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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16 贫困者对富人的仇恨和对立常常会有暴力倾向,最常见的表现就是谩骂(语言暴力)、抢劫和凶杀(身体暴力)。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心理暴力,仇恨同时也是其他暴力的能量积累。在没有外力严厉约束的情况下,仇恨会迅速地转变为直接暴力。社会中的一些群体怀有仇恨,不一定立即就爆发出来。但是,即使看上去尚属平静,其实已经进入了不稳定的状态,应当予以有效的疏导,以强力压制来维持平静其实难以达到真正维护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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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18 进一步看,单单谴责贫困者个人暴力,而忽视社会对贫困者所施行的结构性暴力,是不能真正认识暴力伤害的。强调社会结构性暴力与贫困的关系,是因为“暴力”不只是一种行为描述,而且更是一种严重的道义批评。暴力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道义负面评断。一切被称为暴力的行为或现象都是非道义的,世界上不存在好的暴力。研究和平理论的著名学者约翰·加尔顿(W. Galtung)把暴力定义为“任何使人无法在肉体或是思想上实现他自身潜力的限制”。12这种“限制”也就是我们这里所强调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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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20 加尔顿把暴力区分为“直接性暴力”、“结构性暴力”和“文化暴力”三种形式。“直接性暴力”(杀戮、残害、肉体折磨等)和与直接暴力有关的各种压迫(监禁、管制、奴役),是造成社会、政治恐惧的最直接原因,也是最赤裸裸的暴力形式。社会越现代化,“直接性暴力”就越为“结构性暴力”所代替。“结构性暴力”是通过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体制来起作用的,它并不需要直接施加于暴力对象的肉体。加尔顿把“结构性暴力”总结为四种表现:剥削、渗透、分裂和排斥。他对这四种表现的分析和说明都是从压迫着眼的:剥削是一种使一方受惠的“劳动分工的不平等结构”;渗透是指“统治的一方通过控制被统治者或对被统治者的思想控制,来占据中心位置”;分裂是指“分裂和隔离被统治者,将之分而治之”;排斥则是将被统治者置于边缘地位。尊卑等级、贫富差别、经济和政治权力的不平等关系,这些都是结构性暴力的主要形式。无论是“直接性暴力”还是“结构性暴力”,都必须依靠“文化暴力”来获得合理性和道义辩护。“文化暴力”乃是指文化中那些能被用来为直接的或结构性的暴力辩护、使之合理化的内容13。为贫富悬殊或暴富辩护的“自由市场论”,或者“要市场、不要民主”的说辞,都是这样的文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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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22 贫困与社会性结构暴力密不可分,这是因为暴力对维护社会现实制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中更是如此。没有人会自己选择贫困,也没有人会自得其乐地接受贫困。贫困者常常会有怨恨,会有违背或破坏现有秩序和规则的强烈意愿。贫困者会偷盗、抢劫,逼急了还会行凶杀人。这些都不单单是刑事犯罪行为,而是斯科特(James C. Scott)说的“弱者的反抗”,或如另一位论者所说的“黑夜政治”:“一些白天干着卑贱工作的下层人,到了晚上漆黑一片的时候,就会伺机对富人施暴、砸石头、毁财物。总之,这看不到的‘歹徒’很可能就是白天毕恭毕敬为你擦鞋的下人”。14无论是对付贫困者的反抗行为还是反抗意愿,国家暴力都是唯一有效的手段。国家暴力并不总是表现为一时一地的惩处犯罪、关押罪犯、强行遣返“盲流”人员等。它还表现为一种震慑威力,因为国家暴力可能对贫困者造成比贫困本身更严重的伤害,以至于绝大多数人权衡之后觉得,与其犯罪还不如接受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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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24 对贫困者的许多社会措施都以强制或强迫为主要手段。这些措施本身就具有暴力性,如对农民强制征缴各种税收和收费,强行让工人下岗或退休等。而对受害者的任何具有抗争意义的行为,如抗税、抗议、申诉、上访等,现行体制都以妨害社会稳定为由强行制止或加以惩罚。对贫困者的强制、强迫和惩罚手段,都是以现有法规为依据的。现行体制不仅以法规来限制、禁止和处罚贫困者的逾越或抗争行为,而且还用法规来堵塞贫困弱者群体争取自身权益的几乎所有公民政治途径,如禁止他们组织自己的政治或社会团体、出版自己的刊物、拥有自己的言论场所、议政渠道和司法诉讼代表。即使对“安分的”贫困者,如进城打工的农民,现有的城市法规也明目张胆地将他们(包括他们的家人子女)当作二等公民。运用于贫困者的许多法规都是一种以法律为名的高压统治手段,都是社会结构性暴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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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26 在贫富悬殊严重而持久的状态下,社会结构性暴力的滥用必然导致弱势群体更大的不满,而其中一部分人则可能铤而走险,采用个人暴力实行社会报复。