动物,而是应该探寻人所特有的行为模式。人可以靠理智与神相通,但是西塞罗论述的对象不是哲学家,而是出身良好,深知自己对朋友、家庭、阶级和地方的责任的人,目的是教他们如何保持体面、正直和可敬的善行。比起柏拉图哲学的高扬深邃,西塞罗的观点显得浅薄狭隘;但这正是今天我们仍然觉得他言之成理的众多原因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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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西塞罗没有也不可能拯救罗马共和国。他对罗马政治的思辨有一种告别的调子。我们知道,后来共和国没有重兴,而是变成了罗马帝国,精神和道德的寄托不再是“先辈之习惯”和罗马的传统信仰,而是变成了基督教。罗马帝国初期,基督徒运气好的时候只能得到官方勉强的容忍,运气差的时候随时都可能被杀;他们时刻盼望着基督很快复临,对罗马的政治没有置喙的权利,也没有兴趣。311年,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教,却并未导致具有鲜明基督教色彩的政治哲学的迅速兴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狄奥多西皇帝在382年才宣布多神教为非法,自那开始,基督教才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有鉴于此,第一部连贯阐述一个基督徒对世俗政治的思考的著作历经16个世纪仍然活力不衰,这个事实就更加令人震惊。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是基督教政治神学的杰作,虽然它的意义远不止此;而西塞罗就是书中批判的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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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罗马军事统帅,曾两度任执政官。——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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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迦太基名将。——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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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两部著作的标题模仿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法律篇》。——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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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个短语在此及后文中均指地中海地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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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说中罗马第五代国王,原为王子监护人,国王死后篡夺了王位。——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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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的坎尼会战。——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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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治:从希罗多德到马基雅维利(上卷) 第五章 奥古斯丁的两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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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的生平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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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对他之后欧洲历史的影响至为重要,当得起任何溢美之词。本书的重点是他的政治理论,那只是他113部著作和数不清的信件及布道词的九牛一毛。然而,他的政治理论涉及的问题使基督教欧洲,甚至于当今世界,都为之纠结难决。这些问题包括:追求永生的基督徒对此生的政治该关注到何种程度?国家有没有责任保护教会、镇压异端邪说,并确保公民信奉唯一正确的宗教?如果统治者不是基督徒,是否就不再有义务服从他的统治?还是说必须遵守圣保罗的教诲,“服从现有权威的统治”?1更广泛地说,奥古斯丁就一些至今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持久的思想,包括正义战争的性质、死刑的非法性、尘世间正义的局限,等等。他关于所有这些问题的观点都被纳入了他冷峻的神学理论,但其实它们没有神学作依托照样可以独立存在。只要对人的原罪的概念稍微有一点同感,就会发现奥古斯丁的许多想法非常有理,尽管也非常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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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是罗马公民,354年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城。一般认为他是柏柏尔人。他父亲是小官吏,担任什长(decurion)。这个头衔本来是罗马在各行省维持秩序的附属军队中的军阶,在文官的级别上等于镇长。奥古斯丁父亲的官职大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钱把11岁的奥古斯丁送去寄宿学校读书。他的母亲莫妮卡是虔诚的基督徒,但没有受过教育。他的父亲不是基督徒,可能临死时皈依了基督教,但也可能没有。对基督徒最后一次大规模迫害发生在戴克里先皇帝在位的305——306年间。到奥古斯丁出生时,天主教刚刚成为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奥古斯丁小时候没有受洗,但那时给婴儿施洗礼还很不普及。他自称他的童年过得十分痛苦。在《上帝之城》中,他说他宁死也不愿意再回到童年的生活中去。但是,这话是他在阐述人生乃苦难之旅这个一贯的观点时说的,并不能确切地证明他的童年比多数人的童年或比他后来的生活更痛苦。事实上,他并未暗示自己的童年比别人更糟糕,因为他设问道:“如果要在死去或再次变成小孩子之间做选择,谁不会避免后者而选择死去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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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说,他小时候不喜欢学习,宁肯因为拒绝学习希腊文而挨打,也不愿意上课。他还说,拉丁文容易学,因为周围的人都讲拉丁文,但希腊文难学,因为它是外语;此言合情合理,我们许多人学外语时都有同感。奥古斯丁肯定非常聪明,可能也如他自己所说,十分任性。他的希腊文学到了什么程度并不清楚,似乎阅读没有困难,不过他更喜欢拉丁文。他起初打算走仕途,进帝国政府做官。这就要求他学习演说的技巧。16岁时,他去迦太基学习修辞学,在那里结交了一个情妇,还生了儿子阿德奥达图斯。后来回首往事,他为自己年轻时沉迷肉欲的荒唐行为痛悔不已。读过他的《忏悔录》的现代人会觉得他的行为完全可以原谅;但使现代人难以接受的是,他始终没有提到他那位情妇的名字,而且12年后又抛弃了她,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前程想迎娶一位女继承人。3不过,当时属于他那个阶级和受过他那种教育的任何人都会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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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先是在北非,然后又到罗马教授修辞学,30岁时在米兰谋得了修辞学教授这一显耀的职位,这是通往省级总督位子的阶梯。但到那时,罗马已不再是帝国的首都。4世纪初,戴克里先皇帝在拜占庭建立了东都,在米兰建立了西都。在他之后的君士坦丁大帝将拜占庭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并定都于此。到了4世纪末,罗马帝国实际上分成了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先在米兰定都,后迁都腊万纳。奥古斯丁在米兰教书时,安排了一桩对自己有利的婚事,对他跻身于罗马贵族的行列至关重要。但他经过反复的痛苦思考后,放弃了野心,于386年受洗成为基督徒,全身心地投入为教职。给他施洗的米兰主教安布罗斯是那时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最重要的教职人物,但真正劝奥古斯丁皈依的是他的一些虔诚的教徒朋友。应该说,他是重新皈依了基督教,因为他从小是作为基督徒被带大的,到了迦太基后才放弃了信仰。重新皈依基督教之前,他研究过古代晚期的许多宗教和半宗教的思想。他一度追随过摩尼教,但发现摩尼教的教义在理智上说服力不足,而且充斥着迷信和神话。后来他又对哲学家普罗提诺倡导的严格禁欲的新柏拉图主义产生了兴趣,而新柏拉图主义是通向基督教信仰的顺理成章的途径。奥古斯丁成为基督徒后,回到北非,先在塔加斯特建起了一个小小的由立誓禁欲的基督徒组成的社区,接着去了希波,在那里他于公元391年成为一名牧师,395年就任主教,次年入职。他在希波主教的任上度过了后半生,与他认为是异端的思想和其他危害教会的思想奋力斗争,撰写了一系列著作和小册子来宣传他关于真正的教会和真正的宗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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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为主教撰写的第一批作品中有一部不属于上述的类型,那就是他于397——400年间写成的《忏悔录》。此书出版后,引起了读者极大的兴趣,至今未有稍减。虽然此书记录了奥古斯丁皈依基督教的心路历程,但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传,甚至也不应该算古代意义上的自传。它更近似于向拯救了他的上帝的祈祷,伴以长篇大论的自责,痛悔自己过去的种种不良行为。它使人难忘的一点是奥古斯丁对人的存在这一奥秘的思索。该书前10卷松散地按照时间顺序组织,是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忏悔(apologia pro vita sua),后三卷讨论了时间、三位一体论[1]和上帝创世。即使觉得奥古斯丁的文风太过激情洋溢的读者也深深地为此书所吸引,读起来欲罢不能,基督徒和无神论者莫不如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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