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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41 为什么要重组一家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为什么被重组?这可以称为上市公司重组的两个基本问题。前一个问题是针对重组方的,后一个问题是针对被重组方的,但后一个问题的回答最终也是为重组方提供参考。根据上市公司BS的破产重组方案,拟在削减巨额债务的基础上,由公司股东向债权人和重组方让渡部分股份,经重组方提供资产注入、资金担保等支持而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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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43 在WX公司洽购BS公司推进过程中,WX公司老板即向下属及各中介提出重组是否值得的问题,也就是要弄清楚到底收购动因何在,利弊如何,说白了,就是这笔买卖到底是不是划得来。另一方面,就像多数被重组公司一样,BS公司被重组主要因为深陷财务困境并希望走出困境,而关注造成BS公司困境的原因,则可以从这类企业兴衰得失中寻求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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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45 第一个问题:要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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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47 比较成本与收益,包括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可以量化的和不可以量化的各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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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49 (1)先说借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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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51 WX公司的成本是:10亿元的担保责任;5.8亿元资产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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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53 WX公司的收益是:如果资产评估9亿元,认股价6元,发行1.5亿股(含拟注入资产属于小股东权益部分,其认购股份对应1500万股),加上重组前以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4500万元(对价2350万元)和受让的1.2亿元(含合作对象受让部分,WX公司实际受让约9000万股),则共有约2.8亿股,发行后总股本约5.6亿元,持股50%左右。按2008~2010年三年平均EPS .28元左右计算,如果取30倍市盈率,合理股价8.5元左右,则WX公司重组后持股市值2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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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55 (2)再看IPO。假定盈利水平如上,相关资产2010年申报上市,以2009年盈利估值,净利1.7亿元,原有股本(按净资产整体变更折股5.8亿元)+2008年净增权益(0.6亿元)=6.4亿股,按总股本25%的底线向社会发行,即6.4亿股的1/3,加上2.1亿股,为8.5亿股,或按总股本10%的底线向社会发行(按规定总股本4亿以上可按10%向社会发行),即6.4亿股的1/9,加上7000万股,为7.1亿股,每股收益为0.2亿~0.24亿元,也按30倍市盈率算,合理股价为6~7.2元,WX公司持股市值约38亿~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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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57 两相比较,市值相差15亿元,乃至一倍(23亿元与46亿元)。根本原因在于BS净资产和股本近4亿元,约为拟注入净资产的2/3,但盈利仅为后者的1/6,或者1/10。换句话说,如果BS公司自身(接受下来的这部分资产)的盈利水平比不上IPO融资部分的盈利(现金融资位置相当于WX公司接受BS公司这部分资产,IPO融资约4亿元,净资产增加4亿元,但股本增加仅7000万元或2亿元),而从BS公司接受过来的股本远远大于IPO新增股本(1~6倍),WX公司拟注入资产盈利水平既定,则无论如何借壳都比不上IPO的市值水平。所以,除非扭转BS公司自身盈利状况,或者WX公司从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包括土地等潜在收益,否则借壳显然没有IPO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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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59 WX公司可能得到的补偿包括:资产作价高,得到的股比大,虽然盈利不高,但总市值可能更大(理论上严格说来,盈利水平既定,则注资估值高低对于后期股价没有影响,因为溢价部分的资产需要折旧摊销,最终都是成本,净资产越大,则盈利水平ROE越低——不过尚须区分是否同一控制——但实际上股价和盈利水平并不必然对应,股数多一般总是好事。例如,转增使股本增加,每股收益下降,但多数人仍然认为转增是好事);其他收益,争取各种优惠或无偿土地,等等。这次WX公司争取的优惠包括:作为重组对价的BS公司原股东无偿让渡的部分股份,以拍卖价格获得BS公司原大股东的部分股份,政府可承诺部分“变性”(即工业用地改商业用地而使地价升值)的原厂区土地,以及BS公司现有其他资产、人员、渠道、市场及其相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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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61 BS公司现有资产22.5亿元,净资产3.75亿元,负债约18亿元。每股净资产0.9元(低于股票面值)。短期负债共7.5亿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通负债),其中短期借款约7.2亿元。2007年全年主营收入16.5亿元(即营业总收入,无其他业务收入),主营成本近15亿元,主营利润约1.5亿元,但是营业总成本17亿元中除15亿元的主营成本外,三项费用达2亿元,其中管理费用1亿元,销售和管理费用各5000万元,所以,营业利润为-5000元(亏损)。加上营业外收支净额约6000万元,才有约800万元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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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63 各分、子公司的2007年情况大致是,5个分公司中,一家利润(含税)8000万元,其他4家合计亏损1500多万元。重要子公司(控、参股子公司共15家)中,3家盈利合计1300万元,其他全部亏损。所以,就盈利来说,重要分、子公司中大部分亏损。那么,这样的公司——虽经破产重组——究竟是不是破产清算为上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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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65 从经济账来说是如此,但破产涉及员工安置和社会稳定问题,另外,如果针对这些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盘活过来,未必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比如:下属公司中有的因为管理不善,采购和销售等环节存在“跑冒滴漏”,这可以通过加强管理予以改变;有的因为折旧费用过高,可以通过另设法律主体购买该公司清算资产或拍卖资产,重新确定账面价值以降低折旧费用。