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393036e+09
1703393036
1703393037 同一货币能够执行多少次借贷资本的职能,像上面已经说明的那样,完全取决于:
1703393038
1703393039 1.这个货币曾经多少次在出售或支付过程中实现商品的价值,也就是曾经多少次转移资本,进一步说,取决于它曾经多少次实现收入。因此,它曾经多少次作为资本或收入的已实现的价值转到他人手中,显然取决于实际交易的规模和数量;
1703393040
1703393041 2.取决于支付的节约以及信用事业的发展和组织;
1703393042
1703393043 3.最后,取决于信用的衔接和活动速度,这样一来,当这一货币在一个地方作为存款沉淀下来时,它在另一个地方就会立即再作为贷款发放出去。
1703393044
1703393045 即使假定借贷资本存在的形式,只是现实货币即金或银的形式,只是以自己的物质充当价值尺度的商品的形式,那么,这个货币资本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也必然只是虚拟的,也就是说,完全像价值符号一样,只是价值的权利证书。当货币在资本循环中执行职能时,它虽然会暂时成为货币资本,但它不会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而是或者换成生产资本的要素,或者在实现收入时作为流通手段付出去,因此,不可能为它的持有者转化为借贷资本。但是当它转化为借贷资本,并且同一货币反复代表借贷资本时,很清楚,它只是在一点上作为金属货币存在,而在所有其他点上,它只是以资本索取权的形式存在。按照假定,这种索取权的积累是由现实积累,也就是由商品资本等等的价值转化为货币而产生的;虽然如此,这种索取权或权利证书本身的积累,既不同于它由以产生的现实积累,也不同于以贷放的货币为中介而实现的未来积累(新的生产过程)。
1703393046
1703393047 借贷资本起初总是以货币形式存在(1),后来却作为货币索取权而存在,因为它原来借以存在的货币,现在已经以现实货币的形式处于借款人手中。对贷放人来说,它已经转化为货币索取权,转化为所有权证书了。因此,同一数额的现实货币,可以代表数额极不相同的货币资本。如果我们考察已经发展的信用制度的一般形式,那么,单纯的货币,不管是代表已经实现的资本,还是代表已经实现的收入,都会通过单纯的贷出行为,通过货币到存款的转化,而变为借贷资本。存款对存款人来说是货币资本。但在银行家手中,它可以只是可能的货币资本,现在它是闲放在银行家的保险柜里,而不是闲放在它的所有者的保险柜里。(2)
1703393048
1703393049 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货币资本家阶级也增长起来;第一,退出营业的资本家即食利者的人数和财富增加了;第二,信用制度更发展了,因此,银行家、货币贷放者、金融家等等的人数也增加了。——前面已经说过,随着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发展,有息证券、国债券、股票等等的总量也发展了。但是,对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的需求同时也增加了,因为在这些证券上搞投机活动的经纪人在货币市场上起着主要作用。如果这些证券的所有买卖都只是现实投资的表现,那么,说它们不会影响对借贷资本的需求,似乎也是正确的,因为当A出售他的证券时,他所取出的货币,和B投在这种证券上面的货币刚好一样多。可是,甚至在证券虽然还存在,但是它原来代表的资本已不存在(至少不作为货币资本存在)的情况下,它总是对这样的货币资本产生相应的新的需求。但无论如何,这时候它都是货币资本,以前由B支配,现在由A支配。
1703393050
1703393051 《银行法》,1857年(第4886号):“如果我说,贴现率是由市场上可以用在商业票据(不同于其他有价证券)的贴现上的资本量来调节的,按照您的意见,这是不是对决定贴现率的原因的正确表述呢?”——〔查普曼:〕“不是。我认为,利息率会受到一切容易兑换的有价证券的影响;把问题只局限于票据贴现上,是错误的;因为,如果像最近流行的那样,对货币的巨大需求,必须以统一公债甚至国库券〔为抵押〕,并且交付远远高于商业利息率的利息,那么,说我们的商业界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就是荒谬的;实际上它会因此受到非常重大的影响。”——(第4890号)“如果市场上有银行家承认的可靠的和通用的有价证券,所有者又愿意用它来取得货币,那它就一定会影响商业票据;例如,如果一个人能够以统一公债等等为抵押,按6%的利息把货币贷出,那我就不能同时指望他以商业票据为抵押,按5%的利息把他的货币贷给我;这种情况对我们产生同样的影响;如果我能按6%的利息把我的货币贷出,谁也不能要求我按5.5%的利息为他的票据贴现。”——(第4892号)“关于那些用2000镑,或5000镑,或10000镑来购买有价证券作为可靠投资的人,我们没有说他们是否在货币市场上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您向我问到以统一公债〔为抵押〕的贷款的利息率时,那么我指的是那些经营数十万镑生意的人,即所谓经纪人,他们认购或在市场上购买巨额的公债,而且必然会把这种证券保留到有利可图的时候把它出售;这种人必然会为这个目的去占有货币。”
1703393052
1703393053 随着信用事业的发展,像伦敦那样的大的集中的货币市场就兴起了。这类货币市场,同时还是进行这种证券交易的中心。银行家把公众的货币资本大量交给这伙商人去支配,因此,这帮赌棍就繁殖起来。
1703393054
1703393055 1848年,当时英格兰银行的总裁[詹姆斯·莫里斯]在上院秘密委员会上作证时说:
1703393056
1703393057 “货币在证券交易所里通常比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便宜”。(《商业危机》,1848年,1857年刊印,第219号)
1703393058
1703393059 在考察生息资本时已经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连续多年的长期平均利息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而不是由平均企业主收入率决定的,因为企业主收入本身不外是利润减去利息。(3)
1703393060
1703393061 我们在前面也曾指出,对商业利息(即货币贷放者在商业界进行贴现和贷放时确定的利息)的变动来说,在产业周期中,将会出现一个阶段,那时,利息率超过它的最低限度,达到中等平均水平(然后超过这个水平),而这种运动就是利润提高的结果。关于这点,以后还要进一步加以研究。
1703393062
1703393063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以下两点:
