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395838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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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39 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甚至商品生产的最简单的范畴时,在论述商品和货币时,我们已经指出了一种神秘性质,它把在生产中由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充当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一切已经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式,都有这种颠倒。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构成其占统治地位的范畴,构成其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的资本那里,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如果我们首先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考察资本,把它看作是剩余劳动的吸取者,那么,这种关系还是非常简单的,实际的联系会强加于这个过程的承担者即资本家本身,并且还被他们意识到。为工作日的界限而进行的激烈斗争,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甚至在这个没有中介的领域内,在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直接过程的领域内,事情也不会如此简单。随着相对剩余价值在真正的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发展,——与此同时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也发展了,——这些生产力以及劳动在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社会联系,都好像由劳动转移到资本身上了。因此,资本已经变成了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因为劳动的一切社会生产力,都好像不为劳动本身所有,而为资本所有,都好像是从资本自身生长出来的力量。然后流通过程插进来了。资本的甚至农业资本的一切部分,都会随着这种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被卷入流通过程的物质变换和形式变换中去。这是原始价值生产的关系完全退居次要地位的一个领域。早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就已经同时作为商品生产者,作为商品生产的指挥者进行活动。因此,对他来说,这个生产过程决不单纯表现为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但是,不管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所吸取的并且体现在商品中的剩余价值究竟如何,商品中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必须在流通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于是,生产上预付的价值的收回,特别是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单纯在流通中实现,而是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这个假象特别由于以下两个情况而更加强化:首先是让渡的利润,这种利润取决于欺骗、狡诈、知情、机灵以及市场行情的千变万化;其次是这样一个情况,即除了劳动时间以外,在这里又出现了第二个决定的要素,即流通时间。流通时间虽然只是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起消极限制的作用,但是它具有一种假象,好像它和劳动本身一样是一个积极的原因,好像它会带来一个从资本的本性中产生的、不以劳动为转移的规定。在第二册中,我们对于这个流通领域当然只能就它所产生的各种形式规定进行说明,论证资本的形态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发展。但是事实上,这个领域是一个竞争的领域,就每一个别情况来看,在这个领域中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因此,在这个领域中,通过这些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调节着这些偶然性的内部规律,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不能理解的。此外,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态,在这些形态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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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41 我们已经看到,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既是由生产过程决定的,也同样是由流通过程决定的。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不再和它从中产生的投在劳动上的资本部分发生关系,而是和总资本发生关系。利润率受它本身的各种规律调节;这些规律,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允许利润率发生变化,甚至决定着利润率的变化。这一切使剩余价值的真正性质越来越隐蔽,从而也使资本的实际的驱动机构越来越隐蔽。由于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转化为起调节作用的平均市场价格,情况就更是这样了。在这里,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插进来了。这就是资本的平均化过程。这个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同它们的价值相分离,使不同生产部门(完全撇开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内的单个投资不说)的平均利润同特殊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相分离。在这里,不仅看起来是这样,而且事实上商品的平均价格不同于商品的价值,因而不同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并且特殊资本的平均利润不同于这个资本从它所雇用的工人身上榨取出来的剩余价值。商品的价值还只是直接地表现在变化的劳动生产力对生产价格的涨落,对生产价格的运动——而不是对生产价格的最后界限——产生的影响上。利润还只是表现为由对劳动的直接剥削附带地决定的东西,因为对劳动的这种直接剥削使得资本家可以在似乎不以这种剥削为转移的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下实现一个偏离平均利润的利润。正常的平均利润本身好像是资本所固有的,不以剥削为转移的;过度的剥削,或者,甚至十分有利的例外条件下的平均剥削,好像只决定对平均利润的偏离,并不决定平均利润本身。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更不用说这中间还要插进商业利润和货币经营业利润了,这两种利润都是以流通为基础,好像完全是从流通中产生的,而不是从生产过程本身中产生的),就完成了剩余价值形式的独立化,完成了它的形式对于它的实体,对于它的本质的硬化。