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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给出一个数字,足以让人惊讶这项改革成果之丰:广德二年(公元764年),刘晏刚刚上任时太府每年收入不过四十万缗;广德三年(公元765年),朝廷盐税收入居然高达八百多万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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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刘晏主持财政十五年后,朝廷的岁入从四十万缗上升到一千二百万缗。然而,一千二百万缗钱对朝廷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为讨伐“父业子承”的节度使,大历十四年朝廷的用度已经上升到三千万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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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富人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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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大唐帝国,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富人,才是真正的土地拥有者。他们只知盘剥不懂付出,更不知社会责任为何物;恰恰又是这些守财奴负责着整个帝国的税收,他们怎么可能有动力维护社会公平,又怎么可能向自己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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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以来历代帝王都不遗余力地推行“均田制”,安史之乱后,经过以杨国忠为首的封建官僚的疯狂掠夺,天下土地已尽在其彀中,难怪乎杜甫仰天长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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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权—封建官僚—小农”的社会框架中,皇权需要向千千万万小农收税才能生存。现在,土地不再属于每一个黎民百姓,而是属于大大小小的封建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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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就在中枢朝廷捉襟见肘之际,又有一个人挺身而出,力图挽救危亡,这个人就是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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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生于“开元盛世”,完整经历了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历程。虽然杨炎早年的仕途并不顺利,但他的文采却早就享誉整个朝堂。弥留之际,唐代宗任命杨炎为银青光禄大夫、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希望这位帝国的才子能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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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十四年八月,刚刚上任的杨炎就上疏病入膏肓的唐代宗,以一封极为简单的奏疏阐明了自己的改革思路:既然“耕者有其田”已经绝无可能,那么就应当彻底免除所有穷人的一切税收、徭役(租庸调),帝国税收就该“唯以资产为宗”、“按财计税”——谁拥有更多土地,就向谁收取更多税!由于杨炎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一月向土地所有者收税,这次改革也被称为“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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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所谓“唯以资产为宗”、“按财计税”,说白了就是向富人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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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富人有能力承担更多社会运行成本,“向富人征税”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只有向富人征收重税,才有可能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使贫者不丧失公平的起点。毕竟,只有富人的世界是不存在的,穷人实在太穷了,富人的游戏也是玩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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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当代有社会责任的富豪才能从内心深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向我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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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大唐帝国向富人收税都已经迫在眉睫了:帝国政府要想继续存在,就必须有固定的进项;封建官僚要想继续盘剥百姓,也总要先有帝国的统治框架;百姓要想结束这种军阀混战的日子,也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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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都是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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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刚刚即位的唐德宗批准了两税法:无论你的土地来自朝廷授田、开垦荒地还是贪污受贿,也无论户籍是否在耕地所在地,只要占有土地,就要按占有数量向朝廷纳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除了土地税,朝廷中枢和地方官对民户“概不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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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富人征税”本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件好事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财富来路必须光明正大,富人要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赚钱。换句话说或许更明白,财富不能来自封建官僚垄断的盐铁行业,更不能来自封建官僚的权位。否则,封建官僚本就不靠市场获得财富,他们才不会管自己是否太富、极端的贫富差异是否破坏帝国的统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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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杨炎面对的恰恰就是这样一帮富人、这样一帮封建官僚。整个大唐帝国,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富人,才是真正的土地拥有者。他们只知盘剥不懂付出,更不知社会责任为何物;恰恰又是这些守财奴负责整个帝国的税收,他们怎么可能有动力维护社会公平,又怎么可能向自己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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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刚刚实施,宰相陆贽就上疏唐德宗,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其中弊端:天下之大,真正的有钱人必定是坐在府县衙门里的人,他们的钱财来路不明,也就会把钱藏在自己的怀里、箱囊之中,虽然非常有钱,但外人根本不可能知晓;资产和土地是一件很难说清楚的事情,从土地名册根本不可能看出端倪,没有人知道封建官僚究竟有多少土地,又把土地放在了谁的名下;乡间勤劳者靠数代积蓄添置几顷地,就被县官说成是有钱人,就急急去索要租税,只能使得民间财货一空,使得贫困的人更加贫困、小康之家也没有了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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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书于德宗年间的笔记小说中,我们找到了一个故事,完整诠释了宰相陆贽的判断,这样的故事在当时应该不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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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有一个叫索相女的商人,酒后不慎让马匹脱缰而去,撞死了一个朋友,论罪当斩(酒后驾车自古贻害无穷)。索家的人以十几顷地买通了京兆尹手下的一个胥吏,在这个胥吏的斡旋下,索相女被判流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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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索相女回到了故乡长安,发现衙门居然年年派人到家中为这十几顷地索要税收。因为,在这宗行贿案中,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受贿人收受了他的土地,也没有到衙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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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相女是一个商人,在他眼里,也许行贿买命根本就是一单生意:我用十几顷土地换回自己的性命,此后钱货两清、概不赊欠。现在,我已经把土地送给了你,你怎么能让我承担这十几顷地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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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索相女向京兆尹衙门递交诉状,要求衙门为他办理“过户手续”,承认这十几顷土地已经不姓“索”了。当然,这出卖了那个曾经救他一命的胥吏,索相女也因此再次获罪,后被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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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笔记小说没有记载那个胥吏的下场,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十几顷地依然在索相女名下,官府不可能公开承认这种灰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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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相女不过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更多则是封建官僚把税收直接加在境内自耕农、佃农甚至部曲身上。最后,所有的税钱都是来自普通人日常的生活用度,而广具庐舍的封建官僚,虽然手中地价以亿钱计算,却丝毫不用承担国家用度(有流通蕃息之货,数虽寡而计日收赢;有庐舍器用之资,价虽高而终岁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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