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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30 权力高度集中的传统政体,具备政策革新能力,权力分散的传统政体则不具备这种能力,于是二者在能否令人满意地扩大参与方面就迥然不同,许多社会演进的历史为此提供了例证。在西方世界,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权力的集中和现代化改革先发生在欧洲大陆,然后发生在英国,最后才发生在美国。[23] 在18世纪,法国的集权专制制度被看作是改革和进步的载体。只有诸如孟德斯鸠这样的保守派才能够在一般人认为是腐败的、混乱的、分裂的和落后的英国政治体制中看到优越之处。然而,在传统势力支持下的权力集中也阻碍着政治参与的扩大,而那些权力仍然分散的政体则更能将新崛起的社会阶级吸收进政治体制之中。也正因为如此,美国权力的集中程度甚至还不如英国,而政治参与的扩大却进行得较为迅速和顺利。故此,那些在17世纪和18世纪政治上不太现代化的政体到19世纪,则成为政治上更为现代化的政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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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32 中国和日本在政治演化过程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区别。在19世纪中叶,权威和权力在中国远比在日本集中得多。中国是个官僚政治帝国,而日本实质上仍是封建的。日本社会等级分明,社会流动几乎不可能;中国社会则比较开放,允许个人在社会和官僚的阶梯上上下流动。用赖肖尔(Reischauer)的话来说,在日本,世袭是“权威的基本来源”,而在中国,世袭所起的作用要小得多,在官僚政体内仕途升迁基于严密的科举制度。[24] 正如洛克伍德(Lockwood)所指出的,在1850年,设使一个外人被问道,中日两国未来的发展潜力孰大孰小,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宝押在中国身上”。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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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34 日本的封建传统把政治权力保留在一个有自我意识的武士阶级手中,(其)对没有自由的人民的传统的统治手段和习惯是否有利于现代化,至少是大可怀疑的……比较起来,在亚洲民族之中,只有中国给现代世界带来了平均主义的传统,个人自由和社会流动的传统,私有财富自由买卖的传统,今世的实用主义和唯物主义传统,庶民有权反抗的人道主义政治理想的传统,以及学而优则仕的传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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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36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使得德川时代的日本与清代中国相比显得如此落后的封建体制,却为政治参与的扩大,为将传统的宗族和“新生商业集团一起融入政治体制之中,提供了社会基础。在日本,由于封建的政治制度,产生领导者的基础甚广,不仅能在265个‘自治的’家族中产生领导人,甚至也能在具有不同社会功能的其他各种社会集团中产生领导人。如果日本社会的一个地区或部门不足以应付由西方压力造成的危机,另一个就能应付这种危机。事实正是如此”[26] 。在封建主义的象征性终结(1868年)和第一个现代政党的建立(1881年)之间的间隔十分短暂,因而后者得以在前者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这样,在日本,政治参与的扩大和制度化与现代化的政策创制是同时并行的。而在中国,儒家的价值观念延误了政治精英投身改革事业。而且,一旦政治精英转向改革,权威的集中又妨碍了和平地对现代化所造就的社会团体进行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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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38 非洲的政治发展模式似乎与欧洲和亚洲并没有什么重大的差异。例如,卢安达和乌隆迪[27] 是两个大小相仿,地理位置相似,经济制度类似和种族构成——约有85%的巴胡图(Bahutu)部落成员以及约占15%的构成政治及经济精英的瓦图西(Watutsi)武士——也差不多的传统社会。两个王国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力分配和社会结构灵活性二者上的差异。卢安达的国王“是一个专制君主,他通过一个高度集权的组织来进行统治,这就大体上使他能有效地控制拥有军事实力的封建领主”。但在乌隆迪,国王与王室宗族或巴干瓦(Baganwa )分享权力,王族成员“通过世袭权成为乌隆迪的统治阶级”。在卢安达,国王可以把土地授予王室家族成员,但他们“没有特别的权利或权力”。然而,乌隆迪的王室家族成员则可以委任他们自己的部下“带领他们的私人军队并经营他们的土地”。