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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和石质工具无法支撑一个家庭对抗自然,这种情况下以家族为单位生存是必然的选择。在集体生存模式下,家族得以延续才是最幸福的事情,所以,在海外学者的先秦史研究中,西周、春秋也被称作“血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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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时代,一宗、一姓、一族连生存都困难,包括国王在内,大家都不可能有过多特殊待遇。王对百姓,要讲“王德”、讲“仁义”;百姓对国王,要讲“信义”、讲“忠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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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的西周,“信”、“忠”才是血族时代的幸福观。所谓“信”是对普通人而言,人们不能食言而肥,不能互相欺诈,如果一个人可以欺骗他的同类,当然也可以欺骗上天。基于对上天惩罚的恐惧,“信”才成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这种不为今人所理解的“一言九鼎”其实是当时的常态。至于“忠”,不是大家要向谁效忠,而是家族之长要忠于家族、国家之君要忠于国人(上思利民,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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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周王室虽然孱弱、虽然经常被诸侯戏弄、虽然根本就没有金钱,但除了粗鄙的野蛮人——秦人,没有哪个诸侯敢对王室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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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是一个高山为谷、深谷为陵的时代,魏国率先发明了鼓风炉,铁器成为制造农具的主要材料。铁器的出现,使得人们以家庭为单位生存。正是这个原因才有各诸侯变法——变家族生产为家庭生产。战国末期,中国终于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史记》记载,长平之战的主角赵括的父亲赵奢曾去自己的农地上视察耕种,此后,便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把公田分给敢于砍别人脑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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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人类生产单位从家族走向家庭是一个进步,离开家族的束缚,单一的人才能有更多作为,嬴政的做法却让事情完全变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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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的秦朝,只有秦始皇才有幸福:荼毒天下之肝脑、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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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六国后,嬴政只活了十年(公元前220~前210年),十年五次出巡,平均每次出巡时间为一年。高兴的时候,就赏赐沿途百姓一点“布币”;不高兴的时候,就杀人全家。巡幸到赵国故都邯郸的时候,嬴政将幼年时代难为过他的人全部坑杀。每次出巡,嬴政必立石刻昭彰自己的功绩,现所有石刻均已被毁,唯有三十二篇文本存于《史记》,无一不昭示这个独夫民贼妄图唯我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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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东到大海,西涉流沙。南及北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莫不臣服。秦德昭昭,秦威烈烈。恩德所至,泽及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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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石刻(秦相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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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对这些奉承到让人肉麻的石刻给出了一个简练而中肯的评价:鸣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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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个时代,都有人活得很光彩,有人活得很艰难。我相信,没有人想生活得艰难,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所以,大家才拼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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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赚钱”这个理想很正常,这在西方经济学中被称为“理性人”。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特征就是有一堆非常不靠谱的假设,“理性人”就是最基本的公理性假设之一,意思是说,每个人都能精准地判断自己的得失,然后根据能否赚钱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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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只是把“理性人”作为一种假设,这并不是现实。我们不是计算机,不可能每件事都斤斤计较,比如扶起跌倒老人之前不可能预见到自己被讹诈……这位嬴政,愣是把两千年后西方经济学的假设变成了秦朝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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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缔造的秦朝,最幸福的是嬴政,其次是他手底下那帮封建官僚;皇帝最光彩,大官有大光彩,小官有小光彩;国人,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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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的光彩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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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求有利,不求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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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广大秦朝人民都成了“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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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鞅开始,秦人就彻底抛弃了“王德”,凡事只要能获得利益,就算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去做。大家可能还记得,前文提过公叔痤临终前曾求过商鞅;为秦相后,商鞅以“故国之情”为由邀请魏国公子冇赴宴,结果在宴会上俘虏了公子冇。此后,秦国干的事情根本就拿不上台面:以王后之尊色诱犬戎酋长,后诈杀之;嬴政囚禁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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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取胜,什么法子都用,诸侯名将能以金钱收买的就收买,收买不到的就离间,实在离间不了就派人暗杀……好歹吕不韦讨伐六国还找个理由,嬴政统一中国的道路上却充满了肮脏,不讲丝毫道义,有的只是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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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劣的手段,怎么可能得到高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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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统一后,秦人“告奸”成风,有时甚至会编造邻里罪名,为赏金不惜让邻居全家送命。据《汉书》记载,按照秦朝的法令,儿子成人后必须与父母分家,否则全家受罚;于是,贫穷的父母会让身体强壮的儿子先成家,让体弱的儿子入赘寡妇之家,或者逼迫他们去行商。要知道,入赘、行商,在秦朝是要先被征发服劳役的,那都是送命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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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贫穷的父母不认儿子,所有人都以有富贵亲戚为荣(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太史公司马迁慨叹,秦人除了追求“人生在世,势位富贵”,大概再也没有别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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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成功的路径,人们往往会模仿;同样,成功者的心态人们也会模仿,毕竟成功是每个人都期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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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成功的人,是嬴政;秦朝人无论多么恨嬴政,他们始终对嬴政的这种生活有着些许艳羡:嬴政唯我独尊,于是,每一个秦人也都这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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