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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72 夫泉币所以名财,而非真财也。使其所名与所易者亡,则彼三品者,无异土苴而已。(《论币之始》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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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74 所以他在价值论上近于数量说,在本质论上属于名目论。然而他对于物价变动的真正意义,有深切的理解,知道单看货币数字没有什么意义,一定要同人民的收入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相比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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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76 如在明初,英国可考者,铁每吨价六镑,铅每吨价五镑;今则前约五镑,后乃二十镑。然此仅以泉币言,不得实也。欲得其实,则须知五百年以来,英之谷麦工庸,以民生日优、金银日溢之故,其价增者九倍;以此而较,则铁虽仅减一镑,其值今之方古,只什一耳。而铅值以金论虽四倍乎前,而实则廉至四分之一也。故徇名忘实者,不足与言国计。(《释庸》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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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78 他还想利用各种理论来调整人民的收入和租税负担,以稳定人民的生活。他认为当时中国的田赋和官禄都不合理,粮价已涨,而官禄不变,怎能责人以廉洁奉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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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80 国家沿元明制禄,时殊世异,已五百年,而用其易中(严复以“易中”指交易媒介,这里应系指货币)不改。故以诏糈言,使今日仕者而廉,必非人而后可耳。然则居今而言治理,不自更定田赋官禄始者,虽圣者为之,犹无裨也。(《论泉币》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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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82 更定田赋官禄的准则是编制物价指数,按照指数的升降来调整官禄和租税。这种见解在英国虽不算稀奇,介绍到中国来却是很先进的。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对于当时的官禄制度正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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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84 此外他对于金银复本位制的不能维持以及纸币的优点等也有所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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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86 康有为(公元1858—1927年)在光绪二十一年第三次上书中列举救国之法,第一便是钞法。他也是一个行钞论者。他认为发钞可以聚举国之财,急筹巨款〔348〕。光绪三十一年著《理财救国论》,其中有一篇是《币制论》,三十四年改名为《金主币救国议》〔349〕出版。这是一篇约七万字的论文,只能说是一种关于货币制度的著作,不是一种货币理论的著作。历史叙述多于理论的分析。但也触及一些理论问题。例如第一小题《币制出于不能已之市易物交说》就讲到货币起源的问题。康有为显然不认为货币是帝王或法律所创造的,而是自发产生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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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88 夫市易者,小之为一人不能已之事,大之为国家之事。……然物太繁重,已非人情所便,况物多粗重,彼此相抵,必难适平。欲析则不能,失均则不可,于是必思得一代品以为易中。于是有一易中之代物,能令彼此各得其均者,尤人情所共愿也。于是货币起焉。盖人愈多愈智,交易愈繁,则必创新法以利用前民,皆时势不能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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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90 他认为货币是作为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而产生的。他所谓“不能已”无非是指一种自然规律,一种必然性。他也谈到纸币的性质,他知道纸币是金银铜铁钱的代表,金属货币是“实金”,纸币是“名金”,人民之所以信任纸币,是因为背后有金属货币;如果金属货币不足,纸币就不能维持;若完全没有金属货币,纸币就不能行;若金属储备雄厚,则纸币数量可以倍增,正如人的影子可以因形而扩大一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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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92 夫古者理财用实金则有限,今之理财者善用虚金则无穷。然而以虚为虚,无所丽则不能行,行必依于实;以实为实,无所拓则不能滋,故必运于虚。故无实不立,无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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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94 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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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96 金银块其形,而纸币为其影也。影可大于形。公债者其拓影也,而银行为之神。银行以金为本,作为准备,而发纸币焉。国家以公债票与之银行,而银行以纸币与之国家而买公债,银行得公债以作纸币之保证准备,可出纸币而易实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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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598 后面一段话无非介绍英格兰银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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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00 谈到银行问题的,康有为并不是第一人,咸丰九年洪仁玕(公元1822—1864年)在《资政新篇》中就谈到兴办银行发行银纸的好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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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02 此举大利于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身有万金,而人不觉;沉于江河,则损于一己,而益于银行,财宝仍在也;即遇贼劫,亦难骤然拿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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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04 光绪十八年,郑观应著《盛世危言》,其中有《银行》上下两篇,极力提倡银行。他举出银行的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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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06 银行之盛衰,隐关国本。上下远近,声气相通,聚通国之财,收通国之利;呼应甚灵,不形支绌,其便一。国家有大兴作,如造铁路、设船厂,种种工程,可以代筹,其便二。国家有军务、赈务、缓急之需,随时通融,呼嗟立办,其便三。国家借款,不须重息;银行自有定章;无经手中饱之弊,其便四。国家借款重叠,即或支应不敷,可以他处汇通,无须关票作押,以全国体,其便五。中国各殷实行家、银号、钱庄,或一时周转不灵,诸多窒碍,银行可力为转移,不至败坏市面商务,借可扩充,其便六。各省公款,寄存银行、各海关官银号,岁计入息约共数十万两,需用之时支应,与存库无异,而岁时入息,仍归公项,不致被射利之徒暗中盘算,其利七。官积清俸,民蓄辛赀,存款生息,断无他虑,其便八。出洋华商,可以汇兑,不致如肇兴公司,动为洋人掣肘,其便九。市面银根短绌,可借本行汇票流通,以资挹注,其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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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08 他已经看到外国银行不受中国的检查,而中国商人反受外国银行歧视的情形,更加强了他提倡设立银行的论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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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10 若今之洋商所用银票,并不由中外官吏验看虚实,不论多少,惟所欲为。闻英商汇丰银票在粤通用之票百余万,该行已获利二百余万之谱。虽有华商股份,不与华商往来;即有殷实华商公司股票,也不抵押。惟外国公司货物股票均可抵押。西商操其权,而华商失其利;华商助其资,而西商受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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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12 张謇(公元1853—1926年)在他的《变法平议》中,也有《行金镑、改钱法》《立银行、用钞币》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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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14 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关于货币的著作不少,光绪二十三年有《论金银涨落》一文,主要是批评杨宜治的《奏请仿造金银钱折》,指出中国不能用辅币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这是正确的。他也顺带提到货币的性质问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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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16 今夫币也者,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要之持之,可以得衣食,实为衣食之代数而已;人人共用之代数,斯为真数焉。夫代数者,必务极其简易轻便,则于人之性也愈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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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18 这段话不大明确,所谓代数似乎是指购买手段,而且他重视其简易轻便,显然他把流通手段放在第一位。他虽然喜欢标榜学理,但他讲的往往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例如他否认中国可以铸造不足价的先令来作对外支付,同时却说巨款之尾数可以使用。其实尾数也是不能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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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11620 光绪三十年他写了《中国货币问题》,专为批评介绍精琪(Geremiah W.Jenks,又译作精琦)的《中国新圜法条议》,共万余字,谈的多是些实际问题。宣统二年又写了《币制条议》、《各省滥铸铜元小史》和《读币制则例及度支部筹办诸折书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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