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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献通考·钱币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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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费著《钱币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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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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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丰年间各监铸钱数目各书略有出入。但总额铜钱应为五百零六万贯,铁钱为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二百三十四贯。以这总数为标准,综合《文献通考》《玉海》《宋会要辑稿》等书,各监每年铸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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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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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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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钱币上是大平,不是太平。中国钱币学家一向把大平兴宝读作太平兴宝,而宋的太平兴国纪年在这之后,看来好像当时中国的宰相只会袭用人家的年号。后来的天圣年号也是南诏刚刚用过的(明通天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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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徐兢《高丽图经》(宣和六年著)卷二《贸易》:“盖其俗无居肆,惟以日中为墟。男女老幼官吏工伎,各以其所有用以交易,无泉货之法,惟纻布、银瓶以准其值。至日用微物,不及匹两者,则以米计锱铢而偿之。然民久安其俗,自以为便也。中间朝廷赐予钱宝,今皆藏之府库,时出以示官属传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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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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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这里仅根据日本人发掘到的资料来说明。日本正德二年(公元1712年)水户正宗寺的一次出土中,宋钱共十八万八千一百一十六文,其中北宋钱占百分之九十六点六,南宋钱占百分之三点四。明治三十五年全昌寺的一次出土中,宋钱共有二万四千八百一十八文,其中北宋钱占百分之九十七点六,南宋钱占百分之二点四。同年垮玉县的一次出土,比例也相同。此外,常陆国井村等处所发掘的古钱中,宋钱共二十九万三千零二十六文,其中北宋钱占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南宋钱只占千分之七。又对马等四十八处所发掘的古钱中,宋钱共四十六万四千一百七十一文,其中北宋钱占百分之九十八点三,南宋钱占百分之一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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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嘉定铁钱的板别,可参看《古泉汇考》和罗伯昭《西川嘉定铁钱之分析》(见《泉币》第一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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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本藏家说有九年的母钱。见《货币》第二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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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这种成色同公元前四百年时罗马共和时期的记号阿斯铜币(as signatum)很接近。阿斯的成色为百分之六十四至七十九(Mommsen-Blacas, Histoire de la Monnaié romaine, 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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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宋史·食货志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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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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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钱牌的发行,少见记载,但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都市钱会”条下有:“朝省因钱法不通,杭城增造镴牌,以便行用。”大概是指铅质的一种。又《续文献通考·钱币考》引孔行素《至正直记》:“宋季钱牌,长三寸有奇,阔二寸,大小不同,背铸临安府行用,面铸贯文云壹百之类,额有小窍,贯以致远。”这就是指铜质钱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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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宋史》卷三《太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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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宋史》卷三二四《石普传》:“迁冀州将团练使,赐黄金三百两,白金三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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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六月己亥:“三司借内藏库金二千两,从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六建炎四年八月辛巳:“诏户部续进黄金百两、白银四千两、钱万缗,充长公主下降妆奁使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七左藏封桩库:“又拨金二千五百两、银二万两,充明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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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上二·赋税》太宗雍熙九年诏:“凡岁赋,谷以石计,钱以缗计,帛以匹记,金、银、丝、绵以两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三真宗景德三年六月戊寅诏:“东西川商税盐课酒利,所纳一分金,宜罢之。先是计司请令半输银帛外,其二分入金,上闻其地或不产,故有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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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盐》上天圣八年十月:“诏罢三京二十八州军榷法,听商人入钱若金银京师榷货务,受盐两池。”《文献通考》卷二二《土贡一》:“(神宗时)诸路进奉金、银、钱、帛共二十七万三千六百八贯匹两。金二千一百两,银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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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二大中祥符七年六月丙辰:“眉山县尉高用纳延世钱七万,易其丁簿以为证佐。莹又取黄金三十两。狱成,夹江令李干审覆之。又取金四两,因逐朴,悉以产付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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