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340094e+09
1703340094 因此,沃特金斯要与各种保守主义思想理论争夺历史的资源,为自由主义赢得历史的主流地位,通过他对于自由主义核心的重新定位,即把法律下的自由视为自由主义政治的中心议题,并由此考察古典法治制度的得与失,就把自由主义的历史传统溯及两千年前的古典社会。法治或“法律下的自由”,作为自由主义思想理论与制度建设的源头,早在古代的希腊罗马社会就业已确立起来,从古典时代历经漫长的中世纪以及封建制到现代民主社会的演变,自由主义的制度建设和思想发展均脱离不开“法律下的自由”或法治主义这条源远流长的主线。在今天看来,沃特金斯的这个努力无疑显得格外珍贵,因为随着诸如施特劳斯(Leo Strauss)、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相继兴起与推波助澜,自由主义不断受到左和右的各种思想理论的挤压,自由主义要在古典政治中确立自己的话语权,把自由的价值与制度与古典政治接榫起来,而不是仅仅把自由主义与诺曼征服和大宪章以及封建主义相关联,《西方政治传统》显然开辟了一条大可拓展的道路。
1703340095
1703340096 第二个历史时期是启蒙运动前后数百年西方政治思想与制度转型,这是沃特金斯在书中着重考察的要点,也是这本书的主体内容。对于这个从基督教世俗化开始,经过教会改革、启蒙运动以及英国光荣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而进入现代早期的宪政民主制度的漫长历史时期,沃特金斯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与分析,他的论述方式也在此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这个时间窗口是西方政治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无论思想观念还是制度构建,无论人物事迹还是宏图伟业,都是前所未有的,所谓古今之变的历史大转型,其经纬韬略尽在于此。所以,如何处理这段历史叙事,不仅是政治史而且也是思想史的一大难点。沃特金斯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思想辨析与制度变迁,并没有固执于一家一派之深度理路,而是能够兼容并包,抓住法政制度以及社会阶级的生成变异,以法律下的自由为最终标准而审视政治之道,这样就大致把自由主义在这个历史时期的脉动梳理清楚了。他所要表达的是这样一个结论,即尽管自由主义政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占据启蒙运动时期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历史的演进,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以及基本制度在与诸多对手的对垒中,逐渐胜出,并且开花结果;他进一步指出,这个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蕴含在这个历史时期的发轫之际,并在与基督教世俗主义、国家主义、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等竞争与对垒中被激发出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由主义总是能够在各种社会势力的衰退中不断胜出。揭示这一点是沃特金斯的一个洞见,也是本书特别耐读的地方所在。例如,关于卢梭的普遍意志的问题,关于保守主义的兴衰问题,关于自由宪政主义的制度构建问题,或许在某些纯正的自由主义理论家看来,沃特金斯把一些不属于自由主义的东西硬塞给了自由主义:把卢梭的“公意”视为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理念,这就使得激进主义与自由主义多少有些合流,把保守主义的迈斯特(Joseph de Maistre)、黑格尔(Hegel)也视为自由主义某种意义上的先驱,这样就把封建等级制以及国家主义的内容塞给了自由主义,等等。这些指责如果就自由主义的规范性和自由宪政体制的理想性来说,都是有道理的。
1703340097
1703340098 但是,应该指出,沃特金斯处理的不是规范理论,而是历史中的政治传统问题。传统不是规范,而是规范生成的土壤,自由主义不可能从规范的理想中一步成型,而是在现实的历史演进中,在理论与制度的实践中经验性地逐渐形成。因此,对于自由主义赖以树立起来的社会阶级力量,对于左和右的各种思想理论以及它们的社会基础,都需要有一种经验主义的观察与分析方法,尤其是善于从中挖掘它们形成与嬗变的逻辑脉络,找到自由主义在其中得以扩展的空间。《西方政治传统》最精彩的地方也正在于此,沃特金斯善于捕捉各种与自由主义相互对垒的对手的内在逻辑,从世俗化的基督教与君主权力的二元分治中,挖掘它们双方各自禀有的自由主义宪政制度的雏形,从保守主义的反弹中发现破除激进主义革命以及极权结构的自由价值的新增长点,从普遍意志的理想诉求中纠正以功利为标准的实证主义政治学与法学之偏颇。所有这些对关涉自由主义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微妙处理,都显示出沃特金斯的写作手法是非常老道的,他总是能够结合这个特别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基调,恰到好处地把要表达的观点娓娓道出,不再继续就任何一个思想论题追根溯源,而是尽可能把余味留给读者深思。
