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392381
1703392382
“我认为情况不是这样……但是,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我认为,我们就必须采取比1844年法令更严厉的措施;因为,如果真是存金量越大,利息率就越低,那么,我们就必须按照这种观点来办事,把存金量增加到无限额,这时,我们就会把利息率降低到零。”
1703392383
1703392384
提问人凯利对这种拙劣的机智无动于衷,继续问道:
1703392385
1703392386
(第3733号)“如果事情是这样,假定有500万镑金流回银行,因此银行的存金量在以后6个月内达到约1600万镑,再假定利息率因此下降到3%到4%,我们怎么能断定,利息率的下降是由营业的巨大收缩造成的呢?——我是说,近来利息率的大提高,而不是利息率的下降,和营业的大发展有密切联系。”
1703392387
1703392388
但是,凯利说的是:如果和存金量的减少一起发生的利息率的提高,是营业扩大的标志,那么,和存金量的增加一起发生的利息率的下降,也就一定是营业缩小的标志。对于这一点,奥弗斯顿没有回答。
1703392389
1703392390
(第3736号。〔问:〕)“我要指出,您〈原文总是说勋爵阁下〉说过,货币是获得资本的工具。”
1703392391
1703392392
(把货币理解为工具,是荒谬的;它是资本的形式。)
1703392393
1703392394
“当〔英格兰银行的〕存金量减少时,严重的困难不正好相反,是资本家不能获得货币吗?——〔奥弗斯顿答:〕不;想要获得货币的,不是资本家,而是非资本家。他们为什么想要获得货币呢?…… 因为有了货币,他们就对资本家的资本获得支配权,于是使营业由不是资本家的人来管理。”
1703392395
1703392396
在这里,他直截了当地宣布,工厂主和商人不是资本家,资本家的资本只是货币资本。
1703392397
1703392398
(第3737号)“难道签发汇票的人不是资本家吗?——签发汇票的人可能是资本家,也可能不是资本家。”
1703392399
1703392400
在这里,他搁浅了。
1703392401
1703392402
现在,他应当回答一个问题:商人的汇票是不是代表他们已经卖掉或已经运出的商品。他否认这种汇票完全像银行券代表金一样,代表商品的价值。(第3740、3741号)这真是有点厚颜无耻。
1703392403
1703392404
(第3742号)“商人的目的不是获得货币吗?——不是;获得货币不是签发汇票的目的;获得货币是汇票贴现的目的。”
1703392405
1703392406
签发汇票是使商品转化为一种形式的信用货币,而汇票贴现是使这种信用货币转化为另一种信用货币即银行券。无论如何,奥弗斯顿先生在这里承认贴现的目的是获得货币。以前他却说,贴现不是为了使资本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是为了获得追加资本。
1703392407
1703392408
(第3743号)“在您的证词中提到的1825年、1837年和1839年发生的恐慌的压迫下,商业界最希望获得什么呢?他们的目的是想获得资本呢,还是想获得合法的支付货币呢?——他们的目的是想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以便继续进行他们的营业。”
1703392409
1703392410
他们的目的是想在信用缺少的情况下获得支付手段,来偿付要由他们偿付的到期的汇票,以免被迫低于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如果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资本,他们自然就在得到支付手段的同时也得到资本,因为他们没有付出等价物就得到了价值。对货币本身的渴求,始终只在于这样一种愿望:把价值由商品或债权的形式转变为货币形式。因此,即使把危机撇开不说,借入资本和贴现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贴现只是促成货币索取权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转化为现实的货币。
1703392411
1703392412
〔我——编者——在这里插进几段话。
1703392413
1703392414
在诺曼和劳埃德-奥弗斯顿看来,银行家总是“贷放资本”的人,他的客户总是向他要求“资本”的人。例如,奥弗斯顿说,一个人拿汇票去找银行家贴现,是“因为他希望得到资本”(第3729号),如果他“能够用低利息率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第3730号)。“货币是获得资本的工具”(第3736号),在恐慌时,商业界最希望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第3743号)。不管劳埃德-奥弗斯顿对什么是资本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混乱,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把银行家交给商业客户的东西称为资本,即这个客户原来没有的、作为对他原有资本的一种追加而贷给他的资本。
