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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34 抱着和决本先生相似的看法,当然还有我初次访学哈佛期间巧遇《政治自由主义》一书出版的机缘,以及罗尔斯先生的信任,我在获得罗尔斯赠书伊始,便立意翻译是书,只是因为一些预料之外的原因,延迟了我的翻译出版计划,直到一九九七年春,我才完成全书的翻译校对。承蒙好友刘东、黄平二兄的美意,将其纳入他们其时在译林出版社共同主持的“人文与社会译丛”首批书目,并于二零零零年伊始正式出版。时光如川,一晃又是十年有余了。据出版社的朋友说,十年间,《政治自由主义》的中译本已经多次重印,仍然不时脱销,多少说明这本书在华语世界的持续影响。二零零五至二零零六年,我以美国富布莱特学者的身份第四次访学哈佛,又恰好遇到《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的出版,原本早已压住翻译冲动的我,却因为多种诱因而动了重拾译事的念头。我想,即令仅仅出自一名译者的职责,我也应该善始善终,将这部书的增订新版翻译出来,更何况还有几个相当充分的理由,促使我必须如此呢。首先,原译出版后,一些学界朋友和我自己在阅读中发现了一些翻译问题,甚至是个别错译或误译,需要校正。借此机会,我想特别感谢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的肖滨教授!他最先向我指正了一处错译和几处译之不确的地方,使我此次补译该书增加部分时,有机会订正这些错译和译之不确处。其次,少数人名、概念或短语的原译同现在较为通行的译法或多或少存在出入或差异,这些译法上的出入或差异常常容易造成中译本读者的理解困难,尤其是对于那些不谙原文或者难以读到原文的读者们来说更是如此。所以,订正或者统一这些译法是十分必要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该书的“增订版”新增加了一个部分,且新增部分包括了罗尔斯先生晚年对有关本书的学术批评和讨论所做的最新思考和主要回应,这些是我们研究罗尔斯政治伦理和政治哲学所不可或缺的原始文本,将它们及时翻译出来也是作为原译者的我所不可推卸的学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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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36 需要请出版社和读者谅解的是,由于近年来,我长期穷沉于一些日常琐事,学术耽误颇多,对本书增订版的翻译和对原译的校读也是时断时续,进展十分缓慢。二零零六年秋,我从哈佛回国后不久,即向本丛书的主编刘东学兄和译林出版社的刘锋主编分别报告了是书英文扩充版出版的消息,表达了自己校读旧译并补译新增部分的意愿。感谢他们的首肯、信任和宽容!二零零九年底,我完成了上述工作,虽然已逾合同约期,总算还是完成了这项有些艰苦的工作。出版社告我,因为人手的原因,“增订版”的出版拖延了一些时间,直到今年春节后才开始进入编辑出版程序。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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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38 无论如何,《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终于可以不日杀青了。我诚挚地感谢哥伦比亚出版社的慷慨允诺!感谢译林出版社的编辑朋友和“人文与社会译丛”的刘东主编!感谢多年来关注本书翻译并帮助我改善旧译、补充新译的学界友人和广大读者!如果还能多写一句的话,我想说,希望本书新版的出版能够对当下乃至未来中国政治社会的民主改革和中国政治文明的建设实践有所助益,有所贡献。若如是,当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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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40 万俊人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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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42 辛卯仲夏夜,京郊悠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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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47 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 [:1703344763]
1703353848 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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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50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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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52 [1]这些补充性讲稿中的前两篇现已重新收入本书,作为第七、第八讲,未作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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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54 [2]这一术语用于《重叠共识》一文,该文刊于《牛津法学研究杂志》,第7期(1987年2月号),第23页以后;也用于《权利的优先性与善的理念》一文,该文刊于《哲学与公共事务》,第17期(1988年夏季号),第271页,273页,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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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56 [3]《正义论》(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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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58 [4]当然,许多错误和修正,需要用《正义论》描述公平正义之结构和内容的那种方式来加以处理。这些错误和修正,有一些在这些演讲中有所讨论,但纠正它们并非我在这些演讲中所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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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60 [5]一个明显的例外是重叠共识的理念。然而,在《正义论》(第387页以后)中,这一理念的意义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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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62 [6]在我后来的一些论文中,有时候,这些改变被说成是针对共同体主义者和其他人提出的批评所作的回答。我认为这种说法没有根据。当然,我的这种看法是否正确,要看有关这些改变如何适合于对稳定性的那种修正解释的一种分析观点,能否令人满意地解释这些改变。这当然不能由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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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64 [7]见本书第四讲第四节之一,这一部分逐字逐句地重复了“重叠共识的理念”一文中的相应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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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66 [8]在这一段里,我遵循了沃尔特·伯克特《古希腊宗教》一书的解释(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85),第254—260页,第273—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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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68 [9]最后两段里,我遵循了特伦斯·艾尔文《古典思想》一书的观点(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89),特别是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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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70 [10]朱迪·施克拉在她的《日常罪恶》(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84)一书中,谈到了蒙田和孟德斯鸠两人阐述过的恐怖的自由主义,依该书的描述,这种自由主义是因宗教内战的种种残忍行径而产生的。见该书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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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72 [11]见《法哲学原理》(1821)第二七零节那段长篇评论的末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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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74 [12]休谟在《出版自由》(1741)一文的第六段对此有所评述。另见A.G.迪肯斯《英国的改革》(伦敦:丰坦纳出版社,1967),第440页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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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76 [13]上述最后两段引述了J.B.谢林温德编辑的两卷本《道德哲学文选:从蒙田到康德》(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见第一卷的导论,第18页。我从这两卷及谢林温德的多篇论文中获益匪浅,非常感谢,其中有一篇论文尤为有益,即“自然法,怀疑主义和伦理学的方法”,该文载于《观念史杂志》,第52期(1991),第289—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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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78 [14]谢林温德这样谈论康德,见其《道德哲学》,第29页,但我以为这也适用于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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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80 [15]谢福勒的论文后来发表在《哲学研究》杂志,第35期(1979),第397—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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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53882 [16]《罗尔斯与权利》(劳伦斯:堪萨斯大学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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