总之,新建公司成本不菲,而且还有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销售渠道(市场资源)等无法量化的东西,所以,资不抵债的公司的最好选择未必就是破产清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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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67 第二个问题:BS公司兴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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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69 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所能说清楚的,概括地讲,主要是体制原因、社会原因、管理原因、规范经营原因、人的原因等。就所了解的BS公司情况,原来是个好公司,原董事长是个能人,把一个小厂子弄大,很不容易。问题出在企业做大以后,特别是上市之后,将资本市场作为国企解困工具,再加上企业家成功之后的虚荣感作祟,要么好面子硬撑,要么屈从政府压力,主动被动、有意无意揽了一大堆事情,自身又解决不了,没办法就铤而走险!包括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的事都干出来了,等到发现为时已晚,企业已经自掘坟墓把自己给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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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71 破产重组时,查出来的资金黑洞是几十亿元(负债总额),减债后还有10亿元,此外,披露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为10亿多元。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近几年的管理方面比较混乱,甚至出现买回来价格高昂的进口设备没人会用,也没人会修的情况,自打买回来就待在那儿等着报废,每年计提巨额的折旧费用——很多分、子公司就是折旧给搞穷的、搞垮的。类似情况在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中恐非个案,深层问题颇值后来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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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73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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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78 投行笔记 [:1703668737]
1703670879 投行笔记 项目申报五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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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81 目前投行的竞争力越来越集中表现在项目承揽、方案设计和发行承销等方面,不过,具体项目的执行力却也取决于若干细节。以WB公司债项目申报为例,3月筹划启动,至5月终于具备条件递交申请。为了在后期发行时间窗口上掌握主动,报批环节的效率显得愈发重要。在申报前,由于项目人员对相关规则——实际上主要是具体的政策、做法(而且这些政策未必公开、这些做法未必有据可查、有稽可考)——的掌握不甚熟悉,或把握不甚严格,导致接二连三地出现操作失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材料申报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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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83 (1)文件用印程序。启动慢,过程松。原拟5月16日(周一)申报,倒推时间,则应5月13日(周五)完成发行人及中介各方用印,周六日印刷整理文件。但是,券商方面实际履行用印审批程序的时间已经是周四晚上,加上周五督促不力,致使周五下班前仅有业务组负责人即审批第一个环节的签字,还差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总裁以致董事长的签批等诸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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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85 (2)文件签署人员。不谙实践,妄自臆测。关于“不干扰发审委审核工作的承诺函”,尽管无明文规定,但按证监会历来强调正式申报文件“亲笔签名”等原则精神,理应从严,以显郑重和严肃,实践中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情况也很常见。企业专门问过此事,项目人员并不清楚实际情况,以为总经理签字亦可,于是随口答应客户:“应该可以。”本来企业的安排是,周日(15日)晚完成并送达全部签署文件,因临时纠正上述承诺函签字事项,不得不重新让法定代表人签字,为此耽误大半天,至16日午后相关文件才从企业现场送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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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87 (3)文件签署方式。不懂规则,贸然操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五条之第二款规定:“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项目人员不熟悉或未学习相关规定,便想当然地认为,名章签署不必等领导在场,效率更高,且以为名章与亲笔签字等同或等效。在申请用印时,项目人员赫然写明“××名章××枚”,待到烦琐的电子用印程序好不容易履行完毕,正准备实际盖章时,发现“名章”不可代替亲笔签字,于是一切从头开始。为此,前后误时三天之久——周四启动的用印程序,走到周日又重新开始,而之后的周一当天无法完成全部流程,至周二各方才签署完毕,项目组为此连续加班三天,有两个晚上几乎熬了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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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0889 (4)文件格式。不知政策变化,盲行陷入被动。项目组没想到,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熬了几个晚上,当周三上午向证监会正式申报时,受理处告知:仅有发行保荐书而缺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必须补后再报,否则不予“接受”材料。项目组此刻真正是“有苦说不出”,怨证监会乱改规则而不经公示?怨运营部门只知内部固守陈规而不掌握外部政策动态?怨项目组自己不主动加强学习、了解政策?特别是此前已经有人问到项目组是否需要提供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但项目人员并未引起重视和认真对待,所以,要怨,应该怨项目组职业敏感度不够和执业责任心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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