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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20 供应链金融的前身——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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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22 根据《巴塞尔协议》(2004年6月)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而进行的融资。与传统的融资不同,贸易融资强调操作控制,淡化财务分析和准入控制,能够通过对资金流和物流的控制动态把握风险,避开企业经营不稳定的弱点(原擒龙,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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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24 贸易融资的理论基础是“真实票据理论”或“自动清偿理论”(罗杰,2004),即银行可以通过以真实票据为基础的短期自偿性贷款保持与资金来源高度流动性相适应的资产的高度流动性,从而控制风险。贸易融资按照不同结算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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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26 1.信用证项下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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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28 贸易融资最为常见的就是与信用证有关的融资方式。信用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后半叶。信用证是指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或指示,或以自己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的约定(王丽娜,2005)。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中一项影响较大、利润丰厚、风险较小、周转期短的融资业务。银行向申请人(进口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有: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单背书、提货担保,向受益人(出口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有:打包贷款、保兑、出口押汇和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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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30 (1)授信开证(credit line for issuing documentary credit):指企业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在符合开证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免交或缴存相应比例的保证金后开立信用证。企业可充分利用银行信誉减少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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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32 (2)进口押汇(import bill advanced against letter of credit):指开证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代其对外垫付该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按照垫付资金来源分为两种情况,即以自有资金对外垫付和通过海外联行进行垫付,后者又称为海外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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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34 (3)提单背书(endorsement on bills of landing):指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请求,在收到以开证行为抬头的正本物权凭证时,将提单背书给开证申请人凭以办理提货手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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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36 (4)提货担保(shipping guarantee):指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进口商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银行加签并由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提货担保多用于信用证项下,且信用证要求全套货权单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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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38 (5)打包贷款(packing loan):是指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一种装船前融资。其第一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款,在出口企业不能正常从国外收回货款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偿还打包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或允许银行主动从其账户扣划打包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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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40 (6)信用证保兑(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有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两种方式。公开保兑是指在保兑型信用证项下,保兑行接受开证行指示对受益人独立承担保证付款责任;沉默保兑是指在非保兑型信用证项下,银行接受受益人要求对其承担保证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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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42 (7)出口押汇(export bill purchase):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发货后,银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有单证相符押汇和单证不符押汇两种情况。第一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款项,押汇银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如开证行、承兑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押汇银行有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本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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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44 (8)出口贴现(export bill discount):是指银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购入已由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由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第一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款项,如承兑行/承付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贴现银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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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46 2.托收、汇款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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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48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信用证结算方式使用得越来越少,尤其在发达国家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之间的贸易,已经逐步地转变为以托收和贴现为主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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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50 (1)托收项下的贸易融资方式。托收意指委托人(债权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请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提示行)要求付款人(债务人)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按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按交单方式又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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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52 托收业务本身是利用银行间的代理业务关系和资金划拨渠道,使得客户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它依靠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信用(商业信用或债务信用)来完成偿债关系。以往商业银行认为通过托收业务对委托人或付款人融资比信用证项下的融资风险更大,方法却较少,但随着商业银行面对愈益激烈的国际化竞争,商业银行对托收业务贸易融资的态度由谨慎转向相对积极。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有:信托收据和进口代收押汇;对出口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有:出口托收押汇和福费廷。在光票托收中也可以有选择地对以银行作为出票人的本票、支票办理贴现、买汇处理。托收项下的贸易融资方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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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54 ①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预先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托收押汇还款来源为出口收汇,如进口商到期后不履行付款责任,托收行可向出口商进行追索。具体可分为D/P托收押汇和D/A托收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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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56 ②进口代收押汇:是指代收行收到代收项下单据后,应进口商要求代其对外垫付代收项下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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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58 ③进口代收代付:指在银行续做的进口代收项下,根据代收付款人的申请,在达成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代收行所有的协议后,代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委托其他银行代为先期支付进口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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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60 (2)汇款结算项下的融资方式。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所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可分为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分别都有相应或相关的贸易融资产品与之匹配。汇款结算项下的融资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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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62 ①进口T/T融资:是指在采用汇款方式结算的、进口合同规定货到付款的国际贸易项下进口货物到港后,根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银行为其支付给国外出口商的部分或全部应付货款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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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64 ②进口T/T代付:指银行在审批通过进口T/T融资业务后,委托其他银行代为支付进口货款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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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66 ③出口商业发票贴现:这里是指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发生的,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出口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等服务。其第一还款来源是进口商的付款,此时汇入行担当了保理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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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79868 3.其他贸易融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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