在这一意义上,社会结构性暴力和个人暴力可能构成一种正反馈,社会结构性暴力用得越多越普遍,个人暴力的发生也越频繁,由此又引起更广泛的社会结构性暴力,那样将形成难以化解的社会仇恨,缓解社会矛盾的机会就越来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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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28 四、通过民主制度的建设来化解社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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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30 无论是在一国范围内,还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只有以消除贫困为正义目标的经济发展才能成为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也只有这样的经济发展才能营造社会的融洽和长远安定。任何有道义价值的经济发展都不允许以产生和扩大贫困为其代价。正如《联合国发展计划》所说的那样:“为了增强人的安全,需要一种新型的发展,需要把人放在发展的中心位置,把经济增长当作手段而非目的,需要保护这代人和后代的生命机会,尊重所有生命都赖以存在的自然世界”,“说到底,可持续的人类发展是为个人、为工作和为自然的。它的最首要任务是减少贫困,增加生产性就业,增进社会融洽和改善环境”。总之,可持续的人类发展是为了让所有的人都“变得更有力量”,更能有效地“参与到他们生活的过程和事件中去”。15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是一种同时包括经济、社会和政治在内的新型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中,公正合理的经济分配与自由平等的社会、政治参与相辅相成。二者皆缺的社会虽不一定立即就会发生动乱,但二者皆备的社会却一定能够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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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32 在有些国家中,虽然民主制度对绝大多数国民来说仍然十分陌生,但贫困者对富人的仇恨和暴力却早已构成了社会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如历史上各种杀富济贫的传说、故事和人物。这种仇富的暴力文化有许多非理性因素,它可以用来反抗官商勾结和权势者欺压百姓,但也可以用来集体惩罚普通的有产者,更可以被用作随意占取他人财物的借口。如果我们把反对一切暴力当作一种基本的社会正义和民主价值,那么我们就应当既反对造成贫困的结构暴力和文化暴力,也反对任何以贫困者反抗为名的个人暴力。即使贫困者的暴力找准了它的仇恨对象,它仍然不能代表所谓的“报复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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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34 真正的正义只能产生于公共政治,因为正义是一种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裁决。个人的暴力行为毕竟不能主导一个社会的公共政治。在民主社会中,只有法律才能伸张正义,也才具有正义权威。在非民主的社会中,贫困者运用暴力,并不是因为不懂或不想通过法律来伸张正义,而是因为现有的法律并不伸张他们心中的正义。贫困者的铤而走险,与其说是他们对法制无知,还不如说是社会公共政治失败的结果。个人暴力的流行往往以一种令人不安的方式提醒我们:公共政治消失之日,必然就是各种暴力开始之时。从逻辑上看,个人的暴力行为不是公共政治失败的原因,而是公共政治失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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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36 公共政治的根本特征是说理,而暴力的根本特征则是沉默。阿伦特曾指出,在言论说理的公共政治中,人们彼此以明理之人相待;相反,在单凭强制的暴力中,人们彼此视对方为武力压制的对象。因此,“暴力只是政治领域的边缘现象……由于战争和革命都以暴力为主,它们都是严格意义政治领域之外的行为”。16同样,任何暴力型“伸张正义”也都是严格意义的公共政治领域之外的行为,都不值得赞许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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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38 没有公民文化作为坚实基础的民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政治,它必然会沦落为民粹政治或者群氓政治。蔡美儿在一些动乱地区观察到的正是这种民粹民主。从民粹政治或者群氓政治的危害来看,在贫富悬殊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民主制度,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甚至诱发社会冲突。依据这种看法,似乎拒绝政治民主便成了发展经济市场化的必由之路。沿着这一逻辑进一步推论,甚至可得出政治不民主反而对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更有利的结论。然而,把自由市场和政治民主分割开来,试图以取消或拖延民主来应付自由市场带来的巨大贫富差别、糜散性结构腐败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多数人的愤懑不平,这样的策略并不能带来真正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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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40 民主要如何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先得了解什么是民主。“民主”并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概念,在不同情况下,民主可以具有完全不同的实质意义。民主可以是一种自发或奉旨的民粹式民主,体现的是多数人的暴政。