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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86 假定政府的形式是这样的,那就很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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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88 第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是政治社会意志的体现。如果那个个人或者说君主用自己的专断意志来取代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他就改变了立法机关。既然立法机关还是合法存在的,那么它的规章和法律就必须得到服从并付诸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又制定并实施其他法令,显然,立法机关被改变了。谁不经政治社会的委托授权而推行新的法律,或推翻旧的法律,谁就是在否认和颠覆制定法律的权力,因而也就建立了一个新的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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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90 第二,如果君主阻止立法机关如期集会或自由行使职权,使立法机关不能完成当初组建它的那些目的,那么,立法机关就被变更了。立法机关之所以成为立法机关,并不在于有多少人,开多少次会,而在于他们还有辩论的自由和从容地完成为社会谋福利的任务的时间。如果这些被剥夺或被变更,使政治社会无法适当地行使立法机关的权力,立法机关就确实被变更了。组成政府的不是那些机关的名称,而是那些应该附在名称上的权力的运用和行使。所以,谁要是剥夺立法机关的自由或阻止它如期行使职权,谁就是在事实上取消了立法机关,从而结束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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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92 第三,如果君主使用专断权力,在未经人民的同意并触犯人民的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变更了选民权或选举的方式,那么,立法机关也就被变更了。因为,如果不是由政治社会所授权的那些人去选举或不用社会所规定的方法进行选举,那些当选的人就不是人民所任命的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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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94 第四,如果君主或立法机关使人民屈从于外国的权力,这就必然改变了立法机关,因而也是政府的解体。因为人们参加政治社会的目的在于保持一个完整的、自由的、独立的社会,受它自己的法律的约束,而一旦他们屈从于外国的权力,就丧失了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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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96 为什么在这种政府形式中,政府的解体应归罪于君主?原因显而易见。君主拥有国家的武力、财富和机构供他运用,并且他往往自信,或由于别人的奉承而自认为身为国家元首就毫无羁绊,所以只有他才能以合法职权为借口来大幅度地进行那种改革,而且他还能把反对者当做犯有分裂、叛乱的罪行和政府的敌人来加以恫吓或镇压。此外,他还拥有解散立法机关的其他部分的权力,使他们成为普通人,而他们却绝对不能违反他的意志或不经他的同意就用一项法律来改变立法机关,因为他们制定的法令必须得到他的批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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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098 2.握有最高执行权的人玩忽职守和放弃职责导致政府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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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00 如果握有最高执行权的人玩忽职守和放弃他的职责,导致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得不到执行,那就显然是把一切都变成无政府状态,在实际上使政府解体。法律不是为了法律自身而被制定的,而是通过法律的执行成为社会的约束,使国家的各部分各得其所、各尽其应尽的职能。所以,当法律完全停止发挥作用时,政府也就搁浅了,人民也就变成了没有秩序或联系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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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02 哪里没有司法来保障人们的权利,在社会内部也没有其他权力来指挥强力或为公众供应必需品,哪里就肯定不再有政府存在。如果法律不能得到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而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我以为在政治上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非人类的能力所能想象,而且是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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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04 在这些和其他类似的场合,如果政府被解体,人民就可以自由地建立一个新的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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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06 3.立法机关或君主在行动上违背他们的委托导致政府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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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08 人民不但享有摆脱暴政的权利,还享有防止暴政的权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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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10 第一,当立法机关企图侵犯人民的财产,使他们自己或社会的任何部分成为人民的生命、权利或财富的主人或任意处分者时,他们就背弃了他们所受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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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12 人们参加政治社会的理由在于保护他们的财产。他们选择一个立法机关并授之以权力的目的,是希望由此可以制定法律、树立准则,以保卫社会一切成员的财产,限制社会各部分和各成员的权力并调节他们之间的管辖权。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们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民因此就无需继续服从,而只有寻求上帝给予人们抵抗强暴的共同庇护。所以,立法机关一旦侵犯了社会的这个基本准则,并因野心、恐惧、愚蠢或腐败,力图使自己握有或给予任何其他人以一种绝对的权力,来支配人民的生命、权利和产业时,他们就由于这种背弃委托的行为而丧失了人民为了极不相同的目的曾给予他们的权力。