1703340099
1703340100 第三个历史时期便是逼近作者处身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变革时期。这个时期也是值得关注的,因为它与当代的制度演变和思想变迁有着某种密切的相关性,虽然作者写作的年代与福山所谓的“历史的终结”相差半个世纪,但二战、冷战以及全球化浪潮,尤其是新近中国的崛起、伊斯兰问题的凸显和文明之间的冲突等,这些重大的国际政治与法律、文化与社会、经济与贸易问题均触及自由主义的核心要义,也就是说,当今问题的种子已经深埋在上个世纪的初叶,它们并没有翻过去,我们有必要认真对待。沃特金斯带着很深的忧虑考察了这个时期的社会巨变,例如,殖民主义所孕育出来的法西斯主义、民族主义挑起的国家社会主义和种族主义,以及独裁专政与极权主义的勾连,等等,这些反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的体制之所以在这个时期层出不穷地涌现,除了西方社会的阶级斗争以及民族国家的冲突已经进入到一个世界性范围之外,更为关键的是,自由主义还没有形成一种足以与此抗衡的世界性的政治与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体制。沃特金斯隐含地警告说,如果自由主义还是固守于启蒙时期的民族国家的自由宪政构建,而放弃了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民主体制以及公民社会的世界性推进,那么主权在民的自由理想就很可能会被各种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更响亮目标——诸如雅利安种族优越论、苏联共产主义畅想等——所扭曲和颠覆。
1703340101
1703340102 当然,沃特金斯并不是直面那个时期的政治问题,而是把它们放在西方两千年政治传统的脉络下予以关照。在他眼里,尽管当时的自由主义理论与实践面临着种种困难,可谓危机重重,但通过历史的梳理,他仍然发现了自由主义得以转危为安的制度与机运,那就是自由主义禀有一个强大的政治传统,有一套基于法治的自由制度构建。这个自由体制在过往的历史长河中虽然也曾面临疾风骇浪,但均没有折戟沉沙,为历史洪流所淘汰。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幸运的,这不仅在于它赓续传继的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富有生命力的政治传统,还在于它善于兼容并蓄,总是能够在各路对手的夹击下化敌为友,而不是制造敌人,这与其说是一种审慎的理性选择,不如说是一种自由政治的能力。为什么伴随着历史的烽烟,其他各种思想意识形态和制度陈设都盛极而衰或湮没无闻了,唯独自由主义的自由体制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主要一个原因便在于自由主义能够在妥协与商谈中把握制度中的活力机制,讲道理与讲法治,而不是服膺暴力,这才是自由政治之精髓。沃特金斯在该书的最后一章谈到“自由主义的前途”,他当时的思考主要是来自二战的痛苦感受,因此,他把自由主义的和平诉求寄托于一个基于自由和理性的国际秩序的重建和未来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在此,他对于极权主义的国家专政和民族主义的激进纷争抱有极大的警觉,而对中国儒家的德治教化以及法家的法制给予了某种理想化的投射。
1703340103
1703340104 《西方政治传统》从出版到今天,大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秩序在经历了一个短暂的伴随着冷战结束后的温情时刻(所谓“历史的终结”)之后,而今似乎又逐渐步入新的寒冬(如伊斯兰恐怖事件的兴起)。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在经历了激荡的三十年之后,也现出了“国进民退”之势。在这一个世纪的风风雨雨中,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变化,自由主义也在变化。今天我们重新拾起沃特金斯这本有关自由主义兴衰的《西方政治传统》,回望过往岁月的跌宕起伏、潮起潮落,眺望未来的新的地平线和埋藏于其中的巨大的不确定,它究竟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呢?我觉得这本尚未过时的小册子,至少在两个方面给我们带来富有助益的启发。
1703340105