这种民主极易沦落为无政府主义和受个别人蛊惑操纵的政治专制。民主也可以是一种既体现多数人意志又保护少数人权利的民主宪政秩序,它旨在保障不同阶级和利益群体的和平共处;其合法性来自宪政法制,而不是直接来自多数人的意志;它贯彻理性协商的原则,摈弃任何形式的暴力,包括以民主名义施行的暴力。用后一种民主的标准来看,无论是造成贫困的经济暴力,还是报复经济暴力的民粹式或个人暴力,或者甚至以维持稳定为名义所施行的国家暴力,都是应当谴责的暴力形式。后一种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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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42 真正的民主必须建立在公民政治的基础之上的。畏惧公民政治的政权必定仇视真正的民主,但却能容忍和利用市场。但问题是,没有公民政治的限制和规范,市场则必然成为腐败的滋生之地,而公民政治民主拖延得越久,民粹民主也就越有可乘之机。现代公民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伦理规范之所以代表社会正义,是因为这种伦理规范来自公共群体本身。这与前现代社会群体道德规范主要来自宗教、行会、合作伙伴或熟人顾客关系等是不同的。现代社会的公共伦理规范不是一套一成不变的道德原则,而是一个形成价值共识的机制和过程。社会正义的“社会”不只是指一个人群,而更是指一种维护价值共识的舆论人际关系,也就是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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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44 比较健全的市场和民主都是存在于相对发达的公民社会之中的。蔡美儿所说的那种“密友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和票箱民主之所以不健全,乃是因为它们没有好的公民社会基础。市场和民主都必须有所限制,这种限制只能来自公民的共同有效参与和体现这种参与结果的政府法令和政策措施。在公民社会中,放任式自由市场必须接受有效的财富再分配、社会福利保障、公共资源政策、透明信息和竞争程序的限制。多数人意志民主则必须接受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法制秩序、公正程序和宪法绝对权威的限制。当市场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作为应付执政正当性危机的措施匆匆引入后“文革”中国的时候,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遭受过了“文革”时期的致命摧残。由于市场和民主被强行隔离,市场被当作一条与公民群体的共好价值观全然无关的发财致富之路,公民社会建设问题仍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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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46 五、市场、民主和公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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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48 社会稳定有赖于非暴力的民主公共政治、透明而公平的竞争、有效率的公正自由市场。公正的自由市场的理念是作为对抗政治专制的策略出现在人类历史中的。公正的自由市场不应该是一个金钱万能、牟利不择手段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以基本的公民政治价值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模式。这些基本价值包括民主法治、公民守法、社会成员的互利和利他、人的尊严和权利保障等。公正的自由市场是一个所有参与者皆享有个体主权的平等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对自我利益的理解,理性而自由地作出选择,并与他人形成利益妥协的契约关系。在自由市场领域中首先苏醒的个体主权意识逐渐发展到其他公共生活领域的过程中,独立的个人主体意识也就成为普遍的公民文化基础。原本同步发展而来的自由市场和自由民主至今仍然在世界的许多国家中被人为地分割开来,这就使得市场在这些国家的发展变得不能以民主国家的先例去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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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50 现代民主公民群体的政治和经济伦理规范都来自公民社会本身,这些规范与整体社会正义是一致的。公民社会对市场和民主的限制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公民作为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直接参与者,要求这些领域遵行社会正义的原则。第二,公民通过民主政治影响政府决策,要求有关政策体现这些正义原则。有些社会具有比较健全的市场,不是因为那里的人民撞大运碰上了什么特别英明的领袖,而是因为他们拥有比较健康的公民文化和民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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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52 公民文化既是民主政治的条件,又是民主政治的成就。没有公民文化作为坚实基础的民主必然沦为民粹政治或者群氓政治。蔡美儿在一些动乱地区观察到的正是这种民粹或群氓民主。政府用来吓唬国民、拖延政治改革的,也正是这种民粹或群氓民主。蔡美儿提醒人们,畏惧公民文化的政权必定仇视真正的民主,但却能容忍和利用市场。问题是,没有公民文化的限制和规范,市场必然成为腐败的滋生之地。