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370816e+09
1703708160 元代民间的信用机关,还是以典当业为主。叫作解典库〔265〕、解典铺〔266〕或解库〔267〕。他们不只作抵押放款,似乎还作普通信用放款。杂剧中有人到解典库去借盘缠〔268〕,也有关于解典库的职员出门收账的事〔269〕,这当然不是催赎,而是催偿普通放款。此外还有以解典库为中心而开设许多其他店铺的事,那些店铺受解典库的监督管理,或由解典库经常派人去查账〔270〕,俨然现代的投资公司,或托拉斯中的金融机关。
1703708161
1703708162 元代解典库的利率大抵自月息三厘到三厘六七,即每贯每月收三十文〔271〕到三十六七文〔272〕。普通放债似乎反而只要二厘五〔273〕。这种差别也许有道理:典当虽有物质的保证,可是也有额外开支,即保管质物的费用。而且典当认物不认人,当物者走出当铺之后,当铺就无法控制他,不能强迫他来赎当,而当物者却有赎当的权利。普通放债虽往往没有物质保证,可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往往是相识的,赖债的可能性不大。实际上债务人多受债权人的控制。
1703708163
1703708164 至元十六年,因刚征服江南不久,各地典当受官司科扰,所以只有有势力的人才敢开解库,当局因而下令禁止戢录事司们妄行生事,敷敛民户〔274〕。元贞三年下令解典金银,两周年不赎,才许下架,因当时有些解库周年后,便不许赎当〔275〕。
1703708165
1703708166 开设典当者,除官商以外,还有寺庙和道观。这种寺观的产业是多方面的,除了解典库以外,还有园林、碾磨、店舍、铺席、浴堂等。这些产业都得到帝王的保护。根据遗留下来的圣旨碑,我们知道河南、河北、山东、陕西、山西、江西、湖北、云南等省,都有这种情形〔276〕。
1703708167
1703708168 元代的存款业务,毫无发展。店铺的寄托保管,是否还继续做,不得而知。但柜坊似乎已经衰落了,本来柜坊产生于隋唐的长安,北宋的汴京和南宋的临安都有。长安经过唐末内战的摧残,汴京受到金人的掳掠,旧日的繁华,已荡然无存。元代的政治重心,已移到燕京去。在战争与通货膨胀之下,存款业务是不会发达的。
1703708169
1703708170 兑换业务则由于必要而日见发展。元朝经营兑换业的是银铺或银匠铺〔277〕。自金元以来,白银比黄金用得多,所以唐宋的金银铺改称为银铺。这一行业就称之为银行〔278〕。银铺自然是以打造银器为本业,但兑换对于它们来说大概也很重要。而且不限于白银,黄金也可以兑换〔279〕。后来民间使用铜钱,所以铜钱的兑换事业,大概也相当发达;顺帝至正十六年(公元1356年)曾有禁止贩卖铜钱的命令〔280〕。
1703708171
1703708172 元代的金价,对中统钞是每两十五贯,对至元钞是每两二十贯,对至大银钞是每两值钞十两,对铜钱约为每两万文。银价每两合至元钞两贯,至大钞一两或至正铜钱一千文。不过元代名义上不许民间使用金银,铜钱既少铸造,纸币则价格常变。金银间的比价,由一比七点五变为一比十,黄金有上涨的倾向,这是由于当局的政策。在产金区则金价低,例如在云南,有些地方金银是一比八,有些地方是一比六和一比五〔281〕。大概黄金的供给,续有增加。日本不断将黄金输入中国。有时是用来交换中国的铜钱,如至元十四年的一次;有时是用来向中国交换其他商品,例如镰仓净妙曾叫安禅人带黄金百镒到中国来购买福州版的《大藏经》〔282〕。元代曾用铜钱向海外交换金珠〔283〕,而对本国黄金出口则屡有禁令〔284〕,所以黄金只有流入。至元二十六年正月江淮行省平章沙木鼎请上市舶司岁输金三千四百两〔285〕,当时市舶司对于番货抽取十分之一,如果这三千四百两黄金是一年中黄金进口数量的十分之一,则元代输入的黄金数就很可观了。
1703708173
1703708174 至于汇兑业务,自采用纸币后,已不大有需要,所以便换的办法,渐渐被人遗忘了。
1703708175
1703708176 〔1〕《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
1703708177
1703708178 〔2〕《辽史》卷六〇《食货志下》。
1703708179
1703708180 〔3〕李佐贤《续泉汇》。郑家相《辽钱考》,见丁福保《古钱大辞典·总论》。
1703708181
1703708182 〔4〕金元裕之《续夷坚志》卷一《神霄丹宝》:“宣和方士,烧水银为黄金,铸为钱,在神霄者,其文曰神霄丹宝,五福者曰五福丹宝,太乙者亦如之。汴梁下,钱归内府,海陵以赐幸臣,得者以为帽瑰。”(内藏库使王寿孙说)
1703708183
1703708184 〔5〕平尾聚泉《丽惪庄泉话》。丁福保《古泉有裨实用谭》。
1703708185
1703708186 〔6〕《辽史·食货志上》。
1703708187
1703708188 〔7〕《西清古鉴》。
1703708189
1703708190 〔8〕《辽史·食货志上》。
1703708191
1703708192 〔9〕《辽史》卷九一《耶律唐古传》。
1703708193
1703708194 〔10〕《辽史·食货志上》。
1703708195
1703708196 〔11〕《辽史》卷三〇《天祚皇帝纪四》:“保大五年……初,令群牧运盐泺仓粟,而民盗之,议籍以偿。雅里乃自为直,每粟一车偿一羊,三车一牛,五车一马,八车一驼。左右曰,一羊易粟二斗且不可得,乃偿一车。”
1703708197
1703708198 〔12〕福圣两字在钱文上是圣福,这是圣字升书的关系。
1703708199
1703708200 〔13〕西夏文似乎形容词是在名词之后,所以贞观钱照次序读来是贞观宝元。
1703708201
1703708202 〔14〕关于唐宋称大朝的例子,见宣愚公《大朝通宝续考》(《古钱大辞典》下编第九五至九七页)列举很多。如《唐摭言》卷四记卢晖的话:“大朝文学之科,以待英俊。”陆游《南唐书·后主本纪》载甲戌岁太祖诏谕:“宜以早入朝,后主辞以疾,曰:臣事大朝,冀全宗社,不意如是。”
1703708203
1703708204 〔15〕翁树培《古泉汇考》。
1703708205
1703708206 〔16〕《金史·食货志三》:“金初,用辽宋旧钱……正隆二年,历四十余岁,始议鼓铸。”《续通典》:“金初用辽宋旧钱,太宗天会末,亦用齐阜昌元宝阜昌重宝钱。”
1703708207
1703708208 〔17〕《金史》卷四八《食货志三》:“(承安二年)十二月,尚书省议,谓时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需,皆以银钞相兼。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续夷坚志》卷一《戴十妻梁氏》:“白金一笏,就梁赎罪。”
1703708209
[ 上一页 ]  [ :1.7037081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