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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太平百钱如果都是四川铸造的,那么,就应当厚重的先铸,轻小的后铸,即使铸地不同,如果两者有联系的话,也应当是先有厚重的,后有轻小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太平百钱的铸造时期应在直百之前,因为小样的太平百钱常和小样的直百一起出土,没有听说大样的太平百钱同直百同时出土。有人说光背的是先铸的正用品,而有曲折文的是后代所铸的压胜钱。这一说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背面的星点加上曲折文,的确不合乎中国钱币的传统。在制作上,也同光背的有鲜明的区别。然而压胜钱数量不应很多,而这种钱数量却相当多,而且多于光背。压胜钱的说法可以否定。后铸之说也没有确实的根据。星点和曲折文的一种,钱字金旁多作“”,有人说是晚出,但字并不能证明它的时代晚,除非我们能证明在铸造光背太平百钱的时候,还没有字的写法。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就可能是:这种钱不是封建王朝所铸,而是民间团体所铸。封建王朝是保守的,民间则比较喜欢新鲜事物,太平百钱之有隶书一种也说明这一点。所以我推想这种钱的铸造同宗教有关,也可以说是宗教团体所铸造的或是以宗教为号召的民间团体所铸造的。这在汉末三国的时候只能是太平道或以太平道为号召的农民运动。其突出的代表就是黄巾起义。有人说,太平道是张角的宗教,而张角的势力只包括青、徐、幽、冀、兖、豫、荆、扬八州,四川不在内。提出这问题的人,显然是把当时的所谓五斗米道同太平道对立起来。实际上近代一般人都是这样做,以为这是汉末道教的两个不同的派别。但我认为五斗米道和太平道是同一东西,最多可以说是太平道里的一个宗派。史书明明说五斗米道的张修和太平道的张角的方法略同〔61〕,又说张鲁的办法和黄巾相似〔62〕。而且张修和张角是同一年起义的。这难道不足以说明两者是同一东西么?本来所谓五斗米道的名称,乃是人家给他们起的,他们自己并不自称五斗米道。在黄巾被镇压以后,太平教徒也许不敢公开以太平道的名称来活动,所以张鲁等人对于五斗米道的称呼也不加以否认,后来又取得天师道的称呼。在汉末,他们之所以用米来支付,乃是因为汉中地区在当时被视为化外,氐羌等族的人很多,经济比较落后,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货币不大流通,并非对五斗米有什么崇拜。他们靠近曹魏,当时曹魏正是长期以谷帛为支付手段的。所以我认为背面有星点和曲折文的太平百钱是张修或张鲁一班人所铸的。背面的曲折文如果是水纹,那就更加好解释了,因为水是道教的三官之一,受到崇拜。四川无疑也有太平道的信徒,因为史书曾提到中平五年(公元188年)黄巾马相等杀死益州刺史和巴郡太守,自号天子〔63〕。益州太平道的党徒仿铸太平百钱,是容易理解的。而且刘备于建安二十三年破夏侯渊之后,汉中已属于蜀汉版图,二十四年刘备自称为汉中王。那时大家或已不复关心太平二字的政治含义,而继续铸造太平百钱。这也许初铸的是世平百钱。由于太平两字是人民所爱好的,或则太平道人后来变了质,同统治阶级合作了,所以不是太平道的人也私铸太平百钱。益州所铸,应当多于汉中,因为益州的货币经济更加发达,甚至汉中的太平百钱也会流到益州去〔64〕。光背的一种肯定是在益州铸造的。而且和有内郭的蜀五铢同时,也许是刘焉刘璋的时候铸造的。至于那些极小的太平百钱,大概是在刘禅的时候所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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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太平百钱不可能铸于直百五铢之前,如果四川已先有太平百钱,刘巴再向刘备建议铸直百钱,如何能平物价呢?这话似是而非。刘巴建议铸直百钱,同以前有没有直百钱没有关系。也许正是因为刘巴知道有太平百钱,才建议刘备也来仿铸。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在直百五铢开铸之后,还允许太平百钱的流通和铸造。当然初期的直百五铢不会同太平百钱一道流通,两者轻重不同,但直百五铢减重后就可以同时流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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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铢钱中,有些在穿孔上面或下面添铸一平字,钱币学家称之为平当五铢。看制作,近似东汉五铢而更薄率,如果不是特殊地区所铸,那就是时代比较晚些。平字的写法,同隶书太平百钱上的平字相同。也有在穿孔上下分铸太平二字的。这种钱可能同太平百钱有关系。或许起初太平道的党人私铸五铢时,偶然添铸一字或两字,后来因为进行政治或军事活动,乃铸造太平百钱。这也许是在董卓铸小钱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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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定平一百,这是中国钱币中最难解释的一种。只有小样的,最重的也不过一个多公分。所以它的开铸,必定晚于太平百钱,也比直百晚,大概铸于后主延熙初年。有人说不是定平,而是安平,并说安是省文,是成李雄在晏平年间(公元306—310年)所铸〔65〕。这是一种穿凿,正说明定平两字不好解释。