利润的一部分与它的另一部分相反,完全从资本关系本身中分离出来,并且表现为不是来自剥削雇佣劳动的职能,而是来自资本家本身从事的雇佣劳动。与此相反,利息则好像和工人的雇佣劳动无关,也和资本家自己的劳动无关,而是来自作为其本身的独立源泉的资本。如果说资本起初在流通的表面上表现为资本物神,表现为创造价值的价值,那么,现在它又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取得了它的最异化最特别的形式。由于这个原因,“资本—利息”这个公式,作为“土地—地租”和“劳动—工资”之外的第三个环节,也就比“资本—利润”这个公式彻底得多了,因为在利润的场合,人们总还想起它的起源;而在利息的场合,不仅想不到它的起源,而且让人想到的是和这个起源完全相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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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43 最后,在作为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的资本之旁,出现土地所有权,它是对平均利润的限制,并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移到这样一个阶级手里,这个阶级既不亲自劳动,又不直接剥削工人,也不像生息资本那样可以说出一些在道义上宽慰自己的理由,比如说什么贷放资本要冒风险和作出牺牲。在这里,因为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好像不是直接和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是直接和一个自然要素即土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互相异化和硬化的形式就完成了,内部联系就最终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而这正是由于和生产过程的不同物质要素结合在一起的各个生产关系已经互相独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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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45 在资本—利润(或者,更恰当地说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财富一般的各个组成部分同其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古典经济学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使这二者以剩余价值的形式一致起来;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式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这样,它就把上面那些虚伪的假象和错觉,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了。这是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然而,甚至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只能是这样,——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因而,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状态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之中。另一方面,实际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的形式,感到很自在,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态打交道。庸俗经济学无非是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教学式的、或多或少教义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有条理的秩序中。因此,它会在这个消灭了整个内部联系的三位一体中,为自己的浅薄的妄自尊大,找到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同时,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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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47 在叙述生产关系的物化和生产关系对生产当事人的独立化时,我们没有谈到,这些联系由于世界市场,世界市场行情,市场价格的变动,信用的期限,工商业的周期,繁荣和危机的交替,会以怎样的方式对生产当事人表现为压倒的、不可抗拒地统治他们的自然规律,并且在他们面前作为盲目的必然性发生作用。我们没有谈到这些问题,是因为竞争的实际运动在我们的计划范围之外,我们只需要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组织,在它的可说是理想的平均形式中叙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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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49 在以前的各种社会形式下,这种经济上的神秘化主要只同货币和生息资本有关。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这种神秘化在下述场合是被排除的:第一,生产主要是为了使用价值,为了本人的直接需要;第二,例如在古代和中世纪,奴隶制或农奴制形成社会生产的广阔基础,在那里,生产条件对生产者的统治,已经为统治和从属的关系所掩盖,这种关系表现为并且显而易见是生产过程的直接动力。在自然发生的共产主义占统治地位的原始公社中,甚至在古代的城市公社中,公社本身及其条件表现为生产的基础,而公社的再生产表现为生产的最终目的。甚至在中世纪的行会制度中,无论资本还是劳动都不是不受束缚的。相反,它们的关系由公会制度,由各种与这一制度相联系的关系,各种与这些关系相适应的关于职业义务、师徒制度等等的观念所决定。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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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51 (1) 指《资本论》第1卷。——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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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53 (2) 按照手稿,这才是第48章的开始。——[弗·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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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55 (3) “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的三个原始源泉,也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亚当·斯密)——“因此,物质生产的原因,同时就是现有各种原始收入的源泉”。(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1815年圣彼得堡版]第1卷第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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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57 (4) 手稿至此中断。——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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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62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卷) [:1703388477]