靠这些私人军队以典型的封建方式来对付国王,并不是稀罕事。因此,尽管乌隆迪的国王在理论上是专制独裁的,但在实际上他只是“一个权力分散的国家内平等同僚中的首席而已”。王室联姻和王位继承制度在卢安达有助于“巩固王权”,但在乌隆迪却起着“削弱王权”的作用。卢安达连绵不断的对外战争也能使国王“通过增加王室财富,从而将新的土地、牛群和其他物资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用于分配给有战功的封邑,从而使王权得到巩固”。[28] 而相反,乌隆迪的王公之间的内战则有助于削弱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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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40 尽管在某些方面卢安达比乌隆迪更加保守而传统,但显然它也更为集权和官僚政治化,而乌隆迪则较为分散和封建。这两个国家对社会—经济变革的接受能力反映了这些差别。卢安达人表现得“更善于领悟书本知识”,“在学校制度、宗教教育以及对欧洲人提出的经济或政治改革的响应上,更有兴趣,并有能力学习欧洲人的这一套”。卢安达人赞誉说:“欧洲文化为他们提供了增加威望和权力的机会,他们尽力使之成为他们自己的文化。”而对于乌隆迪人来说,“新的制度和方法似乎是上头强加于他们的,接受它们乃出于不得已,而非心悦诚服,因此尽力规避之”。人们发现,在对变化的接受力方面的这些差异,主要是“一个高度集权和一个权力分散的政治体制”之间的差别的结果。[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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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42 然而,在这两个制度之间,扩大政治权力和吸收团体进入政治体制的能力似乎恰恰呈反比例变化。在较为现代和“进步”的卢旺达,政治变革的过程包括1959年的一场暴力革命。在这场革命中,过去处于从属地位的胡图人对瓦图西统治者发难,屠杀了数千人,驱逐了国王,建立了一个胡图人(Hutu)统治的共和国,并放逐了约150 000名图西人(Tutsi)。和在俄国、中国及奥斯曼帝国一样,卢安达集权的君主政体被一党制取代。在1963年末,瓦图西游击队员越过边界进入卢旺达发动袭击,挑起了另一场野蛮的部落大屠杀。在这场残杀中,胡图人显然杀害了万名以上仍留在其边界内的图西人,让图西人的尸体沿着鲁齐齐河漂到布隆迪,另外还有上千人被砍伤或致残。据报道,卢旺达首都基加利弥漫着尸体的恶臭。一位当地欧洲居民评论说:“在几星期内,卢旺达后退了500年。”[30] 如此看来,卢旺达集权的、等级森严的、较为开放的传统政治体制能够适应社会和经济的改革,却显然不能和平地吸收过去被排除在外的社会团体进入政治体制,结果导致流血的革命和冲突。迄至1966年,40多万的瓦图西人约有半数不是被屠戮就是被迫背井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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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44 布隆迪的政治演化谈不上是和平进展的模式。在短短的4年里,两名总理遇刺身死,一名重伤。然而暴行毕竟受到了限制,部落大屠杀得以避免。“在卢旺达,多数统治摧毁了传统等级制度的根基并直接威胁着精英政体的存在。相形之下在布隆迪,等级差别不那么绝对,传统和现代力量的结合就较为和谐。”[31] 乌隆迪软弱的、权力分散的君主制在独立以后以君主立宪制的形式保留了下来;政党以贵族为基础建立起来,打破了部落的界限;国家领导来自双方部落集团。然而在卢安达,独立所引起的紧张状态和部族冲突造成的影响,使君主在政治体制中承担了更为积极的作用。这种与农民参政同时产生的集权趋势,“不仅破坏了干瓦(Ganwa )之间势均力敌的旧模式,而且实际上为胡图人和图西人之间种族感情上的对立铺平了道路”[32] 。胡图人在1965年的选举中获胜,控制了国会。国王以更积极地维护自己既统又治的地位作为回答,向国会的权威挑战。这就促使一些胡图人于1965年10月试图发动政变,政变失败,一批巴胡图首领遭到政府的处决。结果国王实际上成了图西人的阶下囚。1966年7月政变再度发生,国王被其子所取代。1966年秋的第三次政变彻底结束了君主制度,建立了瓦图西人占统治地位的共和国。在这一系列动乱之中,布隆迪一直没有发生过其邻国卢旺达那样的大屠杀。实际上,布隆迪发生的动乱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其邻国大屠戮的结果。图西人和胡图人无法在卢安达的集权体制之下共处,已成定论,但他们能否在布隆迪的分权制度下共存,虽尚不能证明,但至少还是可能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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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46 其他政治体制可比的国家也存在着类似于这两个非洲国家在政治进程中所表现出的那种差异。例如,在乌干达,巴尼奥罗人(Banyoro)建立了一种高度集权的国家制度,而与其相邻的伊特索人(Iteso)却只有一种松散的政权结构,“按照西方标准,这种政权结构近乎无政府状态”。但与巴尼奥罗人的较为先进的传统制度相比,伊特索人却更快地适应了现代有组织的政治参与形式。