所能肯定的是:它同小样太平百钱是同时同地的东西,因为它们一起出土。数量比直百和太平百钱少一些。如果它也是蜀汉政权所铸的,那就只能是纪念币的性质,或一种特殊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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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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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盛行黄金,为汉以后千多年间的定论。其实黄金在当时仍不能说是十足的货币。在货币的各种职能中,黄金具有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几种职能,如果能证明它是购买手段或流通手段,它就是十足的货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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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文献中以金字来表示价值的事,并不稀奇〔66〕。固然金字不一定是指黄金,常常是指一斤黄金的价值,即一万钱,但这一点并不排斥黄金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作为价值尺度本来就是一种观念上的事情。黄金作为支付手段,在两汉是最通行的,特别是在西汉,第一表现在帝王的赏赐上,第二表现在税捐上,即酎金的征收〔67〕,第三表现在赎罪费〔68〕上,第四表现在贿赂〔69〕上。作为宝藏手段也是黄金一种通行的职能〔70〕。汉代同外国贸易便是以黄金为世界货币〔71〕。但汉代不以黄金为购买手段或流通手段。作购买手段时须先将黄金卖成铜钱才能交易或作别的开支〔72〕。史书所说王莽垮台的时候黄金一斤易粟一斛〔73〕的话,不能说是正常的交易。正由于不具备这一最基本的职能,所以汉代的黄金不能说是十足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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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盛行黄金的观念,大部分是建筑在帝王的赏赐上〔74〕。数目之大和支付次数之多,都只有在各帝王的赐予上才能看出来。单就《汉书》中所记载而有明确数目的赐金,就有九十万斤(见表2-2),合现代二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八公斤〔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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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西汉各帝赐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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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汉惠帝曾赐视作厈土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见《汉书·惠帝纪》),确数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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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号是表示另有数目不确定的赐金没有计算在内,例如高后遗诏赐诸侯王各千金(见《高后纪》),据《汉书·外戚传》,侯王至少在十人以上,本书姑以十一人计。又如景帝遗诏赐吏二千石黄金二斤,也无从知其确数,表中只以二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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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种赐予而作出西汉盛行黄金的结论,虽然不是完全不可靠,却是要打折扣的。因为金字在西汉,并不一定指黄金,有时只是一种价值的表示,即一斤等于一万钱。西汉赐金,书中有三种写法:第一种是“赐黄金若干斤”〔78〕,第二种是“赐金若干斤”〔79〕,第三种是“赐若干金”〔80〕。有人〔81〕说要指明黄金的地方才是真金,不说黄的便是一金给一万钱。根据这种标准来统计《汉书》中的赐金数字,则大部分的赐予,是付铜钱。因为在赐金总额中,指明为黄金的,约占百分之三十,称金若干斤的约占百分之十二,称若干金的占百分之五十八。实际上这种标准并不可靠。有时同一笔赐予,《史记》中称金,而《汉书》中称黄金〔82〕。甚至指明为黄金的地方,也不见得是用黄金支付,例如《王莽传》中“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莽深辞让,受四千万,而以其三千三百万予十一媵家”,这里明明讲的是黄金,而付的是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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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不能因此就否认黄金的使用,因为有黄金和铜钱同时赏赐的例子,昭帝元凤五年(公元前76年)曾赐广陵王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83〕。