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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50 第一,将一个把自己的生产方式建立在价值基础上,进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国家,看成是一个单纯为了满足国民需要而工作的总体,这是错误的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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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52 第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以后,但社会生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价值决定仍会在下述意义上起支配作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不同的生产类别之间的分配,最后,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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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54 (1) 对于萨伊这样一个缺乏思考力的人,李嘉图非常中肯地评论说:“关于纯产品和总产品,萨伊先生有这样一种说法:‘生产出来的全部价值是总产品;这一价值扣除生产费用后就是纯产品!’(第2卷第491页)这样说来,就不可能有纯产品了,因为根据萨伊先生的说法,生产费用是由地租、工资和利润构成的。在第508页上他又说:‘因此,如果一切都任其自然的话,产品的价值,生产性服务的价值和生产费用的价值,都是性质相同的价值。’从全部取去全部之后,就没有什么可剩下的了。”(李嘉图《原理》第32章第512页注)——此外,我们在以后将会看到,李嘉图也从来没有反驳过亚当·斯密对商品价格的错误分析,斯密把商品价格分解为各种收入的价值总和。李嘉图对这种分析的错误并不介意,并且在他自己进行分析时,认为只要把商品价值的不变部分“抽象掉”,这种分析就是正确的。有时他也采取了同样的思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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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56 (2) “在任何一个社会内,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最终都要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即工资、利润、地租〉或其中的某一部分…… 也许有人以为必须有第四个部分,用来补偿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或者说,补偿他的役畜和其他农具的损耗。但是必须考虑到,任何一种农具的价格,例如一匹役马的价格,本身又是由上述三个部分构成:养马用的土地的地租,养马的劳动,预付这块土地的地租和这种劳动的工资的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因此,谷物的价格虽然要补偿马的价格和饲养费用,但全部价格仍然直接地或最终地分解为这三个部分:地租、劳动〈应当说工资〉和利润。”(亚当·斯密)我们以后还要指出,亚当·斯密自己也感到了这个遁辞的矛盾和缺陷。因为,斯密把我们推来推去,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举出这样一个实际的投资,在这种投资下,产品价格最终全部分解为这三个部分而不再有别的东西,结果这不外仍是一种遁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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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58 (3) 蒲鲁东提出下面这个狭隘的公式,表明他没有能力理解这一点,这个公式是:工人不能买回自己的产品,因为产品包括了附加到成本价格上的利息。但是,欧仁·福尔卡德先生是怎样纠正他的呢?福尔卡德说:“如果蒲鲁东的不同意见是正确的,那么,这种意见不仅涉及资本的利润,而且会消灭产业存在的可能性。如果工人生产某物只得到80,却被迫要支付100来购买该物,如果他的工资只能从产品中买回他加进产品的价值,这就等于说,工人不能买回任何物品,工资支付不了任何物品。事实上,成本价格除了包含工人的工资以外,总是包含某种别的东西;出售价格除了包含企业主的利润以外,也总是包含某种别的东西,例如包含原料的价格,这种价格是往往要支付给外国的……蒲鲁东忘记了国民资本的不断增长,他忘记了这种增长对一切工作者都是确凿无疑的,不仅对企业主如此,对工人也是如此。”(《两大陆评论》1848年第24卷第998、999页)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资产阶级的思想贫乏以最适合于它的智慧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乐观主义。首先,福尔卡德先生相信,如果工人在他所生产的价值之外得不到更多的价值,他就活不下去;其实正相反,如果工人真正得到他所生产的价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可能存在了。第二,他正确地概括了蒲鲁东只是从狭隘的角度提出的那个困难。商品价格不仅包含超过工资的余额,而且也包含超过利润的余额,即不变的价值部分。因此,按照蒲鲁东的说法推论,资本家也不能用他的利润买回商品。福尔卡德又怎样解开这个谜呢?用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资本会增长。因此,资本的不断增长据说从下述事实也可得到证明:在资本为100时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商品价格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在资本为10000时这种分析就成为多余的了。如果一个化学家对于土地产品怎么会比土地包含更多的炭素这样一个问题回答说,这是由于土地生产的不断增长,人们关于这个化学家将说些什么呢?在庸俗经济学中,想把资产阶级世界看成是可能有的最美好世界的善良愿望,代替了爱好正理和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一切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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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60 (4) “用在材料、原料和成品上的流动资本本身,是由商品构成的。这些商品的必要价格,是由同样的要素构成的。因此,在考察一个国家商品的总体时,把这部分流动资本算在必要价格的要素内,就是把同一个东西计算两次。”(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第2卷第140页)——施托尔希把流动资本的这些要素(固定资本不过是改变了形式的流动资本)理解为不变价值部分。“不错,工人的工资同企业主利润中由工资(如果我们把工资当作一部分生活资料来看)构成的部分一样,也是由那些按市场价格购买的、本身包含工资、资本利息、地租和企业主利润的商品构成的……这种看法不过证明,要把必要价格分解为它的最简单的要素,是不可能的。”(同上,第140页注)施托尔希在他的《论国民收入的性质》(1824年巴黎版)一书中反驳萨伊时,固然已经看出,把商品价值仅仅分解为各种收入的错误分析,会得出荒谬的结论,并且不是从单个资本家的立场,而是从一个国家的立场,正确地指出了这些结论的荒诞无稽,但是他自己在分析“必要价格”时并没有前进一步。关于必要价格,他在他的《教程》一书中说,要把它分解为它的现实要素,而又不陷入错误的无止境的循环中去,是不可能的。“很明显,年产品的价值分成资本和利润两部分,年产品价值的这两部分中,每一部分都要有规则地用来购买国民所需要的产品,以便维持该国的资本和更新它的消费基金。”(第134、135页)…… “难道一家人〈一个自耕农民的家庭〉能够住自己的粮仓或畜棚,吃自己的谷种和饲料,穿自己役畜的毛皮,用自己的农具当娱乐品吗?按照萨伊先生的论点,对所有这些问题必须作肯定的回答。”(第135、136页)…… “如果承认一个国家的收入等于该国的总产品,就是说不必扣除任何资本,那么也必须承认,这个国家可以把年产品的全部价值非生产地消费掉,而丝毫无损于该国的未来收入。”(第147页)“构成一个国家的资本的产品,是不能消费的。”(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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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65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卷) [:1703388478]
