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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498 (3)作用:监管部门通过诫勉谈话可以促使被监管对象及时了解其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以及产生这些问题和风险的原因,共同商讨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与窗口指导手段相比,这种监管手段更强调与商业银行的联系沟通,更具针对性和强制性,通常效力更强。相同点是,诫勉谈话也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是制度化的、非固定频率的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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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00 3.金融监管报告及监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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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02 (1)含义:金融监管报告是对被监管对象的数量、结构、分布、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的概述。它还包括对被监管对象主要风险因素和金融市场动态的分析与预测,对被监管对象风险处置情况的分析和建议,对被监管对象的市场准入、退出以及现场、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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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04 监管机构在金融监管报告基础上形成金融监管通报,主要指出被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监管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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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06 (2)特点:金融监管报告可以是监管机构的一份独立文件,也可以是其工作报告或年报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需要,金融监管报告经监管机构负责人审签,上报国务院,可以部分或全部对外公布。撰写金融监管报告是监管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报告的信息来源主要有:监管机构下属分支机构的金融监管工作报告;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分析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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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08 金融监管通报要在商业银行股东大会上宣读。各家商业银行要针对金融监管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报告和监管通报均有固定频率,比如年度的报告和通报。与前述两种监管手段相比,金融监管报告和监管通报更加规范,约束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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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10 (3)作用:金融监管报告是对监管规划执行和金融监管运作情况的系统分析总结,是对金融监管的政策指导性文件,既是对上一报告期工作的全面分析总结,也是制订或调整下一个报告期金融监管规划的基础和依据。金融监管通报是监管机构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保持定期交流的重要工具。金融监管机构以监管通报的形式定期评价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指出其不足,责令其在下一报告期及时作出有效调整。金融监管通报是一种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的监管手段,对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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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12 总之,窗口指导、诫勉谈话、金融监管报告与通报是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几种专门监管手段,均具有明确的监管效用。窗口指导属道义劝说,其方式灵活,充分填补了法规约束的不足,但约束力较弱;诫勉谈话比窗口指导更具针对性和强制性;金融监管报告及金融监管通报是固定频率和制度化的监管手段,所涉及的内容最全面,规范性和约束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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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14 (五)金融行业自律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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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16 中国金融业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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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18 1.中国银行业协会;2.中国证券业协会;3.中国保险业协会;4.中国信托业协会;5.中国期货业协会;6.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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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20 中国金融业行业自律性组织通过会员单位认可的公约有效地约束会员金融机构的行为,并规范会员金融机构的运作,是监管当局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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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25 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 [:1703480337]
1703486526 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 二、财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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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28 我国财税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MOF)、国家税务总局(SAT)、国家审计署(NAO)三家机构组成。这些机构虽然不像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监管那样对企业的运营进行直接的监督管理,但他们通过制定以及执行企业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相关法规,来规范和影响企业的财务和资金管理。除此之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等政府机构也会通过其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企业的资金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如财务公司和地区总部的设立、不同类型企业的权限以及产业投资的政策优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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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30 下面我们对三家主要监管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分别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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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3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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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34 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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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36 1.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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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38 2.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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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40 3.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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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42 4.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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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44 5.管理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并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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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546 6.拟定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支出;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中央直管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汇总分析全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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