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455490
天宝六年(公元747年),李林甫密告杨慎矜与术士往来,图谋恢复隋朝帝业(慎矜乃隋炀帝之玄孙也,与凶人往来,家有谶书,谋复祖业)。最后,杨慎矜在牢狱中死于酷刑,杨氏家族被灭族。
1703455491
1703455492
接替杨慎矜的人叫王鉷,是李林甫一手栽培起来的副相,他成为第二个为唐玄宗敛财的人。
1703455493
1703455494
杨慎矜治下,虽然也能为玄宗提供一些钱,但皇帝的用度终究要从太府(国库)支取,也要履行相应手续,唐玄宗绝无可能由着性子乱花钱,更不可能任意给杨贵妃及其家族赏赐。
1703455495
1703455496
当然,唐玄宗认为这样很麻烦。
1703455497
1703455498
新任理财专家王鉷很是明白事理,办事也很干脆。他直接从各地上缴的税收中截留了一部分,建立了“大盈库”——专供唐玄宗挥霍之用。每当唐玄宗追问“大盈库”钱财来源时,王鉷都对玄宗说:“请陛下放心使用,这些都不是来自国家赋税!”
1703455499
1703455500
“大盈库”收入确实没有减少太府收入,太府收入早就另有进项。太府就是国库,王鉷扣住了国库收入,当然要对国库有所交代。从此,李林甫一手创立的“和籴”、“和雇”就变成害民于水火的恶政,也成为后世攻击李林甫的靶子。
1703455501
1703455502
——“和籴”原本是帝国政府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黎民百姓的粮食,王鉷居然将收购价格压到低于市价的三分之一,强行收购农户存粮。
1703455503
1703455504
——至于“和雇”就更是离谱,本来“和雇”制度废除了徭役,但凡为朝廷修建工程的人都能得到一份工资。天宝年间,朝廷开始向普通农人征收“脚钱”,用途是确保支付“和雇”的银子,等于从贫苦人手中拿钱再分给贫苦人。至于这笔钱是不是真的能回到穷人手中,就只有天知道了。
1703455505
1703455506
——不仅如此,还要求各地补偿运输过程中因受潮等原因遭到损坏的粮食和锦帛,由当地官衙向属地百姓征收。
1703455507
1703455508
——“大盈库”还有一些非正常敛财渠道,比如罚没。当时,帝国首都所在地是长安县和万年县,两县县尉(贾季邻和薛荣光)都是王鉷任用的人。在王鉷指使下,两位县尉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替富裕商人清点财产,有钱的商人会被扣上“谋反”的罪名,最后实施抄家——罚没所得全部归属“大盈库”。
1703455509
1703455510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玄宗逃离长安,逃跑之前杨国忠曾建议毁掉“大盈库”中的数百亿铜钱,“大盈库”之丰可见一斑。
1703455511
1703455512
王鉷的下场倒是跟他的前任杨慎矜一样。在李林甫与杨国忠的斗争中,杨国忠成功地把王鉷牵入一场“谋逆”案,王氏家族同样被灭族。有关部门(“有司”)在抄查家产的时候,发现这位“聚敛之臣”在全国广置田宅,仅清点土地名册就用去了几天时间;在王鉷家中有一口金玉砌成的水井,只要有人声传来,连通水井的喷泉就会自动喷出雨雾。
1703455513
1703455514
跟杨慎矜相比,王鉷的敛财手段已经拿不上台面,几乎相当于大白天当街抢劫。不过,跟他的后任相比,这些敛财手段实在还是在理性范围之内……
1703455515
1703455516
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李林甫这位“朝野侧目”二十年的宰相病死,大唐帝国也失去了最后一位能总揽全局的铁腕人物。杨国忠成为第三个为唐玄宗敛财的人,此后的局面便彻底失控。
1703455517
1703455518
杨国忠,自幼不学无术,但是相貌俊美,杨贵妃进宫后,其与杨玉环二姐通奸,由此攀龙附凤。不过,此人也有一手绝技,就是计算钱财能丝毫不出错,据说在“大盈库”盘点中能按市价以“枚”为单位报出每个库房存货的折价。李林甫死后,杨国忠成为宰相,并兼领度支郎中等四十余个差事。
1703455519
1703455520
这位寒门宰相很有抱负:我出身寒微,只不过因为攀上了女人的关系才飞黄腾达,毕竟不是有功于帝国的名臣宿将,所以,我有生之年不会去求取一个好名声,只求富贵、奢华,只要及时行乐(看起来,杨国忠还有几分自知之明)!
