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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390 对《敕议放私铸钱》,最坚定的反对者就是当时的御史中丞李林甫。李林甫没有给他老师宇文融丢人,当时他只是正五品,一个司局级干部却敢于公开对抗当朝宰相。这位在“检田括户”中摸爬滚打出来的皇族后裔对利益分配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他知道,一旦废弃官方铸币,把铸币权完全交到封建官僚手中,事情只会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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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392 朝堂之上李林甫毫不客气地指出:铸币是国之权柄,历代以来禁绝私铸是为了确立货币信誉;现在一旦放开私铸、废弃官铸,就等于为“小人”打开了逐利之门,滥钱恶钱便会充斥门庭,到时欲禁不能,会更损害农人利益(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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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394 解决“钱重物轻”当然必须增发货币,为此,李林甫建议官炉增加铸币,货币发放途径主要有三条。这三条路径,条条都能把钱直接交到黎民百姓手中。也就是说,李林甫选择了第二种方法,定向对社会底层增发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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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396 第一条途径,和籴。朝廷每年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农人手中的粮食,当然,会按农户土地面积给农户一个比例——占地越少的农户得到的和籴份额越高。说白了,这是对贫困农户的直接补贴。《陈宣公集》卷十八记载:这道敕令极大取悦了农人,农人竞相向官家出售粮食以谋取厚利,而不怕生产运输途中的劳苦(此令初行,人皆悦慕,争趋厚利,不惮作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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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398 第二条途径,和雇,也就是废除徭役。按唐朝税制,男丁每年要为朝廷服二十天的徭役,包括河工、官粮运输等,当然,这些徭役是免费的。现在,李林甫提出废除相当一部分徭役项目,此后,河工、官粮运输等都要按市价付农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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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00 第三条途径最为重要,废除“府兵制”,改行“募兵制”。这一条对玄宗年间的政局产生了深刻影响,后世史官也是为此对李林甫极尽攻击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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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02 天宝之前,大唐帝国没有常备军,所有农人均有“放下锄头拿起刀枪”的义务,但是,服兵役是没有任何报酬的,这种寓兵于农的方法被称为“府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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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04 “募兵制”之下同样还是穷人当兵,只不过当兵就有钱赚。所谓“募兵制”,就是军队职业化,给军队士兵定期发粮、发铜,成本确实较“府兵制”高很多,而当兵的却都是穷人,不是穷人谁会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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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06 这里要说的是,大唐帝国实在是一个很幸运的王朝,立朝百年来边境最强大的游牧民族始终是突厥。突厥没有明确的汗位继承制度,一任可汗死后,不但他的子孙后代,就连他的兄弟都要参与汗位角逐。如此一来,突厥不但不能对大唐帝国形成威胁,民族人口数量也在日复一日的内耗中急剧下降。“府兵制”下的农民兵战斗力虽然不强,但对付这些窝里斗的突厥分子还算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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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08 天宝之后,回纥、契丹、吐蕃等民族已经逐渐兴起,甚至“其地万余里”的大食也经常陈兵边境。“府兵制”在对付回纥、契丹这些新兴游牧民族的时候屡战屡败,因为,等集结完军队,人家早就抢完分光、溜之大吉了。只有职业军人才有可能抵抗这些强悍的游牧民族。“募兵制”确实在节度使兵权方面造成了隐患,但如果没有“募兵制”,大唐帝国可能早就不复存在了。“募兵制”推行后,内地州郡有了一个安定的局面,人们不再有征发兵役之苦,不必担心自己要放下锄头拿起刀枪到边境拼命了(人赖其利,中外获安。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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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10 为配合“募兵制”,在李林甫的主持下,大唐帝国对封建官僚开始了一项更为激进的改革——《长行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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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12 开元年间,大唐帝国是典型的封建中央集权制,中枢朝廷也对各地支配的钱财进行了严格控制。每年户部都要重新估算各地花费,细化到劳役、工程、征兵等各个细项——只有如此,出身寒门的各位封建官僚才能“倍儿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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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14 这种财政方式对地方州县尤其边境产生了极大的干扰,坐在长安宫殿里的一帮刀笔吏怎么可能预见一年后的边事?而且,这项工作本身就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仅纸张一项户部度支司每年就要用掉五十万张,何况各道、府、县来长安沟通、运作让朝堂胥吏们“倍儿有面子”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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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16 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在李林甫的主持下,大唐帝国颁布了著名的《长行旨》。自此,每年帝国中枢朝廷只对道、府、县核定一个税收总数、上缴总数,具体征税方法和地方留存的使用细节,中央朝廷不再过问。用《剑桥中国隋唐史》的评价:“这是一个巨大的创新,因为政府悄悄地放弃了要求税率和劳役以及财政管理实施细则全国统一的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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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18 除了稳定货币,我们还要提到李林甫的一项不朽功勋,那就是整理、制定了完备的大唐法令。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李林甫终于入主中枢为相,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着手整理、增补大唐帝国的法律——把封建官僚的权力关进笼子。三年后,李林甫共增补了七千零二十六条法律,修订了二千一百八十条法律,删除了一千三百二十四条法律。这是中国辛亥革命前最重要的一次法律修订(请注意,没有之一),主要法律条文一直沿用到清末,《大明律》、《大清律》都直接抄袭了本次修订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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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20 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长达三十卷的《唐六典》。所谓“六典”,专门针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也就是说,《唐六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管理法”。李林甫想让封建官僚知道,办事情是要有点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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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25 《唐六典》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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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27 问题是,封建官僚办事,从来是不讲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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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29 张九龄反对李林甫,更反对这些所谓的“法律”,双方的矛盾终于在“杨万顷谋杀案”上爆发了,张九龄借此对李林甫发起了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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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31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杨万顷谋杀案”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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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33 杨万顷是李林甫手下的一个监察御史,这是一个铁腕检察官,在他的主持下,嶲州都督张审素因贪污被处斩。这个案子其实是个铁案,张审素不但贪污腐败,事发后还雇佣黑社会威胁杨万顷,确实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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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35 案子的结果却颇为离奇,张审素被处斩后,张审素的两个儿子又把杨万顷给杀了,还扬言自己是为父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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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37 现在,已经无法考证张九龄和张审素的关系,我们只知道,张九龄为力保张审素两个儿子不死,曾经在唐玄宗面前咆哮。他提出了一条匪夷所思的理由:根据儒家“孝”的定义,张审素的儿子杀掉杨万顷是为父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这两个孩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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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55439 一起再平常不过的反贪污案,由此成为张九龄和李林甫角力的爆发点——都按《唐六典》来办事,哪还来的“倍儿有面子”?对这个案件,唐玄宗亲自作出了判决:国家设立法律的本意是制止杀戮,孝子之情诚然可敬,但无故杀人绝不可赦。最后,在唐玄宗亲自督办下,河南府才对杀人犯行杖杀之刑,张九龄的相位开始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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