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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30 上一章对套利套汇金融的模式进行了梳理,从本质上看,套利套汇金融由于没有能够为供应链网络创造价值,也未能通过引入金融要素构造或重构供应链,而仅仅是利用交易合同牟利的行为,因而不能将其等同于供应链金融。国内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探讨始于物流金融。根据国内学者的研究,物流金融包括几种基本类型,包括: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其中仓单质押是指借方企业以物流企业(中介方)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冯耕中,2007)。保兑仓是在供应商(称卖方)承诺向银行退回承兑金额与发货金额的差价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以卖方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融资,并由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业务模式(杨绍辉,2005)。融通仓则更为综合,它要求物流企业成立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平台,从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的外部条件瓶颈,实现中小企业的信用整合与信用再造(罗齐等,2002)。然而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物流金融已经不能完整描述目前供应链中改善资金流效率的实践;与此同时,银行也发现可以借助供应链中的软信息以及网络信息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展服务范围。因此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组织了“供应链金融”课题组,撰写了《供应链金融》,在书中基于银行视角详细阐述了融资产品、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本章一方面继承并发展平安银行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从供应链管理的视角切入,基于大量的实地调研补充了现有对于供应链金融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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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32 基于上述理解,本章将着重介绍并探讨三种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形态,即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以及一种新兴的供应链金融形态——战略关系融资。我们重点关注每种交易形态的业务流程与交易单元,从而深度刻画每种形态的具体细节。由于在国内实践中,商业银行相较其他金融机构,是最为主要的供应链金融参与者,因此本章在论述供应链金融形态时,均以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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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34 本章主要章节由喻开博士撰写,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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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39 供应链金融 [:1703677528]
1703678440 供应链金融 应收账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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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42 应收账款融资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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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44 随着赊销成为最主要的销售方式,供应链上游的企业普遍承受着现金流紧张所带来的压力。根据国际信用保险及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科法斯集团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企业通过赊账销售已经成为最广泛的支付方式,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54.1%上升至2011年的89.5%,与之相对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货到付款的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45.9%滑落至2011年的10.5%,而平均赊销期限在30天的占35.3%,在60天的占39.3%,在90天的占19%。为了确保生产运营的持续性,供应链上游企业需要找到较为便捷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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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46 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企业为取得运营资金,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卖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供应商首先与供应链下游达成交易,下游厂商发出应收账款单据。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单据转让给金融机构,同时供应链下游厂商也对金融机构作出付款承诺。金融机构此时给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缓解供应商的资金流压力。一段时间后,当下游厂商销货得到资金之后再将应付账款支付给金融机构(鲁其辉、曾利飞、周伟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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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48 应收账款融资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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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50 (1)保理(factoring)。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open account) 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保理的一般做法是,保理商从其客户(供应商或卖方) 的手中买入通常以发票形式表示的对债务人(买方) 的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与此相关的单项或多项服务,包括债款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徐燕,2003)。对于客户而言,转让应收账款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实现,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此外卖方也无需提供其他质押物和担保,对卖方来说压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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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52 保理业务也有多种分类。根据是供应商否会将应收账款转让行为通知买方,可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按有无第三方担保,可分为有担保的保理和无担保的保理。按有无追索权,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两种形式。其中无追索权的保理又称买断保理,是指企业将其贸易型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权形式出售给专业保理商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而获得一种短期融资。有追索权的保理又称回购保理,是指到期应收账款收不回时,保理商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要承担相应的坏账损失。因此在会计处理上,有追索权保理视同以应收账款作担保的短期借款(李培培,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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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54 保理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是:保理商首先与其客户即商品销售行为中的卖方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所有通过赊销( 期限一般在90 天以内,最长可达180 天)而产生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签订协议之后,对于无追索权的保理,保理商首先需要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评估,并给每一个买方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买方无能力付款时,保理商对卖方没有追索权。而对于有追索权的保理,当买方无力付款时,保理商将向卖方追索,收回向其提供的融资。保理的业务流程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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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56 图4—1保理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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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61 事实上,在涉及大型装备的行业,融资租赁保理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模式。由于在租赁业务中,出租方需要在初期投入大量资金,而后才能从承租人处收取租金,对出租方的资金压力较大,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产生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主要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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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63 ①租赁公司与供货商之间签订租赁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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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65 ②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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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67 ③租赁公司向银行申请保理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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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69 ④银行给租赁公司授信(强调项目公司)、双方签署保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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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71 ⑤租赁公司与银行书面通知承租人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承租人填具确认回执单交给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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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73 ⑥银行受让租金收取权利,给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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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75 ⑦承租人按约分期支付租金给银行,承租人仍然提供发票,通过银行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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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77 ⑧当承租人出现逾期或不能支付的情况时,如果是有追索权保理,承租人到期未还租时,租赁公司需根据约定向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租赁款。如果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资金余值回购保证或物权担保的,由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租赁款。如果是无追索保理,则保理银行不得向租赁公司追索,只能向承租人追偿。以上流程可以用图4—2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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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8479 图4—2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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