黄金用于赏赐,的确是作为支付手段的最重要的一种用途,因为汉代的赏赐有时是官吏的一种经常收入,可以看作俸禄的一部分。除赐予外,黄金作为支付手段还表现在各种对政府的支付上:西汉赎罪可以用黄金〔84〕;助祭费也常以黄金计算,即所谓酎金,每年叫诸侯列侯根据其管辖人民的数目进奉黄金,每千人奉金四两,不满千人而在五百人以上的也要四两,如金少或成色不好,王则削县,侯则免国〔85〕。这也可以说是西汉政府黄金的一个来源。而且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曾颁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86〕。这明明是官方承认黄金的货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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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的黄金,使用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当时的金价如果每斤以一万钱计算,即库平一两合一千二百一十几文,的确便宜。但当时米价,若以七十文一石来计算,要卖百多石才能换得黄金一斤。一般人民获得黄金的机会恐怕不多。在战国期间,一家五口,耕百亩田,每年可以收得一百五十石粟。到了汉朝,人口增加〔87〕,土地更集中化,就算有新地的开垦,每家仍以百亩计,收入不变,自己一家一年要吃九十石,剩下的卖钱不过六千文,再除去田赋〔88〕、口赋,所剩已不多,能够应付一年内的日常开支而不负债,已算侥幸。西汉黄金动不动论斤,一般人民,哪里用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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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莽统治的那十几年间,金银几乎成了正式的货币。特别是在始建国二年的宝货制中,金银在币制中是正式的构成因素,有法定的比价,理应有一定的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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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东汉,形势为之一变。东汉的两百年间,一切赐予,很少用黄金,总共不过两万一千七百四十斤,合五千五百六十四公斤。只合西汉赐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如果以每次赐金的平均数额来讲,则东汉只合西汉的百分之二十二〔89〕。如果以每帝赐金的平均额来讲,则东汉只合西汉的百分之三〔90〕。如果以每年赐金的平均额来讲,则东汉只合西汉的百分之二点六〔91〕。西汉赐金约有一百次,赐钱约五十次;东汉赐金只九次,赐钱六十四次。就是单以西汉赐金中指明为黄金的数目来说,东汉所占的百分比也是很小;总额是百分之七,以每次计,是百分之七十七;以每帝计,约占百分之十;以每年计,约占百分之七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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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赏赐,为什么少用黄金呢?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谜。有些人曾加以解答,但多是不得要领。有人说是因为佛教盛行,寺庙塑像写经消耗许多黄金〔92〕。但佛寺到南北朝才盛行,不能用来说明东汉金少的现象。此外甚至有人说是因为国内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所以黄金日少〔93〕。这是一个最难令人置信的理由。黄金不是消耗品,就是真正发掘净尽,也不至于减少。何况汉以后,历代还是有黄金的出产。东汉时永昌郡产黄金〔94〕,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巢湖出黄金,庐江太守取以献。汉中也有过金户千余家〔95〕。中国虽然从来没有发现大的金矿,但淘金的事是代代有的,所以黄金的绝对数量应当是一年一年增加的。然而东汉以后少用黄金作赐予是一个事实,而且金价上涨大概也无可怀疑,天凤元年似乎曾调整金银的价格〔96〕。除了黄金的生产成本增加外,只有数量减少,或支付周转次数减低,或需要增加,才可以引起那些现象。东汉时似乎几种因素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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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的生产成本,我们虽然没有具体的资料来证明其已增加,但米价的上涨〔97〕影响淘金者的生活费,这便是成本之一。这点只能说明金价上涨的原因,不一定是东汉少用黄金作赏赐的决定性的理由,更不能用来证明东汉黄金生产减少。