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707321
〔381〕方回(南宋人)《续古今考》:“予往在秀之魏塘王文政家,望吴侬之野,茅屋炊烟,无穷无极,皆佃户也。一农可耕今田三十亩,假如亩收三石或二石,姑以二石为中,亩以一石还主家,庄斡量石五以上,且曰纳主三十石,佃户自得三十石。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食十八石,有十二石之余。多常见佃户携米或一石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类不一。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货归售,水乡佃户如此,山乡则不然。要知佃户岁计惟食用,田山之所种,纳主家卅外,不知有军兵徭役之事,亦苟且辛苦过一世耳。”
1703707322
1703707323
〔382〕《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一一,乾道七年十二月八日臣僚又言:“绍兴府诸暨县……开凿约用六十八万一千五百工,每工日给米二升,计用米一万三千六百三十硕。”
1703707324
1703707325
〔383〕魏岘《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上淳祐元年十月《余参政委淘沙》。
1703707326
1703707327
〔384〕《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九之三,绍兴二十六年十二月三日和二九之五到六淳熙十三年三月十日都提到克扣工钱的事。
1703707328
1703707329
〔387〕《宋会要辑稿·食货·受纳》:“绍熙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诏潼川府……等县,支移赴隆庆府三仓送纳米,可改理估钱送纳,每石连耗并头子勘合钱,共纳钱引八道。”
1703707330
1703707331
〔388〕《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三之四〇:“乾道九年正月六日江璆言……将净铜就官卖,约计工费,乞纳铜四斤,请官银一两。”
1703707332
1703707333
〔389〕《宋会要辑稿·食货》四〇之一四,绍兴三年四月:“令户部于桩管高丽绢内支一万五千匹,每匹作六贯;见在由内支二万匹,每匹作五贯。余不足三千贯,并以银折支,每两作二贯二百。”又《赋税杂录》乾道五年正月二十日诏:“今后受纳折帛银,照依左藏库价,与民户折纳,不得辄有减降。……先是递年民户输银于官者每两折直三千二百,而输之左藏库,却折三千三百,每两暗赢人户百钱。臣僚言之,故有是命。”
1703707334
1703707335
〔390〕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三《救蜀楮密奏》:“自宝祐二年,更印银会,以一当百,一时权于济用,将以重楮,然自此而楮益轻。……姑举一二言之:银价去春每两仅三千引,今每两七千五百引矣。籴价去春每石仅二千引,今每石五千引矣。其它百货增涨者称是。”
1703707336
1703707337
〔393〕这里的折价与米价表中的折价有几项不符的地方,因为这里概以铜钱为标准。
1703707338
1703707339
〔394〕《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元和初天下银冶废者四十岁,采银万二千两。……及宣宗……天下岁率银一万五千两。”
1703707340
1703707341
〔395〕见《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坑冶》。《宋会要辑稿·坑冶》。《文献通考·征榷考五·坑冶》。《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二《坑冶》等书。
1703707342
1703707343
〔396〕《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一六《财赋三·金银坑冶》:“祖宗时除沙石中所产黄金外,岁贡额银至一千八百六十余万两。”
1703707344
1703707345
〔397〕同上:“渡江后停闭金坑一百四十二,银坑八十四。”
1703707346
1703707347
〔398〕《宋会要辑稿·坑冶》。
1703707348
1703707349
〔399〕《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二《坑冶》。
1703707350
1703707351
〔400〕《宋会要辑稿·食货·杂禁一六二》:“大中祥符元年帝以京城金银价贵,以问三司使丁谓,谓言多为西域回鹘所市入蕃,诏约束之。”《燕翼贻谋录》:“祖宗立国之初,崇尚俭素,金银为服用者鲜。士大夫罕以侈靡相胜。故公卿以清节为高,而金银之价甚贱。至东封西祀,天书降,天神现,而侈费浸广。公卿士大夫是则是效,而金银之价亦从而增。故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乙巳真宗皇帝览三司奏,乏银支用,问辅臣曰:咸平中银两八百,金两五千;今何增踊如此?”
1703707352
1703707353
〔401〕《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二《坑冶》。
1703707354
1703707355
〔402〕《宋会要辑稿·食货·坑冶杂录》三四之一五。
1703707356
1703707357
〔403〕《燕翼贻谋录》。
1703707358
1703707359
〔404〕《文献通考·钱币考》引《国史补》。
1703707360
1703707361
〔405〕《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坑冶》。
1703707362
1703707363
〔406〕《大宋宣和遗事》前集,宣和六年:“京城破在顷刻……今议和须索犒师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时金人讲和索金银甚急,王孝迪揭榜立赏限,括在京军民官吏金银,违者斩之。得金二十余万两,银四百余万两,民间藏富为之一空。”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上:“宣和七年冬,金人败盟,下兵两道入寇。……至十二月中旬,贼马逼近……而宰执裒聚金银自乘舆服御宗庙供具六宫官府器皿皆竭取,复索之于臣庶之家,金仅及三十万两,银仅及八百万两。翌日对于福宁殿,宰执以金银之数少,惶恐再拜谢罪,独余不谢,于是孝迪建议欲尽括在京官吏军民金银,以收簇犒设大金军兵为名,揭长榜于通衢立限,俾悉输之官,限满不输者斩之。许奴婢亲属及诸色人告,以其半赏之,都城大扰,限满得金二十余万两,银四百余万两,而民间藏富为之一空。”《大金吊伐录》卷一天会四年(即靖康元年)正月九日回宋书:“来示改添岁币七百万贯,今减五百万贯。除自来已合交送银绢两项外,拟只岁输二百万贯,合要赏军物帛并书籍下项书五监,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杂色表段一百万匹,里绢一百万匹,马牛骡各一万头匹,驼一千头。”(《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续资治通鉴》卷九六:“靖康元年正月,金宗望军至京城西北,命李棁奉使……宗望约见之。……需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诏括借私家金银……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而民间已空。”
1703707364
1703707365
〔407〕《续资治通鉴》卷九七:“靖康元年十二月癸亥,金遣使来索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匹,于是大括金银。金价至五十千,银价至三千五百。”
1703707366
1703707367
〔408〕《大金国志》卷三二:“金检视大宋库藏,有金三百万锭,银八百万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引《宣和录》:“金人入内往取诸库……金砖一百四十一叶,王先生烧金,陈抟烧金,高丽进奉生金,甲金头盔各六副,金鞍、金马杓、金杵刀、金作子四百二十五副……上皇阁分金钱四十贯,银钱八十贯;皇帝阁分金钱二十贯,银钱四十贯;皇后阁分金钱十一贯,银钱二十二贯;银火炉一百二十只,金火炉四只,金棹子一百二十只,银交椅二十只,金合大小四十只,金水桶四只,金盘盏八百副,金注碗二十副,金银匙箸不计数,金汤瓶二十只。”同书三月:“留守司以军前札子复须金银元数,遂分下二十三坊,每坊金四十四万五千两,银二百八十一万四千一百五十两……下户金亦不减百,银不减千。”
1703707368
1703707369
〔409〕孔平仲《珩璜新论》卷二:“今金两有直万者,则汉金一斤为今一两价矣。”孔平仲为哲宗徽宗时人。徽宗时曾帅鄜、延、环、庆,后主管景灵宫。
1703707370
[
上一页 ]
[ :1.70370732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