1703395863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卷) 第四十九章 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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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65 我们在以下的研究中可以把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区别撇开不说,因为像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当我们考察劳动的全部年产品的价值,也就是考察社会总资本的产品的价值时,这种区别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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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67 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不外是商品剩余价值的各个特殊部分所采取的独特形式。剩余价值的大小,是剩余价值可以分割成的各个部分的总和的界限。因此,平均利润加上地租就等于剩余价值。商品中包含的一部分剩余劳动,从而一部分剩余价值,有可能不直接加入形成平均利润的平均化过程;这时,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就根本不会在商品的价格中表现出来。不过,第一,这种情况将会由于下述事实得到补偿:或者是在低于价值出售的商品形成不变资本的要素时,利润率会提高,或者是在低于价值出售的商品作为个人消费品加入作为收入来消费的那部分价值时,利润和地租会表现为更多的产品。第二,这种情况在平均运动中会抵消。无论如何,即使商品价格中没有表现出来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在形成价格时消失了,平均利润加上地租的总和在其正常形式上决不会大于全部剩余价值,虽然会小于全部剩余价值。它的正常形式是以与劳动力的价值相适应的工资为前提的。甚至垄断地租,只要它不是对工资的扣除,因而不形成任何特殊的范畴,它就必然间接地总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虽然它不像级差地租那样,是包含地租的那种商品本身的价格超过商品本身的生产费用的那部分余额;也不像绝对地租那样,是包含地租的那种商品本身的剩余价值超过商品本身按平均利润计算的剩余价值部分的那部分余额,但毕竟是同这种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进行交换的其他商品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平均利润加上地租的总和,决不会大于分成这两部分而在这种分割以前就已存在的量。因此,不管商品的全部剩余价值,即商品中包含的全部剩余劳动,是否都在商品的价格中得到实现,这对我们的研究来说是没有关系的。由于劳动生产力的不断变动,生产某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量也会不断变动,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商品总是要在不正常的条件下生产出来,因而总是要低于自己的个别价值出售,单是由于这一原因,剩余劳动就已经不会全部实现。但无论如何,利润加上地租等于全部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劳动),而对我们这里的研究来说,已实现的剩余价值可以看作同全部剩余价值相等;因为利润和地租就是已实现的剩余价值,总的说来,也就是加入商品价格的剩余价值,因而实际上也就是形成这个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全部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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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69 另一方面,工资,即收入的第三个独特形式,总是等于资本的可变组成部分,即不是用于劳动资料,而是用来购买活劳动力,用来支付工人的报酬的组成部分。(靠人们花费收入来支付报酬的那种劳动本身,是从工资、利润或地租中支付的,因而它不形成用来支付它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部分。因此,在分析商品价值及其分割成的各个组成部分时,这种劳动可以不必考察。)这是工人的总工作日中用来再生产可变资本价值,从而再生产劳动价格的那部分工作日的对象化,是工人用来再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或他的劳动的价格的那部分商品价值。工人的总工作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人为了再生产他自己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必须完成的劳动量;这是他的总劳动中的有酬部分,是他的劳动中为维持他自己和再生产他自己所必要的部分。工作日中整个其余的部分,是工人在他的工资价值中实现的劳动以外完成的全部剩余劳动量,这是剩余劳动,是无酬劳动,表现为他的全部商品生产中的剩余价值(因而表现为剩余商品量);这个剩余价值又分为几个名称不同的部分,分为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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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71 可见,商品中代表工人在一天或一年内所追加的总劳动的总价值部分,即年产品中由这个劳动所创造的总价值,分为工资价值、利润和地租。因为,这个总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无酬的剩余劳动,工人通过必要劳动创造出作为报酬支付给自己的产品价值部分即工资,通过无酬的剩余劳动创造出代表剩余价值的产品价值部分,而这一部分后来又分为利润和地租。除了这个劳动之外,工人再没有完成什么劳动;除了这个采取工资、利润、地租形式的产品总价值之外,工人再没有创造什么价值。年产品中体现工人在一年内新追加的劳动的价值,等于工资(或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又分为利润和地租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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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73 因此,年产品中由工人在一年内创造的总价值部分,表现为三种收入的年价值总额,也就是表现为工资价值、利润和地租。