他们“很快摒弃了许多传统的社会组织,较快地适应了新的联合形式”[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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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48 戴维·阿普特(David Apter)也同样发现,非洲政治体制适应现代化的能力是他们传统的价值系统和权威结构的一种函数。具有完满性价值系统的社会不太可能成功地适应现代世界。在具有工具性价值系统的社会中,应变的形式主要是由传统的权威结构的等级式或金字塔式的特性决定的。诸如布干达的那种具有高度社会流动性的等级制度,其对现代化的反应与卢安达的制度相似,很快便吸收采用了现代社会、经济和技术的惯常做法。但是这种制度扩大政治参与的能力却十分有限。巴干达人强烈地反对政党和其他类型的机构去组织这种参与。他们在1958年抵制引进选举制,其原因,如布干达总理所论说的:“自古以来,巴干达人就只知道卡巴卡是王国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没人能超越他,而且他们现在也不承认有谁的权力不是来自卡巴卡并代表卡巴卡来行使它。”[35] 简言之,权威是不能来自代议机构的。结果,布干达成了独立的乌干达国内的一个独特的、难以综合的实体。它在中央政府内的代表成了主要的反对党——卡巴卡耶党,该党独树一帜,竭力护卫君主的权威,作为一种妥协办法,卡巴卡成为总统,而总理则由主要民族主义政党——联合人民大会——的领袖来担任。该党的势力主要在乌干达的非布干达地区。然而在现代政权结构和传统政权结构之间和稀泥,最终还是失败了。1966年初,总理奥博特(Obote)独揽大权,罢黜了卡巴卡总统。几个月之后,乌干达军队攻入布干达,镇压了对中央权威的反抗,并在短暂的围攻后占据了卡巴卡的王宫,将卡巴卡驱逐出境。至此,布干达传统的集权君主制至少算是暂告终结。布干达首领声称有15 000名族人被杀害。这样看来,传统的布干达的等级君主制不能容纳现代的政治参与形式,而乌干达现代的政治体制也无法容纳布干达传统的君主制。正如阿普特所表述的,“工具—等级式体制”能够轻易地创制新政。但在君主制原则受到了挑战之后就不同了,此时整个政治系统都联合起来抵制变革。换言之,这种制度抵制的是政治上的现代化,而不是其他形式的现代化,特别是它难以用代议制权力原则替代等级制权力原则。[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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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50 未尝不可将布干达的命运与尼日利亚北部的富拉尼—豪萨制度的发展变化对照一下。和布干达一样,富拉尼—豪萨制度也有一套工具性价值结构;但其权力结构是金字塔式的,这点与布干达又有不同。这样,富拉尼—豪萨人在实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现代化方面,远不如巴干达人积极。在许多方面,他们仍然是十分传统的。乌干达和尼日利亚两国在独立前的10年中都建立起了现代民族主义政治,而富拉尼—豪萨人也和乌干达的布干达人一样,仍然跟不上历史潮流。但与布干达人不同,富拉尼—豪萨人确实使自己适应了参与现代政体的新形势。他们的确能够“成功地将自己组织起来参与现代政治生活,以至于实际上几乎控制了全部尼日利亚”。1966年初期,来自尼日利亚西部的伊博人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结束了北方人占主导地位的时期。但与乌干达政府不同,尼日利亚的新中央政府无意也无力去摧毁北部权力分散的政治结构,因此在中央政府和北方权力机构之间逐步达成了一系列的妥协,正如阿普特所说:富拉尼—豪萨人的工具——塔式体制“是具有适应性的,但同时仍是保守的。既然能够谈判和妥协,而且清楚地意识到眼前的利益,富拉尼—豪萨人就不会去搞什么大规模的发展或沉醉于变革和进步”[37] 。显然,政治演化的过程远未完成。但不无理由预计,尼日利亚北部的穆斯林统治者将会以类似英国贵族的方式去适应政治参与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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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52 说到这里,可以公允地下一个结论说,一个传统的政治体制,其结构越是多元化,权力越是分散,则其政治现代化引起的动乱就越小,适应政治参与的扩大也就越容易。这些条件使一个现代化的参与体制的出现成为可能。这种体制更可能是民主的而不是集权的。那种以社会等级森严、社会流动性很小为特征的松散的或封建的传统制度更容易产生现代民主政体,而那种高度集权的、较为专业化的、平等的、开放式的、流动性强的传统官僚体制,反而难以做到这点,尽管这种现象颇令人费解,但确是事实。20世纪的亚洲和非洲再现了17、18世纪的欧洲历史。那些在政治参与扩大之前最接近现代化的传统制度,最难以应付政治参与扩大所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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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57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1703368118]
