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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八庆历六年五月戊子:“初盐课听以五分折银绸绢。盐一斤计钱二十至三十。银一两绸绢一匹,折钱九百至一千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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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宋史》卷一七四《食货志上二·赋税》:“太平兴国二年江西转运使言……绢上等旧估匹一千,今请估一千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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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神宗即位……令次年输绢,匹为钱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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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一四《财赋一·东南折帛钱》:“咸平三年……川陕四路大抵以税钱三百文折绢料一匹,此咸平间实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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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同上:“大中祥符九年……青齐间绢直八百,绸六百,官给率增二百,民甚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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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八庆历六年五月戊子:“……后尝诏以课利折金帛者从时估,于是梓州路转运司请增银绸绢之直。下三司议,以为银绸绢直视旧虽增至三千以上;然盐直亦非旧比,鬻于市斤为钱百四十。”这一段中关于绢价的记载稍暧昧。看语气是比旧价增加三千以上,则新价究竟多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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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宋史》卷三四〇《刘挚传》:“冀州……自是绢为钱千三百,绵七十有六,民欢呼至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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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神宗即位……令次年输绢,匹为钱千。”又:“熙宁三年御史程颢言,京东转运司和买绸绢,增数抑配,率千钱课绢一匹。其后和买并税绢,匹皆输钱千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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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吕陶(熙宁十年知彭州)《净德集》卷四《奉使回奏十事状》:“蜀中比年……绢一匹乃为钱千四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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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元丰二年成都府利路钤辖言,往时川峡绢匹为钱二千六百,以此估赃,两铁钱得比铜钱之一。近绢匹不过千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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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忠肃集》卷五《乞体量成都漕司折科税米奏》:“臣风闻成都……绢价每匹一贯七八百文。”《群书考索》后集卷六四《四夷方贡》:“哲宗元祐元年四月甲午,时为御史上官均言:……昨来内藏斥卖远年缣帛,每匹止二三百文,直止于十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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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二元祐四年八月乙丑苏轼言:“章等既请和买官钱,每匹一贯,不合将低价收买昌化县疏糊药短绢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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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宋史》卷一八〇《食货志下二·钱币》注:“以生铁锻成薄片,排置胆水槽中,浸渍数日,铁片为胆水所薄,上生赤煤;取刮铁煤入炉,三炼成铜。大率用铁三斤四两得铜一斤。饶州兴利场信州铅山场各有岁额,所谓胆铜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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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坑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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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蔡绦《国史补》:“国朝铸钱,沿袭五代及南唐故事。岁铸之数日增。庆历元丰间为最盛,铜铁钱无虑三百余万贯,及元祐绍圣而废弛,崇宁初已不及祖宗之数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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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二元符二年七月癸卯吕惠卿言:“自元祐绍圣以来,铁钱日益轻,故米价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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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同上:“今且以渭州言之:昔日米麦每斗不过百钱,今日每斗三百文以上。新边城寨收籴,有至五六百文者。”又:“现今延安府官籴米价五百二十文足,市新米七百八十文足,陈米七百二十文足。”李新《跨鼇集》卷一九《上皇帝万言书》:“元符三年五月十一日……顷者河北水灾啮地千里。……自雍以西,米斗千钱,而京东西物价翔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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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范纯仁《范侍郎公遗文·议进筑非便》(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大兵之后,洊有凶年。虽去岁夏秋,两经丰穰,而物价未甚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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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元符三年十二月三日臣僚言:“河北滨国等数州,昨经河决,连亘千里,为之一空。……是以至今米不下三四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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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范纯仁《议进筑非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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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宋史》卷三二八《章楶传》:“时方铸崇宁大钱,令下,市区昼闭,人持钱买物,至日旰皇皇,无肯售。縡饰市易务致百货,以小钱收之,且檄仓吏粜米,以大钱予之,尽十日止,民心遂安。”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九:“崇宁二年铸大钱,蔡元长建议俾为折十,民间不便之。优人因内宴为卖浆者,或投一大钱饮一杯而索偿其余。卖浆者对以方出市,未有钱,可更饮浆。乃连饮至于五六,其人鼓腹曰,使相公改作折百钱奈何?上为之动,法由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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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大宋宣和遗事》说,崇宁当十钱是崇宁四年罢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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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有些史家以为大观当十钱和崇宁当十钱是一样的(如蔡绦《国史补》,及《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政和六年五月丁卯条)。其实大观当十钱重的有库平五钱多,就是普通认为当五的大观钱也有三钱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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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宋史》卷三五一《侯蒙传》:“大钱法敝,朝廷议改十为三。主藏吏来告曰,诸府悉辇大钱市物于肆,皆疑法当变。蒙曰,吾府之积若干?曰,八千缗。蒙叱曰,安有更革而吾不知?明日,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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