1703455521
1703455522
如此“日暮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之”的宰相,根本没有统摄百官的强霸气度,专以聚敛为己任。杨国忠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手伸向了帝国每一个角落,甚至对外贸易(安禄山就是这么被逼反的,后文详述)。杨玉环入宫后两年,杨国忠自称家产三千万匹锦缎。
1703455523
1703455524
杨国忠作为一个封建官僚的后起之秀,要维持现有地位、扩充自己的财富,放开土地买卖是一种最符合个人理性的选择。在杨国忠主持下,天宝十一年,也就是李林甫刚刚去世那年,大唐帝国就下发了一道诏令——《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这道诏书的本质是承认土地私有买卖,即放弃“开元限购令”。
1703455525
1703455526
在这封诏书中朝廷首先承认,天宝以来“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即使在限购政策下仍旧千方百计兼并土地、违法买卖百姓赖以为生的口分田,目前的状况已经是百姓“无处安置”。其后,诏令笔锋一转,提出了解决措施:贫富分化情有可原,所有已经完成的土地买卖,只要是用现钱来购买土地就是市场化行为,就应该是公平的、公正的。所以,以现钱购买的土地可以不遵守“开元限购令”,不需要罚没入官,只需要“更从宽典,务使弘通”;至于不是用现钱买来的土地,如果有人来索要,官家为其赎回“永业田”,如果没有人来索要就算了……
1703455527
1703455528
说到底,封建王朝所有的财富聚敛手段都是为了与黎民百姓争夺财富控制权。通常情况下,封建当权者抢劫财富有增加税收、铜钱减重等若干手段。
1703455529
1703455530
如果让我来评价,那么,增加税收是最蠢的政策,谁都知道自己兜里的钱少了,最多也就是个“手中有招,心中无招”的境界;增发货币虽然是狠招,大家一时不会觉得钱少,但时间一长也就很难再糊弄人,不过也就是“手中无招,心中有招”的境界。唯独杨国忠这个不学无术的无赖,一手搞出来的《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达到了抢劫的最高境界——土地兼并,颇有“手中无招,心中也无招”的风范。
1703455531
1703455532
在农耕社会,土地是每一个人赖以为生的生产资料,而这种生产资料价格暴涨,会迅速扫尽社会底层几代人的财富积累。显然,玄宗在开元初年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元限购令”才否认所有土地买卖的合法性,以极其强硬的方式稳定了小农从政府手中获得的土地。
1703455533
1703455534
现在,财富分配规则变了,一切也就都变了。流民,可怕的流民,再一次出现在大唐帝国的疆域之内。
1703455535
1703455536
有赖于“开元盛世”的基础,天宝年间流民没有立即沦落到家破人亡的境地,人们往往会选择给皇族、封建官僚或大地主做“庄客”(佃农和雇农)。《太平广记》中有大量这样的记载,某人为某官“庄客”,不过,“庄客”是一群没有固定财产的人。《通鉴》记载,天宝十四年,大唐帝国共有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户农人,其中三百五十六万五千五百户已经丧失了土地,沦为“庄客”。也就是说,全国40%以上的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篇,就是写于天宝十四年。
1703455537
1703455538
天宝十四年,一次社会大动乱的一切条件都已经齐备了,我似乎看见一场悲剧正在上演……
1703455539
[
上一页 ]
[ :1.7034554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