1703369458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国王的困境:成功对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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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60 在20世纪下半叶,摩洛哥、伊朗、埃塞俄比亚、利比亚、阿富汗、沙特阿拉伯、柬埔寨、尼泊尔、科威特、泰国等国家的传统君主,都在竭力对付现代化问题。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都陷入了一种根本性的困境。一方面它们必须集权于君主以图推动社会与经济改革;另一方面,集权却又使扩大传统政体的权力和吸收现代化所产生的新集团变得更为困难、甚至不可能。要使这些集团参与政治似乎只能以牺牲君主制为代价。君主无不关切的问题是:难道他只能是自己成就的牺牲品吗?他能摆脱成功与生存二者不可兼得的难题吗?广而言之,从创制新政所要求的权力集中过渡到同化社会集团所需要的权力扩展,能否找到某些办法,使其间发生的破坏尽量减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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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62 从根本上说,这个问题涉及传统权威与现代权威之间的关系。有三种可能的战略供君主选择。他可以尝试削弱或结束君主权威的作用,逐步扶植起一个将权力委诸人民、政党和国会的现代化立宪君主制。或者,他可以自觉地将君主的权威和人民的权威结合在该同一政体之中。再或者,君主制可以作为政治体制中主要的权威来源保留下来,并尽量减少政治意识扩大而施于政体的破坏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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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64 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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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66 在现代立宪君主政体中,国王统而不治,权威来自人民通过选举、政党和立法机关所表达的意愿。为什么今世尚存的君主亲政政体不能(如果君主立意这样做的话)和平地转变为现代统而不治的君主政体呢?在理论上,这应该是可能的。但是那些20世纪尚存的传统君主政体,几乎都是高度集权的政权。仅有的例外就是阿富汗和摩洛哥两国。阿富汗的部落多元制长期以来就一直支持分权;而摩洛哥的殖民地经历使统治者有了与政党相处的经验,这在君主亲政制度中是独一无二的。从绝对君主制向民选政权——其政府对国会负责,国王统而不治——的直接和平转变,尚无历史先例。在大多数国家,这种转变涉及从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的根本性转变。这种转变通常需要漫长的时间或者需要通过革命。当今世界上的现代君主立宪制几乎都是从封建的而不是集权的传统政体中发展出来的。亚里士多德曾说:“君主享有的特权领域越小,其权威越能持久而不受侵害。”例如在日本,天皇自古就是合法性的本源,但他实际上从未实行过统治。从幕府制到明治寡头制,从20世纪20年代的政党政权到30年代的军政府政权,这样一系列权力更迭,都能通过天皇的认可取得合法地位。只要天皇不试图自己实行统治,君主的正统性不但不会与人民、政党和议会的权威争雄,反而会加强后者的权威。门德尔(Mendel)曾指出:“日本天皇在使民众领导人相对顺利接班方面的象征性权力,怎么估价也不算太高。”[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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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68 应变的另一种选择,就是传统的亲政君主为维持其实际的统治权而放弃他的正统君主头衔。1955年西哈努克退位,将柬埔寨王位转让给乃父。随后他组织起一个政党,并在国会选举中获胜,重新回到政府充任总理。1960年其父去世后登基,君主立宪制正式延续下去。但宪法修改了,规定需有一个经由国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元首。西哈努克旋当选充任该职。这样,西哈努克以一种与英国贵族相似的方式,使传统的精英统治适应了人民合法性的形式,保存了旧统治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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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70 然而,更常见的嬗变却是从君主亲政制向寡头君主制的转变,而不是从君主亲政制向议会君主制的转变。君主的合法性虽然维持着,但实际统治权已从君主转到官僚精英手里。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在奥斯曼帝国起义即属此类,在20世纪的第二个10年,军政府就以苏丹的名义行使实权。