1703392415
1703392416
银行家已经习惯于通过贷放来充当货币形式上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的分配人,以致他每执行一次付出货币的职能,对他来说都表现为贷放。他付出的一切货币,在他看来都是贷款。如果货币直接用于贷放,那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货币用于汇票贴现,那么,在汇票到期以前,这对他自己来说实际上是贷款。因此,他的头脑里就形成了固定的看法,似乎他的一切支付无不都是贷款。这种贷款不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的:每次为赚取利息或利润而投下的货币,在经济学上都被看作该货币占有者作为私人向作为企业主的他自己提供的一笔贷款。而且是从下述特定意义上来说的:银行家用贷放的方式把一笔钱交给他的客户,使后者已有的资本中增加了这笔钱。
1703392417
1703392418
这种由银行营业厅传到政治经济学上来的观念,引起了混乱的争论:银行家以现金形式交给他的客户支配的东西,究竟是资本呢还是只是货币,流通手段,通货呢?为了解决这个本来非常简单的争论,我们必须站在银行客户的立场上。问题在于:这个银行客户要求什么,并且得到什么。
1703392419
1703392420
如果银行同意只凭客户的个人信用给予他一笔贷款,而不需要客户提供担保,那么,事情是很清楚的。客户无条件地获得了一定量价值的贷款,这是他原来已经使用的资本的追加。他是在货币形式上得到这笔贷款的,因此,他得到的不仅是货币,而且是货币资本。
1703392421
1703392422
如果他以有价证券等等为抵押得到这笔贷款,那么,这就是下面这种意义上的贷款:货币是在将来会偿还的条件下交付给他的。但这不是资本的贷放。因为,有价证券也代表资本,并且代表着比贷款更大的金额。因此,受款人得到的资本价值小于他拿去抵押的资本价值;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获得追加资本。他做这种交易不是因为他需要资本,——他在自己的有价证券上已经有了这个资本,——而是因为他需要货币。因此,这里是货币的贷放,而不是资本的贷放。
1703392423
1703392424
如果贷款采取汇票贴现的形式,那就连贷款的形式也消失了。这是一种纯粹的买卖。汇票通过背书转为银行所有,货币则转为客户所有;客户方面已没有偿还的问题。如果顾客用一张汇票或类似的信用工具来购买现款,那么,这就像他用他的其他商品如棉花、铁、谷物来购买现款一样,不是贷款。在这里,更加谈不上什么资本的贷放。商人和商人间的每一次买卖,都是资本的转移。但是,只有在资本不是互相转移,而是单方面的并且是有期限的转移的时候,才发生贷放。因此,只有在汇票是一种融通汇票,根本不代表任何已经卖掉的商品的时候,对这种汇票的贴现才是资本的贷放;一旦银行家识破了它,他就不会要它。因此,在正常的贴现业务中,银行客户得到的决不是贷款,既不是资本贷款也不是货币贷款,他得到的是由卖掉的商品换来的货币。
1703392425
1703392426
因此,一种情况是客户向银行要求资本并获得资本,另一种情况是他仅仅获得贷给他的货币或向银行购买货币,这两种情况是显然不同的。既然劳埃德-奥弗斯顿先生通常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不要担保而贷出他的基金(他曾经是为我在曼彻斯特的公司开户的银行家),那么很清楚,他所说的关于宽宏大量的银行家把大量资本贷给缺少资本的工厂主的漂亮话,是纯粹的吹牛。
1703392427
1703392428
马克思在第三十二章(3)中也谈到了基本上相同的情况:“只要商人和生产者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只是对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的需求;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说,如果支付手段的贷放不仅给他们提供货币形式,而且也给他们提供他们所缺少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用于支付的等价物,那么,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在第三十三章(4)又说:“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货币集中在银行手中,银行至少在名义上贷放货币。这种贷放只与流通中的货币有关。这是通货的贷放,不是借助这些通货而流通的资本的贷放。”——应该知道这种情况的查普曼先生,也证实了上述的有关贴现业务的见解(《银行委员会》,1857年):
1703392429
1703392430
“银行家有了汇票,银行家已经购买了汇票。”(证词第5139号)
[
上一页 ]
[ :1.7033923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