1703340106 第一,沃特金斯梳理了一条简明的自由主义的政治历史传统,有益于我们把握自由主义的源与流,矫正那种把自由主义仅仅视为一种“薄”的规范性理论的偏见。通过此书,我们看到,自由主义其实是很“厚”的,这里的薄与厚,并不是知识论意义上的,也不是规范论意义上的,而是历史演进论的,是融汇法政制度于其中的自由主义。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并不单纯仅是规范价值,而是在历史演变中生成的规范主义,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制度其来有自,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的古典政制。自由主义的生命力来自不同历史时期的制度竞争,在现代早期的关键时刻,自由主义在与各种专制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斗争中,在与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竞争中,直至二十世纪前后,在与极权主义、民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的竞争中,一轮又一轮地逐渐胜出,从而使得这个政治理论及其实践富有生命力地存续下来,这也正是其根深叶茂之所在。自由主义的厚,根子在制度,在传统,在源流,而不在于教条和框框。因此,不同国家的自由主义如果要发展壮大,同样应该破除教条主义,接续人类共同的传统,在与各种制度陈设和思想论争中通过和平的竞争而生长与发展,尤其是处于当今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自由主义更是没有西方东方之别,它是普世主义的,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如此,今天那种以地域分割制度与思想的故步自封,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啻为痴人说梦。
1703340107
1703340108 第二,自由主义的核心要义在“法律下的自由”,这是沃特金斯总结两千年自由主义政治传统所得出的基本观点。我认为他的概括简单明了,一语中的,道出了自由主义的精髓。我们知道,随着自由主义的壮大,晚近以来,各种自由主义的附属物逐渐衍生,平等、民主、宪政、法治,甚至基督教、儒家、社会主义以及福利国家等,都与自由主义休戚相关起来,由此产生了基督教的自由主义、儒家的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的自由主义,以及民主自由主义、宪政自由主义和国家自由主义,等等,不一而足。这种情况从一个方面来看当然是件好事,说明自由主义的兼容并蓄、化敌为友的综合能力,与时俱进,自由主义是不断发展的,是能够与不同的思想与制度相互融合并积极予以吸纳的。但是,就像大江大河毕竟源流有别,自由主义也有自己的内在经纬,不能主次颠倒。沃特金斯这本自由主义政治传统的历史考察,最大的理论贡献是突出了自由的首要的地位,把法律下的自由,即法治宪政视为自由主义的根本点,在此之下才有民主政治、平等公正、福利国家、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儒家社会、基督教世俗化等诸多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此,自由的法治体制才是自由主义的重中之重。
1703340109
1703340110 我觉得上述两点在中国当今的语境下显得尤其关键,说到传统,我们要辨析的是何种传统,说到自由,我们要诉求的是何种自由。在纷纷攘攘的当下思想界,关于传统与自由,存在着诸多的误读,沃特金斯的这本小册子能够重新出版,对于厘清一些简单而基本的问题,当然是不无裨益的。
1703340111
1703340112
1703340113
1703340114
1703340115 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1703339954]
1703340116 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导 论
1703340117
1703340118 现今大多数人都知道自由主义即将面临一个重大的危机。但是很不幸,人们却未能充分了解此一危机的整个意义。有些人想让我们相信,自由主义乃是放任资本主义(laissez-faire capitalism)的一个旁支;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就不必特别担忧它不能应付一个日趋“垄断化”(monopolistic)的世界情势了,唯一的问题是如何尽快地——尽量不要痛苦地——去把它埋葬在过时的政治观念坟场中。然而,事实上,近代的自由主义并不是某一个社会团体的所有物,而它的追随者也不限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支持者。它是所有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政治传统的近代化身。自由主义如果无法生存下去,实不啻是说西方的政治传统也宣告结束。从这一点来看,当代的危机实有其不可以等闲视之的意义。