1932年革命将泰国从绝对君主制转变为有限君主制。一个由军人控制的寡头政权以泰王的名义统治着该国,而寡头政权中的各个集团通过极其有限的、通常是不流血的政变周期性地轮流执政。这种寡头政权与土耳其青年党人建立的政权一样使先前的政治参与有所扩大。然而,它没有建立起任何机构去同化更多的社会集团。泰国目前仍没有一种可扩张的政治体制。1932年推翻绝对君主制的那类事件似乎还会在将来发生,但那就将是革命推翻军人寡头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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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72 一个君主行使权威越是强有力,将这种权威转变到另一种机构就越困难。不能想象,一个厉行现代化的君主——他曾竭力集中权力,不顾顽固派的强烈反对强行改革——会放弃自己的权力,自愿去充当摆设而没有实权。他会很自然地认为,他对于国家的秩序、统一和进步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他,似乎其臣民就会迷失方向。据说曾有人问伊朗国王,为什么他没有当立宪君主。他回答说:“当伊朗人像瑞典人那样行事时,我就会像瑞典国王那样做了。”[39] 任何一个厉行现代化的君主都可能具有同样强烈的父亲般的情感。此外,政体和社会本身也期待权威性的君主统治。如果统治受到削弱,则可能发生派系争权,并会出现各种暧昧的合法原则。取代君主合法地位和君主统治的政权之后,究竟会出现什么局面,殊难逆料。这种忧虑会在许多阻碍变革的团体中形成强大的情感力量。如果王权不复存在,那么还有什么力量能够把共同体联合起来呢?在极端的特例中,共同体的存在或许完全依赖君主制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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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74 部分地出于上述缘故,君主的生老病死这类偶然事件可能会有利于君主亲政制向君主立宪制的转变。因为此类事件表明,君临一切对于政治稳定并非必不可少。适时出现一个疯君、幼主或花花公子,能够在维持政治制度的延续性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乔治三世的癫狂症(如所传非虚)对英国政体的演进实乃一大幸事。日本现代化之所以较为顺当,正因为明治天皇“复位”之时年方十五。泰国从绝对君主制转变为有限君主制也得益于国王巴差提勃(Prajadhipok)不勤朝政,治国无术。他心甘情愿地接受了1932年革命并在3年后逊位,将王位传给了在瑞士读书的16岁的太子。如果穆罕默德国王和哈桑二世(Hassan Ⅱ)在其子嗣成年之前逊位或辞世,那么伊朗和摩洛哥的亲政君主向统而不治的君主的转变本来是会容易些的。埃塞俄比亚现在的王储是一个颇为软弱而随和的人,据称他表示愿意在继承王位后将实行有限的立宪君主式的统治。然而也有传闻说他急于重振20世纪50年代一度减缓了的改革。一旦登上王位,他将不得不在消极无为和积极行动之间作出抉择,前者具有潜在的政治上的好处,后者符合社会的迫切需要。他本人和其他国家的几乎是普遍的经验表明,后一种选择可能会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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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76 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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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69478 如果现代化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怎样才能扩大政治体制的权力使它能被承受呢?有何理由不能将君主统治和政党政府结合起来,将这两个独立的权力来源在一个政体中的竞争共存关系加以制度化呢?这样一种妥协或许能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如在德意志帝国,这种妥协的确持续了半个世纪。但二者的这种关系将一直是难处的。来自于此种制度内部的压力会迫使君主要么变为仅仅是一种摆设,要么试图限制政治体制的扩张,而这样就会触发如1965年发生于希腊的那种宪政危机。实际上,在战后大多数传统的君主国内,其他权力机构是软弱的,或者根本就不存在。除了少数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所有传统的君主国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立法机构。但一般而言,它们都是王权统治的驯服工具。如果它们有时确实试图独行其是或坚持它们自己的权威,那也往往表现为阻挠君主的改革建议。在伊朗,自1906年颁布宪法以来,国会作为一个机构,就一直在活动。因其过于活跃而又保守,以致1961年阿米尼坚持以解散国会作为他出任总理的条件。阿米尼评论说:“眼下,议会是伊朗人尚难接受的奢侈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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