1703393064
1703393065 第一,如果利息率长时期一直很高(这里我们说的是像英国那样的国家里的利息率,在那里,中等利息率是按较长的时期规定的,这种利息率也表现在为长期贷款所付的利息上,这种利息可称为私人利息),那么,这清楚地证明,在这个期间利润率也很高,但决不证明,企业主收入率也很高。这后一种区别,对那些主要是用自有资本经营的资本家来说,或多或少是不存在的;他们实现高利润率,因为他们是给自己支付利息的。长期持续高利息率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撇开货币真正紧迫的阶段不说,——是和高利润率一起出现的。但是,很可能,这个高利润率,除去高利息率之后,只留下一个低的企业主收入率。企业主收入率可以在高利润率持续存在时缩减。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企业一经开办,就必须继续下去。在这个阶段,营业在很大程度上单靠信用资本(他人的资本)来进行;而且高利润率有时可以是投机性的,预期性的。在利润率高但企业主收入减少时,高利息率也会有人支付。这种高利息率可以不用利润支付,而用借入的他人的资本支付。在投机时期部分地说就是这样,并且,这种情况还可以持续一段时间。
1703393066
1703393067 第二,一种说法是,因为利润率高,所以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长,从而利息率提高;一种说法是,对产业资本的需求增长,因而利息率高。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一回事。
1703393068
1703393069 在危机时期,对借贷资本的需求达到了最高限度,与此同时,利息率也达到了最高限度;利润率几乎没有了,与此同时,对产业资本的需求也几乎没有了。在这个时期,每个人借钱都只是为了支付,为了结清已经欠下的债务。相反地,在危机以后的复苏时期,人们要求借贷资本,却是为了购买,为了把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或商业资本。所以,这时,要求借贷资本的,或者是产业资本家,或者是商人。产业资本家把借贷资本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1703393070
1703393071 当利息率是由利润率决定时,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本身,决不可能是利息率提高的原因。较高的工资决不是较高的利润的原因,虽然对产业周期某些特殊的阶段来说,较高的工资可以是较高的利润的结果之一。
1703393072
1703393073 对劳动力的需求可以因为对劳动的剥削是在特别有利的情况下进行而增加,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从而对可变资本需求的增加本身,不是使利润增多,而是相应地使利润减少。虽然如此,由于以上原因,对可变资本的需求会增加,因而对货币资本的需求也会增加,而这种情况能够提高利息率。这时,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就超过它的平均水平,就有超过平均数的工人就业,同时利息率也提高了,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增加了。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使这种商品像每种其他商品一样变贵,使它的价格上涨,但并没有使利润增多,因为利润恰恰主要是以这种商品相对便宜为基础的。但是同时——在上面假定的情况下——这种需求会提高利息率,因为它提高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如果货币资本家不是贷出货币,而是转化为一个产业家,那么,他必须对劳动支付较高的报酬这件事本身,并不会提高他的利润,而会相应地减少他的利润。总的经济情况可能是:虽然如此,他的利润还是提高了,但这决不是因为他对劳动支付了较高的报酬。然而,只要这件事增加了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就足以提高利息率。如果其他经济情况不利,工资却由于某种原因提高了,那么,工资的提高会使利润率下降,但是,会按照它所增加的对货币资本的需求程度使利息率相应地提高。
1703393074
1703393075
1703393076 撇开劳动不说,奥弗斯顿叫作“对资本的需求”的,只是对商品的需求。对商品的需求提高商品的价格,而不管是需求超过了平均水平,还是供给低于平均水平。如果产业资本家或商人对自己从前付100镑的同一商品量,现在例如要付150镑,那么,他本来要借100镑,现在就要借150镑,因而在利息率为5%时,他本来要付5镑,现在就要付镑。他所支付的利息量会增加,因为借入的资本量增加了。
1703393077
1703393078 奥弗斯顿先生的全部尝试,就在于把借贷资本的利益和产业资本的利益说成是一致的,而他的银行法却正好打算利用这两种利益的差别,以利于货币资本。
1703393079
1703393080 在商品的供给低于平均水平时,对商品的需求所吸收的货币资本不比以前多,这种情况是可能的。为商品总价值支付的金额是一样的,也许更少,不过用同一金额得到的使用价值量会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货币资本的需求保持不变,因而利息率不会提高,虽然和商品的供给相比,对商品的需求会增加,因而商品的价格会提高。只有当对借贷资本的总需求增加时,利息率才会受到影响;而在上面的假定中,情形并不是这样。
1703393081
1703393082 但是,也可能有这种情况,即一种商品的供给可能低于平均水平——例如,在谷物、棉花等歉收的场合——,可是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却会增加,因为人们指望价格会进一步提高而进行投机,而提高价格的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暂时从市场上撤走一部分供给。为了支付买进的商品而不卖出商品,就要通过商业的“票据业务”获得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就会增加,并且利息率也会由于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受到这种人为阻碍而提高。这时,较高的利息率就表现出商品资本供给的人为的减少。
1703393083
1703393084 另一方面,对一种商品的需求,可以因为它的供给已经增长和它的价格低于它的平均价格而增长。
1703393085
[ 上一页 ]  [ :1.70339303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