1703395966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卷) 第五十章 竞争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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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68 以上已经指出,商品的价值或由商品总价值调节的生产价格,分解为如下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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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70 1.补偿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也就是代表生产商品时以生产资料的形式用掉的过去劳动的价值部分;一句话,就是加入商品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价格。在这里,我们从来不是说单个商品,而是说商品资本,即资本的产品在一定期间例如一年内借以表现的形式,单个商品只是商品资本的要素,这一要素从价值来看同样也分割为同一些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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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72 2.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这部分计量工人的收入,对工人来说,转化为工资;因此,工人就是以这个可变价值部分的形式再生产他的工资的;总之,在商品生产中新加到第一部分即不变部分上去的劳动的有酬部分,就是体现在这个价值部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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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74 3.剩余价值,即商品产品中体现无酬劳动或剩余劳动的价值部分。这个最后的价值部分,又采取各种独立的形式,这些形式同时又是收入的形式:资本利润(资本本身的利息,和资本作为职能资本的企业主收入)和地租(属于参与生产过程的土地的所有者所有)的形式。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即不断采取工资(只不过它总是要先通过可变资本的形式)、利润和地租这些收入形式的价值部分,和第一部分即不变部分的区别在于:由新加到不变部分即商品生产资料上的劳动所对象化成的全部价值,都分解为上述收入形式的价值部分。如果把不变价值部分撇开不说,下述说法就是正确的:商品价值就其代表新追加的劳动来说,不断分解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形成三种收入形式,即工资、利润和地租(1),它们各自的价值量,即它们各自在总价值中所占的部分,是由不同的、特有的、以前已经说明过的规律决定的。但是反过来,说工资的价值、利润率和地租率是构成价值的独立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如果把不变部分撇开不说)就是由这些要素结合而成,却是错误的;换句话说,说它们是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的组成部分,是错误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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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76 我们立即可以看出这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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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78 假定资本500的产品价值=400c+100v+150m=650;这150m再分为利润75+地租75。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难,我们再假定,这个资本具有平均构成,因而它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是一致的;当我们把这单个资本的产品看作总资本中一个与该资本的量相当的部分的产品时,这种一致性总是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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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81 在这里,由可变资本计量的工资,占预付资本的20%;按总资本计算的剩余价值,占预付资本的30%,即利润占15%,地租占15%。商品中由新追加的劳动对象化成的整个价值部分,等于100v+150m=250。它的量与它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没有关系。我们从这几个部分互相间的比例看到,用货币100,比如说100镑来支付的劳动力,会提供一个体现为250镑货币额的劳动量。从这里我们看到,工人所完成的剩余劳动,等于他为自己所完成的劳动的倍。如果工作日=10小时,他就是为自己劳动4小时,为资本家劳动6小时。因此,被付给100镑的工人的劳动,体现在250镑的货币价值中。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不外就是这250镑价值。这就是新加到生产资料价值400上的全部价值。因此,这样生产的、由其中对象化劳动的量决定的商品价值250,就形成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能以收入形式,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形式,从这个价值取出的各份额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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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85 假定一个有机构成相同,也就是说,所使用的活的劳动力和所推动的不变资本的比例相同的资本,不得不为推动不变资本400的同一劳动力支付150,而不是支付100镑;再假定利润和地租也按不同的比例来分配剩余价值。因为已经假定150镑的可变资本,和以前100镑的可变资本推动同量的劳动,所以,新生产的价值仍旧=250,总产品的价值也仍旧=650。但现在我们看到的是400c+150v+100m;并且这100m也许要分为利润45和地租55。新生产的总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比例极不相同;预付的总资本的量也不相同,虽然它所推动的劳动总量还是一样。工资占预付资本的利润占预付资本的地租占预付资本的10%;因此,总剩余价值略多于预付资本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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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87 由于工资的提高,总劳动中的无酬部分改变了,因而剩余价值也改变了。在10小时的工作日中,工人为自己劳动6小时,而只为资本家劳动4小时。利润和地租的比例也不同了。已经减少的剩余价值,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按改变了的比例进行分配。最后,因为不变资本的价值仍旧不变,而预付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增加了,所以,已经减少的剩余价值,会表现为一个减少得更多的总利润率。在这里,我们把总利润率理解为总剩余价值对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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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89 工资价值、利润率和地租率的变动,不管调节这些部分互相间的比例的各种规律会起什么作用,总只能在新创造的商品价值250所划定的界限内进行。只有在地租以垄断价格为基础时,才会产生例外。这不会使规律有丝毫改变,只不过使考察复杂化。因为,在这种场合,如果我们只考察产品本身,不同的就只是剩余价值的分割;但是,如果我们考察它和其他商品比较而言的相对价值,区别就只在于,其他商品里包含的剩余价值,将会有一部分转移到这种特殊的商品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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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95991 让我们扼要地复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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