金价提高,又可以刺激采金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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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的减少,是由于黄金外流。西汉因为普遍采用黄金为支付手段,所以一定有相当大的数量流到外国去。例如武帝时常同匈奴作战,如有匈奴人投降,照例是有重赏的〔98〕。他派张骞到西域去招徕大夏的属国,也用黄金缣币〔99〕,这也是黄金的一条去路。但最重要的,应当是贸易的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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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已有若干对外贸易,如武帝时向大宛买马,向海外买明珠、璧琉璃,都曾输出黄金。当时甚至有人以为用黄金向外国购买奢侈品是一种明智的政策〔100〕,由此也可见许多外国货都是用黄金换来的。武帝时的连环羁〔101〕,宣帝身上的宝镜〔102〕,都是印度来的。《史记·大宛传》叙述自大宛到安息一带的情形,说“得汉黄白金,辄以为器,不用为币”。这也是金银外流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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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西汉末到东汉,对外贸易的规模更大。这只要比较一下《史记》和前后《汉书》对于外国的记述便知道。《史记》对于外国的记载简略而模糊,因为在张骞回国以前,大家对于西域似乎没有什么印象,连身毒(印度)的名字都不知道。不过张骞带回来的情报大概也不很多;直到班超回来,中国人对于西域才有点确实的知识,所以《后汉书》才第一次提到大秦国。有人说在西汉时,中国人就有泛海到锡兰去经商的,说公元1世纪希腊人利用印度洋的季候风航海到锡兰时,就有许多中国船〔103〕,这是可能的。但汉代的对外贸易,大概是以经由敦煌、新疆到小亚细亚去的陆路为主。换言之,就是以中国同所谓大秦国的贸易为主。大秦国是指罗马帝国,包括今叙利亚和埃及等地〔104〕,由安息的商人将西方的各种玻璃、珠宝和织物运到中国来换取中国的丝绢。地中海东部的国家,很早就使用黄金。罗马在共和时代(西汉及以前)虽然不以黄金铸钱,但对外支付,是用黄金,国库中黄金很多〔105〕。在帝国时代(相当于东汉)更是使用金币。所以当时的世界货币,即中国同西方的交易媒介,自然是黄金。当时中国的缣价是四百〔106〕到六百多钱一匹〔107〕,但在罗马市场据说是与黄金同价〔108〕,一两黄金一两丝。中国的缣是二十五两重,应可卖得二十五两黄金。这种价格也许只是暂时的价格,没有维持长久,但丝物在西方古代为一种极贵重的奢侈品,是人人知道的。罗马史家普林尼(Plinius)说罗马帝国每年至少有一万万塞斯脱契(sesterce)流到印度、中国和阿拉伯〔109〕;又说单是印度每年就要获得二千五百万,则其余的七千五百万以上合黄金五千多公斤〔110〕,应当是流到中国和阿拉伯了。这数目并不大。有人说〔111〕,也许是指罗马帝国的纯入超,并不是说由中国和阿拉伯输入货品的总值。但我们不能根据这种话就说中国是出超,每年有黄金流入。罗马史家对于其黄金的去向,大概是根据其输入品来计算。可是实际上中国丝物在罗马市场卖得的价款,并不是全部回到中国来,大部分恐怕是落在安息商人的手中;这些商人到中国来收买丝缣出很少的代价,正同他们用贱价把西方不值钱的玻璃和假珠宝运到中国来卖大价钱一样。中国古代本来会造玻璃,不知是因为这种技术到汉代失传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把西方的玻璃看作璧琉璃,付出很高的代价。范晔说,他们“利有十倍”〔112〕,《晋书》说是百倍。普林尼也说利润有十倍到百倍〔113〕。实际上恐怕中国和罗马双方都有黄金流出。桓帝时的大官僚梁冀就曾派人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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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黄金的外流,史书少有明确的记载。但黄金周转次数的减低,却是很明显的事实。赐予上少用黄金,便是周转次数减低。不过这毋宁说是一种后果,而不是原因。黄金周转速率减低的原因,是王莽的黄金国有政策。王莽在居摄二年(公元7年)发行错刀栔刀,目的就是收买黄金。所以同时禁止列侯以下不得挟黄金;人民的黄金,都要卖给政府。据说连代价也不给,等于没收了〔114〕。王莽为什么要把黄金集中在国库呢?是个人的贪财,还是为防止黄金外流呢?这就无法断定了。总之,在他的一二十年间,除了几次有重大政治意义的赠予〔115〕和因聘史氏女为皇后花三万斤外〔116〕,政府开支,大概少用黄金。所以他死的时候宫中剩下约七十万斤的黄金〔117〕。而且这些黄金后来大概仍是落在少数私人手中。光武的内弟郭况就有几亿黄金〔118〕,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王莽所搜刮的。这是市面黄金显得少的原因。在西汉时,一般人民和官吏们,经常把黄金贡献给皇帝,而各帝王也以赏赐的形式发放出来,这就是黄金周转的途径。到了东汉,帝王既少赐金,臣下大概也少献金了,因为连赎死罪也是用缣〔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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