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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990 3.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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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992 在上述定量测算的基础上,银行在确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时还需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二是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三是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四是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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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994 银监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公式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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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996 1.关于对应收票据等部分营运资金占用项目考虑不够充分的问题。如果企业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科目的余额较大,或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量较大,则应考虑上述科目对企业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影响,特别是不少企业中承兑汇票是其主要的结算方式,在测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时应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否则按银监会公式测算出来的营运需求量会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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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998 2.关于存货、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非营运资金占用问题。如企业正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存货中可能包含与日常原材料、燃料无关的存货,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也可能包含项目设施设备购置款和建设施工款,在计算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等平均资金占用余额时,应将涉及项目建设的投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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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00 3.关于平均资金占用的误差问题。公式中平均存货余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预收账款余额等平均资金占用问题,如用年初数和年末数简单求算术平均数,由于年末年初特定时点数受季节性因素及人为操纵等非正常因素的影响较大,其测算结果可能误差较大。为提高测算结果的准确性,上述科目的平均资金占用余额最好采用每月末的数据,然后取其算术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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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02 4.关于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问题。《办法》提到的“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概念过于宽泛,在实际操作中不易掌握。目前企业营运资金来源非常宽泛,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债券市场(如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结算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等,而银行在计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时,通常假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为0,并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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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04 5.关于借款人自有资金的测算问题。《办法》并未对何为“借款人自有资金”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一是直接取借款人账面货币资金;二是取借款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三是取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与长期负债之和与长期资产的差额。理论上,“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中用于企业日常营运的部分,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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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06 6.关于测算结果与客户逆向选择问题。由于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存货、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和周转速度,上述指标越劣,则营运资金需求量越大。因此,根据上述测算结果,越是劣质企业,越需要流动资金贷款,而优质企业反而不需要流动资金贷款,造成客户的逆向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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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08 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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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1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额度通常是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银行可根据项目风险收益匹配情况,选择是全额参与还是部分参与。一般而言,银行对小项目不一定要削减参贷额度,但应注意本行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的融资占比及其合理性;但对重大项目和大额融资,银行要考虑同业占比并尽可能采取银团贷款方式,参考项目还款能力、担保情况和同业竞争状况,做到“好苹果吃一半”。对于风险偏大的项目,还可要求借款人适当提高资本金比例,以降低贷款份额。银行还要防止借款人通过做大项目总投资,套取银行贷款,用于关联企业或其他项目出资。对于与同类项目相比总投资畸高的项目,要把企业套取银行贷款的水分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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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12 重大项目或大额融资应尽量采取银团贷款形式,反对大包大揽。银行业协会提倡:为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提供融资总额超过10亿元的,原则上通过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提供融资;为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提供融资总额超过30亿元的,应通过组建银团贷款的方式提供融资;融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下,但风险较大的业务,争取通过银团贷款方式解决。银团贷款的好处包括:一是有利于分散风险,实现风险共担;二是有利于资金监管,抑制借款人多头融资和过度融资。借款人多头融资和过度融资既增大了债权人的信用风险,也容易造成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情况;三是有利于提高借款人违约成本,抑制其违约行为。四是有利于协调各家银行的利益,缓解同业恶性竞争。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银团贷款有利于成员行共同应对客户经营困难,减少各自为政和抽贷行为。此外,同一项目同时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且未采取银团贷款的,信贷调查和审查时都要认真核实他行介入该项目的情况、审批进度及贷款条件,确保本行的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安排等主要贷款条件不弱于他行,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各家银行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项目的实际融资需求(即总投资扣除资本金后的部分),否则也容易造成重复融资和过度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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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14 并购贷款额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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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16 根据监管要求,并购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总额的60%,并购方自筹资金应先于本行贷款到位,或根据并购协议约定的支付进度,在每期支付的并购价款中,自筹资金应与银行贷款同比例支付,不得在并购方自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以并购贷款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对于大额并购融资,应尽可能采取银团贷款方式分散风险。对于风险相对较大的并购业务,应要求并购方适当提高自筹资金比例,减少并购贷款的金额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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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18 银行在确定贷款金额时应关注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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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20 银行在确定贷款金额时,还要关注借款人在本行的融资金额及占比应与其在本行办理的综合金融业务相匹配。如果借款人的全部借款均由本行提供,则应明确要求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销售收入应全额回笼至本行指定账户,借款人的存款、结算、网银、代收付,甚至个金业务原则上均应在本行办理。如借款人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并回笼销售收入的,原则上本行不应向其提供全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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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22 集团母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不应以合并报表作为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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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24 A集团是一家从事机械制造、矿山开采、物流、贸易及房地产开发的多元化集团公司,集团母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制造,并行使集团投资管理职能。该集团实行分权化的财务管理体制,下属子公司经集团总部批准后独立融资、自行偿还。2016年初,A集团母公司向B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期限1年,用于企业经营周转。经办行在按照银监会公式测算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时,直接采用了合并报表数据,测算结果为该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为3亿元。但如果按集团母公司报表数据测算,测算出的流动资金需求量则为负数。由于该笔贷款的借款主体是集团母公司,以集团合并报表测算集团母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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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26 企业不同意筹组银团,造成多头融资和过度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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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28 2011年,某矿业集团三级子公司某煤业公司为建设年产120万吨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向A银行申请6亿元贷款。该煤矿所在井田可采面积36平方公里,可采储量约12500万吨,煤层厚度平均约5米,煤质为主焦煤和少量1/3焦煤,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服务年限40.3年,配套建设选煤厂一座。项目总投资14.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4亿元,资本金4.4亿元,资本金比例30.6%,银行贷款10亿元;流动资金投资3000万元,由股东投入解决。项目计划2012年初建成投产,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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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32 A银行在营销该项目贷款的过程中,曾建议由该行牵头筹措银团为煤业公司提供10亿元贷款。当时煤炭行业形势良好,煤炭价格高涨,煤业公司为当地同业竞争性优质客户,谈判能力强,该公司不同意筹组银团。出于适当分散风险考虑,A银行最终审批同意对该项目发放不超过4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前提条件包括:(1)资本金与银行贷款同比例到位;(2)项目所需他行贷款已经落实,且与本行贷款大致同比例投入使用。项目最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亿元,防止过度融资;(3)以项目采矿权抵押,A银行按贷款份额享有抵押权益,办妥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手续;(4)项目建成后,销售收入按不低于A银行同业占比归集该行,并接受A银行对账户资金的监管,优先用于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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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34 该煤炭公司于2012年5月建成投产。由于近年煤炭行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该公司2014年全年实际实现销售收入4.7亿元,亏损1.8亿元。A银行在对该项目的贷后检查中发现,先后有5家银行对该项目发放了18亿元贷款,其中至少有6亿元资金转入到集团关联企业账户,被集团挪作他用,项目实际到位资本金仅2.4亿元。A银行批准该项目贷款后,经办行在项目资本金未按比例到位、他行贷款已超额发放的情况下,分三次全额投放了4亿元贷款。目前煤业公司仅能勉强维持付息,各家银行贷款均处于高风险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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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8039 信贷的逻辑与常识 [:170365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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