因此很明显,在一年所创造的产品价值中没有再生产出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因为工资只等于生产中预付的可变资本部分的价值,地租和利润只等于剩余价值,即超过预付资本的总价值(等于不变资本的价值加上可变资本的价值)而生产的价值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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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75 转化为利润和地租形式的剩余价值,有一部分不是作为收入来消费,而是被用于积累,这种情况与我们这里要解决的困难完全没有关系。其中作为积累基金积蓄下来的部分,是用来形成新的追加资本,而不是用来补偿旧的资本,既不是用来补偿旧资本中投在劳动力上面的组成部分,也不是用来补偿旧资本中投在劳动资料上面的组成部分。因此,在这里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可以假定,收入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困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各种收入(工资、利润、地租)借以消费的年产品价值中,包含一个等于加入其中的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部分。这个年产品价值,除了包含分解为工资的价值部分和分解为利润和地租的价值部分以外,还包含这样一个价值部分。因此,其价值=工资+利润+地租+C(代表其中的不变价值部分)。只同工资+利润+地租相等的一年内生产的价值,怎么能够买到一个价值等于(工资+利润+地租)+C的产品呢?一年内生产的价值,怎么能够买到一个比这个价值本身有更大价值的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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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77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不变资本中没有加入产品的部分,因而在商品的年生产之后仍然继续存在,但是价值已经减少的部分撇开不说,也就是,如果我们把那个曾被使用但是没有消费掉的固定资本暂时撇开不说,那么,预付资本中以原料和辅助材料形式存在的不变部分,就会完全加入新产品,而劳动资料的一部分会完全消费掉,另一部分只是部分地消费掉,因此,它的价值只有一部分会在生产中消费掉。所有这些在生产中消费掉的不变资本部分,都必须在实物形式上得到补偿。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特别是劳动生产力不变,它就要花费同以前一样多的劳动量来加以补偿,也就是说,必须用一个相等的价值来加以补偿。如果不是这样,再生产本身就不能按原有的规模进行。但是,谁应当去完成这种劳动,又是谁完成这种劳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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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79 关于第一个困难:谁应当支付产品中包含的不变价值部分,并且用什么来支付?这里的前提是,在生产中消费的不变资本的价值,会作为产品价值部分再现出来。这个前提和第二个困难的前提并不矛盾。因为,我们在第一册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已经指出:新劳动的单纯追加,虽然并不再生产旧的价值,而只是给旧的价值创造一个追加额,只是创造一个追加的价值,但同时旧的价值会保存在产品中;不过,保存旧价值靠这种劳动,并不是因为它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劳动一般,而是靠它的作为一定生产劳动的职能。因此,为了在收入即一年内创造的全部价值借以花费的那些产品中保存不变部分的价值,并不需要任何追加劳动。但是,为了补偿过去一年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两方面消费的不变资本,当然需要新的追加劳动。没有这种补偿,再生产就根本不可能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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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81 新追加的全部劳动表现为一年内新创造的价值,而这种价值又会分解为三种收入:工资、利润和地租。——因此,一方面,没有留下任何多余的社会劳动用来补偿已经消费的不变资本,这一资本的一部分必须在实物和价值两方面再生产出来,一部分则只需要在价值方面(作为固定资本的单纯损耗)再生产出来。另一方面,每年由劳动创造出来的,分割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形式的并以这些形式来花费的价值,看来不足以支付或购买年产品中除了这些收入的价值之外还必然包含的不变资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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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83 我们看到,这里提出的问题已经在第二册第三篇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时解决了。我们在这里回过来谈这个问题,首先是因为在那里剩余价值还没有在它的收入形式上即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形式上加以阐明,因而还不能在这些形式上加以研究;其次还因为正是在工资、利润和地租形式的分析上,包含着一个从亚当·斯密以来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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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85 在那里,我们把全部资本分成两大部类:第Ⅰ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第Ⅱ部类生产个人消费资料。某些产品(例如马、谷物等)既可以供个人消费又可以用作生产资料的事实,丝毫也不会排除这种分类的绝对正确性。这种分类实际上不是假说,而只是事实的表现。我们拿一个国家的年产品来说。这个产品的一部分,尽管能够充当生产资料,却进入个人消费。这是工资、利润和地租借以花费出去的产品。这个产品是社会资本的一定部类的产品。这同一资本也可能生产属于第Ⅰ部类的产品。只要这样做,那么,提供那些属于第Ⅰ部类的、供生产消费的产品的,就不是这个资本中耗费在第Ⅱ部类产品即真正属于个人消费的产品上的那个部分。第Ⅱ部类的全部产品,即进入个人消费的全部产品,从而收入借以花费出去的全部产品,是耗费在它上面的资本加上所生产的余额的存在形式。因此,它是只投在消费资料生产上的资本的产品。同样,年产品中充当再生产资料(原料和劳动工具)的第Ⅰ部类,尽管在其他场合在实物形式上也能够充当消费资料,但它是只投在生产资料生产上的资本的产品。构成不变资本的绝大部分产品,从物质方面来看也是处在不能进入个人消费的形式上。即使它能够进入个人消费,例如农民可以吃掉他的谷种,可以杀掉他的役畜,可是经济上的限制给农民带来的感觉就和这个部分好像处在不能消费的形式上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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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887 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我们在考察这两个部类时,都把不变资本中那个从实物和价值两方面来看都不以两个部类的年产品为转移而继续独立存在的固定部分撇开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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