1703340119
1703340120 有鉴于人们经常从一个褊狭的派系观点来使用自由主义一词,我们可能会感到难于把自由主义和西方文明一般性的问题等而视之。然而,就今天之正常意义而言,“自由派”(liberal)一词却囊括了所有信仰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的理想与制度的人、社会民主党人(social democrats)、主张自由放任制度的工业家(laissez-fairs industrialist)、基督教民主党人(Christian democrats)以及其他的自由主义团体,在社会与经济的目标上虽然有着极大的差异,但是他们都一致接受某些政治原则。近代自由主义相信,法律下的自由(freedom under law)乃是人类应当享有的生存环境,而此一自由之维系,则有赖于政府官员对独立组成的公意(public opinion)机构的遵从。这些信念在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下,一向是西方政治所特有的“假定”(assumptions)。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强调我行我素、不受控制的政治权威;这和自由主义对政府的看法完全背道而驰。因此,一旦极权主义成为立宪民主制之外的唯一选择时,接受或不接受近代自由主义,也就成了接受或不接受西方政治传统的问题。
1703340121
1703340122 从古希腊、罗马时代以降,法律下的自由这个概念,便一直是西方政治生活最明显的特色。在许多高度文明的社会中,人们曾经试图以伦理而非法律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他们通过诫言与典范,想要创造出一些具有高度伦理义务感的人,认为经过这种培育,这些人必能一本开明的判断来治理其同胞,而尽量不援引固定的法律规条。这种思想模式和正常的西方习惯极端不同,西方强调政治的核心乃是法理,而不是伦理。多数西方思想家的目标,都是想要建立这样的社会:每个人都能在既有法定权责的架构下享有自行决定行为的特权与责任,而尽量不依赖统治者已裁断的权威。既然法律必含有不论个别差异而求一体适用的概化条文,它充其量也只是社会行动的笨拙工具而已;由于强调法理的结果,遂使西方失去许多其他文明所具的伦理精致成分。但另一方面,正因为它僵化不变,一个稳定的法律体制的存在,也能使生活变得比较安全,比较可预期,这是它“得”的部分。西方世界所特有的成就——包括工业组织与官僚组织这两种惊人的奇迹——大部分都是几个世纪以来,人们想要通过一套有效的法治来使人类行为合理化的企图所造成的。这是西方世界对人类历史的一个特殊贡献。
1703340123
1703340124 近代自由主义,乃是西方文明的世俗形态。如果要法律有效节制政府官员的行为,我们就必须创设某种外在机构,使其强大到足以约束那些官员去执行他们的法律责任。在中古时代,法治的概念主要是从基督教的制度中获得认可。遵守法律,乃是上帝所规定的职责,而由一个普世教会的道德构成强制执行,此教会声称有权要所有世俗的统治者都按上帝规定,行使有限职能。然而,随着文艺复兴以及宗教改革的到来,宗教认可作为政治、社会行动基础的效力逐渐丧失。在此之前,教会本有能力约束世俗统治者的自由判断,然而,由于宗教一统之崩溃以及世俗化的发展,教会遂失去此种道德性的权威。其后,绝对国家(state absolutism)兴起,一度甚至有用绝对王权(royal absolutism)取代法律下的自由这个传统看法的危险概念。不过最后证明,西方传统事实上有足够强韧的生命力,在它先前所赖以存在的宗教认可消失后,仍然生存下来。在绝对王权兴起之后的几个世纪当中,西方世界在世俗基础上又重新恢复了其古老的思想与行为习惯。自然法(natural law)的理论兴起,结合了宗教信仰不同或无宗教信仰的人们,使他们一致支持某些普遍的规范(universal norms),这些规范和较早时代由上帝认可的律法一样,成为限制专制统治者独断独行的工具(若非如是,这些统治者会是绝对的统治者)。通过议会制度的发展与社会阶级相继对政治责任有所觉醒,西方世界逐渐创造了有组织的公民社会,而这种公民社会也和中古时代有组织的教会社会一样,获取了足够的道德权威,从而控制了许多邦国的运作。这个结果源于多种不同的运动,这些运动的历史也就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历史。议会民主制(parliamentary democracy)成为衰微的教会政治权威的世俗替代品,通过这种发展,“法律下的自由”的概念遂再度恢复其传统地位,而成为西方文明的指导原则。
1703340125
1703340126 十六世纪,基督教一统之崩溃造成了危机,当代的危机是此一危机在世俗层面重演。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时代的人对一统教会之制度失却信心之际,绝对王权一度几乎成为西方政府的主要形式。当代极权主义的兴起,代表一种类似的对立宪民主制信心的丧失,同时也显示出未来亦有可能发生类似的绝对主义反动。到底议会制度能比中古教会更成功地获取西方的信服,还是也和中古教会一样不能为“法律下的自由”这个概念提供普遍有效的基础?任何关心当代政治问题的人,都该把这些问题当作最先考虑的课题。
