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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57 ·要求首要受益人企业和非首要受益人的可变利益持有企业必须披露 VIE能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支持的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明示的合同和暗示的可变利益,及可能使企业遭受损失的事项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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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59 ·要求非首要受益人的可变利益持有企业必须将与企业持有可变利益相关的VIE 的资产、负债与企业可能承担的 VIE 的最大损失做表格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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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61 FAS167 在列报方面做出了两大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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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63 第一,考虑到被合并的 VIE 的资产和负债与被合并的其他选票利益实体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对比,由于 VIE破产隔离机制所具有的特殊性,FAS167要求首要受益人在合并报表上,必须将 VIE只能用于偿还 VIE 自身债务的资产和 VIE债权人(及受益人权益持有人)无法追索到首要受益人资产部分的 VIE 负债与合并报表上其他资产、负债区别表示。FASB意图用这一列报要求帮助报表使用者认识被合并VIE 的破产隔离机制,即VIE资产在用途上的限制和被合并VIE的债权人在索偿方面的限制。FAS167没有要求具体的列报格式,报告企业可以采用附加说明或在科目下分开列示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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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65 第二,FAS167不允许报告企业将涉及 VIE 的资产、负债以净值列示,允许报告企业将相似的多个不需合并的 VIE 的资产、负债以合计表示,将多个相似的要被合并的 VIE 的资产、负债以合计表示。但在合计时,不允许报告企业通过合计来遮掩重要信息或通过提供过多不重要信息来遮掩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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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67 (二)《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66号——金融资产的转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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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69 如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实体需要由资产的转让方合并,那么实体中的资产就会回归转让方的表内,前述的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第二大问题也就无须回答。但是,如果资产的转让方无须对特殊目的实体进行合并,那么资产的转让就需要在会计上进行处理,而这个处理往往只有两个选择:销售(终止确认)或担保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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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71 1.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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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73 在FAS166下,对资产证券化中一个资产、一组资产或一部分资产进行终止确认要有两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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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75 (1)转让方放弃了对资产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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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77 (2)转让方收到了现金或其他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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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79 控制权是FAS166中的一个核心概念。FAS166规定,只有当以下3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控制权才算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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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81 (1)资产在法律上被隔离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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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83 (2)资产的转入方有权出售资产或将其作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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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85 (3)资产的转让方不再对资产保持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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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87 以上第一条中的法律隔离也就是资产证券化中常说的风险隔离或破产隔离。如前所述,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一般分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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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89 第一步,资产的转让方(卖方)首先将资产转让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虽然这个特殊目的实体一般由转让方全资拥有,但对实体的特殊设计使得转让方和转让方的债权人对该实体的资产没有追讨权。这一步的转让一般不涉及额外的信用增级或收益保护,是法律上的“真实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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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91 第二步,特殊目的实体将资产转让给一个信托或法律载体。这一步一般都会有信用增级或收益保护措施来取得投资者期望的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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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93 从法律上来讲,以上第二步转让不一定是真实销售,特殊目的实体的破产受托人理论上可能有权对信托中的资产进行追讨。但是由于第一步中的特殊目的实体设计不允许实体进行举债或其他经济行为,其破产风险也就不存在了。所以,通过以上两步,资产证券化的转让资产一般能够实现在法律上的“隔离”或“独立”。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律师意见是会计中的一个考虑因素,但是法律上的真实销售并不是资产实现终止确认的决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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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95 而在资产的转让方是否对资产还保持有效控制的考量上,FAS166要求对协议的条款进行分析,查看是否有以下影响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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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97 ·是否有协议要求资产的转让方在资产的到期日前回购该资产(协议对资产的转让方提出回购的义务和权利,比如一个期货或回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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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3999 ·资产的转让方是否有单方面的权力要求特殊目的实体返还特定的资产(除了清理回购),而且该返还会对资产的转让方有不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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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4001 ·资产的转入方是否有权要求资产的转让方以一个有利的协议价格回购所转让的资产,而且由于该协议价格的有利,资产的转入方很可能会实施这一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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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4003 FAS166不仅对一个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的转让进行了规定,还提出了“参与利益”(Participating Interests)的概念,允许对资产的一部分,甚至是某一部分的一定比例进行分别评定和终止确认。“参与利益”的提出是对原FAS140中的“金融合成分析法”进一步改进,把资产的“控制权”与资产证券化中资产池的“可分割性”进行结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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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74005 银行或投资机构经常会联合起来参与对一个企业或实体的贷款或投资,每个参与者都持有一部分参与利益。在FAS166中,参与利益是金融资产的一部分,而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能实现资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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