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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清史稿·食货志五》:“至道光年间,闽广杂行光中、景中、景兴、嘉隆诸夷钱。奸民利之,辄从仿造。”《东华续录》道光十八,八年谕:“御史张曾奏,风闻广东省行使钱文,内有光中通宝、景盛通宝两种最多,间有景兴通宝、景兴巨宝、景兴大宝、嘉隆通宝,谓之夷钱,搀杂行使,十居六七,潮州尤甚,并有数处专使夷钱,内地奸民利其钱质浇薄,依样仿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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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倪模《古今钱略》卷首。《户部钱法则例》仅记卯数或炉数,计宝泉局七十五卯、宝直四十八卯、宝昌二十四卯、宝武二十一卯、宝云三十八卯、宝晋十二卯、宝福三十六卯、宝南三十六卯、宝广三十六卯、宝黔七十二卯、宝苏二十八卯、宝陕二十四卯、宝桂三十六卯、宝伊一千五百二十串、宝川四十炉、宝浙十炉。一卯应为一万二千四百九十八串,但一炉铸多少卯则不得而知。又,没有宝源局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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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品花宝鉴》第三回:“那卖玉器的……道……整的不要要碎的,如今索性拉交情,整的是六两银,碎的是六吊大钱,十二吊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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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清史稿》卷二〇八《朱嶟传》道光二十六年疏:“方今盐务疲敝,皆以银贵钱贱为词,以盐卖钱而不卖银也。”又:“今钱值日贱,物价日贵,泉府费两钱而成一钱,官兵领一钱,则仅当半钱。”《品花宝鉴》第八回:“那些妙处无不令人醉心荡魄,其实花也有限,不过七八吊京钱,核起银子来,三两几钱。在南边摆一台花酒也还不够。”第三四回:“若说这个缺,一到任就有两万银子的现成规矩,这三千吊(谢仪)钱算什么,核银子才一千二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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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大部分是根据《清实录》的记载。嘉庆二十三年和同治六年数根据《皇朝政典类纂》,咸丰元年数根据曾国藩奏疏,见《曾文正公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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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清史稿》卷一一一《管干贞传》引嘉庆三年蒋兆奎的话:“旗丁运费,本有应得之项,惟定在数十百年之前,今物价数倍,费用不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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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争春园》(道光二十九年出版)第一三回:“就是我弟兄二人,日间三餐,晚间的酒肴连房钱与你一两银子一天。小二听见说是一两银子一天,心中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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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东华续录》道光四十四,道光二十一年八月丙申谕户部:“见据该部查明,停铸省份至十一省之多,且停铸多年,恐钱法渐至废弛,不足以资民用,著……各督抚务照每年应铸卯额,迅速开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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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曾国藩《备陈民间疾苦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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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清文宗实录》卷一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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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咸丰大钱铸造日期,各书记载不同,例如当千当五百大钱各书多说是咸丰三年十一月铸造,但据《清实录》和《大清会典事例》,都说是咸丰四年才开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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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一四《钱法》载咸丰四年铸钱数目如下(以制钱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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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卷二一五《户部钱法》曾提到当二百当三百当四百的大钱,但大概没有发行。黄钧宰《金壶遁墨》卷二《大钱》:“咸丰五年秋,道过清江,闻车声辚辚然来,视之钱也。问何为,曰铸钱。曰曷为以钱铸钱,曰帑金不足,官府费用无所出,今毁制钱为当十大钱,计除工费,十可赢四五,则何为而不铸?是年冬再过清江,闻车声辚辚然来,视之大钱也。问何为,曰铸钱,曰曷为又以大钱铸钱,曰大钱不行,报捐者买之当十只值一二,今毁大钱为制钱而又小之,和以铅砂,计除工费,一可化三四,则何为而不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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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八五,咸丰五年十二月癸巳谕:“闻通州所辖地方及长兴店左近西山之内,均有私炉窃铸当十大钱,每银一两换私钱至十千有零,故钱愈贱,而银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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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光绪《顺天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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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咸丰四年十月十五日仙保《奏为官私钱铺奸商谋利致坏钱法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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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王茂荫《再议钞法折》(《王侍郎奏议》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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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杨重雅《流通钞法宜筹实济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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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张修育奏折。但《清朝续文献通考》说,咸丰五年时银票一两只值制钱四五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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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清史稿·食货五·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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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清史稿》卷一七四《宗室·肃顺》:“咸丰八年……户部因军兴财匮行钞,置宝钞处,行大钱,置官钱总局,分领其事。又设官号,招商佐出纳。号乾字者四,宇字者五。钞弊大钱无信用,以法令强行之,官民交累,徒滋弊窦。肃顺察宝钞处所列宇字五号欠款,与官钱总局存档不符,奏请究治,得朦混状,褫司员台斐音等职,与商人并论罪,籍没者数十家。又劾官票所官吏交通,褫关防员外郎景雯等职,籍没官吏亦数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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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高延祐《银钞壅滞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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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唐壬森《请推广大钱以足食便民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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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仙保官《私钱铺奸商谋利致坏钱法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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