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34477e+09
1703344770
1703344771 Political Liberalism by John Rawls
1703344772
1703344773 Copyright © 1993 by John Rawls
1703344774
1703344775 Simplified Chinese translation copyright © 2011 by Yilin Press
1703344776
1703344777 Published by arrangement with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703344778
1703344779 All rights reserved.
1703344780
1703344781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图字:102006299号
1703344782
1703344783 书  名 政治自由主义(人文与社会)
1703344784
1703344785 作  者 【美国】约翰·罗尔斯
1703344786
1703344787 译  者 万俊人
1703344788
1703344789 责任编辑 李瑞华
1703344790
1703344791 出版发行 译林出版社
1703344792
1703344793 ISBN   9787544720465
1703344794
1703344795 关注我们的微博:@译林出版社
1703344796
1703344797 关注我们的微信:yilinpress
1703344798
1703344799 意见反馈:@你好小巴鱼
1703344800
1703344801
1703344802
1703344803
1703344804 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 [:1703344648]
1703344805 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 导论
1703344806
1703344807 本书内容如下:前三讲或多或少包括了我于一九八零年四月在哥伦比亚大学所作三次演讲的基本内容,它们经过较大修改后,曾以“道德理论中的康德式建构主义”为题发表在是年九月号的《哲学杂志》上。这距今已有十多年了,我又进行了重写和进一步修改。我以为它们较前清楚多了,但这并不是说它们现在就很明了。我之所以继续把它们称之为演讲而不是篇章,是由于它们原本就是以演讲形式发表的,而我试图保持一种确定的习惯性风格,虽未必能如愿以偿。
1703344808
1703344809 最初发表这些演讲时,我曾打算把它们与另外三篇补充性演讲一起付诸刊印。一篇是《作为主题的基本结构》(1978),此篇业已讲过并已刊行。另两篇是《基本自由及其优先性》(1982)和《社会统一与首要善》(1982),其时,这两篇也大致草就或接近完成。但当这三篇补充性演讲最后完成时,我发现它们之间或它们与前三篇演讲[1]之间缺乏我所要求的那种统一性。于是,我又写了三篇我现在称之为政治自由主义[2]的讲稿,开篇为《政治学的而非形上学的》(1985),其大部分内容已包含在本书的第一讲中,其续篇是《重叠共识》(1987)、《善的理念》(1988)和《政治的领域》(1989)。这后三篇经过较大修改后与首次在此发表的《公共理性》一起组成本书第二部分的三讲。
1703344810
1703344811 前六讲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互关联:前三讲设定了政治自由主义在实践理性中的一般哲学背景,尤其是第二讲的第一、三、七、八诸节和整个第三讲,而后三讲则更详尽地设计出政治自由主义的几个主要理念:即重叠共识的理念;权利优先性的理念及其与诸种善理念的关系;公共理性的理念。现在,各讲之间以及它们与《正义论》[3]的精神和内容之间均有了令人称心的统一性,一种由它们的标题即政治自由主义的理念所给定的统一性。
1703344812
1703344813 关于这最后一点,《正义论》的前言(第二至三段)已对该书的目的有大致提示。为简释其意,我一开始就解释道,在现代道德哲学发展的大部分时期内,英语世界里占支配地位的系统性观点一直是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个中原因之一,道德哲学一直是由一长串非凡的作者所代表的,从休谟、亚当·斯密到艾奇沃思和西季威克,他们建立了一种在其广度和深度上确实让人印象深刻的思想体系。那些批评功利主义的人常常是见子打子,无以洞开。他们谈到了功利原则的种种困难,指出了功利主义旨意与我们日常道德确信之间明显有严重抵牾。然而,窃以为这些批评者没有精心创立一种能成功反驳功利主义的有效而系统的道德观念。结果是,我们常常被迫在功利主义与合理直觉主义之间作出选择,最终可能用一个为特定表面上的直觉主义钳制所囿的功利原则之变种来解决问题。
1703344814
1703344815 《正义论》的目的(再简释一下)是将传统的社会契约学说普遍化,并使之擢升到一种更高的抽象层次。我想表明,这种学说不易遭到人们通常以为是致命的明显反驳。我希望更清楚地阐释出这一观念的主要结构性特征——我称之为“公平正义”——并将其发展成为一种优于功利主义的另一种系统的正义解释。我认为,相较于各种传统道德观念,这种替代性观念最切近我们所考虑的正义确信,并构成了民主社会制度最恰当的基础。
1703344816
1703344817 本书这些演讲的目的则殊为不同。注意:在我对《正义论》一书目的的概述中,社会契约论传统被看作是道德哲学的一部分,没有区分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在《正义论》中,普遍的道德正义学说没有与严格意义上的政治正义观念区别开来。在完备性的哲学学说、道德学说与限于政治领域的诸观念之间也未做任何对比。然而,在本书这些演讲中,这些区分及相关理念却至关重要。
1703344818
1703344819 的确,这些演讲的目的和内容似乎与《正义论》有着一种主旨的改变。当然,诚如我所指出的那样,两者间确有一些重要差异。但要理解这些差异的本性和程度,就必须视之为源自力图消除内在于公平正义的一个严重问题时所产生的差异,亦即源自这样一种事实所产生的差异,这事实是:《正义论》第三部分关于稳定性的解释与全书的观点并不一致。我相信,所有差异都是消除这种不一致性的结果。若不然,这些演讲就会采取《正义论》一书的结构和内容,在实质上保持不变。[4]
[ 上一页 ]  [ :1.7033447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