蔡美儿在那些世界动乱地区观察到的就是这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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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54 公民文化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方面,它们依次是法权身份、积极参与和公民人格。首先,公民不只是一国国民的形式身份,而是一种法权身份。一个人只有当他拥有并能自由行使民主公民政治的最高法律(即宪法)赋予他的全部权利时,他才真正具有了公民身份。其次,公民不是消极地“是公民”,而是积极地“做公民”。做公民就是要参与公众事务,通过理性、自由、平等、公开的交际,同别的公民一起形成和讨论共同关心的公众问题,并通过民主政体对处理这些问题产生有效的影响。再者,公民必须拥有一些与公民社会相一致的人格标准,如诚信、独立、理性、开通、坚持社会正义、勇于公开批评、反对暴力等。法权是公民文化的制度条件,公民参与和公民素质则都是公民个体的道德表现和公民社会的文明标准。坏的制度能使绝大部分个人成为不道德的个体,而好的制度则能改变缺乏道德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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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56 在公民文化的三个方面中,公民的法权身份是首要的,而它的关键则在于政治自由。公民的宪法权利或其他权利都不是自然权利,而是人为的、必须争取的权利。要取得和保障权利,就首先得有争取权利的权利,这便是政治自由。公民没有权利,当然也就谈不上自主地做公民,理性地参与公众事务必然成为不可能实现的奢望。一个人没有权利的保障,他就没有安全感,也会随时都害怕政府权力或别人的侵犯,对公共权威存有戒心、尽力防备、不予信任,甚至还会以侵犯对抗侵犯,你害我,我也害你。一个人没有权利的保障,他就不能也不敢公开而诚实地对公众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说谎欺骗也就会习惯成为自然。一个人如果是公共群体中的实际无效成员,他就会愤世嫉俗、怨天尤人,什么社会正义,什么公共道德规范,他统统都要猜疑,统统都不相信。他也会因为难测未来和根本不相信未来而变得凡事不择手段、急功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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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58 公民文化对市场或者社会生活的影响不能只看一般人显露的行为表现或体现于此的公共人格。公民文化的制度条件(法权)和共识机制(参与)才是理解公民素质或人格的关键。好的公民文化对市场的积极影响也正以这两个因素更为重要。尽管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宰生又宰熟、以次充好等需要有社会正义舆论去谴责和纠正,但这些毕竟不是在短时期内形成的社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是在政治民主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匆匆引入缺乏社会正义规范的自由市场经济。在民主政治条件下的自由市场能够有相对公正的运作,是在有效的民主实践传统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这与在缺乏民主经验的社会中推行自由市场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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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60 即使在有民主传统的国家里,政治的不民主和权金勾结的自由市场仍然是一种潜在的现实危险,而公民社会的存在则是制衡这种危险的主要力量。现代政治和经济的结构使得普通公众事实上无法直接介入这两个领域的专门而复杂的运作。但公民社会仍然拥有对它们的制衡机制,如独立的新闻、公民教育,像工会这样的民间组织、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等。更重要的是,公民社会对政治的不民主和经济的权金勾结一直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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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5062 正如古希腊雄辩家和政治家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所说:“有一种保险,一般只有智者才知道,但却能够为所有的人,尤其是为提防专制的民主国家中人带来益处和安全,那就是不信任。”17公民们不信任政治和经济的特殊利益集团,是以他们自己的积极参与和民主政治为条件的。公民个人的平等、独立、自主和自愿参与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种公民社会机制运作的基本条件,因为这些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个人的自愿、积极投入。公民为了个人的和公共的利益,主动地通过各种方式组织起来开展社会活动,需要具有而且也培育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公民自觉的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则是实行民主政治所必不可少的。只有加强公民社会,健全公民政治,才能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政府民主体制运作(如实施民主宪法、透明立法、独立司法、监督官员权力、定期普选)来有效地避免因贫富差别造成的暴力激化并且消除暴力的危害。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突发的暴力冲突,就必须实行这样的民主。唯有如此,才可能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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