1703340127
1703340128 此一课题之重要,表示我们必须谨慎地重估近代自由主义的历史地位。过去虽然无法绝对决定未来,但却能相当地界定、限制未来行动的各种可能。立宪政府的支持者必须认清他们所承袭思想系统的力量与弱点,才能最有效地把握住最后的机会。近代自由主义已经成功地为西方政治深固的传统找到了理念与制度上的等值物,就此而言它占有优势地位,足以抗拒敌对力量的压力;但它既然未能抗拒敌力,可见它有弱点,若不迅速补救,这弱点将成为西方文明存续的致命伤。为了防卫、伸张近代自由主义,我们必须彻底明了其根据的各种传统,而且必须实在地评估晚近历史发展中阻碍将此传统移植至近代社会的因素。立宪民主制固然是较晚近产生的现象,但是我们却必须先了解它在西方一般历史中的地位,才能了解其目前之意义。本书的目的便是要从此一立场来分析近代自由主义的问题。
1703340129
1703340130
1703340131
1703340132
1703340133 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1703339955]
1703340134 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 第一章 西方法治思想的渊源
1703340135
1703340136 在强调“法律下的自由”的概念方面,现代世界是古希腊与罗马的直系嫡传。此一概念确是古代以及近代的重要接触点,而且使近代世界名正言顺,自居为连绵不断的古典传统的解说者。从许多方面来看,与今日相去最远者固然莫过于古典世界的生活状况,但这一点使我们更有必要了解与西方法治思想的诞生相伴相随的环境。在古典时期,希腊人认为城邦(city state)生活的独特经验使他们有别于其他民族,而在希腊人与蛮人之间划出了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当代西方人与其他文化接触时在了解以及沟通上遭到的重重困难,点出西方心灵的这种奇特态度从来不曾克服。任何关于当代自由主义的分析,若未能虑及历史发轫之初即已对西方文明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使其走上独特发展过程的诸种情况,则必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分析。
1703340137
1703340138 世界大多数地区,伟大文明之发皇都由官僚体系所造成。任何民族若要超越单纯文化的局限,必须能够掌握充分的物质资源,使至少一部分成员在徒手维生的层次上还享有某种程度的财富与闲暇。如果要避免贫乏狭隘的地方性,它也必须拥有充分的武力资源,以便加入当代生活的主流,又不失自决的能力。要应付这些需求,除了建立由一有效官僚体系所支持的巨大军事帝国,通常别无他法。帝国征服者使许多地方社群臣服于独一的军事权威之下,同时搜刮民脂民膏以支持有特权的统治群;统治者往往借此创造出适合高度文化成就的物质环境。由是,文明的进展通常以牺牲地方社群为代价,而政府的问题就是如何发展出军事与官僚组织,借以尽量利用地方资源。中国、埃及以及其他许多有名文明中心的历史都证明了这些方法极其有效。
1703340139
1703340140 希腊人与罗马人的特别之处,即在于他们能在社群而非官僚的基础上发展出高度文明。古史形成期中,“城邦”乃是政治组织的典型。由于地中海世界的特殊地理环境及其他特征使然,一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社会,遂能在当时流行的军事与行政方式下维持地方的独立,并且参与当时的历史大事。城邦文化确实也和其他邻近亚洲帝国一样,主要是建立在对子民的榨取上。奴隶制度在任何地方都是重要因素,而某些更强大的城邦(尤其是斯巴达)更能够搜刮一些非奴隶但却无选择权的社群之资源。然而,和亚洲帝国所控制的广大地区与人口比较起来,这些社群都相当小,不必经过复杂的行政程序便能管理。不论是以古代或近代的标准来看,它们所提供的文化活动发展的物质基础都很小。以物质奢华而言,没有任何城邦能和邻近的帝国文化相比。然而,这些小社群的财富虽不足以筑成金字塔,却已足为其公民提供闲暇,促成高水准的文化成就。
1703340141
1703340142 古代西方政治由于发展的特殊性质,一开始便面临着特殊的政治问题。类似亚洲帝国这样的组织,必须考虑大规模的军事与官僚组织问题,而城邦却无须做此考虑;小社群的行政需要比较单纯,可以用较简单的方法解决。例如,雅典城邦即使是在权势最高涨的时期,也能以最单纯的行政程序来处理事务。公众事务的组织形式,使每个普通公民都能胜任最重要的事务,不必借助专业的公务员单位。因此,从一开始,希腊生活的决定性问题便都是政治而非行政的。由于城邦是公民组成的社群,因此其第一要务便是维持有效的“社群精神”(communal spirit)。只要公民团体维持其内部的忠诚与团结,一切就都没有问题。假如公民因为私人或阶级的利益冲突而互相对立,则城邦势将难免于浩劫。因此,古代西方政治的关键问题便是“如何建立和谐的群体行动基础”。
1703340143
[ 上一页 ]  [ :1.70334009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