这一权力便重新归属人民,人民享有恢复他们原来的自由的权利,并通过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新立法机关以谋求他们的安全和保障,而这些正是他们所以加入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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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14 第二,我在上面所说的关于立法机关的话,也适用于君主。因为他受了人民的双重委托,既参与立法机关又担任法律的最高执行者,因此当他以专断的意志来代替社会的法律时,他的行为就违背了这两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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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16 假如君主运用政治社会的强力、财富和政府机构来收买代表,使他们服务于他的目的,或公然操纵选举,选出事前答应他投什么票和制定什么法律的人,那么他的行为就违背了对他的委托。这种操纵选举的行为,岂不就是从根本上破坏政府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本源吗?可以想见,那些在未听到辩论并权衡各方面的理由以前就进行投票的人们,是不可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安置这样的御用议会,公然用附和自己意志的人来取代人民的真正代表和社会的立法者,这肯定是可能遇到的最大的背信行为,是彻头彻尾的阴谋危害政府的表示。如果君主为达到这一目的而使用酬赏和惩罚,并利用歪曲法律的种种伎俩,来排除和摧毁一切阻碍实行这种企图的人,排除和摧毁不肯屈从和不同意出卖国家权力的人,那么,他们的阴谋诡计也就昭然若揭了。如果君主以这样的方式来运用权力,显然辜负了社会当初成立时就赋予他的委托,凡是曾经试图这样做的人都不会再得到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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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18 二 关于人民主权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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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20 1.人民是裁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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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22 大概有人又会提出这个老问题:谁来判断君主或立法机关的行为是否辜负他们所受的委托呢?对此,我的回答是,人民应该是裁判者。因为受托人或代表的行为是否适当和合乎对他的委托,除委托人之外,还会有谁应该是裁判者呢?当受托人辜负委托时,委托人就有权收回委托,把他撤换掉。既然这在私人的个别情况下是合理的,那么在关系极其重大的场合,在关系到千万人的福利的情况下,以及在如果不加防止,祸害就会更大,而且救济就会更加困难、费力和危险的情况下,为什么反倒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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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24 再进一步说,谁应是裁判者这一问题中,不应含有绝无任何裁判者的意思。因为,如果人世间没有司法机关来裁决人们之间的纠纷,那么天上的上帝便是裁判者。毫无疑问,唯有他才是正义的裁判者。但是在这个场合,如同在其他一切场合,究竟另一个人是否使他与我处于战争状态,以及我是否应该像耶弗他那样诉诸最高的裁判者,还要由每人自己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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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26 假如在法律没有规定或有疑义而又关系重大的事情上,君主和一部分人民之间发生了纠纷,我以为,在这种场合,适当的仲裁者应该是人民的集体。因为在君主受了人民集体的委托而又不受一般的普通法律规定的约束的场合,如果有人觉得自己受到损害,认为君主的行为辜负了委托或超越了委托的范围,此时,除了人民的集体以外,便再没有其他人能适当地判断当初的委托范围。但是,如果君主或任何执政者拒绝这种解决争议的方法,那就别无选择,只有诉诸上天。当人间没有公认的权威,或者情况不容许诉诸世间的裁判者,使用武力的双方就处在了战争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受害的一方必须自行判断适宜诉诸上天的时间,并向上天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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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28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由于人民是愚昧无知的,且经常心怀不满,把政府的基础放在人民那种不稳定的意见和不确定的情绪之上,将会使政府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如果人民对旧的立法机关稍有不满,就可以建立一个新的立法机关,那么,没有一个政府能够维持很久。我对这种说法的回答是:恰恰相反。人民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轻易就想摆脱他们的旧的组织形式。实际上,人民倒有迟迟不肯放弃自己的旧制度的倾向。在英国发生的许多次革命中,在现代和过去的时代,人们仍旧保留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的旧的立法机关,或经过几番无结果的尝试之后,人民又重新选择了这个旧制度。尽管我们的有些君主在义愤的人民面前被迫退位,但那种义愤却并未使人民把王冠交给另一个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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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30 2.人民有权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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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32 政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试问哪一种情况对人类最为有利:是人民必须经常遭受暴政的无限意志的支配;还是当统治者滥用权力,用它来破坏而不是保护人民的财产的时候,人民有时应该反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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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3134 人民通常倾向于逆来顺受,偶见的不平事例或个别不幸的人所受的压迫,是不会激励起人民的斗志。但是,当祸害已带有普遍性,统治者的恶意已昭然若揭,或他们的企图已为大部分人民所发觉时,人民就将被迫揭竿而起,推翻他们的统治。如果事态真的演进到这一步,那又能怪谁呢?统治者本可以很容易避免这种情况却竟然自招自惹,导致这种结果。人民具有理性动物的感觉,能对他们所见所感的事情进行思考,这能归咎于人民吗?我承认,私人的骄傲、野心和暴躁的性格有时曾引起国家的大乱,派别斗争也曾使许多国家和王国受到致命的打击。但是,祸患究竟是由于人民的放肆和意欲摆脱合法统治者的权威所致,还是由于统治者的横暴和企图以专断权力加诸人民所致;究竟是压迫还是革命最先导致混乱,我想让公正的历史去判断。我相信,不论是统治者或臣民,只要用强力侵犯君主或人民的权利,并种下了推翻合法政府的组织和结构的祸根,他就严重地犯下了人类所能犯的最大罪行,他就应该对因为政府的瓦解而导致的国家遭受流血、掠夺和残破等一切祸害负责。谁做了这样的事,谁就应该被认为是人类的公敌,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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